志第十九 河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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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八 地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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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九 河渠一

△河防至正河防记

至元十七年,世祖以学士都实为诏讨使,佩虎符,寻河源于万里之外。都实既受命,道河州,至州东六十里之宁河驿。驿西南有山,曰杀马关,行一日至巅。西上愈高,四阅月始抵河源。是冬,还报,并图其城传位置以闻。其后,翰林学士潘昂霄从都实之弟曰阔阔出者得其说,撰为《河源志》。临川朱思本又从八里吉思家,得帝师民所藏梵字书,而以华文译之,与昂霄所志,互有详略。旧史采《河源志》,而以思本之说注其下,参差不一。

按河源在吐蕃朵甘思西鄙,有泉百余泓,沮洳散涣,弗可逼视,方可七八十里,履高山下瞰,灿若列星,故名敦淖尔。火敦,译言星宿;淖尔,译言海子也。思本曰:河源在中州西南,直四川马湖蛮部之正西三千余里,云南丽江宣抚司之西北千五百余里,帝师撒思加地之西南二千余里。水从地涌出如井。其井百余,东北流百余里,汇为大泽,曰火敦淖尔。群流奔辏,近五七里,汇二巨泽,名阿剌淖尔。自西而东,连属吞噬,行一日。迤逦东汇成川,号赤宾河。又二三日,有水西南来,名亦里出,水与赤宾河合。又三四日,有水南来,名忽阑水。又有水东南来,名耶里术。水合流入赤宾河,其流寝大,始名黄河,然水犹清。思本曰:忽阑河源,出自南山,其地大山峻岭,绵亘千里,水流五百余里,注耶里出河。耶里出河源,亦出自南山,西北流五百里,始与黄河合。又一二日,歧为八九股,名耶孙斡伦,译言九渡。通广五、七里,可度马。又四五日,水浑浊,土人抱革囊,骑过之。自是两山夹束。广可一里、二里或半里,其深叵测。朵甘思东北有大雪山,最高,番语腾乞里塔,即昆仑,山腹至顶,皆雪,冬夏不消。自九渡水至昆仑,行二十日。思本曰:自浑水东北流二百余里,与怀里火图河合。怀里火图河源自南山,水正北偏西流八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东北流百余里,过郎麻哈地。又正北流百余里,乃折而西北流二百余里,又折而正北流百余里,又折而东流,过昆仑山下。番名亦耳麻不剌山。其山高峻非常,山麓绵亘五百余里,河随山足东流,过撒思加阔即、阔提地。

河行雪山南半日,又四五日,至地名阔即及阔提,二地相属。又三日,地名哈剌别里赤尔,四达之冲也,多寇盗,有官兵镇之。近北二日,河水过之。思本曰:河过阔提,与亦西八思今河合。亦西八思今河源自铁豹岭之北,正北流凡五百余里,与黄河合。雪山以西,人鲜少,吐番部落多处山南。山不穹峻,水亦散漫,兽有髦牛,野马、狼、狍、羱羊之类。其东,山益高,地益渐下,岸狭处,狐可越而过之。行五六日,有水西南来,名纳邻哈刺,河译言细黄河也。思本曰:哈剌河自白狗岭之北。水西北流五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两日,有水南来,名乞里马出河。二水合流入河。思本曰:自哈刺河与黄河合,正北流二百余里,过阿以伯站,折而西北流,经昆仑之北二百余里,与乞里马出河合。乞里马出河源自成、茂州之西北,岷山之北,水北流,即古当州境,正北流四百余里,折而西北流,又五百余里,与黄河合。

河水北行,转西流,过雪山北,一向东北流,约行半月,至贵德州,地名必赤里,始有州治官府。州隶吐蕃等处慰司,司治河州。又四五日,至积石州,即后世所误认之小积石山,非《禹贡》导河之积石。五日,至河州安乡关。一日,至打罗坑。东北行一日,洮河水南来入河。思本曰:自乞里马出河与黄河合,又西北流,与鹏赞河合。折而西北流三百余里,又折而东北流,过西宁州、贵德州、马岭凡八百余里,与邈水合。又东北流,过土桥站古积石州来羌城、廓州构米站界都城凡五百余里,过河州与野庞河合。又东北流百余里,过踏白城银川坫,与湟水、浩亹河合。又东北流百余里,与洮河合。以上皆番地。

又一日,至兰州,过北卜渡,至鸣沙河,过应吉里州。正东行,至宁夏府南。东行,即东胜州,隶大同路。自发源至汉地,南北涧溪,细流旁贯,莫知纪极。山皆石,至小积石方林木畅茂。世言河九折,彼地有二折,乞里马出河一折也。贵德州二折也,过此始入小积石。思本曰:自是迳兰州,又东北流,至宁夏府。出塞过游牧地,凡八百余里。过丰州西受降城,折而正东流,过游牧地古天德军中受降城、东受降城,凡七百余里。折而正南流,过大同路云内州、东胜州,与黑河合。又正南流,过保德州。葭州及兴州境,又过临州,凡千余里,与保德州乞那河合。又南流三百里,与延安河合。又南流三百里,与汾河合。又南流二百里,过河中府。遇潼关与太华大山绵亘,水势不可复南,乃折而东流。大概河源东北流,所历皆西番地,至兰州凡四千五百余里,始入中国。又东北流过沙漠地,凡二千五百余里。始入河东境内。又南流至河中,凡千八百余里。通计九千余里。盖旧史所述如此。

至我大清乾隆间平西域,始知葱岭为河之初源,都实所访星宿海及重出之源耳。然河为中国患千有余年,世祖欲穷其源委,以施疏导之方,勤民之至意也。今撮其大要,载于篇首,以备一代之掌故云。

自河徙而南,冲决之患。至元而日甚。其治河之法,凡物料工程轮运,以至叠埽修堤之事,皆沿袭宋金旧法,承用百年,著为条格者也。

河防之令九:

一,每岁进旧部官一员,沿河上下。兼行户、工部事,督令分治都水监及京府州县守涨,从实规措,修固堤岸。如所行事务,有可久为例者,即关移本部,仍候安流,就便检覆。次年春,工物料讫,即行还职。

一,分治都水监及勾当河防事务,并驰驿。

一,州县提举管勾河防官,每六月一日至八月终,各轮一员守涨,九月一日还职。

一,沿河兼带河防知县官,虽非涨月,亦轮上提控。一应沿河州县。若规措有方,能御大患,及守护不谨,以致堤岸疏虞者,具以奏闻。

一,河桥埽兵,遇天寿圣节及元日、清明、冬至、立春俱给假一日。祖父母、父母吉凶二事,并自身婚娶,俱绐假三日。妻子吉凶二事。给假二日。其河水平安月分,每月朔给假一日。若水势危险,不用此令。

一,沿河州府遇河防危险之际,若兵力不足,劝率水手人户协济救护至,有干济或难迭办须当进暂差夫役者,州府提控官与都水监及巡河官同为计度,移下司县,以远近量数差遣。

一,河防军疾疫须医治者,都水监移文近京州县,约取所须药物并从官给。

一,河埽堤岸遇霖雨水涨变时,分都水司与都巡河官往来提控,官兵多方用心固护,无致为害,仍每月具河埽平安申覆尚书省工部呈阅。

一,除滹沱、漳、沁等河有埽兵守护外,其余大川巨浸如有卧著冲刷危险等事,并仰所管官事约置差夫作急救护,其卢沟河行流去处,每遇泛涨,当该县官与崇福埽官司一同协济防护,差官一员系监勾之职或提控巡检。

每岁守涨河防之制六:

一,开河。宜于上流相视地形,审度水性,测望斜高,于冬月记料,至次年春兴役开挑,须涨月前终毕。待涨水发随势去隔堰水入新河。又须审势疏导。假如河势丁字正撞堤岸,剪滩截嘴,撩浅开挑费功不便,但可解目前之急,亦有久而成河者,如相地形,取直开挑,先须钤{口下}谓上下平岸口也分水势,以解堤岸之危。若欲全夺大势,更于对岸抛下木石修刺,于刺影水势渐以木石钤固河口,因复填实,损而复修,至坚固不摧塌,则新河迤逦畅流,旧河自然淤实。

一,闭河。先行检视旧河岸口,两岸植立表杆,次系影水浮桥,使役夫得于两岸通过。于上口下撒星桩,抛下木石镇压狂澜,然后两岸各进草纴三道、土纴两道,又于中心拖下席袋土包。若两岸进纴。至近合龙门时,得用手持土袋土包抛下,兼鸣罗鼓以敌河势。既闭后,于纴前卷拦头压埽于纴上,修压口堤。若纴眼水出。再以胶土填塞牢固,仍设边检以防渗漏。

一,定平。先正四方位置,于四角各立一表,当心安置水平。其制长二尺四寸,广二寸五分,高二寸。先立桩于下,高四尺,纂在内,桩上横坐水平。两头各开小池,方一寸七分,深一寸三分,注水于中,以取平。或中心又开池者,方深同,身内开槽子,广深各五分,令水通过两头池子内,各用水浮子一枚,方一寸五分,高一寸二分,刻上头,例薄只厚一分,浮于池内,望两头水浮之首,参直遥对立表处,于表身画记,即知地形高下。

一,修砌石岸。先开掘槛子嵌坑,若用阔二尺,深二丈,开与地平。顺河先铺线道板一,次立签桩八,各长二丈,内打钉五尺入地,外有一丈五尺。于签桩上,安跨塌木板六,每留三板,每板凿二孔中间。撒子木六,于撒子木上匀铺秆草柬。先用整石修砌,修及一丈。后用荒石再砌一丈。一例高五尺。第二层,除就签柱外,依前铺塌木板、撒子木、秆草,再用石段修砌,高五尺。第三层,亦如之,高一丈。功就,通高二丈。

一,卷埽。其制亦昉于竹楗石菑,今则布薪刍以卷之,环竹縆以固之,绊木以系之,挂石以坠之,举其一二以称之,则日狻音混。■〈大上束下〉既下,又填以薪刍,谓之盘簟。两■〈大上束下〉之交,或不相接,则包以网子索,塞以秆草,谓之孔塞盘簟。孔塞之费,有过于埽槊者。盖随水去者太半故也。其■〈大上束下〉最下者,谓之扑崖草,又谓之入水埽。■〈大上束下〉之最上者,谓之争高埽。河势向著,恐难固护,先于堤下掘坑卷埽以备之,谓之卷埽。叠二三四五而卷者,以沙壤疏恶,近水即溃,必借埽力以捍之也。下■〈大上束下〉既朽,则水刷而去,上■〈大上束下〉压之,谓之实垫。又卷新埽以压于上,俟定而后止。凡埽去水近者,谓之向著。去水远者,谓之退背。水入埽下者,谓之紧刷。若暴水涨溢,下埽既去,上埽动摇,谓之埽喘。

一,筑城。此非河事,以水圯近河,州县亦或用之。城高四十尺则加厚二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若高增一尺,则其下亦加厚一尺,上收亦减其半。若高减,则亦减之。开地深五尺,其广视城之厚。每身一十五步,栽永定柱一,长视城之高,径一尺至一尺二寸。夜乂柱各二。每筑高二尺,横用经木一。瓮城至马面之类,准此。他如工程之限,输运之直,与夫合用物料之多寡,皆综核详密,品式粲然,为都水司奉行之条例云。

世祖中统以前,河患无可考。至元九年七月,卫辉路新乡县河决北岸五十余步。八月,北岸又决八十二步,去广盈仓仅三十步。遣都水监丞马良弼偕本路官相视,佥丁夫修筑之。二十三年十月,河决开封、祥符、陈留、杞、太原、通许、鄢陵、扶沟、洧川、尉氏、阳武、延津、中牟、原武、睦州十五处,佥南京民夫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筑堤防。二十五年正月,河决襄邑,又决太康、通许、杞三县,陈、颖二州皆水,命本道宣慰司督修堤之役。二十九年三月,敕都水监二十八年,丞相完泽奏置都水监于京师,岁以官一、令史二、奏差二、壕寨官二,分监于汴治决河。分视黄河河堤堰。

元贞二年九月,河决杞、封邱、祥符、宁陵,襄邑五县。大德元年七月,河决杞县蒲口,遣尚书耶怀、御史刘赓与廉访使尚文相视,筹长久之计。文上言:“长河万里,湍猛东注,盟津以下,地平土疏,荡徙不常,失禹故过,流患中土。治得其当,则力省而患迟,失之则功费而患速。今陈留抵东西百有余里,南岸故河口十一,巳塞者二,自涸者六,通水者三,岸高于水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高于水,仅三四尺,或高下与水等。大较南高于北,约八九尺,堤安得不决,水安得不北也。蒲口今决千有余步,迅快东行,得河旧渎,行二百里,至归德,复会正流。若强加涸遏,上决下溃,终究无成。揆之今日河北郡县顺水之性,远筑长堤以御泛滥。归德、徐、邳听民避冲决,图所安,量给淤田,俾为永业。他决视此。即救患之,浪策也。蒲口不塞便。”议上,山东长吏争言,若不塞蒲口,河北良田必尽化鱼鳖之区,廷议从之,命河南行省官董其役,凡修七提二十有五处,总三万九千九十二岁,用苇束四十万四千,径尺柱二万四千七百二十,役民夫七千九百余人。明年,蒲口复决。自是,修筑之役无岁无之。

至大二年七月,河决封邱县。三年十一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言:

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壤禾稼,百姓巳罹其毒,然后访求修治之法。而且众议纷纭,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须上请。比至议定,其害滋大,所谓不预巳然之弊。大抵黄河伏槽之时,水势似缓,观之不足为害,一遇霖潦,湍良边猛。自孟津以东,土性疏薄,崩溃决溢,可翘足而待。

近岁颍、亳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远虑,失于规画,使陂泺尽为陆地。东至杞县三汊口,播河为三。官吏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汊,使三河之水合而为一。下流既不通畅,自然上溢。由是观之,是自夺分泄之利也。故上下溃决,为害日甚。今水势趋下,有复入钜野、梁山之意。苟不为远计,不出数年,曹、濮、济、郓蒙害必矣。

今之所谓治水者,议论虽多,并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利害者,百无一二。虽每年累驿而至,名为巡河,徒应故事。问地形之高下,则懵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乃或妄兴事端,劳民动众,阻违水性,翻为后患。

为今之计,莫若于汴粱置都水分监,妙选廉干、深知水患之人,专任其事。可疏者疏之,可增者增之,可防者防之。职掌既专。则事功可立。较之河已决溢,民已被害,然后卤莽从事以劳民者,不可同日而语矣。

中书首下其议于都水监。先是省臣奏升都水监为正三品,添设二员,铸分监印,巡视御河,就令提点黄河之事。至是,本监议:“为御河添官铸印,兼提点黄河,若分监在彼,则有妨御河公事。况黄河巳有拘该官司正官提调,莫若使分监者以十月往,与各处官司巡视缺坏,会计工程,俟年终分监新官至,则交割代还,庶不相误。”

工部言:“大德九年,黄河决徙,逼近汴粱,几至浸没。本处官吏权宜开薰盆口,分入巴河,以杀其势,遂使正河水缓,并趋支沆。缘巴河旧隘,不足吞伏。明年急遣萧都水等闭塞,而其势愈大,卒无成功。致连年为害,南至归德,北至济宁,尽患沦胥,欲为经久之计,非用通知古今水利之人专任其事,终无补益。河南宪司所言详悉,都水监止援旧例议拟未合。如量设专官,精选廉干、深知地形水势者,任以河防之职,往来巡视,以时疏塞,庶可除异日之患。”省议及令都水分监专治河防,任满交代云。

延祐元年八月,河南行省言:“黄河涸出之地,水泊污地,多为势家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由此观之,非河侵人,人自侵水。拟差知水利都水监官偕行,廉访司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未至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一道,所拟不一,宜委行省官与本道宪司、都水分监官及州县正官,亲历按验,从长讲议。”由是遣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丞边丞务、都水监卿朵儿只、河南行省石右丞、本道廉访副使站木赤、汴梁路判官张承恩。上至河阴,下至陈州,与拘该州县官沿河相视。开封县小黄河口,测置比旧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以塞西河、塔河诸口,以便种植,故他处连年溃决。

公议:“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黄河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巳及农时,科桩佥。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纪,民不堪命。盖自治之法,惟宜顺水疏泄。今相视上抵河阴,下抵归德。夏水盛涨,甚于常年,以小黄河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明验也。若将小黄村河口堵闭,必移患于邻封。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扰。事难两全,当遗小就大。详视陈州,最为低洼被水之地。今岁麦禾不收,民饥特甚,请免陈州差税。赈其饥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其小黄村河口仍旧通流,筑月堤及障水堤以资抵捍。别难拟议。“中书省韪之,依议施行。

至五年正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奥屯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南流,莫能御遏,陈、颖濒河膏腴之地浸没大半,百姓流亡。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倘值霖雨水溢。仓卒何以为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亦可除汴梁异日之患。”于是大司农下都水监移文分监修治,自六年十一月一日兴工,至七年三月九日工毕,北至槐疙疽两旧堤,南至窑务汴堤,通长二十里二百四十三步。创修护城堤一道,长七千四百四十三步。堤下广十六步,上广四步,高一丈,六尺为一工。计工二十五万三千六百八十,用夫八千四百五十三,除风雨妨工。三十日毕。内流水河沟,南北阔二十步,水深五尺。修堤阔二十四步,上广八步,高一丈五尺,积十二万尺,取土稍远,四十尺为一工,计三万工。用夫万人。每步用大桩二,计四十,各长一丈三尺。径四寸。每步草束千,计二万束,签柱四,计八十桩,各长八尺,径三寸。大船二,梯镢绳索备焉。

是年七月,荥泽县塔海庄河决,未几,开封县苏村及七里寺复决二口。本省平章政事站马赤亲率本路官及都水分监并工修筑。至治元年正月兴工,条堤岸四十六处,计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四,用夫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三。八年,河决原武县,浸灌数属,其工役案牍无征莫得而详焉。

泰定二年,御史姚炜以河屡决,请立行都水监于汴梁,仍令沿河州县知河防事。从之。是年,睢州河决。三年,郑州阳武县又决,漂民房一万六千余家。五年,兰阳县河又决。

至顺元年六年,曹州济阴县魏家道口河决。先是,堤将溃,济阴县防河官与县尹郝承务差募民夫创修护水月堤,又以水势大,复筑月堤于北。功未竟,水忽泛溢,新旧三堤俱决。明日,外堤复坏,湍流迅猛,有蛇出没于中,所上桩工,一埽无遗。缺口东西五百余步,深二丈余。外堤缺口,东西四百余步,又磨子口护水堤,低薄不足御水,东西长一千五百步。乃先筑磨子口,七月十六日兴工,二十八日工毕。郝承务言:“魏家道口砖堌等村缺口,累下桩土,冲决不存,堤周回皆泥淖,人不可居,又无取土之处。且沛郡安乐等堡,去岁旱灾,今复水涝,民皆缺食,难于差佥。其不经水村堡,先巳遍差补筑黄家桥、磨子口诸处堤堰,似难重役。请俟秋凉水退,佥夫修理,庶苏民力。计冲坏新旧堤七处,共一万二千二百十六步,下广十二步,上广十四步,高一丈二尺,计用夫六千三百人。桩九百九十,苇箔一千三百二十,草束一万六千五,六十尺为一工,无风雨妨工,度五十日可毕。”

郝承务又言:“九月三日兴工,连日风雨,辛马头、孙家道口堤又坏,计工役倍于元数,添差二千人同筑。二十六日,元与武成、定陶二县分筑魏家道口八百二十步工竣。其辛马头孙家道口之缺口,南北阔一百四十步,内水地五十步,深者二丈,浅者亦不下八九尺,补筑七日工竣。又创筑月堤一道,斜长一千六百二十七步,内武城、定陶分筑一百五十步,实筑一千四百七十七步。惟堌头魏家道口外堤未筑,以冬寒土冻,俟来春补筑焉。”

是年,遣太禧宗禋院都事盖苗行视河道。苗还言:“河口淤塞,今不治,异日必为中原大患。”都水监难之,事遂寝。不及十五年,而白茅堤之口决。

至正四年正月,河决曹州,雇民夫一万五千八百人筑之。五月,大霖雨,平地水深二丈,河暴溢,决白茅堤,曹、濮、济、衮皆水。十月,议筑黄河堤堰。六年,以河决,立河南、山东等处行都水监,专治河防。九年三月,河北决。五月,白茅河东注沛县,遂成巨浸。是年冬,帝命集群臣廷议,言人人殊,惟监察御史余阙言:

禹河自大伾而下,酾为二渠,皆东北流。自周定王时,河始南徙。讫于汉,而禹之故道始失。自瓠子再决,而其流为屯氏诸河。其后河入千乘,偶合于禹所治河,由是而讫东都。至唐,河不为患者千数百年。赵宋时,河又南决。至于南渡,乃由彭城合汴、泗东南以入淮,而汉之故道又失。

尝考中国之地,西南高而东北下,故水至中国而入海者,一皆趋于东北。古河自龙门即穿西山,踵趾而入大陆。地之最下者也。河之行于冀州,北方也,数千年而徙千乘。自汉而后,千数百年而徙彭城。然南方之地,本高于北,故河之南徙也难,而其北徙也易。自宋南渡至今,殆二百年,而河旋北,乃地势使然,非关人力也。

比者河北破金堤,逾丰沛、曹、郓诸郡大受其害,天子哀民之垫溺,乃疏柳河,欲引之南,工不就。今诸臣集议,多主浚河故道,复引河以南入彭城,筑堤起曹南讫嘉祥,东西三百里,以障河之北流,则渐可以导之使南。

嗟乎!谚有之曰:不习为吏,眂巳成事。今所谓南流故道者,非河之故道也。使反于大禹北流之故道,由汉之千乘以入海,则国家将无水患千余年,如东汉与唐之时,而又何必障而排之,使南乎?

今庙堂之议,非以南为壑也。其虑以为河之北,则会通之漕废。不知河即北。而会通之漕不废。何也?漕以汶,而不以河也。河北流,则汶自彭城以下必微微。则吾有制而治之,亦可以行舟以漕粟,所谓浮于汶达于河者是也。阙特防钜野,而使河不妄行。俟河复千乘故道,然后复相水之宜而修治之。此千古之明鉴,非一人之私言也。

十年四月,以军士五百人修白茅河堤。十二月,命大司农秃鲁、工部尚书成遵行视决河,议其疏塞之法以闻。十一年春,遵等自济宁、曹、濮、大名行数千里,掘井以量地形之高下,测岸以究水势之深浅,以为河之故道不可复,其议有八。时右丞相脱脱复相,锐于任事。都漕运使贾鲁以治河二策进:其一,修筑北堤,以制横溃,则用工省;其一,疏塞并举,挽河复故道,其功数倍。脱脱韪鲁后策。及遵兴秃鲁至,力陈不可。脱脱不听,以其事属鲁。迁鲁为工部尚书,总治河防使。发汴梁、大名十三路民夫十五万,庐州等处十八翼军二万,自黄陵冈南达白茅,放于黄堌、哈只等口,又自黄陵西至杨青村合于故道,凡二百八十里百五十四步有奇。命中书右丞玉枢虎儿哈等率卫军以镇之。自四月兴工,至十一月,水土工毕,诸埽诸堤成,河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帝遣使者报祭河伯,召告还京师,论功超拜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赐脱脱世袭达刺罕,命翰林学士承旨欧阳元撰河平碑,以旌劳缋。元治河三大役:曰蒲口,曰小黄村,曰白茅堤。当时名臣多谓宜颀水势,勿堙塞,其言率迂不可用。脱脱黜成遵,从贾鲁,挽河复故道,尤为不世之功。欧阳元作《至正河防记》,载其施功次第详矣。用附著左方,俾治河者有考焉。

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异焉。酾河之流,因而导之,谓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谓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谓之塞。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减水。河身地有直有纡,因直而凿之,可就故道。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趋卑,高相就,则高不壅,卑不潴,虑夫壅生溃,潴生堙也。河身者,水虽通行,身有广狭。狭难受水,水溢悍,故狭者,以计辟之。广难为岸,岸善崩,故广者以计御之。减水河者,水放旷,则以制其狂,水堕突,则以杀其怒。

治堤一也,有创筑、修筑、补筑之名,有刺水堤有截河堤,有护岸堤,有缕水堤,有石船堤。

治埽一也,有岸埽、水埽,有龙尾、栏头、马头等埽。其为埽台及推卷、牵制、薶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铁、用草、用木、用木戈、用縆之方。

塞河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龙口。缺口者,巳成川。豁口者,旧常为水所豁,不退则口下于堤,水涨则溢出于口。龙口者,水之所会,自新河入故道之□也。

此外不能悉书,因其用功之次第而就述于其下焉。

其浚故道,深广不等,通长二百八十里百五十四步而强。功始自白茅,长百八十二里。继自黄陵冈至南白茅,生地十里。口初受,广百八十步,深二丈有二尺,巳下停广百步,高下不等,相折深二丈及泉。曰停、曰折者,用古算法,因此推彼,知其势之低昂,相准折而取匀停也。南白茅至刘庄村接入故道十里,通折垦广八十步,深九尺。刘庄至专固百有二里二百八十步,通折广六十步,深五尺。专固至黄固,垦生地八里,而广百步,底广九十步,高下相折,深丈有五尺。黄固至哈只口,长五十一里八十步,相折停广垦六十步。深五尺。乃浚凹里减水河,通长九十八里百五十四步。凹里村缺河口生地,长三里四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自凹里生地以下旧河身至张赞店,长八十二里五十四步。上三十六里,置广二十步,探五尺。中三十五里,垦广二十八步,深五尺。下十里二百四十步,垦广二十六步,深五尺。张赞店至杨青村,接入故道,垦生地十有三里六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

其塞专固缺口,修堤三重,并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通长二十里三百十有七步。其创筑河目前第一重西堤,南北长三百三十步,面广二十五步,底广三十三步,树植桩橛,实以土牛、草苇、杂梢相兼,高丈有三尺。堤前置龙尾大埽。言龙尾者,伐大树连梢系之堤旁,随水上下,以破啮岸浪者也。筑第二重正堤,并补两端旧堤,通长十有一里三百步。缺口正堤长四里。两堤相接旧堤,置桩堵闭河身,长百四十五步,用土牛、稍土、草苇相兼修筑。底广三十步,修高二丈。其岸上土工修筑者,长三里二百十有五步有奇,高广不等,通高一丈五尺。补筑旧堤者,长七里三百步,表里倍薄七步,增卑六尺,计高一丈。筑第三重东后堤,并接修旧堤,高广不等,通长八里。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四处。置桩木、草土相兼,长四十七步。

于是塞黄凌全河,水中及岸上修堤,长三十六里百三十六步。其修大堤刺水者二,长十有四里七十步。其西复作大堤剌水者一,长十有六里百三十步。内创筑岸上土堤,西北起李八宅西堤,东南至旧河焊,长十里百五十步,颠广四步,趾广三之,高丈有五尺。仍筑旧河岸至入水堤,长四百三十步,趾广三十步,颠杀其六之一,接修入水。

两岸埽堤并行。作西埽者,夏人水工,征自灵武。作东埽者,汉人水工,征自近畿。其法以竹络实以小石,每埽不等,以蒲苇线腰索径寸许者从铺,广可一二十步,长可二三十步。又以曳埽索?径三寸或四寸,长二百余尺者衡铺之。相间复以竹苇麻菻大纤,长三百尺者为管心索,就系绵腰索之端于其上,以草数千束,多至万余,匀布厚铺于绵腰索之上,□而纳之。丁夫数千,以足踏实。推卷稍高,即以水工二人立其上,而号于众,众声力举,用小大推梯,推卷成埽,高下长短不等。大者高二丈,小者不下丈余。又用大索,或互为腰索,转致河滨。选健丁操管心索,顺扫台立踏,或挂之台中铁猫大橛之上,以渐缒之下水。埽后掘地为渠,陷管心索渠中,以散草厚覆,筑之以土,其上覆以土牛、杂草、小埽梢土,多寡厚薄,先后随宜。修叠为埽台,务使牵制土下,缜密坚壮,互为犄角,埽不动摇。日力不足,火以继之。积累既毕。复施前法,卷埽以厌先下之扫,量浅深,制埽厚薄,叠之多至四埽而止。两埽之间,置竹络,高二丈或三丈,围四丈五尺,实以小石、土牛。既满,系以竹缆。其两旁并埽,密下大桩,就以竹络大竹腰索系于桩上。东西两埽及其中竹络之上,以草土等筑为埽台,约长五十步或百步。再下埽,即以竹索或麻索长八百尺或五百尺者一二,杂厕其余管心索之间。俟埽入水之后,其余管心索如前薶挂,随以管心长索远置五七十步之外,或铁猫,或大桩,曳而系之,通管束累日所下之埽,再以草土等物通修成堤。又以龙尾大埽,密挂于护堤大桩,分析水势。其堤长二百七十步,北广四十二步,中广五十五步,南广四十二步。自颠至趾,通高三丈八尺。

其截河大堤,高广不等,长十有九里百七十七步。其在黄陵北岸者,长十里四十一步。筑岸上土堤,西北起东西故堤,东南至河口,长七里九十七步,颠广六步,趾倍之二强二步,高丈有五尺。接修入水。施土牛,小埽梢草杂土,多少厚薄,随宜修叠。及不竹络,安大柱,系龙尾埽,如前两堤法。唯修叠埽台,增用白阑小石,并埽上及前洊修埽堤一,长百余步,直抵龙口。稍北,栏头三埽并行,大堤广与刺水二堤不同。通前列四埽,间以竹络,成一大堤,长二百八十步,北广百一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二丈五尺,通高三丈五尺。中流广八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并创筑缕水横堤一,东起北截河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又一堤,东起中刺水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又一堤,东起中刺水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通长二里四十二步,亦颠广四步,趾三之,高丈有二尺。修黄陵南岸,长九里六十步。内创岸土堤,东北起新补白茅故堤,西南至旧河口,高广不等,长八里二百五十步。

乃入水作石船大堤。益由是秋八月二十九日乙巳,道故河流,先所修北岸西中刺水及截河三堤犹短,约水尚少,力未足恃。决河势大,南北广四百余步,中流深三丈余,益以秋涨,水多故河十之八,两河争流,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急。难以下埽。置埽行或迟。恐水尽涌入决河,因淤故河,前功随堕。鲁乃精思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丑,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后连以大桅或长桩,用大麻索、竹縆绞缚,缀为方舟。又用大麻索、竹縆,用船身缴绕上下,令牢不可破,乃以铁猫于上流石垂之水中。又以竹縆绝长七八百尺者,系两岸大橛上,每縆或石垂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船腹略铺散草,满贮小石,以合子板钉合之。复以埽密布合子板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缚之急。复缚横木三道于头桅,皆以索维之,用竹编笆,夹以草石,立之栀前,约长丈余,名曰水帘栀。复以木搘柱,使帘不偃仆。然后选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人,执斧凿,立船首尾,岸上捶鼓为号,敢鸣,一时齐凿,须臾舟穴,水入,舟沉,遏决河。水怒溢,故河水暴增。即重树水帘,令后复布小扫土牛白阑长稍,杂以土草等物。随以填垛。继之以石船下诣实地,出水基趾渐高,复卷大埽以压之。前船势略定,寻用前法,沉余船,以竟后功。昏晓百刻,役夫分番甚劳,无少间断。船堤之后,草埽三道并举,中置竹络盛石,并埽置桩,系缆四埽及络,一如修北截水堤之法。第以中流水深数丈,用物之多,施工之大,倍他堤。距北岸才四五十步,势迫东河,沆峻若自天降,探浅叵测。于是先卷下大埽约高二丈者,或四或五,始出水面。修至河口一二十步,用工尤艰。薄龙口,喧豗猛疾,势撼埽基,陷裂欹倾,俄远故所。众议沸腾,以为难合,然势不容巳。鲁神色不动,机解捷出,进官史工徒十余万人,日加奖谕,辞旨恳至,众皆感激赴功。十一月十一日丁巳,龙口遂合,决河绝流,故过复通。

又于堤前通卷栏头埽各一边,多者或三或四。前埽出水,管心大索系前埽,陲后阑头埽之后,后埽管心大索亦系小埽,石垂前栏头埽之前,后先羁縻,以锢其势。又于所交索上,及两埽之间,压以小石白阑土牛,草土相半,厚薄多寡,相势措置。

埽堤之后。自南岸复修一堤,抵巳闭之龙口,长二百七十步。船堤四边成堤,用农家场圃之具曰辘轴者,穴石立木如比栉,薶前埽之旁。每步置一辘轴。以横木贯其后,又穴石,以径二寸余麻索贯之,系横木上,密挂龙尾大埽,使夏秋潦水、冬春凌簿,不得肆力于岸。此堤接北岸截河大堤,长二百七十步,南广百二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七尺,水面至泽复高四丈二尺。中流广八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仍治南岸护堤埽一,通长一百三十步,南岸护岸马头埽三道,通长九十五步,修筑北岸隈防,高广不等,通长二百五十四里七十一步。

白茅河口至板城,补筑旧堤,长二十五里二百八十五步。曹州板城至英贤村等处,高广不等,长一百三十三里二百步。稍冈至砀山县,增培旧堤,长八十五里二十步。归德府哈只口至徐州路三百余里,修完缺口一百七十处,高广不等,积修计三里二百五十六步。亦思剌店缕水月堤高广不等,长六里三十步。

其用物之凡,桩木大者二万七千,榆柳杂稍六十六万六千,带稍连根株者三千六百,藁桔蒲苇杂草以束计者七百三十三万五千有奇,竹竿六十二万五千。苇席十有七万二千,小石二千般,绳索小大不等五万七千,所沉大船百有二十。铁缆三十有二,铁猫三百三十有四,竹篾以斤计者十有五万,石垂石三千块,铁钻万四千二百有奇,大钉三万三千二百三十有二。其余若木龙、蚕椽木、麦秸、扶桩、铁叉、铁吊、枝麻、搭火钩,汲水、贮水等具,皆有成数。

官吏俸给,军民农粮、工钱,医药、祭祀、赈恤、驿置马乘及运竹木、沉船、渡船、下桩等工,铁、石、竹、木、绳索等匠佣资,兼以和买民地为河,并应用杂物等价,通计中统钞百八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六锭有奇。

鲁尝有言:“水工之功,视土工之功为难;中流之功,视河滨之功为难;决河口,视中流又难;北岸之功,视南岸为难。用物之性。草虽至柔,柔能狎水,水渍之生泥,泥与草并,力重如碇。然维持夹辅,缆索之功实多。”盖由鲁习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是役也,朝廷不惜重费,不吝高爵,为民辟害。脱脱能体上意,不惮焦劳,不恤浮议,为国拯民。鲁能竭其心思智计之巧,乘其精神胆气之壮,不惜劬瘁,不畏讥评,以报君相知人之明。宜悉书之,使职史氏者有所考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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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二 百官一

世祖命刘秉忠、许衡定官制,以中书省管政事,枢密院管兵,御史台司纠劾,又设行省、行台,使内外均其轻重,以相维系,立法之善,殆为唐宋所不及。然上自中书省,下逮郡县亲民之吏,必以蒙古人为之长,汉人、南人贰之。终元之世,奸臣恣睢于上,贪吏掊克于下,痡民蠹国,卒为召乱之阶甚矣。王天下者,不可以有所私也。至一事而分数官,一官而置数员,秩位滥于遥授,事权隳于添设,率大德以后之所增益,不尽为世祖旧制也。《元典章》之内外文武职品,与旧史亘有同,今亦附著下方,备参考云。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太祖十二年,以木华黎为太师,后又以耶律秃花为太傅。太宗时,耶律阿海为太师,耶律秃花为太傅,石抹明安为太保,皆崇以位号,无专职。世祖至元为太傅,石抹明安为太保,皆崇以位号,无专职。世祖至元元年,以刘秉忠为太保。至成宗以后,始三公并建。《元典章》:太师府、太傅府、太保府参军,俱正五品。又有太尉、大司徒、司徒,大司徒,秩从一品。余品秩无考。至元十九年,罢司徒府。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开府或不开府。大德十一年,又置太子太师、太师、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寻并罢。

中书省:中书令一员。太宗二年,立中书省,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自世祖以后,为皇太子兼宫。中统三年,以皇子燕王守中收令。至元十年,立燕王为皇太子,仍兼中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以皇太子行中书令。至正十三年,命皇太子领中书令。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元初官制,中书令正一品,左、右承相从一品。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

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副丞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

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参决大政,其职亚于丞。

参议中书省事。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掌吏礼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三曰帖黄,四曰保举,五曰礼,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次品,二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缺选,五曰别里哥选。户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装,三曰差别马,四曰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七曰会总科。粮房之科有六,一曰海远,二曰攒运,三曰边远,四曰赈济,五曰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房之科有二,一曰钞法,二曰课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二曰草料。

右司: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都事二员。品秩同前。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曰铺马,田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攒造军器,二曰常课段匹,三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凡数计、簿籍之事,皆领之。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纳四方文移,邮递之程期,曹司之承受。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庋藏省府帐籍案牍。

至正元年,吏兵刑分为二库,户工分为二库,各设管勾一员。

又蒙古架阁库管勾一员,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品秩同前。

太宗二年始置左、右丞相,以粘合重山、镇海为之。

世祖中统元年,立行中书省于燕京、置中书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二年,增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员,平章政事四员,右丞一员,左丞二员,参知政事二员。三年,增左右丞为四员。

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不分左右。四年,复省为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七年,立尚书省,中书省增置左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以下如故;尚书省置平章政事一员,同平章事一员,参知政事三员。九年,罢尚书省,左丞相仍省为一员,平章政事三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二十三年,定省台院部官,中书省除令外,左、职丞相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置尚书平章政章二员,尚书右丞、左丞各一员,参政政事二员;中书省左、右丞缺不置。二十五年,尚书省置右丞相一员,中书省罢左丞相不置。二十八年,罢尚书省,专任一相,增中书平章政事为五员,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政事一员,置右丞二员,一员为商议省事。

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从一品。

大德三年,复置左丞相。七年,诏中书省设官,自左右丞相以下,平章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定为八府。

至大二年,再立尚书省,置尚书省左、右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三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中书省增平章政事为五员,左丞二员,左丞三员。四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尚书省丞相以下诸官并罢;中书省左、右丞相为四员,参知政事三员。

至顺元年,定平章政事为四员,右丞一员,左丞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三年,以燕铁木儿专权,专任一相,不设左丞相。自后,左丞相或置或不置。

元统三年,命右丞相伯颜独长台司。

后至元五年,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八年,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员。十二年,以贾鲁为添设左丞,悟良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哈麻为添设右丞。十四年,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以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帖里帖木儿为添设左丞相。

参议中书省事,中统元年始置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省为四员。其治曰参议府、左右司,中统元年置,后改绐事中、中书舍人,校正等官。至元九年,仍设左右司,并为一司。十五年,分置两司。至大二年,并左右司为一。四年,仍分置如旧制。

照磨,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八年省为一员。

管勾,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三年省为一员。

架阁库管勾,至元三年始置二员,其后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定为二员。

断事官,正三品。元初职行最重,以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中统元年,十六位下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员。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员。二十八年,分立两省断事官,随省并置。二十九年,十八位下置三十六员,并人中书省。三十一年,复增二员。后定置,自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四十一员。

经历一员,从七品。

知事一员。从八品。

客省使。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掌直省舍人、宣使等选举差遣之事。

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

至元九年,置客省使二员,一员兼通使,一员不兼。二十八年,置中书省检校官二员,考核户工部文案疏缓者,大德元年,增置使四员,副使二员,检校官四员。至元七年,置直省舍人二员,后增置三十三员,掌给使差遣之役,无品级,与宜使等。至大二年,置尚书客省使、副各一员,尚书省罢,应与同罢。

详定使司:正三品。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掌书记二员。正七品。掌详定四方献言,择其善者以闻于上。至正十七年置,以中书官提调之。

吏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官吏选授调补之政令,及勋封爵邑之制,考课殿最之法。中统三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二年,吏礼自为一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吏部仍设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正七品。各一员。五年,又合为吏礼部,尚书仍二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七年,始分六部,吏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八年,复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二员。十三年,分置吏部,尚书增置七员,侍郎三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十九年,尚书减为二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二十一年,增尚书一员。案旧史本纪:二十一年,升六部尚书为二品,未知何时复降三品。二十三年,定六部尚书、寺郎、郎中、员外郎各二员。二十八年,增尚书为三员,主事三员。大德元年,增吏部尚书一员。至大二年,增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四年,罢增贸之员,如旧制。后至元三年,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员。至正元年,置司绩一员。正七品。掌考察百官行止,以凭叙用。

户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三员。品秩同前。掌天下户口、钱稂、田土之政令,及贡赋之出纳,金币之转通,府藏之委积。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至元二年,分立户部,尚书三员,侍郎、郎中四员,员外郎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又分为户部、尚书一员,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二员。七年,增尚书一员,侍郎、郎中一员。十三年,又增尚书一员。十九年,郎中、员外郎俱增至四员。二十一年,省泉府司入户部。至元十六年,置泉府司。《元典章,泉府大卿,从二品;泉府司富藏库使,从七品。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户部所掌繁剧,增尚书二员。大德五年,省尚书一员、员外郎一员置主事八员,至大二年。增侍郎、员外郎各一员,四年,罢增置之员,如旧制。至正元年,设司计官四员,依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设二员。正七品。共属附见于后:《元典章》:户部尚书规措应昌运粮事,正三品。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都提举一员,正四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元典章》宝源总库有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至元二十五年,置分万亿库为四库:曰宝源、广源、绮源、赋源。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札等物。置官同上。提控案牍二员。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匹。置官品秩同前。惟提举增一员。提控案牍三员,后省二员。《元典章》万亿储支纳一员,从七品。

都提举万亿斌源库,掌丝线、布帛等物。置官。品秩同前。提控案牍二员,后省一员。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员,从九品。至元二十八年置。

提举宫宁库,掌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掌交钞公事。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至元七年。案旧纪宪宗癸丑,立交钞提举司,与志不合。立交钞提举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罢。十三年又置行户部于大名,掌印造交钞。二十四年,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增副达旮花赤、提控案牍各一员。后定置各员,又增提控案牍一员。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宝钞库。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本纪:二十五年,升宝钞总库永盈库为从五品。未详孰误。永盈库。二十六年罢,以所领币帛入太府监及万亿库。增大便、副便诸员。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中统四年,始置大使。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升从七品,增达鲁花赤一员。后定置诸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各一员,正八品。大使各一员,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副使各一员。从九品。至元元年,昏钞库始置监钞昏钞官,用正九品印。二十四年,分立烧钞东西二库,置达鲁花赤等员。二十八年,罢大都烧钞库,各路昏钞令行省官监烧。《元典章》:行省烧钞库大使,正九品。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至正十年置,其属曰豉铸局,秩正七品。曰永利库,秩从七品。掌鼓铸铜钱、印造宝钞。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立中都行用库,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元典章》:大都平淮十行用库大使,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大都改置库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顺承。二十六年,又置三库:曰健德,曰和义,曰崇仁。皆因城门之名为名。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十九年,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元典章》:大都税课提举,从五品,乃至大以前官制。至大元年,改宣课提举司。其属曰:

马市猪羊市,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三十年置。

牛驴市果木市,设官同前。

鱼蟹市,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大元年置。

煤炭所,提领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榷酤之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捉控案牍二员。至元八年置。廿八年,省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元典章》:鸳鸯泊仓粮酒务,从五品;泥河仓粮洒务大使,龙兴酒务大便,俱从九品。

钞纸坊,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二员。从九品。中统四年置,用九品印,止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提领、副使各员。

印造盐茶等引局,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元二十四年置。

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元典章》:京畿都漕运使司达告花赤。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正九品。掌凡漕运之事。中统元年,立军储所。至二十七年,改储峙提举司为军储所,乃别立一官,非中统元年所置者。四年,改漕运河渠司。旧纪至元元年立漕运司,十五年罢,以其事隶行中书省。与志彼此互异,未详孰误。至元二年,改漕运司。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正五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京畿都漕运司之额如旧,止领京仓出纳稂斛及新运粮提举司攒运公事,省同知、判官、知事各一员。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判官各一员。后定置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后至元二年,增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九年,增海道巡防官二员,经正七品印,相副官二员。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都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管站车二百五十一辆。至元十六年置。延祐三年,改为京畿运粮提举司。

京师二十二仓:秩正七品。万斯北仓,中统二年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置。千斯仓,中统二年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置。永济仓,至元四年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并皇庆元年置。屡丰仓,积贮仓,并皇庆元年增置。以上十仓,各仓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丰穰仓,广济仓。并皇庆元年置。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且。既积仓,盈衍仓,并至元二十六年且。相因仓,中统二年且。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置。以上八仓,各置监支纳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通济仓,中统二年置。庆贮仓,至元四年置。丰实仓,置年缺。以上三仓,各置监支纳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中千户一员,正五品。中副千户二员。正六品。至元三十一年置。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正九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漕运。至元二十四年,立置总司于河西务,置分司于临清。其属仓七十有五:

河西务十四仓:秩正七品。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以上五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六品。《元典章》:永备仓提点,从五品。大使二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仓,恒足仓。既备仓,以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元典章》:万盈、广积、永备、景运、平盈五仓,副使俱正七品。永盈仓副使,从七品。大有、忙安、广盈、和籴、新城、丰州、广盈,平地县平济,云内州广贮八仓,监支纳俱正八品。大有,和籴、忙安、丰州、广盈,云内州广贮,扮州广贮,新州广盈,东胜州大盈,平地县平济十仓,大使俱正九品。丰储仓大使,从九品。

通州十三仓:秩正七品。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乃积仓、乐岁仓、庆丰仓、延丰仓,以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足食仓、富储仓,衍仓、富及衍仓,以上四仓,各置监支纳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河仓十七,用从七品。印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以上四仓,各置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仓、伏恩仓,以上十三仓,各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秩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荣阳等纲凡三十,曰:济源、陵州、献州,白马、滏阳、完州、河内、南宫、沂莒,霸州、东明、获嘉、盐山、武强、胶水、东昌、武安、汝宁、修武、安阳、开封、仪封、蒲台、邹平、中牟、胶西、卫辉、浚州、曹濮州,每纲皆设押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船九百余只,运粮三百余万石。纲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一员,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元典章》作从七品。掌各冶采金炼铁之榷税。中统初,置景州提举司,管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又置檀州提举司,《元典章》:檀州采金都提是举司达鲁花赤,正五品。管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年,并为檀只等处都提举司。大德元年,罢颀德、彰德、广平等路五提举司,立都提举司二,升正四品,设官四员,直隶中书户部。卫辉路提举司隶于广平彰德都提举司,真定铁冶隶于顺德都提举司。事见本纪,旧志遗之。河东山西济南莱芜等处冶提举司及益都金总管府,其设置省并均不可考。又至元十九年立铁冶总管府,罢提举司,是否由总管府改都提举司,简册无征,不能臆断矣。《元典章》宜德云州等处、银冶等场都提举正四品,檀州采金都提举司达鲁花赤正五品,棋阳彰德济南高山汴梁等处,太原大同徐邳州景州溧阳等处、颀德等处、檀州等处、泰安州莱芜等处、广平等处、卫辉仓谷辽阳路安平山等处、易州紫荆关十七所铁提举司提举,俱从五品;以上同提举,俱从六品。宣德云州等处银冶提举司,从六品。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掌榷办场灶盐货。太宗二年,始立河问税课所。六年,改盐运司。十二年,改提举盐榷所。六皇后称制二年,又改提举沧清盐使所。定宗四年。又改提举盐榷沧清盐使所。宪宗二年,改河间课程所为提举沧清深盐使所。中统元年,改立宣抚司,提领沧清深盐使所。四年,改为转运司。至元二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深盐使司。寻改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又立沧清深三盐司。十二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寻罢,立大都芦台越支三叉沽盐使司。二十三年,改为河间等路都转运使。二十五年,复立芦台、越支、三叉三盐使司。二十七年。改令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间等路都转运司。大德五年,并大都三盐运司入河间。延祐六年,颁分司印。

盐场二十二所,曰,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每场置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

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司,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运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一员。太宗二年,立益都课税所。六年,改山东盐运司。中统三年,命课税隶,山东都转运司。四年,诏以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司。至元二年,改立山东转运司。十二年,改山东都转运使司。按旧纪,山东盐课都转运为都转运盐使司在八年,改山东转运使司为都抟运使司兼济南酒税醋课在二十五年,与志互异。《元典章》各处转运盐使司正四品,乃大德以前之官制。延祐五年,颁分司印,罢胶莱盐司所属各场。至元十九年,立山东滨乐安及胶菜莒密盐使司。

盐场十九所: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各场设司令一员,司丞一员,管勾一员。

河东陕西等处都转运盐使司,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运判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一员。太宗二年,立平阳府征收税课所。中统二年,改置转运司及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罢运司、命赴制国用使司输课。寻复置转运司。二十二年,改立陕西都转运司。兼办诸色税课。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解盐司亦罢。延祐六年,更为河东陕西等处都转盐运使司,案旧纪,改陕西盐课都转运司为都转盐使司,在至元八年,与志互异。直隶省部,颁分司印二。其属:

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二提领所,均延祐六年置。至元四年。立开元等路转运司,其省罢年分未详。《元典章》广东盐课都提举,正五品。

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品秩同前。掌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及符印、简册之制。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至元二年,分立吏札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别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明年,又合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别为礼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元贞元年,复增尚书一员,会同馆主事二员。至大二年,增侍郎、郎中各一员。其属附见于后: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靡一员,正八品。掌左三部钱谷计帐之事。

侍仪司,秩正三品。使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朝会、即位、册后、建储、上尊号及外国朝觐之礼。至元八年,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丞、奉班都知、《元典章》:侍仪司丞、奉班都知,俱正七品。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左侍仪奉御,通曰左右侍仪,省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局等。十三年,并侍仪司入太常寺。二十年,复置。大德十一年,升秩正三品。至大二年,增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元典章》:左右侍仪副使,正六品。后又定置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事舍人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七品。

法物库,秩从五品。掌大礼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之事。至元三年,立拱卫司。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钤辖一员,正六品。提控案牍一员。九年,长拱卫司为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旧纪至元十七年。改拱卫司为都指挥使,疑误。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增置达鲁花赤,隶宣徽院。十九年,升拱卫司品。仍收其虎符。二十五年,改隶礼部。元贞元年,复升正三品。案旧纪:至元五年,隶宣徽院。九年,升拱卫司为拱卫直都指挥使。大德九年,升正三品。俱与志互异。皇庆元年,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元年,拨隶侍正府。定置诸员。其属:

控鹤百户所,秩正七品。色目百户十三员,汉百户十三员,总十三所。

仪从库,秩从七品。掌收仪仗。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秩从三品。大使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元典章》作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掌供奉祭飨之乐工。中统元年,立仙音院。复改为玉宸院。置乐长,正四品。乐副;正五品。乐判,正六品。各一员。八年,改隶宣徽院。二十年,改仪凤司,仍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员。按旧纪:二十一年,以仪凤司隶卫尉院,志不载。二十五年,改隶礼部,省判官。三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玉宸乐院。秩从三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复为仪凤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从三品,改仪凤卿为仪凤大使,定置诸员。其属:

云和署,秩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至元十二年置。秩正七品。按旧纪二十三年,省入教坊司,不知何时复置。至大二年,拨隶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从六品。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以下品秩,旧志缺。置令当为从五品,丞从七品。管勾从八品。《元典章》仅载安和署令从七品,丞从八品,当是皇庆以前之官制。皇庆二年,令、丞皆升秩矣。

安和署,秩从七品。署令二员,从七品。署丞二员,从八品。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至元十三年,置。秩正七品。二十五年,罢。二十七年,复置。皇庆二年,升从五品。

常和署。秩正六品。管回回乐工。皇庆元年,置管勾司。秩正七品。延祐三年,改常和署。署令一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天乐署,秩从五品。管河西乐工。至元十七年,置昭和署。从六品。大彷十一年,升正六品。至大四年。改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

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皇庆元年,置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教坊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元典章》:教坊司判,从八品;管勾,从九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百户。中统二年置。秩从五品。五年,隶宜徽院。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六年,并入拱卫司。后复置。十七年,改提点教坊司。秩正四品。二十五年,改隶礼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祐元年,改提点教坊司事为大使。七年,复降正四品。其属:

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祥和署,至大四年,增置官属,同。

广东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秩从四品。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从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者。至元九年置。二十五年,罢为四宾库。二十九年,改四宾库复为会同馆。元贞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其属:

收支诸物库,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以四宾库改置。

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置白纸坊,秩从八品。掌造诏旨、宜敕纸札。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至元九年,置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大德八年置。

兵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品秩同前。掌郡邑、邮传、屯牧之政,凡兵站、屯田之籍,官私刍牧之场,及远人之归化者,悉以任之。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至元元年,兵刑自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并为右三部。五年,复析为兵刑部,尚书二员,省侍郎二员,郎中如故,员外郎一员。七年,分六部,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明年,又合为兵刑部。十三年,复析为兵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以二员为额。至大四年,罢通政院,以其事归兵部,增尚书一员、员外郎一员。十一月,又增置侍郎、郎中各一员。其属附见于后:

陆运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掌两都陆运粮斛之事。至元十六年,置运稂提举司。《元典章》新旧运粮提举司,俱从五品。延祐四年,改今名。海王庄、魏家庄、七年庄、腊八庄四所,各设提领一员,用从九品印。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储。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副总管二员,正四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初,太祖以随路打捕鹰房民户七千余户拨隶旭烈兀大王位下,中统二年置总管府,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奏归朝廷,隶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部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大德八年,置官吏皆王选用。至大四年。省并衙门,以哈儿班答大王别无官属,存总管府不废。其属。

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副达鲁花赤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捉控案牍兼照磨一员,常别吉大营盘事及管领大都路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置。秩从三品。延祐四年。升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判官一员,从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掌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儿一应差发、薛彻干定王位下事。泰定元年置。

刑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品秩同前。掌刑名法律,凡大辟之按覆,系囚之详谳,孥收产没之籍,捕获功赏之格,悉以任之。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别置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专署刑部。至元二年,析置兵刑部,尚书四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置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八年,改为为兵刑部。十三年,又为刑部。二十三年,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大德四年,增尚书一员,主事三员。至正十二年,增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其属:

司狱司,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二员。正九品。初以右三部照磨兼管刑部狱。大德七年,始置专官。

司籍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隶刑部。

工部: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品秩同前。掌百工之政,凡营造之程式,材物之绐受,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中统元年,置右三部,尚书、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内二员专置工部事。至元二年,分立工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置工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三员,员外郎五员。二十三年,定工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二员。明年,又增尚书二员。二十八年,省尚书一员,增主事五员,置司程官四员。正七品。其属附见于后:

右三部照磨一员。从七品。

左右部架阁库,秩正八品。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六部文卷簿籍架阁之事。中统元年,左右部各置。二十三年,并为左右部架阁库。

诸色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元典章》:诸色人匠总管府,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正九品。提控案牍一员。掌百工之技艺。至元十二年,置总笞、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十六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增同知、副总管和一员。二十八年,省同知。三十年,省副总笞。后定置诸员。其属:

梵像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元典章》工部大仓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吏目一员。掌绘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至元十二年,置梵像局。从七品。延祐三年,升提举司。

出蜡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掌出蜡铸造之工。至元十二年,置局。从七品。延祐三年,升提举司。

铸泻等铜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掌铸泻之工。至元十年,置官三员。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员。

银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掌金银之工。至元十二年置。

镔铁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掌镂铁之工。至元十二年置。

玛瑙玉局。秩从八品。直长一员。从八品。掌琢磨之工。至元十二年置。

石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勾一员。掌攻石之工。至元十二年置。

木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掌攻木之工。至元十二年置。

油漆局。副使一员,用从七品印。掌髹漆之工。至元十二年置。《元典章》:怯柃口皮局、貂鼠局、羊山玛瑙局提举,俱从五品。

诸物库。提领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掌诸物之出纳。至元十二年置。

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俱受省檄掌工匠之词讼。至元十二年置。

诸司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臂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两都金银器皿及符牌等十四局事。至元十四年置。二十明年,以八局隶工部及金玉府,止领五局、一库,掌毡毯等事。《元典章》:仪鸾器物、金丝子、犀友牙、木,大都银器皿局大使,俱从五品。上都诸色人匠金银器皿,宜德等处打码磁,保定、云南、南宫三织染局提举,俱正六品。其属:

收支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之事。

大都毡局。秩正七品。大使、正七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员。管人匠一百二十五户。

大都染局。秩正九品。大使一员。管人匠六十三户。

上都毡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管人匠九十七户。

隆兴毡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管人匠一百户。

剪毛花毯蜡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管人匠一百十八户。

提举右八作司。秩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捎只等,并都城局院造作镔铁、铜、钢、鍮石,东甫简铁,两都支持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等皮,骔尾、杂行沙里陀等物。中统元年,置提领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提举八作司,升正六品。二十九年,分左右两司。大德二年,以八作司旧制八员,令分左右二司,减去二员。上都八作提举司注品秩与大都八作司同。椐此知左右八作司直隶大都留守司,不应隶上都也。

提举左八作司。秩正六品。置官同上。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元典章》:诸路金玉人匠总眢府达鲁花赤总管,俱正三品;副达鲁花赤、副总管,俱正四品;同知、正五品。

诸路杂造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一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又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皙府。其属:

帘纲局。大使、副使各一员。受省札。至元元年置。

收支库。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茶迭儿局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诸色人匠造作等事。宪宗置。至元十六年,设总管一员。二十七年,诸司局。用从七品印。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中统三年置。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一员。掌造作出纳之物。

大都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六年置。其属:

绣局,用从七品印,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绣造段匹。

纹锦总院,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织造段匹。

涿州罗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织造纱罗段匹。

尚方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出纳丝金颜料等物。《元典章》:异样、文锦两局,钞局,罗绫锦织染两局,提举俱从五品。

随路诸色民匠都部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延祐六年,拨隶崇祥院。后又属将作院。至顺三年,改隶工部。其属:

织染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六品。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二年置。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置官同上。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管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

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举都城所。秩从五品。《元典章》:都城所有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各二员,照磨二员,吏目一员。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至元三年置。其属:

左右厢,官四员,用从九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受绐库。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至元十三年置。

符牌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正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掌造虎符等。至元十七年置。

旋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九年置。

撤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七品。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初为组练匠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以札马剌丁率匠人成造撒答利欺与丝绸,同局造作,改为撤答剌欺提举司。

别失八里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秩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至元十三年置。

忽丹八里局。大使一员。给从七品印。至元三年置。

平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绐从六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光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给从八品印。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用从九品印。至元二十九年置。

通州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用从九品印。延祐六年置。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正六品。照略案牍一员。其属:

提领所一,系官织染人匠局一,云内人匠东西局二,本路人匠局一。河中府、襄陵、翼志;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每局设提领,从七品。副提领从八品。各一员,云州、泽州止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正六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品秩置官同上。其属:

开除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中山刘元帅局。大使一员,从七品。刮使一员。从八品。

中山察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深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深州赵良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案牍一员。《元典章》弘州寻麻林人匠提举司,同提举正七品。

纳纳失、毛段二局。院长一员。按纳失失、毛子旋二局,《元典章》均有大使、副使,与旧志不同。

云内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同织染后,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朔州毛子局。大使一员。

恩州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恩州东昌局,提领一员。

保定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读一员。

大名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元典章》:大名织染局提举司达鲁花赤,正六品。

永平路纹绵等局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宁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云州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顺德路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前德中织染人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怀庆路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宣德府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东圣州织染局。院长一员,局副一员。

宣德八鲁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

东平路疃局。直长一员。

兴和路寻麻林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和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阳城天城织染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巡河提领所。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元典章》:绫锦纹绣、大同织染、弘州锦院、玛淄、朔州毛子镔铁、云内州织染、唐像、出腊、石局、铜局、大都毡局,别失八里人匠、彰德熟皮甸皮人匠、银局、塑局,大都染局,中山真定杂造等,麻纳失失、缙山毛子旋正局,各局大使三百户下,一百户上,俱从七品。织染局、纹绣局,将作院、帘绞锦杂造别失八里人匠、平阳系官杂造、寻麻林纳失失、弘州锦院、上和大都中山真定铁局、怀盂深州大名路恩州织染局,各局副使俱从八品。上都毡、出腊、彰德人匠、大同织染、顺德织染、浮梁磁、唐像各局,副使俱正九品。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中书右丞玉枢虎儿吐华等开分省于彰德。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十五年,前德分省增左右丞二员。十七年,以平章答兰等分省陵州,平章臧卜分省冀宁。二十三年,罢冀宁分者。二十七年,以添设平章蛮子分省保定,左丞相也速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分省大同。又置分省于冀宁、真定二处。

行中书省。秩从一品,国初,有征伐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至元元年,始分立行中书省,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后嫌于外重,改为行中书省。凡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与都省相为表里。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凡十省,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俱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备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旧制:参知政事之下,有佥省、同佥。大德九年,罢,不置。丞相或置不置。以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又其属:

检校所。检校一员。正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员,从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间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移行省于汴梁路。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置江淮行省,治场州。二十一年,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路隶河南,改江浙行省。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福建自为行省。二十年,并泉州行省入福建,治泉州。二十二年,并福建于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并入江浙。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徒治潭州。十八年,复徒鄂州。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木首所辖惟陕西诸路。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三年置,治成都。十年罢。二十三年,复置。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十年罢。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二十三年,置甘肃行省于甘州。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之。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大德十一年,置和林等处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行省,治和宁路。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置,治中庆路。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命高丽王置省,典征曰本军事,师还而巽。大德三年,复置。既而王言其不便,罢之。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领行省丞相,得奏选属官,治沈阳府。

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正十二年置,治扬州,设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及首领属官共二十五员。平章一员兼提调淮南王府事。至正中置行省凡六,其设置惟淮南江北一省可考,作并无征。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置,福州。十八年,右丞朵歹分省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泉州。二十八年,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山东行中书省。至正十七年,置广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三年,置胶东行省。二十三年置,治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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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一 河渠三

△浑河滹沱河冶河滦河吴松江淀山湖四川江堰盐官州海塘诸路水利

浑河,又名卢沟河,其上流为桑乾河,发源于太原之天池,伏流至朔州马邑县,浑泉涌出,曰桑乾泉,东流自奉圣州入宛平界,至都城四十里东麻峪,分为二派:一自通州高丽庄入白河,一南流至武清县合御河入于海。

太宗七年八月,河决牙梳口,刘冲禄言:“率水夫二百余人已依期修筑,恐水涨不时冲决,或贪利之人盗决溉灌,请禁之。”廷议命冲禄领其事,盗决者以违制论。如遇修筑之役,其丁夫物料于应差处调发。

至大二年十月,河决左都威卫营西大堤,没左右二卫及后卫屯田麦。三年二月,中书省下左右卫后卫及大都路督修,至五月工毕。

皇庆元年二月,东安州言:“河决黄埚堤十七所。”同知枢密院塔失帖木儿奏:“浑河决坏屯田,已发军士五百人筑决口。臣等议:治水有司事也。宜命中书省檄所属董其事。”从之。是年六月,霖雨,浑河堤决二百余步,发民丁刈杂草筑之。

延祐元年六月,河决武清县高家庄左卫,差军士七百人与东安州民夫同修决口。二年正月,大雨,河决。三年,中书省议:“浑河决堤堰,没田禾,军民蒙害,既已奏闻。差官相视,上自石径山金口,下至武清县界旧堤,长三百四十八里,中间因旧堤修筑者四十九处,应修补者十九处。创修者八处,宣疏通者二处,计工三十八万一百,役夫三万五千,九十六日可毕。如通筑则劳费太甚,宜分三年筑之。”从之。七年四月,营田提举司言:“去岁十二月,屯户巡视广赋屯北河堤二百余步将崩,恐来春水涨,浸漫为患。”都水监季濠寨官,会营田提举司、武清县,督民夫筑之,凡用工五万三千七百二十二。

至治元年五月,运河再决。泰定元年七月,河又决。

金口河者,金时自大都西麻峪村,分引浑河。穿南山而出,谓之金口河。

至元二年,都水少监郭守敬言:“其水可以溉田。兵兴,典守者惧有所失,因以大石塞之,若按视故道,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广京畿之漕。”又言:“当于金口西,预开减水口,西南还大河,令其深广。以防涨水突入之患。“朝廷韪其议而未行。二十八年,有言浑河自麻峪口行舟可至寻麻林,遣守敬相视,回奏不能通舟楫。

大德二年,浑河水发,都水临闭金口闸板以防之。五年,河溢,水势汹涌,守敬恐冲没南北二城,又将金口以上河身,用土石尽塞之。盖守敬已知前议之不可用矣。至正二年正月,中书参议孛罗帖木儿、都水监傅佐建言:“起自通州南高丽庄,直至西山石峡铁板,开古金水口一千二十里,凿新河一道,深五丈,广二十丈,放西山金口东流,合御河,按引海运至大都城内输纳。”是时,脱脱为右丞相,奏而行之。廷臣多言其不可,右丞相许有壬言尤力。脱脱排群议不纳,遂以正月兴工,至四月工毕,起闸放金口水,流湍迅急,须臾冲决二十余里,都人大骇。脱脱急令塞之。是役也。毁民庐舍坟墓无算,又劳费不赀,卒以无功。御史纠孛罗帖木儿、傅佐之罪,俱论死。

滹沱河,出山西繁畤县泰戏山,东流经真定路真定、藁城,平山诸县,又东北抵宁晋县境,入卫河。

延祐七年十一月,真定路言:“真定县城南滹沱河,北决,浸近城。闻其源本微,与冶河不相通,后二水合,势遂迅猛,屡坏大金堤为患。本路达鲁花赤哈散于至元三十年奏准,引治河自为一流,滹沱水势十减三四。至大元年七月,水溢漂南关百余家,治河口淤塞,复入滹沱。自后,岁有冲决之患。略举大德十年至皇庆元年,节次修堤,用卷埽苇草二百余万,官备佣直百余万定。及延祐元年三月至五月,修堤二百七十余步。近年米价翔贵,民匮于食,有丁夫正身应役,单丁须募人代替,佣直日不下三五费,前工未毕,后役迭至。

延祐二年,本路总管马思忽尝开冶河,已复湮塞。今岁霖雨,水溢北岸数处,浸没田庐。其河元经康家村南流,后徙于村北。数年修筑,皆于堤北取土,故南高北低,水俞趋下侵啮。西至木方村,东至护城堤,约二千余步,比来春修治,田桩梢筑土堤,亦非经久之计。若浚木方村南枯河引水南流,闸闭北岸河口,下至合头村北与本河合,如此去城稍远,庶无水患。“都水监议截河筑堤,阔千余步,新开之岸,止阔六十步,恐不能御千步之势。莫若于北岸阙坏低薄处,比元料增夫力,苇草卷埽补筑,便拟均料各州县上中户,价钞及仓米于官钱内支给。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至治元年三月,本路又申前议,竣木方村南旧渎,导水东南流,至合头村入本河。都水监言:“治水者,行其无事也。截河筑堤一千余步,开掘老岸,阔六十步,长三十里,霖雨之时,水拍两岸,所开河止阔六十步,焉能容纳?上咽下滞,必致溃决,徒糜官钱,劳民力非善策也。若顺其自然,增添物料、如法卷埽,修筑坚固,诚为官民便宜。”省议从之。泰定四年八月,中书省奏:“本路言滹沱源自五台诸山,至平山县王母村山口下,与平定州娘子庙石泉冶河合,夏秋霖雨水涨,弥漫城郭,宜自王子村平安村开河,长四里余,接鲁家湾旧涧,复开二百余步,合人冶河,以分其势。又木方村南岸故道,疏浚三十里,北岸下桩卷埽,筑堤捍水东流。今岁储材,九月兴工,十一月工竣。物料佣值,官为供给,庶几力省工多,永免异日之患。工部议,二河并治,役重民劳,应先开冶河。如本路民夫不敷,可于顺德路差募,如侵碍民田,官酬其直。”后真定路又言:“闰九月以后,天寒地冻,难于兴工,宜俟来春开浚。”奏上,诏如所请。

冶河,出井陉县山中,经平山县西门外,又东北流十里入滹沱河。

元贞元年正月,丞相完泽等言:“往年先帝尝命开真定治河,已发丁夫。适先帝升遐,以聚众罢之。今宜遵旧制,卒其事。”从之。

皇庆元年七月,冶河龙花、判官庄诸处堤坏,都水监与本路官议:自平山县西北,改修滚水石堤、下修龙塘堤,东南至水碾村,开河道一里,又至蒲吾桥西,开河道一里,疏其淤淀,筑堤分上流入旧河,以杀水势。又议于栾城县北圣母堂冶河东岸,开减水河,以去真定水患。省议俱从之。

滦河,源出金莲川,由松亭北,经迁安东、平州西,至滦州入海。

至元二十八年,敕姚演浚滦河挽舟而上,漕运上都。寻遣郭守敬相视,以难于施工而罢。大德五年六月,大雨,滦河与肥、洳二水并溢水入城,官民庐舍漂荡殆尽。中书省委吏部员外郎马之贞与都水监官修之。东西二堤,计用工三十一万一千五百,钞八千八十七定十五两,桩木等价钞二百十四定二十六两。

延祐四年六月,上都留守司言:“城南御河西北岸为河水冲啮,渐至颓坏,恐水涨,漂没居民。请调军供役,庶可速成。“敕曰:“今维其时,宜发军速为之。”于是虎贲司发三百人供其役。

泰定三年七月,右丞相塔失帖木儿等奏:斡耳朵思住人营盘,为滦河走凌冲坏,应筑护水堤,请敕枢密院发军一千二百人修之。从之。

吴松江,受太湖诸水,东汇淀山湖以入海,潮汐淤沙,湮塞河口。宋人置撩洗军以疏导之。世祖取江南,罢散军人,又任执豪租占田荡,淤垫益甚。

至治三年,江浙行省言,嘉兴路高治中、湖州路丁知事同本管正官体究旧滩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涨应开河道五十处,内常熟州九处,昆山州十处,嘉定州三十五处,其松江府各属应浚河渠,华亭县九处,上海县十四处。上海、嘉定连年旱涝,皆缘河口淤塞,旱则无以灌溉,涝则不能流泄,累致区歉,官民俱困。至元三十年以后,两经疏浚,稍获丰稔。比年又复壅塞。势家租占愈多。上海县岁收官粮十七万石,民粮三万余石,延祐七年灾伤五万八千七百余石,至治元年灾伤四万九千余石,二年十万七千余石,水旱连年,殆无虚岁。近委人相视,讲求疏浚之法,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旧有河港联络官民田土之间、藉以灌溉者,今皆填塞,必须疏通,以利耕稼。欲令有田民户自为整治,而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独举。由是议,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处管军、民、官、站、灶、僧、道诸色有田者,以多寡出入,备粮修治,州县正官督役。其豪势租占田荡者。并当除辟。民间粮税权免一年,官租减半。华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缓急不同,从各处正官督有田之家,备粮并工修治,既阴阳家言:癸亥年通土有忌,预为咨呈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兴工,旭迈杰等奏请依所议行之,命脱颜答刺罕诸臣同提调,监察左丞朵儿只班及前都水少监董其役。

淀山湖,与太湖相通,东流入海。

至元末,参加政事梁德珪言:“忙古□请疏治淀山湖,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等相随言之,识者咸以为便。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请选委巡行官相视,会义合同军夫。”帝从之。既而平章政事帖哥言:“民夫足用,不须调军。”帝曰;“有损有益,其均齐并科之。”

未几,世祖崩,成宗即位。帖哥又其言事,且建议用湖田粮三万石,以募民夫四千、军四千隶于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等事。帝命伯颜察儿与枢密院同议,并召宋降臣范文虎及朱清、张瑄询之。瑄等言:“亡宋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人,隶巡检司管领。文虎言:“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事或可行。”枢府韪文虎言,奏行之。

四川江堰,凡一百三十有二处,岁治堤防役民兵多者万余人,少者犹千人或数百人。役例七十日,不及七十日,虽竣不得休息。不役者,日出钞三贯为佣直。岁费不下七万贯,官民俱困。

元统二年,四川肃政廉访司佥事吉当普巡视,得要害之处三十有二,余悉罢之。与灌州州判判张宏议,甃以石。宏出私钱,试为小堰。堰成,水暴涨而堰不动。遂决计行之。

至元元年七月兴工,先从事于都江堰。少东为大小钓鱼,又东跨二江为石门,以节北江之水,又东为利民台,又东南为侍郎、杨柳二堰,其水自离堆分流入于南江。

南江东至庙角,又东至金马口,又东过大安桥,入于成都,俗名大皂江,江之正源也。又东为虎头山、斗鸡台。台有水则,以尺画之,凡十有一。水及其九,其民喜,过则忧,没则困。又书“深淘滩,高作堰”,相传为秦守李冰所教云。又东为离堆,又东至三石洞,酾为二渠。其一自上马骑东流入成都,古之外江也。

南江自利民台有支流,东南出万工堰,又东为骆驼堰,又东为碓口堰,鹿角之北涯有渠曰马坝,东流至成都,入于南江。渠东行二十余里,水决其南涯四十有九处。乃自其北涯凿二渠,与杨柳渠合,又东与马灞渠合,自金马口之西凿二渠,合金马渠,东南入于新津江,罢蓝淀、黄水、千金、白水、新兴至三利十二堰。

北江三石洞之东为外应、颜上、五斗诸堰,其水皆东北流于外江。外江东至崇宁,亦为万工堰。堰之支流,自北而东,为三十六洞,过清白堰东入彭、汉之间。而清白堰水溃其南涯乃疏其北涯旧渠,直流而东,罢南涯之堰及三十六洞之役。

他如嘉定之青神,有堰曰鸿化,则授成于长吏,应期功毕。成都之九里堤,崇宁之万工堰,彰之堋口、丰洞诸堰,未及施功,则使长吏于农隙为之。诸堰,都江及利民台之役最大,侍郎、杨柳、外应、颜上、五斗次之,鹿角、万工、骆驼、碓口、三利又次之。都江居大江中流,故以铁万六千斤铸大龟,贯以铁柱,置堰下以镇之。诸堰皆甃以石,范铁以关其中,取桐油,和石灰,杂麻枲,而捣之使熟,以苴罅漏。岸善崩者,密筑碎石以护之。所至或疏旧渠以导其流,或凿新渠以分其势。遇水之会,则为石门,以时启闭。五越月,工竣。吉当普以监察御史召,省台上其功,诏学士揭奚斯撰碑文以旌之。

盐官州海塘,去海岸三十里。旧有捍海塘二,后又添筑咸塘。大德三年,塘岸崩,中书省遣礼部郎中游中顺,与本省官相视,以虚沙难于施力,议筑石塘。又以劳费甚,不果,延祐中,盐官州海溢,累坏民居,陷地三十余里,行台、行省官共方议于州城北门外添筑土塘,再筑石塘,东西长四十三里,又以潮泖河涨而止。

泰定四年六月,海溢,盐官州告灾,乃遣使祀海神,与有司视形势所便,复议筑石塘捍海。诏曰:“筑塘是重劳吾民也,其增石囤捍御,庶天其相之。”

先是,致和元年,江浙行省建议作籧篨,实以石,鳞次叠之,以御海潮。已而皆沦于海。乃改造石囤,以救一时之急焉。未几,杭州路又言:“八月以来,秋潮汹涌,水势愈大,见筑沙地塘岸,东西八十余步,造木柜石囤以塞其要处。本省左丞相脱欢等议,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以资抵御。”中书省议遣户部尚书李家奴、工部尚书李嘉宾、枢密院属卫指挥青山、副使洪灏、宣政院佥事南哥班与行省左丞相脱欢及行台、行宣政院,庸田使司,会议修治之策。合用军夫,除戍守州县关津外,酌量差拨,从便支给口粮。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也里可温、签迭儿等户内点佥。凡工役之时,诸人毋或沮坏,违者罪之。既而李家奴等以已置石囤,不曾崩陷,是已略见成效,乃东西接垒十里,其六十里塘下旧河,就取土筑塘,以备崩坏焉。

天历元年,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四日,祈请天妃入庙。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浮沙东西长七里余,南北广或三十余步,或数十百步,渐见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筑捍海塘与盐搪相接。石囤东至十一都六十里塘,东至大尖山嘉兴、平湖三路所修海口。自八月一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县界赭山、雷山为首,添涨沙涂,已过五都四都,盐官州廊东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势俱浅。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泛,本州岳庙东西,水势俱浅,涨沙东过钱家桥海岸,元下石囤木植,并无颓圮,水息民安。”诏改盐官州曰海宁州。

诸路水利之可考者。中统三年,中书左丞张文谦荐邢台郭守敬习水利,征诣行在。守敬面陈六事:其一,引玉泉水及开蔺榆河,已见前。其二,顺德达活泉引为三渠,灌城东之地。其三,顺德沣河东至古任城,失其故道,没民田一千三百余顷。若开河,自小王村合滹沱入御河,可通舟楫,其田亦可耕种。其四,磁州东北漳、滏二水合流处,开引河,由滏阳、邯郸、洺州、永年,下经鸡泽,入沣河,可溉田三千余顷。其五,怀孟沁河虽已通渠溉,尚有漏堰余水,与舟河相合,开引东流,至武陟县,北合御河,可溉田千余顷。其六,黄河自孟州西,开引河,经新旧孟州中间,顺河古岸下至温县,南入大河,其间亦可溉田二千余顷。帝喜曰:“成吾国家之务者,其斯人乎!”并依所奏行之。

至元元年,守敬从文谦行省西夏。其濒河五州,皆有古渠。在中兴州者,一名唐东渠,长袤四百里,一名漫延渠,长袤二百五十里。他州渠十,长袤各二百里,支渠大小六十有八。计溉田可九万余顷。兵乱后,皆淤废。守敬因古道疏浚之。更立闸堰。役不逾时,诸渠皆通利。二年,守敬入为都水少监,奏言:“臣向自中兴还,顺河而下,四昼夜至东胜,可通漕运。又查泊兀郎海,古渠甚多,皆应修理。”帝并韪之。元一代治水利者,咸推服守敬,以为不可及云。

其后,学士虞集建畿辅水利议,渭:“京师之东,濒海数千里,北极辽海,南滨青、徐、萑苇之场也,海潮日至,淤为沃壤。用浙人之法,筑堤扦水为田,听富民愿得官者,合其众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为限制,能以万夫耕者,授以万夫之田,为万夫之长,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征也。三年视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额于朝廷,以次渐征之。五年有积蓄,命以官,就所储给以禄。十年佩之符印,以传子孙,如军管之法,则东西民兵数万,可以近卫京师,外御岛夷、宽东边之运,以行疲民,遂富民得官之志,而获其用。江海游食盗贼之类,亦有所归。

至正十二年,丞相脱脱当国,遂仿集之议,奏:“京圻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种,岁可收粟麦百余万石。不烦海运,京师足。”上从之。于是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间,北抵檀、顺,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原管各处屯田,悉从司农司立法佃种。合用工价、牛具、农器、谷种,给钞五百万锭。命悟良合台、乌古孙良桢并为大司农卿。又于江南召募能种水田及修筑围堰之人,各一千。为农卿降空名,添设职事敕牒十二道,募农夫一百名者,授正九品;二百名,正八品;三百名,正七品;就令管领所募之人。所募农夫,每名给钞十定。未几,中原盗起,脱脱亦罢斥,其建置卒无成效。

后至元五年,洛磁路言:“洺州城内井泉咸苦,居民饮之多疾,有死者。请疏浚旧渠,置闸坝,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济民用。计会渠东西长九百步,阔六尺,深三尺,役四百七十五工,民自备器用。岁二次放闸,不妨漕事。”中书省议从之。

广济渠者,在怀孟路,引沁水以达于河。先是,中统二年,提举工允中、大使杨端仁奏诏开渠。修石堰长一百余步,高一丈三尺。石斗门桥,高二丈,长十四步,阔六步。渠四道,计六百七十里,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渠成,民甚利之,赐名广济渠。三年八月,中书省臣忽鲁不花等奏:“广济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验工分水,恐久远权豪侵夺。”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后毋许侵夺。

至大三年,怀庆路同知阿合马言:“天久旱,秋谷种不入土。近访问耆老,咸称丹水浇灌山田,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统间王学士亦为天旱,奉诏开此渠,募自愿人户于沁古迹,置分水渠口,开渠四道,历温、陟入河,约五百余里,渠成名曰广济渠。设官提调,遇旱则官为斟酌,验工多寡,分水浇灌,济源等处五县民田三千余顷咸受其赐。二十余年后,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磨,壅水势。又经霖雨,渠口淤塞。河渠司旋亦革罢,有司不为整顿,因致废坏。今五十余年,分水渠口及旧渠迹,均亦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水溉田,于民大便。”寻据孟州等处申言:“旧日沁水筑土堰,遮水入广济渠,岸北虽有减水河道,不能吞伏,后值霖雨,荡没田禾,以此堵闭。今若枋口上连土岸,置立石堰,复还本河,又从减水河分杀其势,如此庶不为害。”工部牒都水监相视施行。

三白渠,在京兆路,太宗十一年,梁泰奏请修三白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帝从之。仍敕泰佩元降金符,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以郭时中副之,置司于云阳县。所用田户及牛畜,敕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

洪口,在奉元路。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年例八月差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堰,改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分为二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官民田七万余亩。近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琚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计展修八十五步。用石十二万七千五百尺,石工二百人,丁夫三百人,金火匠二人,火焚水淬,日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日工毕。延祐元年二月工,石性坚厚,凿至一丈,水泉涌出。乃续展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增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一百四十二日工毕。”天历元年六月,泾水溢洪口堰及小龙堆尽圮。水入泾,白渠内水浅。屯田府以为言。陕西行省议:“洪口自秦汉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二限,分浇五县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为年例。近奉元亢旱,人相食,流亡疫死者十七八,差役不能办集。今修堰,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日给米一升,并工修筑。”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泾渠,宋名丰利渠,移古白渠口上五十余步。

元至元中,立屯田府。大德八年,泾水暴涨,渠堰坏,屯田总管府夹谷伯颜帖木儿与泾源尹王琚疏导之。编荆作囤,贮之以石,复填以草,叠为堰,岁时修筑,未尝废圮。

至大元年,王琚为西台御史,建言于丰利渠上移北二百余步,更开石渠五十一丈,阔一丈,深五尺,方一尺为一工,用十五万三千工。自延祐元年兴工,五年渠成,名为御史渠。

至正三年,御史宋秉元言:渠积年坎取淤土,叠于岸,岸益高,送土不易,请开鹿巷以便夫役。廷议从之。三十年,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遣都事杨钦修治,凡溉田四万五千余顷。

古郑渠,东北行,合冶谷、清谷、浊谷诸水、迳富平、蒲城以注于洛白渠,东南行,循泾水,迳高陵、临潼以注于渭。郑渠湮已久,后世所谓白渠者,引水出中山口,亦非汉白之旧。元渠本宋之丰利渠,更移北二百余步,愈非旧白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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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 河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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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一 河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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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 河渠二

△通惠河阜通七坝金水河双塔河积水潭白河御河会通河衮州闸扬州运河镇江运河练湖济州河胶莱河

元之运河,自通州至京师为通惠河,自通州至直沽为白河,自临清至青沽为御河,自东昌须城县至临清为会通河,自三汊口达会通河为扬州运河,自镇江至常州吕城堰为镇江运河,南逾江淮,北至京师,为振古所无云。

通惠河,一名阜通河,又名坝河,上源出于白浮、瓮山诸泉。先是,中统三年,郭守敬面奏:“中都旧漕河,东至通州,引玉泉水以通舟,岁可省雇车钱六万缗。”从之。迨至元二十八年,守敬复建言:“疏凿通州至都漕河,改引浑水溉田,于旧闸河踪迹导清水,上自昌平县白浮村引神山泉,西折而南合双塔、榆河、一亩、马眼、玉泉诸水,绕出瓮山后,汇为七里泺,东入西水门,贯积水潭,东南出文明门,东至通州高丽庄入白河,总长一百六十里一百四步。塞清水口二十处,闸坝十处,共二十座,节水以通漕运,诚为便益。”帝览奏喜曰:“当速行之。”于是复置都水监,以守敬领之。首事于至元二十九年春,告成于三十年秋,赐名通惠河。凡役军一万九千二百二十八,工匠五百四十二,水手三百一十九,没官囚奴一百七十二,计二百八十五万,用钞一百五十二万锭。工兴之日,命丞相以下皆亲操畚闸为之倡。置闸之处,往往于地中得旧时砖石,人皆叹服。船既通行,公私便之。

其闸坝之名曰:“广源闸;西域闸二,上闸在和义门外西北一里,下闸在水门西三步;海子闸,在都城内;文明闸二,上闸在丽正门处水门东南。下闸在文明门西南一里;魏村闸二,上闸在文明门东南一里,下闸西去上闸西去上闸一里;籍东闸二,在都城东南王家庄;郊亭闸二,在都城东南二十五里银王庄;通州闸二,上闸在通州西门外,下闸在通州南门外;杨尹闸二,在都城东南三十里;朝宗闸二,上闸在万亿库南百步,下闸去上闸百步。又筑阜通七坝,潭沟坝九,王村坝二,郑村坝一,西阳坝三,郭村坝二,千斯坝一,通州石坝一。宋本《都水监厅事记》,通州新坝作常庐坝。以大都至通州地势相悬高下四丈,故多为闸坝,以资蓄泄蔫。

元贞元年,工部言:“通惠河创造闸坝,所费不资,全在守者上下照看修治,今拟设提领三员,管领人员专巡护之事,其西城闸改名会川,海子闸改名澄清。魏村闸改名惠和,籍东闸改名庆丰,郊亭闸改名平津,通州闸改名通流,河门闸改名广利,杨尹闸改名溥济。”

大德六年,漕司言:“岁漕百万,全藉船坝夫力。自冰开发运,至河冻时止,计二百四十日,日运粮四千六百余石。所辖船夫一千三百余人,坝夫七百二十人,占役昼夜不息。今年水涨决坝堤六十余处,虽经修毕,巩霖雨冲圮,走泄运水。点视河堤,量加修筑,计深沟坝一万五千一百五十二工,王村坝七百十三工,郑村坝一千一百二十五工,西阳坝一千二百六十二工,郭村坝一千九百八十七工,千斯坝下一处一万工,总用工三万二百四十。”议上,中书省如所请。

至大四年,中书省臣言:“通州至大都运粮河闸,始务速成,故皆用木,岁久木朽,一旦俱败,然后致力,将恐不胜其劳。今为永固计,宜用砖石,以次修治。”从之。至泰定四年,工始竣。

天历三年,中书省臣言:“世祖时开挑通惠河,仝籍上源白浮、一亩等泉之水以通漕运。今诸寺观及权势之家,私决堤堰,灌田安硙,致河淤浅妨漕事,乞禁之。”诏:“白浮、瓮山直抵大都运粮河堤堰,诸人毋抉势偷决。”大司农、都水监严禁之。

凡通惠河之上源,曰金水河,出于宛乎玉泉山,流至义阳门南水门入京城。至元二十九年,中书右丞马忽速言:“金水河所经运石大河及高良河西河,俱有跨河跳槽,今已损坏,请新之。”从之。至大四年,敕引金水河注于光天殿西花园石山前旧池,置闸四,以节水势,工成,役夫匠二十九,工二千七百二十三。

曰双塔河,出昌平县孟村一亩泉,经双塔店而东,至丰善村,合榆河,入通惠河,至元三年,巡河官言:“双塔河时将泛溢,不早为备,恐至溃决。”都水监乃差夫修治,凡合闭水口五处,用工二千一百五十五。

曰白浮、瓮山。白浮泉水,在昌平县界,西折而东,经瓮山湖,自西水门入都城。大德七年,瓮山等处看闸提领言:“自闰五月,昼夜雨不止,六月九日,山水暴发,漫流堤,冲上决水口。”都水监自九月二十一日兴工,至十月工竣,实役军夫九百九十三人。十一年三月,白浮、瓮山河堤崩三十余里,编荆笆为水口,以泄水势,计笆口十一处,四月兴工。十月工竣。皇庆元年,都水监言:“白浮、瓮山提,多低薄崩陷处,宜修筑。”来春二月入役,八月工竣,总修长三十七里二百十五步,计工七万三千七百七十。延祐元年,都水监言:“自白浮、金山下至广源闸堤堰,多淤,源泉不能通流。”会计工程,差军夫千人疏瀹之。泰定四年八月,山水泛溢,冲决瓮山诸处笆口。自八月二十六日兴工修筑,九月十二日工竣。役军夫二千人,实役九万工,四十五日。

其西北诸泉之水汇于都城内者,为积水潭,一名海子,以石甃其四围。延祐六年。都水监计会前后,与旧石岸相接。用石三百五,各长四尺,宽二尺六寸,厚一尺,用工三百五,役丁夫五十,石工十九。至治三年,大都河道提举司言:“海子南岸东西道路,当两城要冲,金水河浸润于上,海子冲啮于下,且道狭,多泥淖,车马难行,如以石砌之,实长久之计。”从之。

金水河,又谓之隆福宫前河。至治二年,敕:金水河在世祖时濯手有禁,今则洗马者有之,比至秋疏涤,禁诸人毋得污秽。

白河,源出塞外,经漷州为潮河川,南流至通州潞县,合榆、浑诸水,亦名潞河,又东南至香河县,又过武清县,达于静海县,至直沽入海。

至元三十年九月,漕司言:“通州运粮河,全仰白、榆、浑三河之水合流,舟楫之行有年矣。今岁新开闸河,分引浑、榆二河上源之水。故自李二寺至通州三十余里,河道浅涩。今春夏天早,有水深二尺处,粮船不通,改用小料船搬载,淹延岁月,致亏粮数。先是,都水监相视白河,自东岸吴家庄前,就大河西南,斜开小河二里许,引榆河合流至深沟坝下,以通漕舟。今丈量,自深沟、榆河上湾,至吴家庄龙王庙前白河,西南至坝河八百余步。及巡视,知榆河上源筑闭,其水尽趋通惠河,止有白佛、灵沟子母有二小河水人榆河,水浅不能胜舟。拟自吴家庄就龙王庙前闭白河,于西南开小渠,引水自坝河上湾入河榆,庶可漕运。又深沟乐岁五仓,积贮新旧粮七十余万石,站车挽运艰缓。访视通州城北通惠河积水,至深沟村西水渠,去乐岁、广储等仓甚近。拟自积水处由旧渠北开四百步,至乐岁仓西北,以小料船载甚便。”中书省议,从之。

大德五年五月,中书省言:“自杨村至河西务河堤三十五处,用苇一万九千一百四十束,军夫二千六百四十人,度三十日工毕。”都水监言:“分官自濠寨至杨村历视坏堤,督军夫修筑,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北至蔡村、清口、孙家务、辛庄、河西务堤,就用元料苇草,修补卑薄,创筑月堤。其杨村两岸相对出水河口四处,苇草不敷,令军夫采刈,至九月工竣。惟杨村堤岸随修随圮,盖为用力不固,徒烦工役,其未修者俟来春水涸兴工。”

延祐六年十月,中书省言:“漕运粮储及南来商贾舟楫,皆由直沽达通惠河。今岸崩泥浅,不早疏浚,有碍舟行,必致物价腾贵。都水监职专水利,宜分官一员以时巡视,遇有颓圮浅涩,随宜修筑。如功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敕下都水监施行。

至治元年正月,漕司言:“夏运海粮一百八十九万余石,转漕往返,全藉河道通便。今小直沽汊河口潮汐往来,淤泥壅积七十余处,漕运不能通行,宜移文都水监疏浚。”工部议:“农作方兴,兼民多艰食,若不差军助役,民力有所不逮。”枢密院言:“军人不敷。”省议:“方东作之时,若差民丁,恐妨岁事。其令大都募民夫三千人,日给佣钞一两、糙粳米一升,委正官验日文绐,令都水监及漕司督其役”从之。

泰定三年三月,都水监言:“河西务菜市湾水势冲啮,与仓相近,将来为患。宜于刘二总管营相对河东岸,截河筑堤,改水道与旧河合,可杜水患。”四年正月,省臣奏准,枢府差军五千,大都路募夫五千人,日支糙粳米五升、中统钞一两,都水监工部委官与前卫董指挥同监役。三月十八日兴工,六月十一日工竣。

天历二年三月,漕司言:“元开刘二总管营相对河,北旧河运粮过远,乞复浚旧河便。”四年,遣兵部员外郎邓衡、都水监丞阿里、漕使太不花等督军七千浚治。三年,又募民夫三千人助役,兵部改委辛侍郎监之。是年,浚漷州运河,至入通惠河。

御河,出辉州苏门山,经新乡汲县而东,至大名路浚州淇水入之,名为御河。经凡城县东北,流入济宁路馆陶县西,与漳水合,又东北至临清县,与会通河合。从河间路交河县北入清池县界,永济河入之。又北至清州静海县,会白河入于海。

至元三年七月,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清州之南、景州之北,颓缺岸口三十余处,河流淤塞。至癸巳年,朝廷役夫四千修筑,乃复行舟。今又三十余年,无官主领。沧州地分,水面高于平地,全藉堤防。其园圃之家掘堤作井,深至丈余或二丈,引水灌园。复有濒河居民,就堤取土,渐至缺坏,走泄水势,不惟有妨粮运,或致漂没田庐。其长芦以北、索家马头以甫,水内暗藏桩橛,尤为行舟之患。”工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沿河巡视,修补堤堰,拔去桩橛,仍禁居民毋穿堤作井,七年武清县河溢,佥民夫浚之,历八十日工竣。

至大元年六月。左翼屯田万户府言:“五月十八日,水决会川县孙家口岸约二十余步,南流灌本管屯田。已移河间路、武清县、清州有司,发丁夫修筑。”于是,枢密院亦檄河间路左翊屯田万户府,差军并工筑塞。十月,大名路浚州言:“七月十一日连雨至十七日,清、石二水溢李家道口。询之社长,称水源自卫辉路汲县东北,连本州淇门西旧黑荡泊、溢流出岸,漫黄河古堤,东北流入本州齐贾泊,复入御河。窃计今岁水施逆行,乃下流漳水涨溢遏绝,以致如此,实非人力可胜。又七月十二日,御河水骤涨三尺,十八日复添四尺,其水逆流,明是下流壅遏,乞差官巡治。”

延祐二年七月,沧州言:“往年景州吴桥县御河水溢,冲决堤岸。万户千奴恐伤淇河屯田,差军筑塞旧泄水郎儿口,故水无所泄,浸民庐及巳熟田数万顷。及七月四口,河决吴桥县柳斜口东岸三十余步,千户移僧又遣军堵塞郎儿口,水壅不泄,必致漂荡张管、许河、孟村三十余村。本州摘官相视,移文约会开放。不从。“四年五月,都水监始遣官与河间路官相视郎儿口下流故河,至沧州约三千余里,及减水故道名曰盘河。应增浚故河,决积水,由沧州城北达滹沱河以入于海。泰定元年九月,都水遣官督丁夫五千八百九十一人。是月兴工,至十月工竣。

会通河,起东昌路须城县安民山之西南,由寿张西北至东昌,又西北至临清,达于御河。

至元十七年,江南平,置汶泗都漕运司,控引江、淮,以供亿京师。自东阿至临清二百里,舍舟而陆车运至御河,役民一万三千二百七十六户。经荏平具,地势卑,夏秋霖潦,道路不通,公私病之。于是寿张县尹韩仲晖、太史院令史边源相继言开河置闸,引汶水达于御河,较陆运利相什佰。诏廷臣议之。二十五年,遣都漕运副使马之贞偕源按视地势,之贞等图上可开之状。丞相桑歌奏言:“安民山至临清,为渠二百六十五里。若开浚之,为工三百万,当用钞三万定,米四万石,盐五万斤。其陆运夫一万三千户复罢为民,其赋入及刍粟之估,为钞六万八千定,费略相当。然渠成,亦万世之利,请来春浚之。”从之。二十六年春正月,诏出楮币一百五十万缗,米四百石,盐五万斤以为佣直,征旁县丁夫三万,以断事官忙哥速儿、礼部尚书张孔孙、兵部郎中李处选等董其役。建闸三十有一,度高低,分远迩,以节蓄泄,以六月辛亥工竣,凡用工二百五十一万七百四十有八,赐名会通河,置提举司职河渠事。元初,遏汶入洸,以益漕,汶始与洸、泗、沂合,独未分于北。至元二十年,自济宁新开河,分汶、泗诸水西北流至须城之安民山,入济水,故渎以达于海,而犹未通于御河。至是,又自安民山西南开河直达临清,而泗、汶诸水始通于御河焉。

二十七年,以霖雨岸崩,河淤浅,中书省臣奏,拨放罢输运站户三千,专供挑浚之役。是后,岁委都水监官一人,佩分监印,率令史、奏差、濠寨官巡视,且督工。易石闸,以工之缓急为先后。至泰定二年,始克毕事云。

会通镇闸三、土坝二,在监清北,头闸,至元三十年建。中闸,南至隘船闸三里,元贞二年至大德二年建。隘船,南至李海务闸一百五十二里,延祐元年建。李海务,南至周家店闸十二里,元贞二年建。周家后,南至七级闸十二里,大德四年建。

七级闸二:北闸,至南闸三里,大德元年建;南闸,至阿城闸十二里,元贞二年建。

阿城闸二:北闸,至南闸三里,大德三年建;南闸。至荆门北闸十里,大德二年建。

荆门闸二:北闸,至荆门南闸二里半,大德二年建;南闸,至寿张闸六十三里,大德六年建。

寿张闸,南至安山闸八里,至元三十一年建。安山闸,南至开河闸八十五里,至元二十六年建。开河闸,南至济州闸一百二十四里。

济州闸三:上闸南至中闸三里,大德元年建;中闸,南至下闸二里,至治元年建;下闸,南至赵村铺六里,大德七年建。

赵村闸,南至石佛闸七里,泰定四年建。石佛闸,南至辛店十三里,延祐六年建。辛店闸,南至师家店闸二十四里,大德元年建。师家店闸,南至枣林闸十五里,大德二年建。枣林闸,南至孟阳泊闸九十五里,延祐五年建。孟阳泊闸。南至金沟闸九十里,大德八年建。金沟闸,南至隘船闸十二里,大德十年建。

沽头闸二:北隘船闸,南至大闸二里,延祐二年建;南闸至徐州一百二十里,大德十一年建。徐州三汊口闸入盐河,南至上山闸十八里,泰定三年建。

然惠通河以汶、泗二水为上源,故又于衮州立闸堰约泗水西流,堽城立闸堰,分汶水入河南,会于济州,以六闸撙节水势。

至元二十七年,运副马之贞言:“至元十二年,丞相伯颜访问自江淮达于大都河道。之贞乃言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道。郭都水按视,可以通漕。二十年,中书省奉委兵部李尚书等开凿拟修石闸十四。二十一年,省委之贞与尚监察等同相视,拟修石闸八、石堰二。除已修毕外,有石闸一、石堰一、堽城石堰一,至今未修。”之贞又言:“据汶河堽城二闸、一堰,泗河撙州闸堰。济州城南闸,乃会通河上源之喉襟。去岁堽城汶河土堰、衮州泗河土堰冲决,宜移文衮州、泰安州佥夫修筑。又被水冲坏梁山一带堤堰,走泄水势,通入旧河,致新河水小,粮船滞涩,乞移文断事等官转下东平路修筑,上流拔属河淮漕司,下流属之贞管领、若已后新河水小,直下济州监闸官并泰安、衮州、东平修理。据衮州石闸一、石堰一、堽城石闸一,合用材物已行措置完备,乞移文江淮漕司修筑。其泰安州、梁山一带堤岸,济州闸等处,虽拨属江淮漕司,今后如水涨冲决堤堰,仍乞照会东平、济宁、泰安,如承文字,亦仰奉行。”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延祐元年二月,中书省言:“江南行省起运诸物,皆由会通河以达于都,为其河浅涩,大船充塞于中,阻碍余船不得往来。每岁台、省差人巡视。据差官言,始开河时,止许行百五十料船,近年权势之人并富商大贾贪嗜货利,造三四五料或五百料船,以致阻滞官民舟楫。如于沽头置小石闸一,止许行百五十料船便。臣等议,宜依所言,中书及都水监差官于沽头置小闸一,又于临清相视宜置闸处,亦置小闸一,禁约二百料之上船,不许入河行运。”从之。

至治三年四月,都水分监言:“会通河沛县东金沟、沽头诸处,地形高峻,旱则水浅舟涩。省部已准置二滚水坝。近延祐二年,沽头闸上增置隘闸一,以限巨舟,每经霖雨,则三闸月河、截河土堰,尽为冲决。自秋摘夫刈薪,至冬水落,或来岁春初修治,工夫浩大,动用丁夫千百,束薪十万有余,数月方完,劳费万倍。又况延祐六年雨多水溢,月河、土堰及石闸雁翘日被冲啮,土石相离,深及数丈,其工倍多,至今未完。若运金沟、沽头并隘闸三处现有之石,于沽头月河内修一所堰闸,更将隘闸移置金沟闸月河或沽头闸月河内,水大则大闸俱开,使水道动流,小则闭金沟大闸,上开隘闸,沽头则闭隘闸,而启正闸行舟。如此岁省修治之费,又可免丁夫冬寒入水之苦,诚为一劳永逸。”会验监察御史亦言:“延祐初,元省臣尝请置隘闸以限巨舟,臣等议从之。至梭板等船,乃御河、江、淮行驶之物,宜遣出任其所之,于金沟、沽头两闸中置隘闸二,各阔一丈,以限大船。若欲于通惠、会通河行运者,止许一百五十料,违者罪之,仍投其船。其大都、江南红头花船,一体不许来往。”部议从之。

泰定四年,御史台臣言:“巡视河道,自通州至真、扬,会集都水分监及沿河州县官民,询考利弊,不出两端:一曰壅决,一曰经行。自世祖屈群策,济万民,疏河渠,引清、济、汶、泗,立闸节水,以通江、淮、燕蓟,实万古无穷之利也。惟水性流变不常,久废不修,旧规渐坏,虽有智者,不能善后。辄有管见,倘蒙采录,责任都水监谨守勿失,能事毕矣。不穷利病之源,频岁差人巡视,徒为烦扰,无益。于是都水监元立南北隘闸。各阔九尺,二百料下船粱头八尺五寸,可以入闸。愚民嗜利无厌,为隘闸所限,改造减舷添仓长船至八九十尺,甚至百尺,皆五六百料,入至闸内,不能回转,动辄浅搁,盖缘隘闸之法,不能限其长短。宜于隘闸下岸立石则,遇船入闸,必须验亡,长不过则,然后放入,违者罪之。”中书省下都水监,委濠寨官与济宁路、东昌路委官相视,如所议行之。

扬州运河,亦名盐河,北至三汊口,达于会通河。至元二十七年,江淮行省奏加疏浚。

延祐四年,两淮运司言:“盐课甚重,运河浅涩无源,请浚之。”明年,中书省移河南行省,委都事张奉政及宣忠司、运司、州县仓场官集议:“河长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濒河有田户佣夫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仓场盐司协济有司修四百八十二里。运司言:“近岁课额增多,船灶户日贫,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减官钱。”中书省议准:诸色户内顾觅丁夫万人,日支盐粮钱二两,计用钞二万定,以盐司盐课及减驳船款下协济。

练湖,在镇江,为运河之上源。运河自镇江,南至常州吕城坝。

至治三年,中书省臣言:“镇江运河全藉练湖之水,官司漕运供亿京师,及商贾贩载、农民往来。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时专设人员,以时修浚。若运河浅阻,开放湖水一寸,则可添河水一尺。近年淤浅,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运递,甚为不便。镇江至吕城坝,长百三十里,计役民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毕。又用三千人浚练湖,九十日可毕。一夫日支粮三升、中统钞一两。行省、行台分官监督。合行事宜,依江浙行省所拟。”敕从之。于是江浙行省委参政董中奉董其役。

重中奉言:“练湖、运河非一事也。宜仿假山诸湖农民取泥之法,用船千艘,船三人,以竹{艹南}捞泥,日可三载,月计九万载,三月计通取二十七万载。就用其泥增筑湖堤。自镇江城外程公坝至常州武进县吕城坝,河长一百三十一里一百四十六步,河面阔五丈,底阔三丈,深四尺,与见有水二尺,共积深六尺。于镇江、常州、江阴州、溧阳州田多上户内均差夫役。若浚湖与开河二役并兴,卒难办集。宜先开运河,工毕就浚练湖。”中书省议从之。泰定元年正月,各监工官沿湖相视,上湖沙冈黄土,下湖茭根丛杂,泥坚硬不可{艹南}取,又两役并兴,相去三百余里,往来监督劳技,甚愿先开运河,期四十七日工毕,次浚练湖,期二十日工毕。

是年二月,省臣奏:“开浚运河、练湖、重役也,应依行省议,仍许便宜从事。”其后各滥工官言:“分运河作三坝,依元料深阔丈尺开浚,已于三月七日积水行舟。”又任奉议指划元料,增筑湖坝,共增阔一丈二尺,平面至高底滩脚,共量斜高二丈五尺。依中堰西石石达东旧堤卧羊滩修筑,如旧堤已及所料之上。中堰西石石达至五百婆堤西上增高土一尺,有缺补之。五百婆堤至马林桥堤水势稍缓,不须修治。归勘任水监元料,开运河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毕,浚练湖夫三千人,九十日毕,人日支钞一两、米三升,共该钞万八千十四定二十两,米二万七千二十一石六斗,实征夫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共役三十二日,支钞八千六百七十九定三十六两,米万三千十九石五斗八升,视原料省半焉。

运河开未久,旋废不用者,曰济州河,曰胶莱河。济州河,至元十二年,姚演建议开济州河入大清河,至利津入海。阿合马等议从之,命阿八赤董其役。十八年十二月,遣奥鲁赤、刘都水及通算学者一人,给宣差印。往济州,定开河夫役。令大名、卫州新军助其工。然海口沙淤,船入入不便。既而右丞麦术丁奏:“阿八赤所开河,益少损多,敕候漕司忙古□至议之。海道便,则阿八赤河可废。”未几,忙古□自海道运粮至,济州河遂度。

胶莱河,亦名胶东河,在胶州东北,分南北流,南流自胶州麻湾口入海,北流至掖县海仓口入海。至元十七年,姚演建议开新河,凿地三百余里,起胶西县陈村海口西北,至掖县海仓口,以达直沽。然海沙易壅,又水潦积淤,功讫不就。二十二年,以劳费不赀,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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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二 百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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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三 百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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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 河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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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三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兵事之机密及宫禁宿卫、军官选授简阅之政令,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器。同管勾一员,从九品。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院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三年,定台、省、部、院官,枢密院除枢密院枢密院使处。同知枢密院事一员,副使、佥枢密院事务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使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增知院至七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佥院二员,同佥院一员,院判二员。罢议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二员。十五年,添置佥院一员、正判一员。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掌选举差遣之事。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寻定置大使、副使各二员。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置断事官二员。寻省。八年,复置,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经历一员。从七品。《元典章》:枢密院断事官知事,从八品。

右卫。秩正三品。掌宿卫扈从兼屯田。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中统三年,置武卫。至元元年,改为侍卫亲军,分左右翼,置都指挥使。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二十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二十三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一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二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元典章》各卫奥鲁官从五品,副官正六品。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正五品。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正五品。副达鲁花赤十员,从五品。千户十员,正五品。副千户十员,从五品。弹压二十员,正八品。百户二百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弩军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教官二,无品级。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掌屯卫行伍。耕战之暇,使学习国文,通晓书记。初由枢府选举,后归吏部。

左卫。品秩同前,都指挥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至元八年,置副指挥一员。十六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二十二年,增佥事一员。二十四年,增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定置诸员。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教官二,蒙古文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中卫。品秩同前。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至元八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增副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二十三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三员。至大元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弹压二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前卫。品秩同前。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置前、后二卫。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一员,佥事三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一员,佥事三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门尉二:正六品。平则门尉一员,顺承门尉一员。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后卫。品秩同前。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六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二员。后又增副使一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吏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官暗伯奏:以六卫六千人,塔刺海、勃可所镇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按中统二年有武卫亲军都指挥使,似非至元时始置此官。二十五年,改虎贲司为武卫司,又似别为一官。均无从考订。元贞、大德间,累增都指挥使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指挥使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吏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官音伯奏:以六卫六千人,塔刺海、勃可所镇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俯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按中统二年有武卫亲军都指挥使,似非至元时始置此官。二十五年,改虎贲司为武卫司,又似别一官。均从考订。元贞、大德间,累增都指挥使四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指挥使一员,后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七。达鲁花赤七员,副达鲁花赤七员,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百户一百四十员,弹压十四员。

屯田千户所六。达鲁花赤六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十员,弹压六员,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前。掌屯军徼巡盗贼于居庸关南、北口。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承发廉磨一员。睿宗在替邸,立南、北口屯军徼巡盗贼,各设千户所。至元二十五年,以南、北口上千户领之。至大四年,升万户府,分钦察、唐兀、贵赤、西域、左右阿带诸卫军三千人并南北口、太和岭旧隘军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置隆镇上万户府以领之。皇庆元年,升万户府为隆镇卫。置都指挥使三啼,副使二员,佥事二员。延祐二年,又以哈儿鲁军千户所并隶之。四年,置色目经历一员。至治二年,置爱马知事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千户一员,正五品。百户七员。从六品。

南口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

白羊口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弹压一员。

碑楼口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

古北口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迁民镇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黄花镇千户年。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芦儿岭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太和岭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紫荆关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隆镇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秩从三品。分掌斡端、别十八里遣归汉军及大名、卫辉之新附军并迤东回军,合为屯田万户府。达鲁花赤各一员,从三品。万户各一员,从三品。副万户各一员,正四品。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后改隶枢密院。其属:

镇抚所。镇抚各二员。从五品。

千户所八。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八员,副千户八员,百户五十九员,弹压十六员。

千户所四。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四员,副千户四员,百户五十二员,弹压十六员。

左卫率府。秩正三品。率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至大元年,拨河南行省万户所府精锐汉军为东宫军,立卫率府,设官十一员。延祐五年,改怍为中翊府。又改为御临亲军指挥司。又以御临,古无此官,改为羽林。复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三。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百户六十员,弹压三员,教官三员,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阴阳教授一员。

右卫率府。品秩同前。率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延祐六年,以詹事秃满迭儿所管速怯那儿万户府及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兵,合为右卫率府。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五。千户五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二员,教官一,儒学教授一员。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都万户一员,正三品。副都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四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军都万户府,设府官四员,奥鲁官四员。大德七年,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四年,罢奥鲁官、副镇抚等员,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二员。从五品。

元贞元年,立西川蒙古军都元帅府,隶枢密院,未知何时裁并。

八撤儿万户府。秩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副万户一员,正四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所十翼。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七十二,弹压十员。

札忽儿台万户府。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百户三十八员,弹压七员。

脱烈都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二员,弹压九员。

和尚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六员,副千户四员,百户四十七员,弹压六员。

炮手千户所一翼。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哨马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九员,奥鲁官二员,从五品。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掌宿卫城禁,兼管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供给军储。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二十三年,遂名为阿带军。至大三年,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司,置达鲁花赤三员,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三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行军千户所。千户七员,百户九员。

把门千户一员,门尉一员。从六品。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

庐江县达鲁花赤一员,从六品。主簿一员。正九品。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左承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一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其属:

镇抚二员。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二员。

镇巢县达鲁花赤二员,主簿一员。

围宿把门千户所十三翼。千户二十六员,百户一百三十员,弹压十三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副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十一年,置炮手总管府。十八年,立为都元师。二十一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二员。

千户三翼。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副千户三员,百户三十二员,弹压三员。

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总领河西军二千人,以备征讨。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中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八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二员。二十二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一员。大德五年,增都指挥使二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共属:

镇抚二员,奥鲁官一员,正五品。副奥鲁官一员。正六品。

二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七十五员,弹压九员,奥鲁官正副各九员。

门尉三:建德门一,和义门,肃清门一。

教官二: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使三员。至元三十一年,罢贵赤卫屯田总管府,当是改指挥司为总管府。后又改为都指挥司。其年分不可知矣。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八翼。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十六员,百户八十员。弹压八员,门尉二员。

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从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户,并兀里吉思田地蒙古人户。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八年置。二十五年,改隶安西省。后复隶枢密院。其属:打捕屯田官十二员。正九品。

大宁、海阳等处屯田打捕所。秩从七品。掌北京、北滦等路析居、放良、不兰奚等户。达鲁花一员,从七品。长官一员。至元二十年,置总管府。元贞元年,置为屯田打捕所。教官: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三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皇太后修五台寺,改隶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至治元年,改为忠翊等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录枢密院。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翼,达花赤十员,副达鲁花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六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十员。

屯田左右手千户所二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元贞元年立,设官十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增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十三员,百户二十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八员,门尉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至治二年,右丞相拜住奏:先脱别铁木叛时,没入亦乞列思人一百户,与今所收蒙古子女三千户、清州彻匠二千户,合为行军五千。请立宗仁卫以统之。其属:

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慑军马公事。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部督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郁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立蒙古军部万户府。大德七年,改山东河北蒙古军部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诸员如上。其属:镇抚二员。元贞元年,立蒙古军都元帅府于西川,径隶枢密院。当是因兵事暂置。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从三品。副万户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其属:

镇抚一员。从五品。

千户九翼。千户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达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其属:

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属:

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大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王巳都哥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万户府。属官:

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部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僻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增置指挥使一员。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其属:

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员。教官二: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至元十七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诩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增置指挥使一员。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诸员如上。属官:

镇抚二员。

千户所十二翼。千户十二员,副千户十二员,知事十二员,弹压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教官二: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管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事。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旧纪:至元二十五年立,又改为武卫司。与志不合。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一员。又增置副使一员。元贞元年,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增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诸员如上。属官:

镇抚二员。

撤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不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顺元年置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总斡罗思军士,隶枢密院。二年,改今名。

大都督府。秩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御东路军元帅府、东路军蒙古万户府。旧纪:至顺元年,改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为东路钦察军万户府。二年,改东路蒙古军万户府为东路蒙古侍卫亲军指挥使司。哈剌鲁万户府。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三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都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居改大都督府。

右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俱从八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卫等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二十八年,增钦察卫经历一员。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属官: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左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属官: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翼。千户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二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

屯田下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属官: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一员,千广大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教官二:蒙古文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刺鲁军人,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阳,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阳。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府。属官:

镇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枢密分院。至正十五年,置分院于卫辉,又添设彰德分院员知、副枢各一员,直沽分院副枢一员,都事一员。十六年,又置分院于沂州,以指挥使司隶之。十八年,以参知政事崔敬为山东等处行枢密副使,分院于漷州,兼屯田事。

行枢密院。有大征伐之事,则置之,止曰行院。为一方之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事,已则罢。

西川行枢密院。中统四年,置设官二员,管四川军民课税、交钞、打捕鹰房人匠及各投下应管公事,节制官吏诸色人等并军官迁授、征进等事。至元十年,又别置东川行枢密院,增员佥枢密院事一员。十三年,省东川行枢密院入西院。十五年,西州行院亦罢。二十一年,复立四川行院于成都。二十八年,徒于嘉定。八月,复徒成都。

荆湖等路行院。至元八年,改山东东路都元帅府为山东行枢密院。十一年罢山东行院及河南行中书省,置荆湖等路行院,设官三员,又置淮西等路行院,设官四员。十一年俱罢。二十一年,复立江淮、荆湖、江西、四川行院,各设官五员。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于鄂州,江淮行院于建康。其后,行院俱并归行省。

甘肃行枢密院。至大四年,置于甘州,设官四员,提调西路军马。后罢。

河南行枢密院。致和元年分置。天历元年罢。至正十九年,以河南行省平章察罕帖木儿为河南山东行枢密院知院。

岭北行枢密院。天历二年,置知院一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佥院二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品秩枢密院。掌北边军务,凡大小事宜,悉从裁决。至正十三年,添设断事官二员。又立镇抚司,镇抚二员;管勾所,管勾一员,兼照磨。又添设佥院二员,都事一员。

四川、湖广、江西三处行枢密院,均后至元三年置。每处知院一员,同知、佥院、院判各一员。湖广、江西二省,添同佥一员。各院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客省副使一员,断事官一员。至元四年俱罢。

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至正十五年,置于扬州。

江浙等处行枢密院。至正十六年,置于杭州。知院二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二员,员佥二员,院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断事官二员。

福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至正二十六年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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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一 河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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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四 百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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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三 百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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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四 百官三

御史台,从一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定御史台合行条划:一,弹劾中书省、枢密院、制国用使司等内外百官奸非,刷磨诸司案牍,并监察祭祀及出使之事。一,中书省、枢密院、制国用使司,凡有奏禀公事,与台官同奏。一,诉讼冤抑人等,民户经左右部,军户经枢密院,钱谷经制国用使司,如理断不当,赴中书省陈告。若省官看徇或理断不当,许台官纠弹。一,诸官司刑名违错,赋役不均及造作不如法者,委监察纠察。一,诸官员如任满不行迁转,或迁转不依格者,委监察纠察。一,不奉朝命擅补注官品者,委监察纠察。一,随路总管府诸官及大府监应管财物文帐,委监察,每季照刷。一,和买如不依时价,冒文官钱或克减给散不实者,委监察纠察。一,诸官侵使宫物或移易借贷者,委监察纠察。一,办课程官除正额外,若有增羡不尽实到官者,委监察纠察。一,营造役工匠之处,委监察随事弹纠。一,诸衙门系囚及不合考讯之人,如实系冤枉,即行移原问官归结改正。若元向官违错,许纠察。一,诸囚禁非理死损者,委监察随事推纠。一,诸承追取合审重刑及应照刷文案,若有透漏者,委监察纠察。一,诸鞠勘罪囚皆连职官同问,不得专委本厅及典史推问。如违,仰监察纠察。一,职官有老病不胜任者,委监察体察。一,诸官吏有廉能公正者,具姓名闻奏,污滥者亦行纠察。一,诸公事行下有枉错者,承受官司即须执申,若再申不从不报者,委监察纠察。一,应禁货物及盗贼藏匿处所,若官吏禁断不严、缉捕怠慢者,委监察随事纠察。一,阻坏钞法者,委监察纠察。一,虫蝻生发飞落,不即打捕申报,及检视部内灾伤不实,委监察纠察。一,诸贫穷孤老幼疾应养济,而官不收养,或不如法者,委监察纠察。一,户口流散、藉帐隐没、农桑不勤、仓禀减耗、黠吏豪家兼并纵暴,及贫苦不能自申者,委监察纠察。一,诸求仕及诉讼人,于官员私第谒托者,委监察纠察。一诸官府如书呈来往者,委监察纠察。一,诸官吏入茶坊酒肆者,委监察纠察。一,在都司狱司直隶本合,一,私放军人还籍及冒名相替,委监察纠察。一,军官申报俘馘不实,或将功赏增减隐漏者,委监察纠劾。一,边境但有声息,不即申报者,委监察纠劾。一,边城不完,衣甲器仗不整,委监察纠劾。一,监临官如不举劾犯法者,减罪人罪五等,台官知而不举劝,亦减罪人罪五等。一,诸违馘御史台指挥及诉不以实,或咆哮陵忽者,并行断罪。一,应有合奏禀事理,仰本合就便闻奏。一,该载不尽、应合纠察事,理委监察并行纠察。

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从二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

至元五年,始立御史台,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从大品。狱丞一员。从九品。七年,大夫升正二品改典事为郡事。十九年,裁检法狱丞。二十一年,中丞,从三品。侍御史,正五品。治书,正六品。二十七年,侍御史升五四品。治书,正五品。增蒙古经历一员。从五品。大德十一年,大夫升从一品。中丞升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又减一员。至治二年,增大夫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统山东东西、河东山西、燕南河北、江北河南、山南江北、淮西江北、江北淮东、山北辽东十道肃政廉访司。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至元五年置。五七品。大德三年升正五品。后升正四品。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正七品。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置御史十一员,以汉人为之。八年,增六员。十九年,增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人二员。元贞二年,增置御史二员。

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秩正三品。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置司济南路。至元六年置,初为提刑按察司。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山北东西道、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燕南河北道并同。十六年,各道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一员。二十七年,增佥事二员。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诸道并同。

河东山西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置司冀宁路。至元六年,置河东陕西道。八年,分为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

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真走路。至元十二年置。

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汴梁路。至元七年置。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中兴路。至元十四年置,初隶江南行御史台。二十三年,拨隶内台。

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卢州路。十四年置,初隶江南行御史台。二十三年,拨隶内台。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勾各一员。置司扬州路。至元十四年置,初隶江南行合。二十三年,拨隶内台。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扬州路。至元十四年置,初隶江南行合。二十三年,拔隶内台。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大宁路。至元六年置,初为山北东西道。八年,改山北辽东道。二十年,以女真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五年罢。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至元十四年,定行御史台合行条划:一弹劾行中书省、宣慰司及以诸官奸非,磨刷案牍,行省、宣慰司委行合监察,其余官府委提刑按察司。一,察到诸职官脏罪追问是实,若罪至停罢,咨台闻奏。一,诸官司刑名违错、赋役不均、户口流亡、擅科差发及侵欺盗用、移易错贷官钱,一切不公等事,并仰纠察。一,大兵渡江以来,不无搔动,今已抚定,宜安本业,仰各处王官每岁劝课,如无成效者纠察。一,边境有声息,不即申报者,纠察。一,随处镇戍若约束不严,甲仗不整,或管军官受贿放军离役,并虚申逃亡、冒私代替及私使贩运或作佃户,一切不公,并仰纠察。一,管军官不约束军人,致令掠卖归附人口,或诱良为驱,一切搔扰百姓者纠察。一,诸色官吏,私使系官船只诸物者纠察。一,管军官申报军功不实者纠察。一,官吏权豪占据山林川泽之利,及恐喝小民、侵夺田宅诸物者纠察。一,诸官员占使军民者纠察。一,守土田火禁不产者纠察。一,管屯营田官不为用心措置者纠察。一,把军官起补逃亡军人,搔扰军户,致军前不得实用者,纠察。一,枉被囚禁及不合拷讯之人,并从初不应受理之事纠祭。一,罪囚称冤,按验得实开坐事因行移元问官,即行改正。一,朝迁政令,承受官司稽缓不行,或已行而不复检举,致有弛废者纠察。一,蝗蝻生发,不即打捕申报,及报灾不实者,纠察。一,监临官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罪五等纠弹之。官知而不举劾者,亦减罪人罪五等。一,鞠罪囚连职官同问,不得专委本厅人等推问,违者纠察。一,诸罪囚干连人不关利害,及虽正犯而罪轻者,召保听候,毋致非理死损,违者纠察。一,刑名词讼,若审听不明,及拟断不当或受财故,有出入者,纠察。一司狱司直隶本合,非官府不得私置牢狱。一,诸承追取合审重囚及应照刷文卷漏报者,纠察。一,诸诉讼人如有冤抑,经行中书省理断不当者,仰纠察。一,各处官员为治有方,即听保举,其有贪暴蠹政害民及老病不称职者,并行纠察。一,诸公事行下所属,而有枉错,若承受官司再申,不从不报者,纠察。一,提刑按察司任满,行台考按,以官政肃清、民无冤滞为称职,以苛细生事、暗于大体、所按不实为不称职,皆咨台呈省。一,上诉不实或诉讼咆哮陵忽者,并行断罪。一,凡可兴利除害及一切不便于民,必当更张者,咨台呈省闻奏。其余该载不尽、应合纠弹事,理比附己降条划斟酌就便施行。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品秩同内台。

至元十四年,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扬州。二十一年,徙杭州。二十二年二月,徙江州。五月,复徙杭州,罢,以其所属隶御史台。未几,复置于杭州。二十三年,又徙于建康。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二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含。二十四年,复隶行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两、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至正十六年,移行台于绍兴,增河南道廉访司。二十二年,权置山北道廉访司于惠州。二十三年,复置济南道廉访司。二十五年,置河东廉访司于冀宁。

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员。按本纪十五年,增设御史四员。廿年,增蒙古御史六员。二十三年增色目御史,员数与志不合,末详孰是。又增汉人御史四员。定置御史二十八员。

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宁国路。至元十四年置。

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龙兴路。至元十四年置。至正二十五年,置分台台于福建。

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坑州路。至元十四年置。

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婺州路。至元十四年置。

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武昌路。至元十五年置。

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天临路。至元十四年置。

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一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静江路。至元十五年置。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置司广州路,初为广东道。至元二十年,改海北广东道。

海北海南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置司雷州路。至元三十年置。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福州路。至元十五年,置福建广东道。二十年,改福建闽海道。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至元初,置河西诸道行御史台。二十年罢。二十七年,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设台官四员。二十九年,罢云南行合,徙于四川。三十年,复立云南行台。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诸道行台。延佑元年罢。二年复置,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至元十五年,复立提刑按察司于畏兀儿,其初置及省罢年分均不可考。

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

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三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凤翔府。至元八年,置陕西四川道。后改陕西汉中道。

河西陇北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甘州路。初为巩昌道,后改中兴道。至元二十年,改河西陇北道。至元十一年,改西夏中兴道为陇右河西道。二十四年省。

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手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置司成部路。至元十九年置。本纪作十六年。

云南诸路道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中,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置司中庆路。至元二十年置。二十四年罢。二十七年,立云南行御史台。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至元二十年,各道按察司增判官二员。其裁罢年分末详。

大宗正府。秩从一品。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司狱二员。从大品。

太祖称尊号,首置断事官日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轻重罪囚,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悉掌之。

至元二年,置十员。三年,省为八员。九年,定为从一吕,银印。诏札鲁忽赤乃太祖所置,宜居百僚之右。只理蒙古公事,以诸正为府长,余悉御位不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又有怯辞人员奉旨署事,别无颁受宣命。是年,置左右司。十四年,置十四员。十五年,置十三员。十七年,从阿合马请,立大宗王府,以前只札鲁忽赤署事,至是始定官名。二十一年,增至二十一员。二十二年,又增至三十四员。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员。大德四年,省五员。至大四年,裁为二十八员。皇庆元年,省二员,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元年,复命兼理,定置四十二员,令史改为椽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辞、军、站、色、日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人词讼悉归有司及刑部管理。后至元元年,中书省奏:“大宗王府,仁宗时减去大字。今宜遵世祖旧制,仍为大宗王府。”至正十年,增掌判二员。

大司农司。秩从一品。掌农桑、水利、学校之事。大司农四员,从一品。大司农卿二员,正二品。少卿二员,从二品。丞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七年,立司农司。是年,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各四员。按中统二年,姚枢为大司农,不始于至元七年,或旧纪误也。十二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十九年,复罢。二十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掌官田邸舍人民,置达鲁花赤一员,务农使一员,同知二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一员,司农卿二员,司丞一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大德元年增领大司农事一员。皇庆元年,升从一品,定置诸员如上。

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籍田以奉宗庙祭祀。署令一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至元七年立,隶大司农司。十四年,改隶太常寺。二十三年,复隶大司农司。

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人资产。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元典章》供膳库达鲁花赤,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二年置,隶大司农司。其属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员,正九品。副使一员。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秩从九品。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提领一员,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蔚州面户提领所。掌办白面、葱、菜以给应办,岁计十余万斤。提领一员,副使一员。《元典章》宏州种田纳面提举,正六品。

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四年,立于永平路南旧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所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一员,从五品。署汞二员。从七品。

分司农司。至正十三年,命中书右丞悟良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等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各处屯田,悉归分司募民佃种。

行大司农。至元二十九年,升江淮行大司农司,秩正一品。设营田司六员。秩正四品。其建置省罢年分均不可考。

大兵农司。至正十五年,置大兵农司四曰:保定等处,河间等处,武清等处,景蓟等处。其属有兵农千户所二十四处,百户所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

大都督兵农司。至正十九年。置于西京,仍置分司十道,掌屯种之事。

翰林兼国史院。秩从一品。承旨六员,从一品。学士六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待制二员,正五品。修撰三员,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五员,从七品。绵修官十员。正八品。检阅四员,正八品。典籍二员,从八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元典章》翰林院典簿、翰林国史院典簿,均从七品。

中统二年,立翰林国史院,秩正三品。以玉鹗为翰林学士。《元典章》;翰林学士、知制诰、监修国史,正三品;监修国史参军,正五品;监修国史长史,正六品,皆中统初立国史之官制。至元六年,置承旨三员,学土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升从二品。十四年,增承旨一员。十六年,增侍读学士一员。十七年,增承旨二员。二十年,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一年,增学士二员。二十二年,复分立集贤院。二十三年,增侍讲学士一员。二十六年,置官吏五员掌教习亦思替非文字。《元典章》:教习亦思替非博士,正七品。二十七年,又增承旨一员。大德九年,升正二品。改典簿为司直,置都事一员。按旧纪置都事在皇庆元年,末详孰误。至大元年,置承旨九员。四年,制定承旨王员,学士、侍读、侍讲、直学士各二员。皇庆元年,升从一品,改司直为经历,置经历、都事各一员。延佑五年,置承旨大员。后定置诸员如上。

蒙古翰林院。秩从一品。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承旨七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待制四员,修撰二员,应奉文字五员,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

至元八年,始置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别立蒙古翰林院,置承旨一员,直学士一员,待制二员,修撰一员,应奉四员。十八年,增承旨一员,学士三员。二十九年,增承旨一员,侍讲学士一员。三十年,增管勾一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九年,置司直一员,都事一员。皇庆元年,升从一品,设官二十又八。延佑二年,改司直为经历。后定置诸员如上。

内人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价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以其职贵近,似古之侍中,故宠以宰相之名。然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云。天历元年,改为内八府宰。

集贤院。秩从一品。掌提调学校、征召贤良,凡国子监、元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之事,悉隶焉。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

元初,集贤与翰林国史同署。至元二十二年,始分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元典章》昭文馆大学士,从二品,亦至元时所置,其何时裁省无考。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一员,正二品。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三品。直学士一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员,从七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元贞元年,增院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员。皇庆二年,省汉经历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

国子监。秩从三品。掌国之教令,以德尊望重者为之。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水一员,正六品。专领监务典簿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年,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国子与蒙古四怯薛人员,选七品以上朝官子弟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得举凡民之俊秀者入学为陪堂生伴读。至元二十四年,定置诸员如上。至大元年,升正三品。延佑七年,降从三品。是年,复升为正三品。后复降从三品。

国子学。秩正七品。博士二员。五七品。掌教授生徒、考较儒人著述、教官所业文字。助教四员,正八品。分教各斋生员。至元六年置。大德八年,为分职上都,增助教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二员,督习课业;典给一员,掌生员饮膳。至元二十四年,定置生员额二百人,先设一百二十人,蒙古五十人,诸色目、汉人五十人,伴读二十人。大德四年,增生员额三百人。延佑二年,又增置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蒙古国子监。秩从三品。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业一员。二十九年,准汉人国学例,置祭酒、司业、监丞。延佑四年,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是年四月,又复正三品。皇庆二年立回回国子监。延佑七年罢。

蒙古国子学。秩五七品。掌教习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辞歹、蒙古汉人官员子弟选俊秀者入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助教二员,正八品。教授二员,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二员。至元八年,置官五员。后以每岁从驾上都,教习事繁,增学正、学录各二员。三十一年,增助教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

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从六品。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从七品。以翰林应奉兼之。至元四年,改经籍署为宏文院。院罢立兴文署。复罢。二十七年,复置。掌经籍板及江南学田钱谷。至治二年罢,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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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 河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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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五 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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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四 礼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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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五 礼八

△朝仪始末元正受朝皇帝即位受朝皇帝上樽号受朝太皇太后上尊号受朝皇太后上尊号受朝太皇太后加上尊号受朝摄行告庙国史院进先朝实录表章定制外路迎拜诏赦及送宣授宣命官

元初,凡遇称贺,则群臣皆集帐殿前,无尊卑之班。执法官厌其喧杂,挥杖逐之,去而复集。世祖即位,斡林学士承旨王磐兼太常卿恐贻笑外国,请立朝仪。至元六年春五月甲寅,太保刘秉忠、大司农孛罗奉诏,使赵秉温、史杠访前代知礼仪者肄习朝仪。既而,秉忠奏曰:“一人习之,虽知之莫能行也。“诏许用十人。遂徵儒生周锋、刘允中、尚文、岳忱、关思义、侯佑贤、萧碗、徐汝嘉,从亡金故老乌古伦居贞、完颜复昭、完颜从愈,葛从亮、于伯仪及国子获酒许衡、太常卿徐世隆,稽诸古典,参以时宜,沿情定制,而肄习之,百日而毕。

秉忠复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诏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笛色曹揖、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六月而成,陈于万寿山便殿,帝听而善之。

秉忠及翰林、太常奏曰:“今朝仪既定,请备执礼员。”诏丞相安童、大司农李孛罗择获古宿卫士可习容止者二百余人,肄之期月。七年春二月,奏以丙子观礼。前期一日,布绵?金帐殿前,帝及皇后临观于露阶,礼文乐节,悉无遗失。冬十有一日戊寅,秉忠等葵请建官典朝仪,帝命与尚书省论定以闻。

八年春二月,立侍仪司,以忽都于思、也先乃为左右侍仪,奉御赵秉温为礼部侍郎兼侍仪司事,周锋、刘允中为左右侍仪使,尚文、岳忱为左右直侍仪事,关思义、侯佑贤为左右侍仪副使,萧琬、徐汝嘉为佥左有侍仪事,乌古伦居贞为承奉班都知,完颜复昭为引进副使,葛从亮为侍仪署令,于伯仪为尚衣局大使。夏四月,侍仪司奏请制内外仗,如历代故事。从之。秋七月,内外仗成。遇八月帝生日,号曰天寿圣节,用朝仪自此始。

泰定元年十二月,敕内外百官:凡行朝贺等礼,雨雪免朝服。至顺四年,中书省言:“凡朝贺,遇雨,请便服行礼。”从之。元统二年十月朔,证内外官朝会仪班次,一依品位。时监察物质财富史苏天爵言:“迩年以来,朝仪虽设班位品秩,率越班行,均为衣紫,从五与正五杂居;共日服排,七品与六品齐列。下至八品、九品,莫不皆然。夫既逾越班次,遂致行列不端,因忘肃敬之心,殊失朝仪之礼。今后朝贺行礼,听读诏赦,先尽省部院台工从二品衙门,次诸司局院,各验执事,辨官序,列正从班次。如有逾越品秩,差乱位序者,同失仪论,以征不格。”从之。自至元以后,至是复正朝会班次焉。

元正受朝。前期三日,习仪于圣寿万安寺。或大兴教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至期大昕,侍仪便引导从护尉,各汲其服,入至寝殿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挽俯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拜通事舍人,分左右,引擎执护尉、劈正斧中行,导至大明殿外。劈正斧直正门北向立,导从倒卷序立,惟扇置于锜。侍仪使导驾时,引进使同内侍官,引宫人擎执导从,入至皇后宫庭,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人后,出传旨曰:“可,”引进使俯伏兴。皇后出阁升辇,引进使引导从导至殷东门外,引进使分退立于垩涂之次,引导从倒卷出。俟雨宫升御偏,鸣鞭三,劈正斧退立于露阶乐。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皆公服,分左右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相向立。通班舍人唱曰“左右卫上将军兼殿前都点检臣某以下起居”,尚引唱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越越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都点检稍前”。宣赞报曰“圣躬万福”,通赞赞曰“复位”,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凡传“山呼”,控鹤呼噪应和曰“万岁”,传“再山呼”,应曰“万万岁”。后仿此。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宣赞唱曰:“各恭事”。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分左右升殿,宿直以下分立殿前,尚厩分立仗南,管旗分立大明门南楹。

俟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通班唱曰:“文武百僚、开府仪同三司、录军国重事、监修国史、右丞相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前行乐工分左右,引登歌者及舞童、舞女,以次升殿门外露阶上。登歌之曲各有各,音中本月之律。先期,仪风司运诸翰林院撰辞肄之。丞相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越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丞相由东南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丞相祝赞曰:“溥天率土,祈天地之洪福,同上皇帝、皇后亿万岁寿。”宣徽使答曰:“如所祝。”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尚酝官以觞授丞相,丞相搢笏捧觞,北向立,宣徽使复位。前行色降,舞旋至露阶上。教坊奏乐,乐舞至第四拍,丞相进酒,皇帝举觞。宣赞唱曰“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丞相三通酒毕,以觞授尚酝官,出笏,侍仪,双引自南东门出,复位,乐止。至元七年进酒仪:班首至殿箭褥位立,前行进曲,尚酝官执空杯,自正门出,授班首。班首觞笏执空杯,由正门入,至御榻前跪。俟曲终,以杯授尚酝官,出笏祝赞。宣徽使曰“诺”,班首俯伏兴。班首、宣徽使由南东门出,各复位。班首以下舞蹈山呼五拜,百官分班,教坊秦乐。尚酝官迸酒。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三进酒毕,班首降至丹墀。至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改今仪。

通赞赞曰:“合班。”礼部官押进奏表章,礼物二案至横阶下,宣礼物舍人进读礼物目,至第二重阶。进俟读表章官等,翰林国史院属官一人。至宇下齐跪。宣表目舍人先读中外百司表目,翰林院官读中书省表毕,皆俯伏兴,退,降第一重阶下立。俟进读礼物舍人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目毕,俯伏兴,退。同降至横阶,随表章西行,至右楼下,侍仪仍领之,礼物东行至左楼下,大府受之。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臃,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僧、道,耆老、外国藩客,以次而贺。

礼毕,大会诸王宗亲、驸马、大臣,宴飨殿上,侍仪使引丞相等升待殿侍宴,凡天宴,马不过一,羊虽多,必以兽人所献之鲜及脯鱐,折其数之半,预宴之服,衣服同制,谓之质孙。宴飨乐节,见宴乐篇。”四品以上,赐酒殿上,典引引五品以下,赐酒于日精、月华二门之下。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

天寿圣节受朝,如元正仪。前期一日,内外文武百官躬诣寺观,启建祝延圣寿万安道场,至期满散。其日质明,朝巨诣阙称贺,外路官员率同僚、儒生、乡老、僧、道、军人结彩香案,呈舞百戏,夹道抵迎,就寺观望阙至香案下,设官属褥位。班立,先再拜。班首前跪,上香,舞蹈,叩头三呼万岁,就拜兴,再拜。礼毕,卷班就公所设宴而退。大德七年,中书省议,遇圣节元日,臣子之礼但当以敬为主,依照至元八年奉准仪式行礼。合用乐人,止就本处。在城者,无得于他处勾集及桩配诸行户百姓人等妆扮。社直所据筵会一切所需之物,官吏自备,并不得取敛于民。元贞二年,定军官准与民官一体行礼。

郊庙礼成受贺,如元正仪。

皇帝即位受朝,前期三日,习仪于万安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前一日,设宣诏位于阙前。至期大昕,侍仪使引导从护尉,各服其服,至皇太子寝阁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太子出阁,侍仪使前导。由崇天门入,升大明殿。引进史引导从至皇太子妃阁前,跪报外办。内侍出传旨曰“可”,引进俯伏兴,前导由风仪门人。俟诸王以国礼扶皇帝登宝位毕,鸣鞭三。尚引引点检以下,皆公服,入就起居位。起居赞拜,如元正朝仪。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宿直、尚厩、管旗,各恭事。侍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参议中书省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椽前。参议中书省事跪奏诏文,俯伏兴,以诏受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乐作,至阙前,以诏置于案。文武百僚各公服就位北向立。侍仪使称有制,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典引引班首至香案前。通赞赞曰“跪”,曰“在位官皆跪”,司香赞曰“搢笏”,通赞赞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同“就拜,“曰“兴”,曰“复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货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以诏授左司郎中,郎中跪受,同译史稍西,升木榻,东向宣读。通赞赞曰“在位官皆跪,”读诏,先以国语宣读,随以汉语译之。读毕,降榻,以诏授侍仪使,侍仪使置于案。通赞赞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人起居位。起居拜舞。祝颂进酒,献表,赐宴,并同元正受朝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便导后,入寝殿,如来仪。次日,以诏颁行。

皇帝上尊号受朝。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大次于大明门外,又设进册案于殿内御座前之西,受宝案于其东,设受册案于御座上之西,受宝案于其东。侍仪司设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于其南。礼仪使位于前,册使、册副位于廷中,北面,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位于右,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位于左,以北为上。百官自金玉府迎册、宝,奉安中书省,如常仪。

前期一日,右丞相率公卿朝服,仪卫音乐,导册宝二案出自中书省,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舆中道。册使等奉随入大次内,方舆奠案。侍仪使引册使以下。由左门以出,百官趋退。

至期大昕,右丞相以下百官,各公服集阙廷,仪仗护尉就位。侍仪使、礼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升大明殿,引进使引导从导皇后升殿。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山呼拜舞毕,宣赞唱曰“各恭事。”皇大子、诸王、后妃、公主、以次升殿,鸣鞭三。侍仪使、引册、引宝导册宝由正门入,乐作。奉册使、右丞相率册官由右门入,奉宝使、御史大夫率宝官由左门入,至殿下。置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奠于其甫,乐止。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就起居位,典引引群巨入就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拜、舞蹈、山呼,如常仪。

毕,承奉班都知唱曰“奉册使以下进上册宝”。侍仪司引册便以下进就位,乐作。掌仪赞曰“奉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前导,由中道升正阶,立于下。俟奉册使诸册官由右阶脐,奉宝使诸宝官由左阶脐毕俱由左门入,奉册、宝至御榻褥位前,册西、宝东。乐止。掌仪赞曰“奉册宝官稍前,以册宝跪置于案。”,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奉册使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册案西南,典瑞使置于受册案。掌仪赞曰“举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

读毕,举宝官纳宝于盝,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宝案东南,典瑞使置于受宝案。常仪赞曰“奉册使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参议中书首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榻前跪读诏文,如常仪,授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至开墀北,置于诏案,册使以下由南东门出,就位昕诏,如仪,仪鸾使四人,舁进册宝案,由左门出。侍仪使引班首由左阶脐,前行色乐作,至宇下,乐止,舞旋至露阶立。班首入殿,宣徽使奉随,班首跪,宣徽使西北向立。班首致语曰:“册宝礼毕,愿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乐作。通赞宝曰:“分班。”进酒毕,班首由南东门出,降阶,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奏进表章礼物,赞拜,舞蹈,山呼,锡宴,并如元证之仪。

至常朝朝参仪,元一代无之。至元中,监察御史马祖常百:“百官朝见奏事,古有常仪。今国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屡复古制,惟朝仪之典不讲,实为缺漏。且夫群臣奏对之时,御史执简,史官执笔,缙绅佩玉,俨然左右。则虽有怀奸利、乞官爵者,亦不敢公出诸口。如蒙闻奏,命中书省会集文翰衙门官员讲究,参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则治道昭明,生民之福也。”祖常虽有此议,未见施行。

太皇太后上尊号受朝。前期二日,仪鸾司设进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之前。掌谒设进册宝案于太皇太后殿座榻前,设受册宝案于座榻上,并册西、宝东。侍仪司设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右。宝官位左,礼仪使位于前,以北为上。太皇太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群臣皆公服,叙位阙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日精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入。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司晨报时鸡鸣毕,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以下升自东阶,由左门入,至御榻前,相向立。掌仪赞曰“奏中严”,侍仪使捧牙牌跪奏”中严”,又赞曰“就拜”,曰“兴,平身。”曰“复位”,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册使以下皆跪,”礼仪使奏请进发太皇太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内谒者稍前。”曰“搢笏,奉册宝上进”。曰“册使副、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内谒者诡进册宝。”皇帝兴,以册授册使。册使跪受。兴,以授捧册官,出笏。以宝授册副,册副跪受,兴,以授捧宝官,出笏。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官,导册宝由正门出,册使以下奉随至阶下。掌仪贺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复位,”方舆舁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前导,册使以下奉随,至圣宫前,奠案,乐止。

侍仪使以导从入至太皇太后寝殿前,跪报外办。掌谒入后,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侍仪使、掌谒前导太皇太后升殿。导太皇太后时,侍仪使入至大明殿,跪奏册宝至兴圣宫,请行礼。驾兴,呜鞭三,侍仪使前引导从至兴圣宫,升御座。侍仪使出,至案所,乐作。方舆入,至露阶下奠案。册使刮立于案前,册官东向,宝官西向。方舆分退,立于两庑,乐止。

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相向立,起居拜舞,如元正仪。礼毕,宣赞唱曰“各恭事,”赞引册使以下退至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摄某官具官或太尉,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引赞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入丹墀,知班唱曰“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宣赞唱曰“各恭事”,进至案前,依位立。宣赞唱曰“太尉以下进上册宝”,掌仪赞曰“捧册前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册宝官前导,册使奉随,至御榻,进册宝案前,掌仪唱曰“跪”,捧册宝官不跪,曰“以册宝置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读、举册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掌仪赞曰“举册官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曰“举宝官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举读官纳宝于盝。掌仪越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太尉、司徒、奉册宝官稍前”,曰“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上进”,曰“皇帝躬授太皇太后册宝”,太皇太后以宝册授内掌谒,内掌谒置于案。皇帝兴,进酒。大皇太后举觞饮毕,皇帝复御座毕。掌仪赞曰“众官皆复位。”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分左右,出就位。皇帝牢皇后及后妃、公主降册开墀,北面拜贺,升殿。皇太子及诸王拜贺,升殿。典引引百官入就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曰“鞠躬”,曰“平身”,引至开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至殿下褥位立,俟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厂乐作。侍仪使引班首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班首跪,曲终。班首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欣扑,愿上太皇太后、皇帝亿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诣退洒位。以下并同元正仪。

皇大后上尊号受朝,同前仪。

太皇太后加上尊号受朝,同前仪。

摄行告庙。如受尊号,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册立皇后、皇太子,凡国家大典礼,皆告宗庙。前期二日,太庙令扫除内外,翰林国史院学士撰写祝文。前一日,告官等致斋一日。其日,告官等各服紫服,奉祝版,进请御署讫,差控鹤,用红罗销金案抬舁,覆以黄罗帕,并奉御香、御酒,如常仪,迎至祝所斋宿。告日质明前三刻,礼直官引太庙令率其属入庙殿,开室,陈设如仪,礼直官引告官等,各服紫服以次入就位,东向立定。礼直官稍前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直官先引执事者各就位,次引告官诣盥洗、爵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洗爵,拭爵讫,执笏,请诣酒尊所,搢笏,执爵,司尊者举幂,良酝令酌酒,以爵授奉爵官,执笏。诣太祖室,再拜,执事者奉香,告官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以虚爵授奉爵官,执笏,俯伏兴。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讫,奠祝于案。执笏俯伏兴。礼直官、赞告官再拜毕,每室并如上仪。告毕,引告官以下降,复位。再拜讫,诣望痊燔祝,再拜,半燎,告官以下皆退。

国史院进先朝实录。是日大昕,诸司官具公服,立于光天门外。侍仪使引《实录》案以入,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光天殿前,分班立。皇帝升御座。宣越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制四人奉《实录》,升自午阶,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御前香案南立,众官降,复位。应奉翰林文字升,至《实录》前,跪读表,读毕,俯伏兴,复位。翰林学士承旨升,至御前,分班立,俟御览毕,降复位。宣赞唱曰“监修国史以下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待制升,取《实录》,降自午阶,置于案,由光天门以出,音乐仪从前导,还国史院,置于堂上。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百僚趋退。

表章定制。诸上表并为楷书,每幅六行或七行,后一循或三行或五行,每行不限字数。第一幅前,用帖黄押下边,用信,其在下,上进谨封,字上用印。上表者,表以红罗夹复笺,以梅红罗单复封裹外路,仍盛以锁钥全表匣,饰以虫离。

表章回避字样:极、尽、归、化、忘、亡、忘、望同。播、晏,征,祚同。霭、哀、爱同。奄、昧、驾、遐、仙、斯、司、四、死同。病、苦、没、泯、灭、凶、祸、倾、颓、毁、偃、仆同。坏、破、晦、刑、伤、孤、坠、堕、服、布、孝、短、夭、折、灾、要同。困、危、乱、暴、虐、昏、迷、遇、耋、过、改、替、败、废、寝、杀、绝、忌、优、切、激、切、辱、营系旧式。患、袁、囚、往、弃、丧、庆、空、陷、厄、艰、忽、除、扫、摈、奸同。缺、落、典、宪、法、典字近用不驳。奔、崩、推、珍、陨、慕、稿、出、祭、奠、飨、享同。鬼、狂、藏、怪、渐、愁、梦、幻、弊、疾、迁、尘、亢、蒙、隔、离、去、辞、追、考,板、荡、荒,右、逆、师、剥、革、暌、违、尸同。挽、升、退、换、移、非字近用不驳。暗、了、休、罢、覆、弟、断、收、诛、厌、讳、恤、罪、辜、愆、土、别、逝、誓同。众、陵。土字近用不驳。右一百六十余字。其余可以类推。

外路迎拜诏赫及送宣授、宣命官,凡元日外路拜表,拜表日质明,望阙置香案,并设官属褥位,叙班立定,礼生赞拜,在位官皆再拜,司吏捧表跪授班首,班首跪受,以授所差人,所差人跪受讫,班首起立,礼生赞拜,在位官皆再拜讫。退。

凡外路迎拜诏赦,送诏赦官到,先遣人报班首,即率僚属吏从人等,备仪从、音乐、香舆诣郭外迎接。见送诏赦官。即于道侧下马,所差官赤下马,取诏赦置于舆中。班首诣香舆前上香讫。所差官上马,在舆后。班首以下皆上马后从,鸣钲鼓作乐前导。至公所。从正门入,所差官下马,执事者先于庭中望阙设诏赦案及香案并褥位,又设所差官褥位在案之西,又设床于案之西南。所差官取诏赦置于案,彩舆、香舆皆退。所差官称“有制”,赞“班首以下皆再拜”,班首稍前跪,上香讫,复位所,再拜。所差官取诏赦授知事,知事跪受,上名,司吏二员齐捧诏赦,同升宣读,在位皆跪。所读讫,诏赦置于案,知事等复位,班首以下皆再拜,舞蹈,叩头,三称万岁。官吏叩头中间,公吏等相应高声三呼万岁。就拜。兴,又拜,拜讫,班首以下与所差官相见于行前,礼毕,所差官行,班首率僚属公吏。皆乐送至城门外而退。

凡送宣授、宣命官,使者先遣人报知。受宣官率僚属吏从等,备仪从、音乐、彩舆。二官并别司长官二员,所在府州取索排办音乐并彩舆、香舆。诣郭外迎接。望见使者,即于道侧下马,使者亦下马,取宣置彩舆中,受宣官诣香舆前,上香讫,退,遣人覆知使者,为未受宣命,未敢以参见。使者在舆后,受宣官次行,皆上马从后,鸣钲鼓,作乐前导,至所居。如闲居官即使者入馆遣往报,受宣官令人传语取覆。给宣之日,先于本宅随即排办,仍报所在京府州郡,差知礼数人,并合用案祷等物。其京府州郡须合应付随本官往处馆,导引所居处,如本家无音乐、仪从者,更不排办。皆从工门入,使者下马,报事者先于庭中望阙设宣命案、极香案并褥位。使者褥位在宣案之西。使者取宣于彩舆,捧置案上。案上仍设衣褥。彩舆及香舆皆退。使者就褥位立。受宣官就望阙位立定。礼生赞“再拜,稍前跪,上香,又再拜”,使者称“有制赐卿宣命”,受宣命官又再拜跑,使者取宣于案,以授受宣官。受讫置于杯,就一拜兴,稍退,恭阅宣命讫,复置于怀,就褥位再拜,舞蹈,叩头,就拜兴,又再拜。受宣官近使者箭,跪问圣躬万福,使者躬答曰“圣躬万福”,受宣官起,使者与受宣官及诸僚属相见于所前,礼毕。

凡受敕,其日受敕官具公服,就公所望阙设香案,褥位。如闲居官就本宅正所。送敕官立于香案之西,受敕官诣褥位立定。礼生赞“再拜”讫,搢笏,跪上香。逆敕官奉敕以赞受敕官。受敕官受敕置于怀,出笏,就拜兴,复位再拜。礼皆,与所差官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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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三 礼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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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六 礼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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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五 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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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六 礼九

△谥法

至元三年,追谥成吉思汗以下诸汗,是为上尊谥之始。三十一年,世祖崩。夏四月甲午,成宗即位,丙午,右丞相完泽及文武百官议上大行皇帝尊谥。壬寅,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甲辰,遣司徒兀都带、平章政事不忽木、左丞张九思率百官请谥于南郊。五月戊午,遣摄太尉兀都带奉册上尊谥、庙号及国语尊称。是日,完泽等议同上先帝、先后宏吉剌氏尊谥。凡历代上先帝、先后尊谥者,皆如之。至群臣赐谥,则始于中统二年赐金翰林修撰魏璠靖肃,补阙李大节谥贞肃。至大二年,定内外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若勋戚大臣赐谥不在此例。太常因革礼次谥法于诸神祀之下,今仍之。

君谥

神一民无为曰神,应变无方曰神,能妙万物曰神,圣不可知曰神,道化宣民曰神,显仁试用曰神。

圣极深研几曰圣,穷理尽性曰圣,穷神知化曰圣,能享上帝曰圣,兼采众谋曰圣。裁成天地曰圣,百姓与能曰圣,供物成器曰圣。备道全美曰圣。

文经纬天地曰文,齿佑博闻曰文,修德来远曰文,德洽四国曰文,微柔懿恭曰文,圣谥丕显曰文,化成天下曰文,纯穆不已曰文。

武克定祸乱曰武,禁暴戢兵曰武,克有天下曰武,睿智不杀曰武,恤民除害曰武。

成经德秉哲曰成,民和神福曰成,政立民安曰成,持盈守成曰成,道兼圣智曰成。

康安乐抚民曰康,能安兆民曰康,俊民用章曰康,久膺多福曰康。

献聪明睿智曰献,向惠德无曰献,智质有圣曰献

懿爱民质渊曰懿,体元居中曰懿,德浸光大曰懿。

章法度大明曰章。

穆布德执意曰穆,尊贤敬德曰穆,德政应和曰穆。

敬威仪悉备曰敬,齐庄中正曰敬,全善典法曰敬,畏天爱民曰敬。

元主善行德曰元,行义悦民曰元,体仁长人曰元。

昭圣德嗣服曰昭,德业升闻曰昭,智能察微曰昭。

景耆意大图曰景,布义行刚曰景,繇义而成曰景,德行可仰曰景。

孝协时肇享曰孝,博施被物曰孝,继志述事曰孝,教刑四海曰孝,德通神明曰孝。

宣施而无私曰宣,重光奠丽曰宣,义问周达曰宣。

平布纲治纪曰平。治而无倦曰平,布德均政曰平,无党无偏曰平。治过如砥曰平。

醒避土肢远曰桓。

庄威而不猛曰庄,端属临民曰庄。

僖质渊学谏曰僖。

肃刚德克就曰肃。

惠慈仁好与曰惠,能安四方曰惠,子爱因穷曰惠,俭以厚下曰惠。

安宽裕和平曰安,所宝惟贤曰安,兆民赖广曰安,中心宅仁曰安,修已宁民曰安。

明照临四方曰明,请诉不行曰明,圣能作则口明,无幽不察曰明,任贤使能曰明。令闻不已曰明,奉苦天过曰明,孝法天下曰明,奉养有节曰明,遏恶扬善曰明,祝能致远曰明。

定安民法故曰定,安民大虑曰定,仁能一众曰定,嗣成武功曰定。

简易从有功曰简,平易无疵曰简,至德临下曰简。

隐不显尸国曰隐。

翼思虑深远曰翼,小心事天曰翼。

襄辟土有德曰襄。

哀德之不建曰哀。

烈秉德事业曰烈,海外有截曰烈,业成无竞曰烈,丕承圣谟曰烈。

威蛮夷率服曰威,信赏必罚曰威,德威可畏曰威。

愍祸乱力作曰憋,使民悲伤曰愍,在国罹优曰愍。

灵乱而不损曰灵,好事鬼神曰灵,极知神事曰灵。

幽壅遏不远曰幽,违礼乱常曰幽,暴民残义曰幽。

厉杀戮不辜曰厉。

德 修文来远曰德,睿智日新曰德,尊贤亲亲曰德,忠和纯淑曰德。

质中工无邪曰质,恬淡无为曰质。

靖虚已鲜言曰靖,缉熙宥密曰靖,式典安民曰靖。

顺慈和遍服曰顺,德合帝则曰顺,受天百禄曰顺。

思追梅前过曰思。

宪赏善罚奸曰宪,刑政四方曰宪,圣能法天曰宪。

仁利泽万世曰仁,大德好生曰仁,率性安行曰仁。

义除去天地之害曰义,理财正辞曰义,仁能制命曰义,能成其志曰义。

礼奉义顺则曰礼。

智察言知人曰智。

钦克慎成宪曰钦。

戴典礼不愆曰戴,爱民好治曰戴。

怀慈仁短折曰怀,民思其惠曰怀。

荒好内怠政曰荒,内外淫乱曰荒,昏乱纪度曰荒,狎侮五常曰荒。

惑以欲忘追曰惑,淫溺丧志曰惑,妇言是用曰惑。

夷失礼基乱曰夷。

后妃谥

文克嗣微昔曰文。慈惠爱民曰文,德美才秀曰文。

成夙夜警戒曰成,曲直赴礼曰成,仁化纯礼曰成。

康温良好学曰康,寿考且守曰康,保民迪吉曰康,务德不争曰康。

献贤德有成曰献。

懿温柔圣善曰懿,柔克有光曰懿。

章其言有文曰章,上下无私曰章。

穆德化肃和曰穆。

敬夙夜警戒曰敬,戒惧无违曰敬,戒尊师傅曰敬。

元体仁内恕曰元,仁明道合曰元。

昭容仪翼美曰昭,德礼不愆曰昭。商朗令终曰昭。

孝慈惠爱亲曰孝,尊仁安义曰孝,先意承志曰孝,能奉祭把曰孝,敬慎所安曰孝。

宣圣善周闻曰宣,能布全德曰宣。

平执事有制曰平,分不求多曰平。

庄履正志和曰庄,端一克成曰庄,齐戒中礼曰庄。

僖小心畏忌曰僖,见善用长曰僖。

恭执心决断曰恭,能执妇道曰恭。

惠淑质受谏曰惠,恩能及下曰惠。

安务德不争曰安,庄敬尽礼曰安。敬而有礼曰安。

明独见先幻曰明,内治和礼曰明。

定践行不爽曰定,审于事情曰定,德操纯固曰定。

简一德不懈曰简。

正其仪不戎曰正,精爽斋肃曰正,内外宾服曰正,诚心枯非曰正,庄以率下曰正。息邪距诐曰正。

隐远拂不成曰隐。

哀遭难已甚曰哀。

烈光有大功曰烈,安民有功曰烈。

勤服劳无怨曰勤,能修其官曰勤。

贞履正中馈曰贞,守数难犯曰贞,幽闲专一曰贞,恒德从一曰贞。

灵死见鬼能曰灵,不勤成名曰灵。

幽淫德灭国曰幽。

厉挟邪违正曰厉,长舌阶祸曰厉。

节巧而好度曰节。能固所守曰节,恭俭中礼曰节,好廉自克曰节,直道不挠曰节,临义不夺曰节。

德富贵好礼曰德,仁而有化曰德,忧国进贤曰德。

质心靡他曰质。

靖柔教众曰靖,宽乐全终曰靖。

顺比于礼曰顺,柔德承天曰顺,德性宽柔曰顺,淑慎其身曰顺,德容如玉曰顺。

宪行善可记曰宪。

忠让贤尽诚曰忠,危身奉上曰忠,中能应外曰忠。

仁功施于民曰仁,屈已逮下曰仁。

礼奉义顺则曰礼。善自防闲曰礼。

钦威仪悉备日钦。

良顺理习善曰良,温敬寡言曰良,孝悌成性曰良,小心敬畏曰良。

微元德充美曰微。

柔顺德丽贞曰柔,至顺法坤曰柔。

荒纵乐无度曰荒。

惑心志多穷曰惑。

戾不侮前过曰庆,不思顺受曰庆。

臣谥

文博闻多见曰文,敬直慈惠曰文,勤学好问曰文,修治班制曰文,与贤同升曰文。

武除乱靖难曰武,帅众以顺曰武,折冲御侮曰武,赴敌无避曰武,辟土斥境曰武。

成通达强立曰成,不忘久要曰成,佐相克忠曰成,德备礼乐曰成,德见于行曰成。

康宽裕和平曰康,敬而有礼曰康,保卫社稷曰康,造道自行曰康,动而无妄曰康。

献博闻多能曰献,智能翼君曰献,学于古训曰献。

懿文德充实曰懿,秉彝好德曰懿,尚能不争曰懿。

章温克令仪曰章,敬慎高明曰章。

穆申情见貌曰穆,敬和在位曰穆。

敬夙夜将事曰敬,陈善闭邪曰敬,死不忘君曰敬,难而不避曰敬。受命不迁曰敬,众方克就曰敬。

元宣慈惠和曰元。

昭明德有功曰昭。德音孔宣曰昭。

孝秉德不回曰孝,思爱忘劳曰孝,从命不忿曰孝,富贵不骄曰孝,能守祭祀曰孝。

宣俊达有德曰宣,力施四方曰宣。

平政以行辟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分不求多曰平。

桓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力曰桓。

庄德不矜曰庄。

僖小心敬慎曰僖。

恭好德不怠曰恭,貌敬行祗曰恭。

惠宽裕不苛曰惠,柔质慈民曰惠,遗爱在民曰惠,分人以财曰惠,利而不费曰惠。

安好和不争曰安。

明总集殊异曰明,能视致远曰明,诚身自知曰明,守静知常曰明。

定以劳定国曰定,克绥邦家曰定。

简仕不躁进曰简,能行直道曰简。

隐杯情不尽曰隐。

襄执心克刚曰襄,协赞有成曰襄。

哀处死非义曰哀。

毅致果杀敌曰毅,勇而近仁曰毅,

勇持义不挠曰勇,以义死事曰勇,临事屡断曰勇,胜敌壮志曰勇,临难不惧曰勇。

壮胜敌克乱曰壮,死于原野曰壮,好力致勇曰壮,屡行征伐曰壮,武而不遂曰壮,武德刚毅曰壮。非礼弗履曰壮。

克爱民作刑曰克,胜敌得俊曰克,胜已自私曰克。

勤能修其官曰勤,广业不怠曰勤,勤行世业曰勤,好学力行曰勤。

贞大忠克就曰贞,直追不挠曰贞,清白守节曰贞,内外用情曰贞,不隐幽屏曰贞,图国荒死曰贞,名实不爽曰贞,事君无猜曰贞,固节干事曰贞。

愍佐国逢难曰愍。危身奉上曰愍。

幽暴民残义曰幽。

白涅而不淄曰白,致虑忘机曰白。

德刚塞简廉曰德,宽栗扰义曰德,直温强义曰德,辅世长民曰德,富贵好礼曰德。

匡辅弼王室曰匡,以法正国曰匡,弥缝灾害曰匡,正君之过曰匡。

质名实不爽曰质,言行相应曰质。

靖仁敬鲜言曰靖。

顺慈仁和民曰顺,克将君美曰顺。

宪文武可法曰宪。

坚磨而不磷曰贤。

忠临患不忘国曰忠,虑国忘家曰忠,杀身报国曰忠,廉方公证曰忠,世笃勤劳曰忠,善则推君曰忠。死卫社稷曰忠,以德匡君曰忠,以孝事君曰忠,安不择事曰忠,中能应外曰忠。

仁畜义丰功曰仁,杀身成志曰仁,克己复礼曰仁,宽信敏惠曰仁,功施于民曰仁,爱仁利物曰仁。

义推功尚善曰义,以礼节行曰义,取而不贪曰义,行礼不疚曰义,见利能让曰义,以公灭私曰义,制事得宣曰义。

礼躬俭中节曰礼。审节而和曰礼,著诚去伪曰礼。

智敬而不忘曰智,尊明胜患曰智,摧芒折廉曰智,择任而往曰智,能治大官曰智,临事不感曰智,知育知默曰智。

直守追如矢曰直,言行不邪曰直,质而中正曰直,正人之曲曰直,折狱在中曰直,孝弟成性曰直,小心敬事曰直。

信思难不趋官曰信,周仁承命曰信,立言可复信信,守礼不违曰信。

钦肃敬而承上曰钦。

良谋猷归美曰良。

类勤施无私曰类,不忝前哲曰类。

度心能制义曰度,进退可轨曰度,守法纬民曰度,从容有常曰度,礼仪次善曰度。

戴典礼不衍曰戴,爱人好礼曰戴。

怀仁敬短折日怀,执义去位曰怀。

荒内外淫乱曰荒。

悫诚以致志曰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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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四 礼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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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七 礼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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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六 礼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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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七 礼十

△册立皇后册立皇太子品官以下婚礼祃牙祭旗鼓大丧品官丁忧品官以下丧礼品官以下墓田之制

册立皇后之礼。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葡稍西,设发宝案稍东,掌谒设香案于皇后殿前。设册案于殿内座榻前稍西,宝案稍东,设受册案于座榻上稍西,设受宝案于稍东。侍仪司设板位,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册案前,主节位于太尉左。皇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引赞叙太尉以下于阙廷,各公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月华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人。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持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

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舞蹈、山呼,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捧册、捧宝官,升自左阶,由南东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相向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大尉以下皆跪”。礼仪使跪奏请进发皇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太尉以下皆兴”,曰“复位”。掌仪赞:“内谒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官搢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命太尉某等持节授皇后册宝”,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平身”。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唱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舆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大尉及册宝官。奉随至皇后宫庭奠案,乐止。掌仪唱曰“俸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使、太尉以下奉随由正阶?齐,至案前。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秸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

皇后出阁,诣褥位,太尉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后册宝。内侍赞礼曰“跪”,掌仪赞曰“太尉以下皆跪”。内侍赞皇后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拜”,曰“兴”。掌仪赞曰“大尉以下皆兴。”皇后升殿,立于座榻前。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进册宝”,掌仪唱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由正门至殿内。掌仪赞曰“以册宝跪至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兴,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封举”,曰“读册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举宝官兴,至案前跪,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纳宝于盝。掌仪赞曰“出笏”,曰“太尉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捧册宝官以册宝授太尉,太尉以授掌谒,掌谒以册宝置于受册宝案。掌仪唱曰“太尉以下跪”,曰“众官皆跪”,太尉致祝辞曰:“册宝礼毕,伏愿皇后与天同算”。司徒应曰:“如所祝”。就拜,兴,平身。太尉进酒,乐作。皇后饮毕,乐止。礼仪使引节引主节由正门以出。侍仪使引太尉以下,由左门至阶下,北面立。承奉班都知唱日、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侍仪使引太尉以下还诣皇帝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后册宝,谨以礼毕”。就拜,兴,由左门出,降诣旁折位。

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后诣大明殿前谢恩,掌谩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侍仪使分退,掌谒导皇后升御座。典引引丞相以下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双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僧道贺献、大宴殿上,并如元正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若诞皇子,则赐百官以金银采段,谓之撒答海。

册立皇太子之礼。前期三日,右丞相率百僚至金玉局册宝案前,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在位官皆跪”,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舍人分引群臣。仪卫音乐导至中书省,正位安置。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案于大明殿御座西,发宝案于东。典宝官设香案于太子殿前阶上,设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又设受册案于殿内座榻之西,受宝案于东。侍仪司设板位,太尉、册使副位于大明殿廷,太尉位居中,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前。主节官位于太尉之左。太子殿廷亦如之,乐位布置亦如之。右丞相率百傣朝服,至中书省册宝案前,叙立定。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搢”,曰“在位官皆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舍人分引群臣,仪卫导从,音乐伞扇,导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舁官舁之,由中道入崇天门,册使以下奉随至露阶下。方舆官盟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分退立于两庑。册使副北面,引册官、举册官、读册官、捧册官位于册案西,东向。引宝官、举宝官、读宝官、捧宝官位于宝案东,西向。掌仪舍入赞曰“捧册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又赞曰“捧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宝”。侍仪使、引进使、引册官、引宝官前导。捧册宝官次之,册使副以下奉随升大明殿午阶,由正门入,至进发册宝案前,册使副北面立。引册宝、引宝官、举册官、举宝官以下,分左右夹册宝案立。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引奉册使以下由左门出,百辟趋退。

至期大昕,引赞引册使以下,皆公服,叙位于阙廷。侍仪使导从皇帝出阁,鸣鞭三,升大明殿,登御座。尚引引段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郎、捧册揍宝官,升自左阶,由左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曰“跪”,曰“众官皆跪”。礼仪使奉请发皇太子册宝,掌仪唱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内诲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郎晋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以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上命太尉等持节授皇太子册宝”,赞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引节导册宝,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赞曰“以册宝贸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与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前导,册使以下奉随由正门出。至阙前,方舁奠案,控鹤舁以行。至皇太子殿廷,控鹤莫案,方舆以行。入至露阶下奠案,方舆退,乐止。册使以下以次立,掌仪赞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节,主节导册宝以行,册使以下由正阶脐,节立于香案之西。拳仪赞曰“捧册宝官跪,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兴”,曰“就位”。右庶子跪报外备,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右庶子俯伏兴。

皇太子出阁,立于香案前,掌仪赞曰“皇太子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兴”,曰“拜”,曰“兴”。太尉前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太子册宝,复位。掌仪赞曰“皇太子拜”,曰“兴”,曰“拜”,曰“兴”。请皇太子诣褥位,南向立。曰“皇太子跪”,曰“诸执事官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册”。读宝,曰“纳册于匣”,曰“出笏”。掌仪唱曰“举宝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宝”。读毕,曰“纳宝于盎”,曰“出笏”,曰“举册宝官、读册宝官皆兴,复位”。掌仪赞曰“太尉进授册宝”,侍仪使引太尉、司徒至册宝案肋,搢笏,以册宝跪进。皇太子恭受,以授左右庶子,左右庶子搢笏跪受。掌仪赞曰“皇太子兴,册使以下皆兴。”,右庶子捧册,左庶子捧宝,导皇太子入殿。右庶子奠册于授册案,左庶子奠宝于受宝案。引节引主节立于殿西北,引赞引太尉以下降阶复位,北向立。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乐作。侍仪使诣太尉前请进酒,太尉入至殿内,进酒毕,降复位。乐止。

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导太尉以下还诣大明殿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太子册宝,谨以礼毕”。俯伏兴,降诣位。侍仪使、左右庶子导皇太子诣大明殿御座前谢恩,右庶子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进酒。又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降殿,还府。

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皇太子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如元正仪。驾兴,鸣鞭三。侍仪使导驾还寝殿,如来仪。

皇太子还府,升殿。典引引群臣入就起居位,通班自班西行至中道,唱曰“具官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就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由左阶至殿宇下褥位立,侍仪分左右,北向立。俊初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班首入自左门,右庶子随至座前。班首跪,右庶子立于东甫。俟曲终,班首致祝词曰:“册宝礼毕,愿上殿下千秋之寿”。右庶子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至进酒位,搢笏,捧觞,北向立,右庶子退复位。俟舞旋至露阶,乐舞至第四拍,班首进酒。宣赞唱曰“文武百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班首自东门出,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中书押进笺及礼物案至横阶下,进请笺官由左阶脐,进读礼物官至阶下。俟进读笺官至宇下,先读笺目,次读笺。读毕,俯伏兴,降至阶下。进读礼物官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状毕,俯伏兴,退,同读笺官至横阶,随笺案西行,至右庑下,礼物案东行,至左庑下,各付所司。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右庶子导皇太子还阁。

品官以下婚姻之礼。至元八年,礼部议准,条件凡七:一曰议婚,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服,及可成婚。先使媒氏通言,女氏许之,然后纳采。二曰纳采,系今之下定也。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祠堂。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宜告庙而后行,示不忘祖也。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主人出见,使者奉书以告于伺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婚主告于祠堂,或婚主亲往纳采者昕。三曰纳币,系今之下财也。具书遣使如女氏授书,女氏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如纳采仪。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列币物,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人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请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婚家饮酒毕,主人待客如常礼,许婚氏女子出见。四曰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婚室、质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亲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于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纳雁,姻家奉女登车,婿乘马先行,归车至,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独出主人礼赞。五曰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舅姑,次见诸尊长者。若妇家,则馈于舅姑,舅姑享之。六曰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七曰,婿见妇之父母,受婿拜礼。次见妇党,诸妇亲家礼婿如常仪。若召赘之家,仍依时俗现行之礼。

蒙古军礼之仅见者。宪宗二年七月,命皇弟忽必烈征大理,诸王祃牙西行。七年六月,谒太祖行宫,祭旗鼓。八年十一月,令皇弟忽必烈祃牙于开平西北。其祃牙之礼与扶旗鼓之礼,均末闻。辽景宗将伐宋,命巫者祠兵神及祭旗鼓。益辽金旧嗣,蒙古袭而用之。

凡帝后有疾度危殆,不可愈,则移居于外毡帐房。有不讳,则就滨硷其中。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其帐房则以颁赐近臣云。

宫车晏驾,棺用香楠木,中分为二,刳肖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至容身而巳。殓用貉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用白粉皮为之。殉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箸各一。殓讫,用黄金为箍四条以束之。乘舆用白毡青缘纳失失为帘,覆棺亦以纳失失为之。前行,用蒙古巫媪一人,衣新衣,骑马,牵马一匹,以黄金饰鞍辔,笼以纳失失,谓之金灵马。日三次,用羊奠祭。至所葬陵寝,取开穴时所起之土成块,依次排列之。棺既下,复依次掩覆之。有余土,则远置他所,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浇饭祭之,三年然后返。

品官丁忧。蒙古及色目人不行三年之丧,汉人南人则行之,大德八年,诏:“三年之丧,古今通制,除应当怯薛人员、征戍军官外,其余官吏,父母丧亡,丁忧终制,方许叙仕,夺情起复者不拘此例。”九年,中书省奏,听从官吏丁优。至大四年,诏:“官吏并许终制,以厚风俗。朝廷夺情起复,蒙古、色目人、管军官不拘此例。”延祐五年,监察御史许有壬言:“圣朝以孝治天下,考稽典礼、除蒙古、色目各从本俗,其余居官著为丁忧之制,将以美教化、厚人伦,为治之要道也。所谓夺情起复者,盖有道德可以范世,谋猷可以经国,天心简畀,人望素服,又边臣、宿将可任重寄,似此必用之人,谓之起复,谁曰不然,其或碌碌凡庸如冯翼霄,才无过于常人,行每乖于清议,徒以谀佞检邪,亦复冒膺起父,实砧风教,宜明白奏闻。除上所知识必用之人,取自圣裁,其余人员,并遵旧制。”时不肖者多假借起复,以图荣进,故有壬育之。宁国万户府言:“本府知事孙显,父母俱没,系迁转之员,与军官不同,理合丁忧。”监察御史言:“切恐其余管军衙门首领官,亦有似此托为军职,不得丁忧者,伤风败俗,深为不便。宜遍行照会,如有违犯,断罪降叙。”刑部议从之。至正初,监察御史乌古孙良帧,以国俗父母死无忧制,又父死则妻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上言:“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议法之吏乃言国人不拘此例,诸国人各从本俗。是汉人、南人当守纲常,国人、诸国人不必守纲常也。名曰优之,实则陷之。外若尊之,内实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国人者,不若汉人、南人之厚也。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从礼制,以成列圣未遑之典,明万世不易之道。”奏上,不报。

品官以下丧礼。至元七年,中书省议:“民间殡葬,除纸钱外,纸糊房子、金钱、人马并彩帛、衣服、帐幕等物,应截日尽行禁断。”从之。二十一年,定品官遇有婚丧,止依品秩,合得仪从送迎外,禁断。无官百姓人等,不得僭越。至大三年,皇太子令旨,禁教坊司乐人送殡。

延祐元年,江南行台御史王奉训言:“伏以父母之丧三年,天下之通丧也。死敛葬祭,笑不有礼。礼日:‘披发徒跣,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于时。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又曰:‘始死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塑而弗至。’经曰:‘食旨不甘,闻乐不乐齿。’此孝子哀感之情。‘既敛既葬,祭以其时。期而小祥,又期大祥,三年禅祭,霜露既降,春雨既濡,凄怆怵惕,如将见之。’此孝子终身所不忘,岂拘于三年哉。去古日远,风俗日薄。近年以来,江甫尤甚。父母之丧,小敛未毕,茹荤饮酒,略无顾忌。至于送殡,管弦歌舞,导引灵柩,焚葬之际,张筵排晏,不醉不已。泣血未乾,享乐如此。昊天之报,其安在哉!兴言及此。诚可哀悯。请今后除蒙古、色目合从本俗,其余人等居丧送殡,不得饮食动乐。违者诸人首告得实,示众断罪,所在官司申禁不禁者,罪亦如之。不惟人子有所惩劝,抑亦风俗少复淳古。“中书省议从之。

延祐二年,定丧服各从本俗。礼部议,方今丧服未有定制,除蒙古、色目人各从本俗,其余依乡俗,以麻布为之。江淮习俗,有戴布幞头、布袍为礼者,禁之。

丧礼图

品官以下墓田之制。一品,地九十步。二品,八十步。三品,七十步。四品,六十步。五品,五十步。六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庶人,九步。庶人墓田,四面距心各九步,四围相距共十八步。至元八年,禁墓上不得造房舍。至大元年,袁州路录事司照略案牍涂全周呈:“江南流俗以侈靡为孝。凡有丧葬,大其棺椁,厚其农衾,广其宅兆,备存珍宝之器物,亦有将宝钞藉尸敛利,习以成风,非惟显失古制,于法似亦未合。每见厚葬之家,不发掘于不肖子孙,则开凿于强防盗贼。令死者暴露骸骨,良可痛悯。拟请严为禁治,今后丧家,除衣衾棺椁依礼举葬外,不许辄用金银、宝玉、器玩装殓。违者,以不孝论。”中书省议从之,泰定二年,山东追廉访使许师敬,请颁族葬制,禁用阴阳相地邪说。时同知密州事扬仲益撰《周制国民族葬昭穆图》,师敬韪其言,奏请颁行天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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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五 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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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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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七 礼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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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都城宫禁,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尚方供张及门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至元八年,至元二年置宫殿府,秩正四品。罢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二十一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元典章》:大都留守词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正二品,大都留守正二品。知当时有达鲁花赤,其何时裁省则不可考。是年,又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少府监人留守司。皇庆元年,复立少府监,隶留守司。延祐七年,罢少府监,以本司兼监事。至正十八年,置大都分府四。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工匠。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置其属曰: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置。

曰: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曰: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曰:装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俱秩从八品。

曰: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及诸正邸异巧工作,修禳寺观营缮。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祗应司都监,正九品,世祖建大都、上都宫殿,始置属。其属曰: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髹漆。中统元年置。

曰: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曰: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裱槽局。提领一员。掌装裱之工。中统二年置。

曰:烧红局。提领二员。掌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及一切寺观公廨之管缮,凡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皆掌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器物局,其属曰: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曰:减铁局。管勾一员。掌造御用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及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曰: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至元十八年置。

曰: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中统四年置。

曰: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木器。中统四年置。

曰:银局。提领一员。掌御用金银器盒。中统四年置。

曰: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曰: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石材。至元四年置。曰石局总管。至元十一年,拨采石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后改为总管。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正六品。副尉一员。从六品。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刺哈赤为之。二十二年,增诸门尉、副各一人。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晏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尉二员,副尉一员。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元典章》象犀牙局副使,正七品。直长《元典章》正八品。各一员。掌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其属曰: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曰: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大都窑场大使从八品。旧志从六品,当是讹字。掌营造自琉璃砖瓦。至元十三年丘。其属曰:

南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西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曰:琉琼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元典章》:大都铁局大使、石局大使均正八品。旧志无此二官。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置。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热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元典章》:上林署,令正八品,直长从八品,直长一员。掌栽花卉,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碟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上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果。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灯烛张设之事,及门户锁钥,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椎,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置。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官,又别立仪鸾后,设官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其属曰: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理断婚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元典章》大都人匠副总管,正五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正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以应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正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覆实司达鲁花赤,从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元统二年罢,复立覆实司。《元典章》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戎器,兼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箸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改军器局为军器监,秩正四品。《元典章》:监知事正八品。照磨从八品,经历从七品。十年,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隶军器监。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司,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匠户之能者任之。泰定四年,复设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之。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五年,立军器库。十年,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员;丰州工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员。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沂州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员。《元典章》:有盖州等处箭局大使,正七品。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真定工匠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员。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匠院长一员。《元典章》:恩州、凉州二军器局大使,正七品。志不载。

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局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路等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局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蓟州甲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秩从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局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改总管府。二十八年,罢大都甲匠总管府。《元典章》:大都甲匠同知总管府事,正五品。

大都箭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得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军器人匠大同路、东平等路、大宁路、宣德等路提举司达鲁花赤,均从五品。志或作从六品。或作正六品。当属字误。

丰州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作咸平府甲局,大使、达鲁花赤俱正七品。

大都弓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工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提举司置司。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元典章》:诸路箭匠、弓匠弦局,提举司提举,均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杂造局。提领二员。元贞二年置。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秩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群牧所为本监属官,至二十一年始省。至元十二年,改尚牧监。《元典章》:尚牧临,正四品。十九年,又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正三品。隶宣徽院。又别置尚乘寺,本寺止管阿塔思马思。二十七年,隶中书省,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复改太仆院,升从二品。至大四年,仍为寺。

尚乘寺。秩从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卿四员,从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元典章》作从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照磨、正八品。管勾,从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元典章》:尚乘寺孵正三品,同判尚寺事从三品至从五品。领资乘库。大德元年,增寺卿一员。十一年,仍改卫尉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泰定二年复正三品。

资乘库。秩从五品。掌握收支鞍辔等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元。正七品。至元十三年置。二十年,隶卫尉。二十四年,隶尚乘寺。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为院。四年,仍为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卿、少卿各一员。定置诸员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铁局,并怯怜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往来造作装钉房车。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元典章》;大都铁局,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员。志秩从五员,疑有误。

上都铁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品秩同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皇庆二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掌正宫作造之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银匠五百余户,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秋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秩从五口。掌武宗军中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元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秋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矢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卿六员,少卿二员,丞一员。品秩同前。经历、知事各一员,泰定元年,罢中瑞司,置寺。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前。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置。

延徽寺。秩正三品。掌懿怜质班皇帝斡耳朵。卿、少卿、丞。品秩同前。至元六年,依累朝故事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员。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各一员,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临。八年,升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诸员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等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置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掌收支金钱宝钞、只孙缎匹、水晶玛瑙玉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帛绢诸物。至元十九年置。至元二十九年,立司籍库,隶太府监,储物之籍入者。元贞元年罢。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安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置勃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元典章》:勃可孙主事从七品,照磨兼发架阁库从八品。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大德九年,废孛可孙,存十二员。至大二年,从尚书省请。废孛可孙,改立度支院。秩正二品。设同知、佥院、院判等管。四年,改为监。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少监五员,从四品。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元十年,改资用库为利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秩从三品。二十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氦为院,升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改隶利用监。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元典章》作从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元典章》:怯怜口皮局副提举。正八品。提控案犊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造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熟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十年置。

软皮局。掌细毛银鼠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熟造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貌鼠局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正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貌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管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及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车舆雨衣之用。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正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五年,改资成库为尚用监《元典章》:用监太监正四品,丞正六品。二十年罢。二十三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秩正三品。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五年罢。后复立。三年,改隶本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升御带库为章佩监。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监,仍从三品。至正十二年,添置少监。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檀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大四年置,少监以上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水利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二员,正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九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河南山东提水监。至正六年置。品秩同前。《元典章》:成都路、沙州路、元兴路、启昌西凉府河渠司达鲁花赤、大使,俱从五品。无为州河渠司、安西路河渠营用司副使俱正七品。

行都水监。至元十四年置行都水监,兼行漕运司。至大元年罢。至正八年,复置于济宁郓城。十一年,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秩从四品。十二年,添设判官二员。十六年,添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品秩同都水监。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都水康田使司。秩正三品。掌种稻田之事。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和一员。泰定二年,置都水康田使司于松江,掌江南水利。后罢。后至元二年,复置司于平江。未几,又罢。五年复置。至正十二年,又置水康田使司于汴梁,定置诸员如上。

都总制庸田使司。秩从二品。使二员,从二员。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其属:

军民总管府。秩从三品。凡五处,各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正五品。同知一员,正六品。府判一员,从七品。经历一员,从八品。知事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

农政司。秩正五品。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

丰盈库。秩正八品。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元典章》:秘书都从三品,少监正五品,丞正六品。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元典章》:司天台判官,从八品。知事。属官:提举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元典章》作从八品,学正同。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已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晨官八员。《元典章》:司晨郎副监侯正九品,司晨郎正八品。中统元年,置司天台。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台。十五年,别严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至大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改司天台为司天监。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至正八年。置上都司天台。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丞二员。品秩同前。知事一员,令史二员,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至元八年,置回回司天台。秩从五品。以札马不为提点。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为正四品。

司禋监。秩正三品。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至元六年,置司禋监。至大元年罢。四年,复置。后又罢。至正元年,复置,给四品印。未几升正三品。掌祭祀祈禳之事。

上都留守司。品秩同大都留守司。监本路都总管府,兼治民事。并领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同知二员,副留守二员,判官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置开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八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七年,增副留守、判官各一员。至大三年,省司官七员。延祐七年,汰留守五员,留一员。至治三年,增判官二员。泰定四年,增判官一员。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掌妆銮油染表褙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三员。品秩同前。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元典章》:仪鸾局大使,从六品。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置局。

兵马司局。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二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捉控案犊一员。二十九年置。至大四年,省上都兵马指挥为五员。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从七品。判官二员。从八品。至正三年,立上都司狱司。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

平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平盈、万盈二仓大使,俱从六品。平盈、万盈、广积三仓副使、俱正七品。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正六品。副使各一员。正七品。中统初置永盈仓,《元典章》:永盈仓副使,正七品。大德间改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正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各一员。《元典章》:万亿仓监支纳从七品,又上都永丰仓副使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贞元年置。本纪至元十九年,改上都宣课提领为提举司。末详孰误。

八作司。品秩与大都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饩廪司。

司狱司,至正二年置,比大都兵马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置哈赤八剌哈孙总管府。《元典章》;只哈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从三品。延祐二年,改尚供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年置。

法物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元典章》:法物库副使,正七品。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泰定四年,与云需总管府俱拨隶上都留守。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儿行宫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元典章》:昔保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当亦为至元十三年所置,后改云需总管府。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延祐二年置。是年,增司知二员,后与尚供府俱罢。至正十五年,复设。

大都路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副达各花赤二员,从三品。同知二员,从四品。治中二员,正五品。判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犊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二十一年,始置大都总管府。秩从三品。二十七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总管、推官等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曰供需府。

大都路管领诸路打捕鹰房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副总管一员,正四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兵马都指挥使司二。秩正四品。掌鞠捕盗贼。都指挥便二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五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九年,立兵马司,隶大都路,以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其事,凡刑名则隶宗正,又为宗正之属。十六年,严都指挥使。秩正四品,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二。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置于北城,兼领南城狱事。皇庆元年,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院二。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各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判官各一员,从八品。典史各一员。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府。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各一员主之。至正十一年,升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分院减半。

大都警巡院。品秩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正六品。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三员,正八品。主簿三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三员。至元十一年置。治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品同前。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二员。至元十一年置。治丽正门以东。秩正九品。东关厢巡检司。巡检三员。至元二十一年,置西北南关厢巡检司二。建置同前。延祐四年,芦沟桥、琉璃河、泽畔店并置巡检司。元统二年,置南北城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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