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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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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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学校科举

自世祖以来,科举议而未行,士之进身,皆由椽吏。其岁贡之法曰吏习儒书,儒通吏事。奉行既久,考选多不如法。仁宗即位,设科取士,论才首德行,衡文先经术,立法之善,易世不能废也。惟以稔知吏弊,凡由吏出身着,限以一切之法。其后御史许有壬极论文,以为通事、知印、宣使之属尚获优升,独于椽吏待之过严,绳之过刻。然吾观元之选格烦琐凌杂,务在迁其仕进之途而已,匪独仁宗之限吏为弊法也。今为《选举志》区为四事,曰:学枝、科举、铨法、考课。读史者可以甄其得失焉。

太宗六年,以冯光宇为国子总教,命侍巨子弟十八人入学,是为建置学校之始。

中统二年八月,诏曰:“诸路学校久废,无以作成人才。今拟选傅学洽闻之士,以教之。凡诸生进修者,仍选高业儒生教授,严加训诲,务使成才,以备他日选擢之用。仍仰各路官司常切主领教劝。”

至元六年四月,复诏日:“事在似缓而实急者,学校是也。盖学校者风化之本,出治之原也。诸路虽设有学官,所在官司例皆视同泛常,不肯用心勉励,以致学校之事有名无实。由是吏民往往不循理法,轻犯宪章,深不副朝廷宣明教化之意。今遍行各路,如遇朔望,自长次以下,各率僚属俱诣文庙。焚香札毕,从学官诣讲堂,同诸生及愿从学者讲论经史,更相授受。日就月将,教化可明,人材可出。所在乡村镇店,选有德望学问可为师表者,于农隙之时,依法训导,使长幼皆闻孝弟忠信之言,则礼让既行,风化自厚矣。”是年十一月,设提举学校及教授官。

七年,命侍臣子弟十一人入学,以长者四人从许衡,七人从王恂。

二十三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言:“臣闻国与天地必需才为用,而人才之盛非自盛也,全在国家教育之勤。其衰也反是。参之历代可考也。国家自中统建元以来,中外臣僚亦时闻表,表伟杰者,皆自往时故老宿儒薰陶浸灌而然。历史既久。以次沦谢。臣不知更十余年后,人物当如何琐琐也。而主论者恬不知怪,视学校为不急,谓诗书为无有,不知人才盛衰张本于此。盖有旨行贡举法,求好秀才。上意匪不敦切。而佥人辄阴沮之。应故事而集议,凡几作辍矣。无怪乎选任之非才,政治之不理也。今已至此,后当若何。臣愚欲陛下明诏,有司重学校之事,慎师儒之选。京师首善之地,尤当兴建国学,选一时名流为国人矜式,优以饩廪,隆以礼貌,庶四方观感有所兴起。而名都大邑教官有阙,不但循常例收庸人而已。必使廷臣择可以为人表仪者,条具闻奏,令有禄可养,而不匮职,比亲民而加优视。教化之废兴,为考第之殿最。其诸生有经明行修者,特与蠲免赋役,依正降诏书施行。臣望国家教育有方,多士鼓舞不倦,他日随取随足,舞临事乏才之叹,天下幸甚。”奏上,帝韪之。

二十四年,立国子学于大都,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讲授经旨,是正音训。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正、录申明规矩,督习课业。凡读书,必先《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次及《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授句读、音训,正、录、伴读以次传习之。讲说则依所读之序,正、录、伴读亦以次传习之。次日,抽签,令诸生复说其功课。对属、诗章、经解、史评,则博士出题,生员具藁,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录附课簿,以凭考校。其生员之数,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年之。是时集贤院并众官会议学校事宜,定监官四员;祭酒一员周正平。司业二员耶律伯强,砚伯固,监丞一员王嗣能:学官六员:博士二员张仲安、滕仲理,助教四员谢弈、周鼎、靳泰亨、王载。伴读二十人,公选通文学者充之。学生先设一百二十人,蒙古五十人,诸色目汉人五十人,年十一岁以上,伴读十人,年十五岁以上。各用经史子集诸书于官书内,关学生饮食并一切所需,官为应付,俟置学田讫,然后开支。一,国子监隶集贤院。一,文庙前件议得,合行创建。一,所先立学校,大都拨地与国学。一,同兴筑。一,外道学校生员成才者,申太学,茂异者,申集贤院,面奏区用。一,儒户免差徭。迤北路分,除至元十三年进试外,据迤南新附去处在籍儒户。若有别项各色别无定夺,其余籍内儒户,照纳地税商税外,一切杂泛差徭,并行蠲免。诏从之。

二十八年三月,命各路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请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从其父兄者,听便。其他先儒讲学之地,与好事之家出私钱赡学者,并立为书院。书院设山长一员。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于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者曰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置之。凡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从郡守及宪府官试补,直学考满,又试所业十篇,升为学录、教谕。凡学正、山长、学录、教谕或由集贤院及台宪等官举充之。教谕、学录历两考升学正、山长,又历一考升散府上中州教授,又历考升路教授。后又改直学考满为州教授。自京学及州县学以及书院,凡生徒之肄业于是者,守令荐举之,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云。

至岁贡之法,大德八年,始定国子生蒙古、色目、汉人三岁各贡一人。十年,国子学定蒙古、色目、汉人生员二百人,三年各贡二人。

至大四年,定生员额二百人。是年,复立国子学试贡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试蒙古之法宜从宽,色目生宜稍加密,汉人生则全科场之制。

延祜二年,增生员百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贤学士赵孟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所书国子学贡试之法更定之。一日:升斋等第。六斋东西相向,下两斋左曰游艺,右曰依仁,凡诵书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左曰据德,右曰志道,讲说《四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左者曰时习,右曰日新,讲说《易》、《书》、《诗》、《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每斋员数不等,每委考其所习经书课业,及不违规矩者,以次递升。

二日:私试规矩。汉人验日新、时习两斋,蒙古、色目取志道、据德两斋,本学举实历坐斋二周岁以上,充贡举。汉人私试,盂月试经疑一道,仲月试经义一道,季月试策问、表章、诏诰科一道。蒙古、色目人,盂月、仲月各试明经一经,季月试策问一道。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每岁终,通计其年积分,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以四十名为额,内蒙古、色目各十名,汉人二十名。岁终试贡,员不必备,惟取实才。有分同阙少者,以坐斋月日先后多少为定。其未及等,并虽及等无阙未补者,其年积分,并不为用,下年再行积算。

三曰:黜罚科条。应私试积分生员,其有不事课业及一切违戾规矩者,初犯罚一分,再犯罚二分,三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从本监议罚。应己补高等生员,初级殿试一年,再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亦从本监议罚。应在学生员,岁终实历坐斋不清年岁者,并行除名。除月假外,其余各假,并不准。学正、录岁终通行考校应在学生员,除蒙古、色目外,其余汉人生员三年不能通一经者及不肯勤学者,勒令出学。其余责罚,并依旧规。

泰定三年,更积分而为贡举,并依世祖旧制。其贡试之法,从监学所拟,大概与前法略同,而防闲较密云。其学正、录及司乐、典籍、管勾等贯,旧例举积分生员充之,后以积分既革,于上斋举年三十以上、学行堪范后学者为正、录,通晓音律、学业优赡者为司乐、干局通敏者为典籍、管勾。其侍仪舍人,于上、中斋举礼仪习熟、音吐洪畅、曾掌春秋释奠、每月告朔明赞、众见其能者充之。至伴读员数,大德七年定四十人,岁贡八人。至大四年。定四十人,岁贡四人。延祐四年,定岁贡八人。是后,又命所贡生员与举人同试于礼部,策于殿廷,又置备榜而力选择焉。

童子举。

唐宋始著于科,然亦无常员。

成宗大德三年,举童子杨山童、海重。五年,大都提举学校所举安西路张泰山,江浙行省举张升甫。

武宗至大元年,举武福安。

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前博孙冯帖哥。六年,河南路举张答罕。学士完者不花举丁顽顽。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大兴县举陈聃。

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连江县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行省举张英。

泰定四年,福州举叶留田井,文宗天历二年,举杜夙灵。

至顺二年,制举答不歹子买来的。

皆以其天资颖悟,超出儿辈,或能默诵经文,书写大字,或能缀缉辞章,讲说经史,并令入国子学教育之。

惟张泰山尤精篆籀,陈元麟能通性理。叶留田井问以四书大义,则对曰:“无过。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时人以远大期之。

蒙古字学。

至元六年秋七月,置诸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定颁行条件。诸路府州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杂役。

八年春正月,诏曰:“间者采近代之制,创为国学,己尝颁告天下,然学者尚少,今复立条画,其令有司明谕四方,庶几多所兴起,以传永久。一,京师设国子学,教授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薛歹选择子弟俊秀者入学。一,诸王位下及蒙古千户所,依在前设畏吾儿八合赤例,设立学校。一,随路所设学校,有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差役。回回、畏吾、河西人等,愿学者听,不在额设之数。一,翰林院见设诸官,译写《通鉴节要》,颁与国子学诸路教授。一,符宝郎设蒙古学闳者赤一员,验人口实,一,省、部、台、院诸印信及研发铺马札子,并用蒙古字。一,凡有行程文字,并用蒙古字标写本宗事目。内外诸衙门,亦用蒙古字人员充槊者赤。一,省、部、台、院凡有卷目,用蒙古字。一,二、三年后进择习学生员,出策题试问,中选者约量授以官职。一,不得称蒙古字为新字。

十九年,定路府州设教授,以国字在诸字之右。

二十年五月,龙兴路提学校官言:“大元一统,蒙古学虽兴,而南北之民寡于攻习,盖因施不广、用不切之故。”于是中书省议,令诸衙门依例表章,并用蒙古字书写。

元贞元年,命廉访司提调诸路蒙古学校。二年,命有司给诸路蒙古学生员饩廪。

大德六年,定散府蒙古学生员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八年,定各路教官迳保生徒,不得迳申国子监,须经本处提调,总管府转申访林院,试验考夺,无令似前滥保。十年春二月,增生员廪膳。通前三十员为六十员。

至大二年,定伴读员四十人,以在籍生员学问优长者补之。

延祐二年冬十月,以所设生员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子弟之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宜增其禀饩。乃减去庶民子弟一百十四员,听陪堂学业,于见有生员一百名外,量借五十人,置蒙古二十人、汉人三十人,其生员笔札止给三十人,凡二次给之。

至回回国子学,至元二十六年始置。是年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富民之弟子,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日肄习之。”从之。八月,遂置国子学。

至延祐元年,复立回回国子监。以其文字便于国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加意教授。

泰定二年,以入学者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己绐领膳者二十七人外,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廪膳,并令给之。

医学。

中统三年,太医院使王猷、副使王安仁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友。窃恐朝廷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授安仁金牌,俾往各处设立医学。教授人员依例除免差发。医学生员亦免本身检医差占等杂役,俟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以所对优劣,量加惩劝。

至元二十三年,命各过按察司检察医学,依每年降下十三科题目,令医生每月习课医义一道,年终本院考较优劣。

大德九年,平阳路泽州知州王称言:“窃闻为世切务惟医与刑,医者司命于人,刑者弼教于世。人以风寒暑遘其疾,以放僻邪侈陷其心,须用医以治,施刑以断。医欲明,须玩前贤之经训,刑不滥,在究本胡之典章。今各路虽有医师,学亦系有名无实,宜督责各处有司,广设学校,为医师者令一通晓经书,良医主之,集后进医生,讲习《素问》、《难经》,仲景、叔和脉诀之类。然亦须通《四书》,不习《四书》者禁治不得行医。务要成材,以备试验擢用,实为官民便益。”于是大医院定考试之法:一,合设科目。一,各科合试经书。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是年,又定医学官罚俸例,各处学校应设大小学。今后有不令坐斋肄业,有名无实者,初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罚中统钞七两;再次,教授罚俸两月,正、录倍罚,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其提调官视学官例减等,初次罚俸半月,再次一月,三次两月。若大小生员在学,而训诲无法,苟应故事者,初次,教授罚俸半月,正、录各罚中统钞五两;再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罚中统钞七两;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提调官,初次罚俸十月,再次三月,三次一月。

延祐三年,定试验医人条件依旧例,三年一遍设立科举试。太医,选举三十以上、医明行修、孝友忠信、为众所称者,保结贡试。乡试,不限员数,各科目通取一百人,会试取中三十人。所课医义,量减二道。第一场,本经义一道,治法一道。第二场,本经义一道,药性一道。不限字数。试中三十人内,一甲充太医,二甲副于举,三甲教授。

阴阳学。

至元二十八年,始置诸路阴阳学。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海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艺能,于司天监内许令近侍。

延祐二年,令阴阳人授差依儒、医例考试。其科目,曰:占算,曰:三命,曰五星,曰:周易,曰:六壬,曰:教学,曰:婚元。占才大义书,曰《宅元周易秘奥》,曰《人宅通真论》,曰《茔元地理新书》,曰《茔元总论》,曰《地理明真论》。

太宗九年八月,诏胡都虎、塔靠忽□、讹鲁不朵札鲁火赤等:“自来精儒业者,二十年间学问方成。古昔张置学校,官为廪给,养育人材。今名儒凋丧,文风不振,所据民间应有儒士,若高等学业转相教授,庶几人材日出。其中选者,并行蠲免差发。委断事官术忽□与山西东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刘中,遍行诸路,一同监试,仍将论及经赋、词义分为三科,作三日程试,专治一经为一科,能兼者听。但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儒人与各处达鲁花赤、管民官一同商量公事。以后照依先降条例,开辟举场,考选人仕,续听胡命。”于是得东平杨奂等四千三十人,多一时名士。初,耶律楚材请复科举之制,郭德海亦言之,然为用事者所尼,故诏书虽云续听朝命,事复中止。

至元初,诏丞相史大泽条具当行之事,大泽首及科举,亦不果行。四年九月,翰林学士王磐等言:“科举取士,最为切务,矧先朝旧典,尤宜追述。”帝曰:“此良法也。”命左三部尚书与翰林学士议定程式,又议依前代立国学,进蒙古官子弟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艺成然后试而用之。十一年十一月,省臣复启皇太子,以所议科举程式上。奉令旨,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定法制。然其事迄未施行。二十一年九月,丞相哈剌合孙等言:十一月中书省臣言,皆以谓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帝曰:“将若之何?“对曰:“宜举行贡举法。凡蒙古人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以考试进,则用心为学矣。”帝然之。已而许衡亦议学校科学之法,罢诗斌,重经学,定为新制。虽事未及行,而选举之法已立焉。

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言:“科举一事,世祖、裕宗累命举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过,词赋乃ゼ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议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从之。十一月,诏曰:“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才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联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来,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联所不取。爰命中书省参酌古今,定其条例。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赋于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其行事宜。

一,科场,每三岁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路府州县及诸色户内推选,年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弟,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状举保,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

一、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义理精明,文辞典雅为中选,用朱氏章句集注。第二场策二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一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隈三百字以上;经义一边,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之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古注琉,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用古体,章奏参古体、四六。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时务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一,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

一,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

一,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例,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

一,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听。若中选,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加十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

一,乡试处所,并其余条目,命中书省议行。

延祐元年二月,中书省奏定科举程式目:

一,乡试。中进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处移咨都省,送札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抟呈都省,照勘会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一问,经义二过。二十三日,蒙古、色目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一,会试。次年省部。依乡试例,于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试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

一,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三员、读卷官二员于殿廷考试。每举子一名,委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千字以上。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边,限五百字以上。

一,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乡试。有行台去处,行省官、行台官一同商议选差;如不拘廉访司去处,行省官与监察御史选差;山东、河东宣慰司,真定、东平路,同本道廉记司进差。上都、大都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史御、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一员,并于见任及在闱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誊录试卷并移行文字,皆用朱笔书写,仍须设法关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进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试等官各一员。

一,乡试,行省十一: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冀宁路。山东济甫路。直隶省部路分四:真定路、东平路、大都路、上都路。

一,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进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路五人,东平等路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路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路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一人,陕西三人,辽阳二人。云南三人,江浙十人,湖广七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路十一人,东平等路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十八人,江浙二十四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一,乡会等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一,提点试院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供职,监把外门。

一,乡、会试、弥封、誊录、对读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遣。

一,试卷不合格:犯御名庙讳偏犯者及文理纰缪、涂注五十字以上。

一,誊录所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计涂注各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字,亦皆标写字数。誊录官书押。俟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钞录字号,写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试官,对读开折。

一,举人试卷,各人自备三场文卷并草卷,各十二幅,于卷首书三代、籍贯、年甲,前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用印钤缝讫,各还举人。

一,就试之日,日未出入场,黄昏纳。受卷官送弥缝官,将字号弥缝讫。送誊录所。

一,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部,并令还付本乡应试。

一,娼优及患废疾、若犯十恶为盗之人。不许应试。

一,举人于试场内,毋得喧哗,违者治罪,仍殿二举。

一,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者,自须回避,仍令同试官考试。若应避而不自陈者,殿一举。

一,乡、会试,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及代之者,汉人、南人居父母丧应举者,并殿二举。

一,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听。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而上从优选授。

一,别路附籍蒙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从两都官司,依上例推举就试。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

其中选学人,三月初四日中书省臣奏准,以初七日御试于翰林国史院,定委监试官及诸执事。初五日。入院。初六口,撰策问进呈。初七日,执事者望阙设案于堂前,置策题于上。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汉人亦如之。日午,赐膳。进士纳卷毕,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以所对策第其高下,分为三甲进奏。赐进士及第,出身各有差。

有元科目取士之制,大略如此。盖创于太宗,定于至元,议于大德,而后成于延祐。是时平章政事李孟雅为仁宗所委任,力言非科目不足以得士,故朝廷决意举行焉。

是年,丞相贴木迭儿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出身者于应得资品上优加之;无出身着,与山长、学正。嗣后概不为例。有来迟不及应试者,未曾区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思之,勿著为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延祐中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慰其归。今改元之初,泽思宜溥。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后不为例。”从之。

元统二年三月,诏科举取士,国子监积分。儒人免役,悉依累朝旧制。是年,增进士名额至百人,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元之取士,莫盛于此。

迨至元元年,彻里帖木儿为中书平章政事,首议停科举。参知政事许有壬争之,不从。初,彻里帖木儿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会驿请考官,供张甚盛,心滋不悦。故入中书省。以罢科举为第一要政云。二年,礼部侍郎忽里台请复科举取士之法,不听。

六年,脱脱为右丞相当国。十二月,诏复行科举及国子监积分法。生员三年一次,依科举例会试,中者取十八名。至正三年,监察御史成遵言,请以终场下第举人充学正、山长,国学生会试黜罢者与终场举人同。从之。是年,又增乡试备榜,授以学录、教谕等官。十九年,诏定科举流寓人名额,蒙古、色目、南人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五月,察罕贴木儿言:“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各路进兵者,订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定额数,就陕西置贡院考试。”从之。

二十年,会试举人。知贡举平章政事八都麻失里,同知贡举翰林学士承旨李好文、礼部尚书许从宗,考试官国子祭酒张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言:“旧例各处举人三年一次,取三百人,会试取一百人。今岁乡试所取比前数少,止有八十名,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如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为宜。从之。”

二十六年,命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等处举人会试者,增其额数,进士及第以下递升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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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七 礼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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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 百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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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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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 百官九

员任养

勋上阶:

上柱国,正一品。柱国,从一品。

上护军,正二品。护军,从二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上骑都尉。正四品。骑都尉,从四品。

骁都尉,正五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

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

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

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

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文散官四十二阶:

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崇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

光禄大夫,荣禄大夫,以上俱从一品。

资德大夫,资政大夫,资善大夫,以上俱正二品。

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以上俱从二品。

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嘉议大夫,以上俱正三品。

太中大夫,中大夫,亚中大夫,以上俱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初改亚中。

中议大夫,中宪大夫,中颀大夫,以上正四品。

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俱从四品。

奉政大夫,奉议大夫,以上俱正五品。

奉直大夫,奉顺大夫,以上俱从五品。

承德郎,承直郎,以上俱正六品。

儒林郎,承务郎,以上俱从六品。

文林郎,承事郎,以上俱正七品。

征事郎,从事郎,以上俱从七品。

登仕郎,将仕郎,以上俱正八品。

登仕佐郎,将仕佐郎。以上俱从八品。右文散官,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中书署牒,宣授以制命之。武官以下皆仿此。其职与散官常对品,九品无散官,但举其职而已。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金吾卫上将军,骠骑尉上将军,以上俱正二品。

奉国上将军,辅国上将军,镇国上将军,以上俱从二品。

昭武大将军,昭勇大将军,昭毅大将军,以上俱正三品。

安远大将军,定远大将军,怀远大将军,以上俱从三品。

广威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以上俱正四品。

信武将军,显武将军,宜武将军,以上俱从四品。

武节将军,武德将军,以上俱正五品。

武义将军,武略将军,以上俱从五品。

承信校尉,昭信枝尉,以上俱正六品。

忠武校尉,忠显校尉,以上俱从六品。

忠勇校尉,忠翊校尉,以上俱正七品。

修武校尉,敦武枝尉,以上俱从七品。

保义校尉,进义校尉。以上俱正八品。

内侍散官十四阶:

中散大夫,正二品。中引大夫,从二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侍中大夫,从三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中涓大夫,从四品。

通侍郎,正五品。通御郎,从五品。

侍直郎,正六品。内直郎,从六品。

司谒郎,正七品。司阍郎。从七品。

司奉郎,正八品。司引郎。从八品。

司天散官十四阶:

钦象大夫,从三品。

明时大夫,颁朔大夫,以上俱正四品。保章大夫,从四品。

司元大夫,正五品。授时郎,从五品。

灵台郎,正六品。侯仪郎,从六品。

司正郎,正七品。平秩郎,从七品。

正纪郎,挈壶郎,以上俱正八品。司历郎,司辰郎。以上俱从八品。

大医散官十五阶:

保宜大夫,保康大夫,以上俱从三品。

保安大夫,保利大夫,以上俱正四品。保顺大夫,从四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保令郎,从五品。

成安郎,正六品,保和郎,从六品。

成全郎,正七品。

医正郎,从七品。医效郎,医候郎,以上俱正八品。医痊郎,医愈郎。以上俱从八品。

教坊司散官十五阶:

云韶大夫,仙韶大夫,以上俱从三品。

长宁大夫,德和大夫,以上俱正四品。协律大夫,从四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纯和郎,从五品。

调音郎,正六品。司乐郎,从六品。

协乐郎,正七品。和乐郎,正七品。

司音郎,司律郎,以上俱正八品。和声郎,和节郎。以上俱从八品。

覃官,

至大二年,诏:“内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服色、班次、封荫皆凭散官。三品者递进一阶,至正三品上阶而止。其应人流品者,有出身吏员译史等,考满加散官一等。”三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四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泰定元年,诏:“内外流官己带覃官,准理实授。所有军官及其余未覃人员,四品以下并覃散官一等,三品递进一阶,至三品上阶止。服色、班次、封荫。悉从一高。其有出身应入流品人等,如在思例前人役支俸者,考满亦依上例覃授一。”二年,省议:“应覃人员,依例先理日月,后准实授,其正五品任回已历一百三十五月者,九十月该升从四品,余有四十五月,既循行旧例,覃官三品,拟令准理实授,月日未及者,依验散官,止于四品内迁用,所有月日,任回,四品内通行理算。”

封赠之制:至元初,惟一二勋旧之家以特恩见褒,未悉行之。至元二十年,诏:“考课虽以五事责办管民官,为无激劝之方,竟鲜实效。自今每岁终考课,管民官五事具备,内外诸司官职任各有成效者,为中考。第一考,对官品加妻封之。第二考,令子弟承荫叙任。第三,考,封赠父母、祖父母。品格不及封赠者,量迁官品,其有政绩殊异者,不须升擢,中书参酌旧制,出给诰命。”

至大二年,诏:“流官五口以上父母、正妻,七品以上正妻,令尚书省议行封赠之制。”礼部集吏部、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太常等官,议封赠谥号等第。诏以封赠非世祖所行,其令罢之。

至治三年,省臣言,“封赠之制,本以激劝将来,比因泛请者众,送致中辍。”诏从新设法议拟与行,毋致冗滥。

礼部从新分等第:正从一品封赠三代,爵国公,勋正上柱国,从柱国,母、妻并国夫人。正从二品封赠二代,爵郡公、勋正上护军,从护军、母、妻并郡夫人。正从三品封赠三代,爵郡侯、勋正上轻车都尉,从轻车都尉,母、妻并郡夫人。正从四品封赠父母,爵郡伯、正上轻都尉,从骑都尉,母、妻并郡县君。正五品封赠父母,爵县子、勋骁骑尉,母、妻并县君。从五品封赠父母,爵县男、勋飞骑尉,母、妻并县君。正从六品封赠父母,父止用散官,母、妻并宜人。

正从一品至五品宜授,六品至七品敕牒。

如应封赠三代者,曾祖父母一道,祖父母一道。父母一道,生者各号给降。封赠者,一品至五品并用散官勋爵,六品七品只用散官职事,从一高。

封赠曾祖,降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与夫、子同。

父母在仕者不封,已致仕并不在仕者封之,虽在仕弃职就封者听。父母应封,而让曾祖父母、祖父母听。诸子应封父母,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封。嫡母亡。并得封。若所生母未封赠者,不得先对其妻。诸职官曾受赃,不许申请,封赠之后,但犯敢受之赃,并行追夺。其父祖元有官进一阶,不在追夺之例。父祖原有官者,随其所带文武官上封赠,若已竟封赠之官,止于本等官上许进一阶,阶满者更不在封赠之限。如子官正四品,其父祖已带四品上阶之类。或两子当封者,从一高。封赠文武不同者,从所请。

妇人因其子封赠,而夫、子两有官者,从一高。封赠曾祖母、祖母并母,生封并加太字。若已殁或曾祖、祖父、父在者,不加太字。

职官居丧,应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者听。其应受封之人,居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舅姑、夫丧者,服阕申请。

应封赠者,有使远死节,有临阵死事者,验事特议加封。

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殁,继室亦止封一人,余不在封赠之例。妇人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追夺宣敕,断罪离异。

父母曾任三品以上官,生前有勋劳,为上知遇者,子孙虽不仕,许申请量拟封赠。无后者,许有司申请。

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及例所封妻不是以礼娶到正室,或系再醮倡优婢妾,并不许申请。

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止封一次。升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以上均视此。

凡封赠流官父祖曾任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如立朝有大节,功在王室者,许加功臣之号。

至治三年,诏:“封赠之典,本以激劝忠孝,今后散官职事勋爵,依例加授,外任官员并许在任申请。”

泰定元年,诏:“犯赃官不得封赠,沈郁既久。宜许自新,有再历两任无过者,许依例陈请。”

荫官:

至元四年,诏:“诸官品正从分等,职官用荫,各止一名。诸荫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荫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曾元同。如无,立其同母弟。如无,立继室所生或次室。如无,立婢子。无子,旁荫亲兄弟,各及子弟。如无,旁荫伯叔及其子孙。诸用荫,生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婢生子及旁荫皆降合叙品一等。”

五年,诏:“诸荫官各具父祖历仕缘由、去任身故岁月并所受宣敕剳札、彩画。指实该承荫人姓名年甲,本处官司体勘房亲,揭照籍册,别无诈冒,及无废疾通犯等事,上司审验相同,保结申覆,令亲赍文解赴部。诸荫叙人员,除蒙古及已当秃鲁花人数别行定夺外,三品以下、二品以上年及二十五之上者,当儤使一年,并不文俸。满日,三品至五品子孙量材叙用外,六品七品以上钤注监当差使,已后通验各界增亏定夺。”

十六年,量拟管匠官正从五品,子于九品匠官内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大德四年,省议:“正一品子,荫叙正五品。从一品子,荫从五品。正二品子,正六品。从二品子,从六品。正三品子,正七品。从三品子,从七品。正四品子,正八品。从四品子,从八品。正五品子,正九品。从五品子,从九品。正六品子,流官于巡抚内用,杂职于省札钱谷官内用。从六品子,近上钱谷官。正七品子,酌中钱谷官。从七品子,近下钱谷官。至元四年,定正从分为十八等,用荫各止一名。正从一品、二品子,正七品叙。正三品子,从七品叙。从三品子,正八品叙。正四品子。从八品叙。从四品子,正九品叙。正从五品子,从九品叙。外据六品、七品子已后,定夺注疏外职官。至大德四年,始改。诸色目人比汉人优等一荫叙,达鲁花赤子孙与民官子孙一体荫叙,旁荫照例降叙。”至大四年,诏:“诸职官子孙承荫,须试一经一史,能通大义者免儤使,不通者发还习学,蒙古、色目愿试者听,仍量进一阶。

延祐六年,部议:“福建、两广、海北、海南、左右两江、云南、四川、甘肃等处荫叙之人,如父祖始仕本处,止以本地官叙用。据腹里、江南历仕升等迁住者,其子孙弟始承荫,又注远方,试可柃悯。今将承荫人等量拟叙用,福建、两广、八番官员拟江南荫叙,海北、海南、左右两江官员拟接连荫叙,云南官员拟四川荫叙,四川、甘请官员拟陕西荫叙。”

减资升等:

大德九年,诏:“外任流官,升转甚迟,但历在外两任,五品以下并减一资。”部议:“外任五品以下职官,若历过随胡及在京仓库官盐铁等职,曾经升等减资外,以后至大德九年格前,历及在外两任或六十月之上者,并与优减。”

至治二年,太常礼仪院臣奏:“皇帝亲祭太庙,恩泽未加。“诏四品以下诸职官,不分内外,普减一资。

天历元年,诏:“以兵兴,内外官吏供给繁劳,在京者升一等,至三品止,在外者减一资。”

注官守阙:

至元八年议:“已除官员,无问月日远近,许准守阙外,未奏未注者,六月满阙,六月以上不得预注。”二十二年,诏:“员多阙少,守阙一年,年月满者照阙注授,无阙者令侯一年。”大德三年,以员多阙少,宜注二年。

注官避籍:至元五年,议:“各路地理阔远,如员避路,恐员阙有所碍。止宜斟酌避籍铨选。

除官照会,至元十年,议:“受除民官,若有守阙人员等,前官任满,预期一月检举照会。”

赴任程限:

大德八年,定赴任官假隈,二千里内三十日,三千里内四十日,远不过五千里。马日行七十里,车日行四十里。乘驿者日两驿,百里以上止一驿。舟行。上水日八十里,下水百二十里。远限百外,依例作阙。

官员给假:

中统三年,省议:“阙官在任病假及缘亲病假满百日,所在官司勘当申部作阙,任就任所给据,期年后给由求叙,自愿休阙者听。”

官例丁忧之制:

至元二十七年,议:“祖父母、父母丧并迁葬者,许给假限。其限内俸钞,听合支给,违例不至,停俸定罪。”

大德元年,定云南官如遇祖父母、父母丧葬,其家在中原者,并听解任奔赶。

二年,议:“凡值丧,除蒙古、色目人各从本俗外,管军官并胡廷职不可旷者,不拘此例。”

五年,定军官限内六月,越限以他人代之,期年后,授以他职。

天历元年,诏:“官吏丁优,各依本俗,蒙古、色目仿效汉人者,不用。”部议:“蒙古、色目人愿丁父母忧者听。”

官员任养:

至大三年,诏:“父母年老者,得就近迁除尤为便益。果有亲年七十以上者,别无次丁,合从元籍官司保勘明白,斟酌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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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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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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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 百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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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宣尉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布行省之政令。边陲有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安抚、宣抚、招讨等使。

宣慰使司。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曰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曰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曰淮东道,扬州路置。曰浙东道,庆元路置。曰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曰湖南道。天临路置。俱至元十三年置,惟淮东道置于十五年,至正十九年。增河南道宣慰司。置于洛阳。十五年,改北京行省为宣慰司。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凡八道:曰广东道,广州路置。曰大理金齿等处。曰蒙庆等处,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曰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曰海北海南道。曰福建道,曰八番顺元等处,曰察罕脑儿等处,以上五府,使三员,副都元帅、金都元帅事二员,余同前。曰吐番等处,使五员。曰吐番等路,使四员,二道均有捕盗官三员。曰乌斯臧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使五员,捕盗官一员。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署管勾一员。凡三府:曰曲靖等路,曰罗罗斯,《元典章》:罗罗斯宣慰司都元帅府断事官,正五品。曰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旧纪至元二十五年,改云南乌撤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军万安府。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都事《元典章》都元帅府都事,正七品。原作知事乃字误。各一员。凡四府:曰北庭,曰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曰蒙古军,曰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后至元以来,所增置者八道:曰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元年置;曰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四年置,至正二年罢;曰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自脱脱木儿没后,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掠,深为末便。遂置府以治之。曰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置;曰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王十一年置:曰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于泗州天长县;曰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曰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置,东路郁蒙古军。旧纪大德二年,徒重庆府宣慰司都元帅府于成都。至顺二年,置云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后俱裁省。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元帅一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元典章》:元帅府计议官,正七品。凡九府:曰洮州,元帅二员。曰十八族,增同知一员。曰积石州,增同知一员、脱脱和孙一员。曰礼店文州,增同知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曰帖城问里洋脱,曰朵甘思,曰当阳,曰岷州,曰脱思麻路。按脱思麻路称军民万户府,当阳、帖城、阿不笼等处分为三万户府,岷州但有捕盗官,俱无元帅府名。疑此有误。

分元帅府。凡七府,至正八年,置分元帅府于汀、漳二州,又置分府于沂州。十一年,置分府于宝庆路,又置宝武分元帅府,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十二年,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宣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宣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五品。佥事一员,从五品。计议一员,正七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架阁各一员。凡六府:曰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至元十四年,改广南西道宣抚司为宣慰司。曰丽江路,曰顺元等处。曰播州。曰思州,至元十八年,改思州宣抚司为宣慰司。曰叙南等处。不置佥事、计议。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绍熙军民宣抚司。《元典章》:同知宣抚司佥事正三品,乃至元官制。至元时改宣抚使为宣慰使凡二处。宣慰使从二品,则由宣抚改宣慰,宣抚亦必从二品也。其降正三品,未详何时。后至元四年,置宣抚使六员,同知、副使各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巡检司十处。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六处。六年罢。曰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改水顺安抚司为宣抚司。曰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置。旧纪大德二年,并土番碉门安抚司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至大二年改松潘叠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

安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正五品。副使、正五品。佥事各一员,从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各一员。凡十五府:曰松潘客叠威茂等处,增照磨一员。曰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增照磨一员,以上隶宣政院。曰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曰永顺等处,曰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曰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曰程番武盛军,曰金百番太平军,曰卧龙番南宁州,曰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曰大龙番应天府,曰洪番永盛军,曰方番河中府,曰卢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曰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元典章》西夏新民安抚副使正五品,同知耽罗国军民安抚司事正五品。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中正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罢四川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军民府。十五年,改为安抚司。曰: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盘顺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置盘顺府。

招讨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凡十二府:曰吐番等处,招讨使二员。曰刺马儿冈等处,曰奔不思地里,曰天全,招讨使二员。曰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二员。曰朵甘思,不设达鲁花赤。曰担里管军,不设达鲁花赤。曰征沔,以下各属,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曰唆尼,曰沿边溪洞,曰六番。曰脱思马田地。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置于四川。

团练宣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一置耀于州,曰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一置于分子邠州,曰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每通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二员,检督六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元典章》:宁夏府路营田使司达鲁花赤、营田使,俱正五品。

诸路万户府。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皆世袭,有功则升秩。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府从五品,下府从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四品,千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营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营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品、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汉人一员,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元典章》:蒙古千户副奥鲁官,正八品。

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元统二年置。湖广行省咨:海南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僚杂房,宜立万户府以镇之。

水军万户府。品秩同前。至正十三年,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十四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镇江。十五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河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河南、淮南两省。又置毛胡芦义兵万户府于南阳、邓州等处。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卢,因以名之。十五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汴梁等处,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置招讨军民万户府于巩县。二十六年,又置于嵩州。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置义兵千户所于广西平乐等处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利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都目各一员。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标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十三年,置义兵千户水军千户于江西。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行省皆置,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元贞元年,沼各省止存儒学提举司一,余悉罢之。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有之。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惟河南、江南、江浙、江西、湖广五行省有之。

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凡三处,曰: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至元十四年置,三十年罢,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曰: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卷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奚场、小海场、草湾场、白驹场、札庄场、五佑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扳浦场、临洪场、徐读浦场。

试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司。

曰: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二员,无副。至元十四年置。

盐场三十二所。曰: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汇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袋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亭场、黄岩场、牡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曰: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同和二员。无副使。盐场七所。曰: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州场、■〈氵丙〉州场。延祐六年,二两浙盐仓六所,秩八品,官二员。惟杭州、嘉兴二仓,设官三员,秩从七品。盐场三十四所,场设盐运一员,秩正八品,罢检校所。至正二年,杭州、嘉兴、绍兴、温州、台州等路各立检校批验盐司所。

广东盐课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盐场十三所。曰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姓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漆水场、石桥场、陉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从三品。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盐场十二所。曰:简盐场,曰:隆盐场,曰:绵盐场。曰: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至元六年,立四川监榷茶场使司。后改为茶盐转运司、榷茶都转运司。设官并秩未详。

广海盐课提举司。秩从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江西榷茶运使司。至元十六年置,后省。元统元年,复置湖广江西。

市舶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立市舶都转运司。二十五年,改海南博易市舶提举司。三十一年罢。后复置。至大四年。又罢。延祐三年,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所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年,罢福建市舶总管府。建置年分末详。《元典章》:市舶提举司七处。曰:杭州、庆元、泉州、广州、上海、温州、澉浦,提举俱从五品。

江浙金银洞冶都转运使司。元贞元年立。官制元考。《元典章》:湖南湖北金场都转运使,正三品。

海道运粮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司镇抚二员。正五品。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七年罢镇抚司。其属: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凡六处。曰:温、台,曰庆元绍兴、曰抗州嘉兴,曰昆山崇明,曰常熟江阴,曰平江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至元二十七年,罢海道粮运万户。二十八年。罢海道运粮镇抚司。大德七年,并海道运粮万户府为海道都漕运万户府。至大四年,省海道运粮万户为六员,千户为七所。皇庆元年,省万户一员,增副万户一员,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升台州海道州防千户所为万户府,又置分府于平江,添设兵马司都指挥二员,指挥二员,副指挥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狱丞各一员。

至正十年,立兵马司四处,曰:大名,曰:东平,曰:济宁,曰:徐州。十五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济宁兵马司添置副指挥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于沛县。

诸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从四品。治中、正五品。判官正六品。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同知如治中之秩。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上路二员,从六品。专治刑狱,中路一员。大德二年。增上路三员,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其属曰:

儒学教授,一员。秩正九品。学正一员,学录一员。诸路同。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曰:蒙古教授,一员。秩正九品。

曰: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学教授一员。俱从九品。

曰:司狱司。司狱一员,从八品。丞一员。正九品。

曰:平准行用库。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曰织染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杂造局。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曰:税务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员。

曰: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司,以掌城中民户之事。中统二年,验民户多寡,定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至元十六年,邠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领课程。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摄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部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诸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知府或府尹二员,俱正四品。领劝农、奥备与路同。同知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从六品。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平。二十年又是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俱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薄兼尉。后又别置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正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汉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办使臣奸伪。正一员,秩从五品。副一员。五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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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七 食货三

△洞冶课附珠玉硝矾竹木课

凡洞冶、盐、茶、酒及一切杂税,俱谓之课程。至元二十年,以中兴州及真定、太原等路课程,较之前年,正额增余外,有多至数倍者,显见诸路并有增羡。诏中书省定办课程条画,颁于诸路:

一,定至元十二年合办税额。

一,本路公选廉干官二员为提点官。

一,榷出增余,与众特异者,量加升擢。

一,依旧例,三十分取一分,不得高物价以增税额。亦不得妄榷无税之物。

一,若有门摊课程,依至元十九年例征收,不得分毫添荅。

一,增余须尽实到官。

一,路、府、州、司、县、乡村、镇、店,见界院务官有不称其职者,随时替罢。

一,管课官有侵欺瞒落官课者,追赃,依条画科罪。

一,体察追问从前管课官。

一,诸路现办课程,每月申报细目,季小考,年终大比,视其增亏以为黜涉。

一,定升降赏罚格例。其立法之意,严于驭吏,宽于取民,亦可谓得理财之要矣。

洞冶之课。至元四年,制国用使司奏:“各处洞冶出产,别无亲临拘榷官司,以致课程不得尽实到官。又各处炉冶耗垛。官铁不曾变易。宜设诸路洞冶总管府,专掌金、银、铜、铁、丹粉、锡碌,从长规画,恢办课程。”从之。时阿合马为制国用司使,聚敛严急。寻以百姓包纳金课,扰累甚,乃罢各路洞冶总管府,归其事于有司。其后产金、银、铜、铁之处,复立提举司以领之。

凡产金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淄莱。至元五年,命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于登州栖霞县,每户输金四钱。十五年,又以淘金户二千佥军者,付益都、淄莱等路依旧淘金。纳其课于太府监。二十年,遣官检核益都淘金欺弊。

辽阳曰大宁、开元。至元十年,听李德仁于龙山县胡碧峪淘采,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东双城及和州等处开采。

江浙曰饶、徵、池、信。至元二十四年,立提举司,以建康等处淘金户七千三百六十五隶之,所辖金场七十余所。未几,以建康无金,罢提举司。其饶、徽、池、信之课,皆归之有司。

江西曰龙兴、抚州。至元二十三年,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办金一百两。

湖广曰岳、澧、沅、靖、辰、谭、武冈、宝庆。至元十九年,以蒙古人孛罗领辰、沅等州淘金事。二十年,拨常德、辰、沉、澧、靖民万户付金场转运司淘采。

河南曰江陵、襄阳。四川曰成郁、嘉定。元贞元年,以病民罢之。

云南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至元十四年,诸路总纳金课一百五定。

凡产银之所:

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天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冶,设从七品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

辽阳曰大宁。延祐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

江浙曰处州、建宁、延平。至元二十一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冶。

江西曰抚、瑞、韶。贞元元年,江南行省臣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未尝及额,民不堪命。请自今从实收纳。”从之。瑞州蒙山场,至元二十一年拨粮一万二千五石,办银五百定。后拨四万石。至大元年,拨徽政院,连年亏额。延祐七年,依原定粮价折收原银七百定,解提举司收纳。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听民煽冶,岁输银三千两。湖广曰兴国、郴州。

河南曰汴梁、安丰、汝宁。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课银三定。四年,李璮等包霍邱县豹子涯洞课银三十定。

陕西曰商州。

云南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凡产铜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至元十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

辽阳曰大宁。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

云南曰大理、徵江。

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冶,凡十有一所。至元二十年,中书省臣复奏:“根访产铜出处,召人兴冶,禁约诸人毋得沮坏。”从之。

凡产铁之所:

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擅、景、济南。

太宗八年,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冶。至元五年,始立河东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明年又罢之。大德十一年。听民煽冶。官为抽分。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所隶之冶八:大通、兴国、惠民、利国、益国、闰富、丰宁、丰宁之冶。

有二在顺德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冶。大德元年,立都提举司。延祐六年,罢顺德都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治六:曰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

在檀、景等处者。太宗八年始拨北京户煽冶。中统二年,立提举司。大德五年,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七:曰双峰、暗峪、银匡、大峪、五峪、利贞、锥山。

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户三千煽冶,至元五年,立洞冶总臂府。七年罢。至大元年,复立济南提举司。所隶之监五:曰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富国。

河南曰颍州光化。至元四年,兴河南等处铁冶,令礼部尚书木和纳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颍州光化铁冶,岁输铁一百万七千斤,就铸农事二十万事市之。

江浙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

陕西曰兴元。

云南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徵江、罗罗、建昌。

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元贞二年,中书省奏罢百姓自备工本炉冶,官为兴煽发卖。大德七年,定各处铁冶课,依盐法一体禁治。

凡产铅锡之所:在江浙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年、邵武。江西曰韶洲、桂阳。湖广曰谭州。至元八年,沅、辰、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百斤,收钞三百文。商贾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其锡没官。

凡产朱砂、水银之所:在辽阳曰北京。湖广曰潭、沅。四川曰思州。产碧甸子之所在:曰和林,曰会川。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甚以恤品人户于吉私迷之地采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寨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块。

洞冶之外,产珠之所在:曰大都,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曰东京,至元十一年,令灭怯、安山等采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曰广州,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刺、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采之。胜州、延州、乃延等地之珠,十三年令朵鲁不歹采之。

产玉之所在:曰匪力河。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户旧有三百,今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匪力河旁近有民户六十习淘玉,请免其差役,与淘户等所沟之玉自水站送于京师。”从之。曰河西。至大元年,中书省隔言:“阿失帖木儿请遣教化的诣河西采玉,驮攻玉沙之马四十余匹,玉工至千余人。臣等以为不急之务,请罢之。”从之。

产矾之所在:曰广平。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十处,岁办白矾三千斤。曰谭州。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矾,每十斤官抽其二。曰河南。至元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直钞五两。元贞元年,中书省臣同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言:“无为矾课,初岁入为钞止一百六十锭,后增至二千四百锭。大率敛富民、刻吏俸、停灶户工本以足之。宜减其数。”诏遣人核实汰之。

产硝、碱之所在:曰晋宁。

竹则所在产之。元初,惟河南之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有官竹园,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伐,定其价为三等。至元二年,减辉州竹课。先是官取十之六,至是减其二。四年,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凡竹商皆给引。二十一年,以杯孟等路竹货,系百姓栽植恒产,有司拘收发卖,妨夺生理;乃罢司竹监,听民自买输税。初,杯、卫居民犯一笋、一竹,率以私论,民苦之。辉州知州尚文入为户部司金郎中,言其事,帝始罢之。二十三年,又用前抄纸坊大使郭?言,立竹课提举司于卫州,管辉、怀、嵩、洛、京襄及益都、宿迁等四处。在官者给引,在民者包认课程。江南竹货,许腹里通行,止于卖处纳税。二十九年,用丞相完泽言,罢杯盂等路竹课。天历元年岁课数目:

金课:

腹里,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二锭四十五两五钱。

湖广,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定二十五两。

江浙,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一万斤。

云南,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木课无可考,额仅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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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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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七 食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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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铨法下

凡文武散官:

多采用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始升官职对品,九品无散官,谓之平头敕。蒙古、色目,初授散官或降职事,再授职,虽不降,必俟官资合转,然后升职。汉人初授官,不及职,再授则降职授官。必历官至二品,则官必从职,不复用理算法矣。至治初,稍改之,寻复其旧。此外月日不及者,惟历繁剧得优,获功赏则优,由内地人边远则优,宪台举廉能政迹则优,以选出使绝权则优,然亦各有其格也。

凡保举职官:

大德二年制:“各廉访司所按治城邑内,有廉慎干济者,岁举二人。”九年,诏:“台、院、部五品以上官,各举廉能识治体者三人,行省台、宣慰司、廉访司各举五人。”

凡翰林院、国子学官:

大德七年,议:“文翰师儒难同常调,翰林院宜选通经史、能文辞者,国子学宜选年高德邵、能文辞者,须求资格相应之人,不得预保布衣之士。若果才钵素著,必合不次超擢者,别行具闻。”

凡迁官之法:

从七以下属吏部,正七以上属中书,三品以上非有司所与夺,由中书取进止。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宝,二品以上用玉宝,有特旨者则有告词。其理箅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则。内任官率一考升一等,十五月进一阶。京官率一考,视外任减一资。外任官或一考进一阶,或两考升一等,或三考升二等。四品则内外考通理。然前任少,则后任足之,或前任多,则后任累之。一考者及二十七月,两考者及五十七月,三考者及八十一月。

凡选用不拘常格:

省参议、都司郎中、员外商第者,拜参预政事、六曹尚书、侍郎,及台幕官、监察御史出为宪司官。外补官巳制授,入朝或用敕除,朝迹秩视六品,外任或为长伯。在朝诸院由判官至使。寺监由丞至卿,馆阁由后官至学士,有递升之法,用人重于用法如此。又覃官,或准实授,或普减资升等,或内升等,或外咸资,或外减内不减,斯则恩数之不常有者,惟四品以下者有之。三品则递进一阶,至正议大夫而止。若夫勋臣世胄、侍中贵人,上命超迁,则不可以选格论。亦有传敕中书,送部覆奏,或致缴奏者。

凡吏部月选:

至元十九年,议:“到部解由即行照勘,合得七品者呈省。从七以下本部注拟,其余流外人员,不拘多寡,并以一月一次铨注。”

凡官吏迁叙:

至元十年。议:“旧以三十月迁转太速,以六十月迁转太迟。”十七年,立迁转官员。凡无过授见阙满代者,令还家以俟。十九年,定内外官以三年为考,满任者迁叙,未满者不许超迁。二十八年,定随朝以三十月为满,在外以三周岁为满,钱谷官以得代为满,吏员以九十月日出职。

皇庆元年。御史中丞郝玉挺言:“国初设官,在内须三十月,在外须三周岁,考其殿最,以为黜陟。比者省院台部之臣久者一二岁,少者三五月,甚者旬日之间而屡迁数身着,奔走往来之不暇,岂暇治官事哉!乞自今惟内外大臣可急阙进技,其余内外大小官属,必俟任满考绩,方许进调,庶免朝除夕改,启幸长奸之弊。”从之。

天历二年,中书省臣又言:“比年朝官多不久于其职,或数月即改迁,于典制不类,且治绩无从考验,请如旧制为宜。敕除风宪官外,其余朝官不许二十月内迁调。”

凡近调闽、广、川蜀、云南官员:

每三岁,遣使与行省铨注,而以监察御史往莅之。

至元十九年,省议:“江淮州郡远近险易不同,似难一体,今量分为三等:若腹里常调官员迁入两广、福建溪洞州郡者,于本等资历上,例升二等;其余州郡例升一等;福建、两广官员五品以上,照勘员阙,移咨都省铨注,六品以下,就便委用,开具咨省。”

二十年,部议:“迁叙江淮官员,拟定应得资品,若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升一等。”“甘肃、中兴行省所辖,系西夏边地,除本处籍贯见任官外,腹取迁去甘肃者,拟升二符,中兴府拟升一等。”

二十二年,诏:“管民官,腹里迁去四川,升一等,接连溪洞升二等。四川见任官,迁往接连溪洞,升一等,若迁去溪洞诸蛮夷,别议定夺。达鲁花赤,就彼处无军蒙古军官内选拟,不为常例。”

二十二年,江淮官员迁于龙南、安远县地分者,拟升三等,仍以三十月为满升转。

二十八年,诏:“腹里官员迁去云南近里城邑,拟升二等,若极边重地,更升一等。行省咨保人员,比依定夺。其蒙古、土人及招附百姓有功之人,不拘此例。”

省臣奏准:“福建、两广官员多阙,都省差人与彼处行省、行台官,一同以本土周回相应人员委用。”

部议:“云南六品以下任满官,依御史台所拟,选资品相应人,拟定名阙,具历仕脚,咨省奏准。敕牒到日,许令之任。若有急阙,依上选,权令之任,历过月日,依上准理。”

二十九年,诏:“福建、两广官员历两任满者,还于接连去处,一任满日,历江南一任,许入腹里通行迁转,愿于两广、福建者听,依例升等。”

至治元年,省臣奏:“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五处行省,所辖边远地分官员,三年一次差人与行台、行台官一同迁调。”

广海阙官于任满得代,有由应得路府州县儒学教授、学正、山长内愿充者,借注正九品以下名阙。任回,止理本等月日。

广海应设巡检,于本省应得常选上等钱谷官选拟,权设,理本等月日。行省自用并不应之人,不许委用,如受敕巡检到彼,即听交代。

几近调循行:

各省所辖路府州县诸司,应合迁调官员,先尽急阙,次及满任。急阙须凭各官在任解由、依验月日、应得资品、及解由到行省月日,依次就便迁调。若有急阙,委无相应之人,或员阙不能相就者,于应叙职官内选用,验各得资品上,虽有超越,不过一等。

本管地面,若有遐荒烟瘴险恶重地,除土官外,依例公选铨注,其有超用人员,多者不过二等。

军官、匠官、医官、站官、各投下人等,例不转入流品者,虽资品相应,不许铨注。

都省已除人员,例应到任,若有违限一年者,听别行补注。应有合就彼迁叙人员,如在前给由已咨都省听除,未经迁注照会,不曾咨到本省者,即听就便开咨。

无解由人员,不许铨注。

诸犯赃经断应叙人员,照例铨注。

令译史、奏差人等,须验实历月日已满,方许铨注。

边远重难去处,如委不可阙官,从差去官与本省官公同选注能干人员,开具历仕元由,并所注职名,拟咨都省,候回准明文,方许之任。

应迁调官员,三品、四品拟定资呈,五品以下先行照会之任。

凡省部令史、译史、通事等:

至元六年,省议:“旧例一百二十月出职,今案牍繁冗,难同旧日,会量作九十月为满。其通事、译史繁剧,合与令史一体。近都省未及两考省令史译史授宣,注六品职事,部令史已授省札,注从七品职事。今拟省令译史、通事,由六部转充者,中统四年正月已前,合与直补人员一体,拟九十月考满,注六品职事,回降正七一任,还入六品。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将本司过历月日,三折二,验省府月日考满通理,九十月出职,与正七职事,并免回降。

职官充省令译史,旧例文资右职参注,一考满,合得从七品,注从六品,未合得从七品,注正七品,如更勒留一考。合同随朝升一等。一考满,末得从七注正七品者,回降从七,还入正七。一考满,合得从七注从六品,合得正七注正六品者,免回降。正从六品人员不合收补省令史、译史,如有己补人员,合同随朝一考升一等注授。

中统四年正月已前,收补部令史、译史、通事。拟九十月为考满,照依已除部令史例,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

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充部令译史、通事人员,亦拟九十月为考满,依旧例正八品职事,仍免回降。省宣使,旧例无此职名,中统以来,初立中书省,曾受宜命充宣使者,拟出职正七品职。外有非宣授人员,拟九十月为考满,与正八品。”

至元二十年,吏部言:“准内外诸衙外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等,病故作阙,未及九十月,并令贴补,值例革者,比至元九年例定夺。”省准:“宣使、各部令史出职同,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者从九。十五月以下者拟充巡检。

凡台院、大司农司译史、令史出身同,三考正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八。十五月以上正九,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从九,添资,十月以下巡检。宣使三考正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以下酒税醋使。

凡部令史、译史、通事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

凡奏差三考从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之上酒税醋使,十五月之下酒税醋都监。”

大德四年,中书省准:“吏部拟腹里、江南都吏目、提控案牍升转通例,凡腹里提控案牍、都吏目:京畿漕运司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都漕运司令史九十月。诸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万亿四库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大都路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任回减资升转,今准六十月考满,不须减资。大都运司令史,九十月考满都目。宝钞总库司吏,元拟六十月都目,九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富宁库司吏,元拟六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左右八作司司吏,元拟六十月,今准九十月都目。”又议:“已经改拟出职人员,各路司吏转充提控案牍、都目,比同升用,其余直补人数,并循至元二十一年之例迁用。江南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各路司吏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一考转都目:余皆依上升转。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保举,自呈准月日立格,实历案牍两考者,止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九十月入流。未及两考者,再添一资迁除。例后违越创补者,虽历月日不准。”

大德十一年,省臣奏:“凡内外诸司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着,一半于职官内选用,依旧一百二十月为满,外任减一资。”又议:“选补吏员,除都省自行选用外,各部依元设额数,遇阙职官,与籍记内相参发补,合用一半职官,从各部自行进用。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译史则从翰林院试发都省书写典吏考满人内,挨次上名补用,其有不敷,从翰林发补。奏差亦于职官内选一半,余于籍记应例人内发补。岁贡人吏,依己拟在役听候。”

省议:“六部令史如正从九品不敷。从八品内亦听进取。省掾,正从七品得代有解由并见任未满、巳除未任文资流官内选取,考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任地方,杂职不用。院台令史如元系七品之人,亦在选补之例。

译史、通事选识蒙古、回回文字,通译语正从七品流官,考满验元资升一等,注元任地方,杂职不预。

知印于正从七品流官内选取,考满并依上例注授,杂职不预。

宣使于正从八品流官内进取,仍取色目、汉人相参,历一考,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内地方,杂职不预。”

凡岁贡吏员:

至元十九年,省议:“中书省掾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内取,台、院令史于六部令史内取,六部令史以诸路岁贡人吏补充,内外职官材堪省掾及院、台、部令史者,亦许擢用。省掾考满,资品既高,责任亦重,出而临民入而莅事,皆自岁贡中出,若不教养铨试,必致人材失真,今拟定例于后:

诸州府隶省部者,儒学教授选本管不免差儒户子弟入学读书习业,非儒户而愿学者听。遇按察司、本路总管府岁页之时,于学生内选行义修明、文学优赡、通经史达时务者,保甲解贡。

各路司吏有阙,于所属衙门人吏内选取。委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考试,习行移算术,字画谨严,语言辩利,《诗》、《书》、《论》、《孟》内通一经者为中式,然后补充。按察司书吏有阙,府州司吏内勾补,至岁贡时,再行试验贡解。

凡试验,首论行止,次取吏能,次计日月。行止曰事父母孝,曰友于兄弟,曰勤谨廉洁,曰谦让,曰循良,曰笃实,曰慎默,曰自来不曾犯赃私罪过。吏能曰行道熟娴,曰语言便利,曰通习条法,曰晓解儒书,曰算术精明,曰字画端正。

岁贡人额,按察司上路总管府三年一次贡一名,儒一名,吏一名;下路总管府三年一次贡一名,儒吏递进。六部令史除补台院令史外。诸道行省据亦可差补。

诸岁贡吏,当该官司于见役人内公选,以性行纯谨、儒吏兼通者为上,才识明敏、吏事熟娴者次之,月日虽多,才能无取者不许呈贡。

元贞元年,诏:“诸路有儒通吏事、吏能经术、性行侈谨者,各路荐举,廉访司试选。每道岁贡二人,省台委官立法考试。必中程式,方许录用。”

大德二年,贡部人吏,拟宣慰司、廉访司每道岁贡二人儒吏兼通者,自大德三年为始,依例岁贡,应合转补各部寺监令史,依《至元新格》发遣,到部之日,公座试验收补。

九年,省判:“凡选府州教授,年四十已下,愿试吏员程式,许补各部令史。除南人已试者,别无定夺到部。未试之人,依例考试。”

至治二年,省准:“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尽儒人,不敷者吏员内充贡,各历一考,依例试贡。”

至治元年,监察御史言:“各部令史,原拟腹里各道廉访司并行台察院每岁贡举书吏二员。近年以选法不能迁调,住罢各道廉访司书吏岁贡,止以察院书吏及都省典史转部,又许儒人职官秀才内选用,因此大启幸门,以致耽误公事。今各道廉访司既依例开贡,请将各衙门令史截日取勘,将不应之人尽行沙汰,依旧例贡举,籍记姓在,挨次试补。”

部议:“各衙门补用已久,又系已准人数,难于取勘。拟今后立于六部各衙门,令史有阙,须依例于相应之人内试补,若举不应之人,罪及当该官吏。”

凡补用吏员:

至元十一年,省议:“有出身人员,遇省掾有阙,拟合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并台、院、六部令史内,从上名转补。翰林两院拟同六部令史,有阙于随路儒学教授通吏事人内选补。枢密院、御史台令史、省掾有阙,从上转补,考满依例除授,又于正从八品文资官及六部令史内转补。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三考出身,于部令史内发补。少府监令史,拟于六部并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用。”

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于应补人内挨次填补。”

十四年,诏:“诸站都统领使司令史,拟同各部令史,今既改通政院,与台院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补。”

十五年,部拟:“翰林兼国史院令史同台院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取。”二十一年,省议:“江淮、江西、荆湖等处行省令史,拟将至元十九年咨发各省贴补人员先行收补,不许自行踏逐,移咨都省,于六部见役令史内补充。或参用职官,则从行省新除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杂职官不预。”

二十二年,宜徽院令史,考满正七品迁叙,于六部请俸令史内选取。总制院与御史台同品。令译史、通事一体如之。

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例迁。”

二十八年,省议:“陕西行省令史,于各部及考令史并正从八品流官内选补。”

二十九年,大司农司令史,于各部一考之上令史及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省掾有阙,于正七品文资出身人员内选,吏员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元系六部令史内发充,历二十月以上者选,如无,于上名内选。

三十一年,省准:“内史府令史,于各部下名令史内选。”

大德三年,省准:“辽阳省令史宜从本省选正从八品文资职官补用。复令各部见役令史内,不限岁月,或愿充,或籍贯附近,或选到职官,逐旋选解。”

“国子监令译史,于籍记寺监令史内发补。上都留守司令史,于籍记各部令史内,或于正八品职官内选用,考满从七品迁用。

宜徽院阑遗监令史,准本院依验元准月日挨补,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遇阙如系籍记令史并常调提控案牍内及本院两考之上典吏内补充者,考满依例迁叙,自行进用者,止于本衙门就给付身,不入常调。”

四年,部拟:“上都留守司令史,仍听本司于正从八品流官内,或于上都见役寺监令史,河东、山北二道廉访司上名书吏内,就便迁用。上都兵马司司吏,发补附近隆兴、大同、大宁路司吏相应。”

部拟:“各处行省令史,除云南、甘肃、征东外,其余合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于六部见役上名令史、或正从八品流官参补。不敷。听于各过宜慰司元系廉访按察司转补见役两考之上令史内选充,以宣慰司役过月日,折半准算,通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

大德五年,拟:“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人吏,于附近州县令史内遴进。”

六年,省拟:“太医院令史。于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

长信寺令史,于元保内选补,考满降等叙用,有阙于籍记令史内发补。”

七年,拟:“刑部人吏,于籍记令史内公选,不许别行差补,考满离役,依例选取,余者依次发补。礼部省判,许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取儒吏一名。续准一名,于籍记部令史内以上选补。

户部令史,于籍记部令史内从上以通晓书算、练达钱谷者发遣,从本部试验收补。”

八年,省准:“随路补用吏员,令各路先以州吏人役月日籍为一簿。府吏有阙,从上勾补,州吏有阙,则于本州籍记司县人吏内从上勾补。

各道宣慰司令史,遇阙以籍记部令史下名发补,新除正从九品流官内选取。”

九年,省准:“都城所系在京五品衙门司吏,历两考转补京畿都漕运两司令史。遇阙以仓库攒典历一考者选充。及两考则京畿都漕运两司籍名,遇阙依次收补。

上都寺监令史有阙,先尽省部籍记常调人员发补,仍于正从九品流官内、并应得提控案牍内选取。不敷,就取元由路吏考满升充都吏目典史准吏目月日及大同、大宁、隆兴三路司吏历两考之上者参用。”

十年。省准:“司县司吏有阙,于巡尉司吏内依次勾补。巡尉司吏有阙,从本处耆老上户循众推举,仍将祗应月日均以岁为满。州吏有阙,县吏内勾补。路吏有阙,州吏内勾补。若无所辖府州,于咐近府州吏内勾补,县吏发补附近府州司吏。户、刑、礼部合选令史有阙,于籍记令史上十名内、并职官到选正从九品文资流官内试选。”

十一年,省准:“县吏如历一考,取充库子一界,再发县吏,准理州吏月日,路吏有阙,依次勾补。”

至大元年,省准:“典宝监令史,就用前典宝署典书蒙古必阇赤一名,例从翰林院试补,知印、通事各一名,从长官进保。”

二年,立资国院二品,及司属衙门令史一十名,半用职官,从本院进,半于上名部令史内发补。译史二名,内职官一名,从本院选,外一名翰林院发。通事、知印各一名,从本院长官进。宣使八名,半参用职官,余许本院自用一名,外三名常选相应人内发。典吏六名,从本院进。所辖库二处,每处司库六名,本把四名。于常进人内发。泉货监六处,各设令史八名,于各路上名司吏内选;译史一名,从翰林院发;通事二名,从本监长官选;奏差六名,各州司吏内选;典吏一名,本监选。以上考满,同都漕运司吏出身,所辖一十九处,两提举司设吏目一人,常选内选,司史五名,县司吏内选。

三年省准:“泉货监令史,于各处行省应得提控案牍人内选,参用正从九品流官。山东、河东二监,从本部于相应人内发补,考满依例迁用,见役自用之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以相应人补。”

四年,省准:“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司司吏,旧从本司公选,后从国子监发补,宜从本司进补。典瑞监首领官、令译史等,依典宝监例选用,考满迁叙。”

部议:“长信寺通事一名,例从所保。译史、知印、令史、奏差,从本衙门选一半职官,余相应人内选,考满同自用迁叙。典吏二名,就便定夺,其自用者降等叙。”

皇庆元年。省准:“群牧监令译史、知印、怯里马赤、奏差人等,据诸色译史例,从翰林院发补。知印、通事,长官选。令史、奏差、典吏俱有发补定例。其己选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于相应人内选发。

大都路令史,历六十月,依至元二十九年例升提控案牍,减一资升转。有过者。虽贴满月日,不减资。遇阙于所辖南北两兵马司并各州见役上名司吏内勾补,有阙从本路于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与其余县吏通籍从上挨补,月日虽多,不得无故替罢,违例补用者不准,除已籍记外,有阙依上勾补。

覆实司司吏,于诸州见役司吏内选,不敷则以在都仓库见役上名攒典发充,历九十月除都目,年四十五之下历一考之上,亦许转补京畿都漕运司令史,违例收补,别无定夺。”

二年省准:“中瑞司译史,从翰林院发,知印,长官选保,令史、奏差参取职官一半所选相应,考满依例迁叙,奉懿旨委用者,考满本司区用,有阙以相应人补。

征东行省令译史、宣使人等,旧考满从本省区用,若经省部拟发,相应之人依例迁用,如不应者,虽省发亦从本省区用。”

“延祐二年,省准:“河间等路都转盐运使司所辖场,分二十九处。一处改升从七品,司吏有阙,依各县人吏,一体于附近各处巡尉捕盗司吏依次以上名勾补,再历一考,与各场邻县吏互相迁调。

和林路总管府司吏,以本处兵马司吏历一考者转补,再历一考,转称海宣慰令史,考满除正八品。补不尽者,六十月受部札充提控案牍。沙、瓜二州屯储总管万户府边远比例,一体出身相应。

会福院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若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自用者考满同二品衙门出身例,降一等添一资升转。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并见役各部令史内取补,宣使于常职官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仍须参用职官,典吏从本衙门补用。”

五年,省准:“詹事院立家令司、府正司,知印、怯里马赤俱令长官选用。令史六名,内取教授二名,职官二名,廉访司书吏二名。译史一名,于蒙古字教授及邻省见役蒙古书写内选补。奏差二名,以桕应人补。”

凡宣使、奏差、委差、巡盐官出身:

中书省宣使,至元九年,曾受宣命充补者,九十月考满正七品。省札宣使,九十月考满比依部令史例从七品。其台院宣使、各部奏差,比例定拟。

二十三年,省准:“省部台院令译史、通事、宣使、奏差人等,未满九十月,不许预告迁转。都省元定六部奏差迁转格例,应入吏目选充者,三考从八品。应入提控案牍人员选充者,三考从八品,任回减一资升转。巡检提控案牍选充者,一考正九品。”

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奏差改充宣使,合于各都奏差内选取,改升宣使月日为始。考满比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迁叙。

大司农司所辖各道劝农营田内书吏,于各路司吏内选取,考满提控案牍内任用。奏差就令本司进委。”

二十九年,省准:“各道廉访司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体一体,考满正九。奏差考满,依通事、译史降二等量拟,于钱谷官并巡检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延庆司奏差,比依家令司奏差一体,考满正九品,自行踏逐者降一等。”

大德四年,省准:“诸路宝钞提举司奏差,改称委差,九十月为满,于酌中钱谷官内任用。”

五年,部议:“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

六年,部拟:“河间远司巡盐官,依奏差出身,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七年,部拟:“凡奏差自改立廉访司为始,九十月历巡检三考,转从九。”

皇庆元年,各道廉访司奏差出身,于本道所辖上名州司吏内选取,九十月都目内任用。若有路吏并典吏内取充者,历两考,比依上例,都目内升转。

凡库藏司吏库子等出身:

至元二十六年,省准:“上都资乘库库子、本把,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卫尉院刊器库、寿武库库子。踏逐者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二十八年,省拟:“泉府司富藏库本把、库子,六十月近下钱谷宫内迁叙。

太府监行由藏库子,三周年为满,省札钱谷官内迁叙。

备用库提控三十月,库子、本把三周岁,近上钱谷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廉少府监器备库库子、本把,六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宣徽院生料库库子、本把并太医院所辖御药局院本把出身,例六十月,近上钱谷官一体迁叙。”

大德元年,部拟:“中御府奉辰库库子,以三周岁为满,拟受省札钱谷官。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三年,省拟:“万亿四库、左右八作司、富宁、宝源等库,各设色目司库二名,俱于枢密院各卫色目军内选差,考满巡检内任用,自行踏逐者一考并同,循行如此。又汉人司库,于院务提领、大使、都监内发补,二周岁满日,减一界升转,其色目司库于到选钱谷官内选发,考满优减两界。

都提举万亿库提控案牍,比常选人员,任回减一资升用。司吏三十五人,除色目四人外,汉人有阙,于大都总管府、转运司、漕运司下名司史内选取,三十月拟充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以上转提控案牍。省拟六十月以上、四十五月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司库五十人,除色目一十四人另行定夺外,汉人于大都路人户内选用,二周岁为满,院务提领内任用;都监内充司库,二年为满,于受省制钱谷官内任用;务使充司库,二年为满,于从九品杂职内任用。秤子五人,于大都人户内选充,一年为满,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太医院御药局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四年,受给库依油磨坊设攒典、库子,从工部选。上都广积、万盈二仓系正六品,永丰系正七品,比之大都平准库品级尤高,拟各仓攒典转寺监本把,并万亿库司吏相应。

提举广会司库子,考满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侍仪司法物库所设攒典、库子,依平准行用库例补用。

五年,大都尚食局本把,拟于钱谷官内迁叙,本院自行踏逐,就给付出身,考满不入常调。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色目司库,拟于巡检内任用,添一资升转。

京畿都漕运司司仓,于到进钱谷官内选发。

六年,部呈:“凡路府诸州提控案牍、都吏目等,诸衙门吏员出身,应得案牍、都吏目,如系路府司吏转充之人,依旧迁除。其由仓库攒典杂进者,得提控案牍改省札钱谷官,都目近上钱谷官,史目改酌中钱谷官。提控案牍,都吏目月日考满,于流官内迁用。

广胜库子,合从武备寺给付身,考满本衙门定夺。大积等仓典吏,与四库案牍所掌事同,任回试一资升用。

七年,各路赞典。库子、部议:“江北及行省所辖路分库子,依己拟于司县司史内差补,周岁发充县司吏,遇州司史有阙,挨次勾补。

诸仓库攒典有阙,于各部籍记典吏内发补。左右八作司等五品衙门内司吏有阙,却于各仓库上名攒典内发补。若万亿库四品衙门司吏有阙,亦于上项司吏内从上转补,将役过五品衙门月日,五折四准算,通理九十月考满,提控案牍内迁用。如转补不尽,五品衙门司吏考满,止于都吏内任用。油磨坊、抄纸坊攒典有阙,并依上例。

回回药物院本把,六十月酌中钱谷内定夺。”

九年,省准:“提举利林仓、昔宝赤八剌哈孙仓、孔古列仓司吏,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委用。资成库库子出身,部议比依太府、利用、章佩、中尚等监。武备寺库有阙,如系本衙门典吏请传一考转补者,六十月为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九十月依上迁用。

和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所辖广济库库子、攒典,自行踏逐者比依三仓列,六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定夺。”

至大二年,省准:“广禧库库子。依奉宸库例出身,如系本把一考之上转充者,四十五月受省札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六十月依上例迁用。本把元系本衙门请俸一考典吏转补者,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者,九十月亦依上例迁用。”

至大二年,省准:“各处库子、攒典,与州县司吏一体轮差,明立案验,先后挨排。如遇库子满日,行下州县,将挨定上名司吏承充,却将底阙令库子交换填补相轮转,周而复始,考满依例升转。”

三年。省准:“各路库子,止依旧例。和林设立平准行用库库子,宜从本省相应人内量选二名,二周岁为满,近下钱谷官内定夺。”

皇庆元年,部议:“文成、供须、藏珍三库本库库子,依太府监库子例,常选内委用,考满比例迁除,有阙于常调人内发补,自行选用者,考满从本院定李,若系常选任用者,考满依例迁叙。”

二年,殊祥院所辖万圣库库子、攒典,依崇祥院诸物库例出身。部议:“如比上例,三十月转补五品衙门司吏,再历三十月,于四品衙门司吏内补用,其库子合于常调籍记仓库攒典人内发补,六十月为满,于务都监内任用,自行委用者,考满本衙门定夺。”

延祐元年,省议:“腹里路分司仓库子,于州县司吏内勾补,满日同旧例升转。”

凡书写、铨写、书吏、典吏转补:

至元二十二年,部议:“按察司体例,各道选廉能无过书吏每岁贡举一名,转补吏,或能南方各道宣慰司令史内收补外,用尽书吏,实历九十个月,于各路总管府提控案牍内任用。其书吏有缺,即于各路府州司吏内选用。

二十五年,省准:“通政等二品衙门典吏,九十月补本院宣使。各寺监典吏,比依上例,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

户部填写勘合典吏,与管勘合令史一体,考满从优定夺;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如补不尽,于提控案牍内任用,于各部铨写及典吏内收补。

会总房、承发司、照磨所、架阁库典吏,各部铨写,六十月转补,已上,都目内任用。

各部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史,于都省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内以次转补,如补不尽,六十月转补各监令史,已上,吏目内任用。

枢密院典吏、铨写,依御史台典吏一体,六十月转部,转补不尽,六十月己上,于都目内任用。御史台典吏,遇察院书吏有阙,从上挨次转补,通理六十月,补各道按察司书吏,部令史有阙,亦行收补。”

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九十月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

二十七年,省准:“漕运使司令史,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如年四十五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

省院台部书写、铨写、典吏人等出身,与各道宣慰司、按察司、随路总管府岁贡吏员一体转部,书写人等止令转寺监等衙门令史。”

二十八年,省准:“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已行进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自行进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

部议:“执总会总房、照磨、承发司、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转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补不尽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有阙,于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补各部令史。若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如自行选用者,六十月补寺监令史。

六部铨写、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遇省书写、典吏月日补不尽者,六十月转补寺监令史。”

省议:“除见役外,后有阙,拟于部省各房写发人内公举发补,除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典吏者,依前例转补,不尽者六十月充都目。”

二十九年,部拟:“御史台典吏三十月,依廉访司书吏转补察院,三十月转部,补不尽者,考满从八品迁用外,行台典吏三十月转补行台察院书吏,再历三十月发补各过宣慰司令史。

参议府令史,四十五月转部令史。光禄寺典吏,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

元贞元年,省准:“部见役典吏实历俸月,名排籍记,遇都省书写、典吏有阙,从上挨次发补。”

大德八年,省议:“行省典吏,于各路两考之上散府考满,有解由司。

枢密院铨写,一考之上,补都省书写,通折月日升转外,本院铨写有阙,补请俸上名典吏。

大德元年,省准:“两准本道书吏,转补行台察院书吏、江南宣尉司令史。

云南、河西、四川三道书史,在边远者三十月为格。依上迁补。

江浙行省检校书吏,于行省请俸典吏内选补,以典吏月日五折四,通折书吏六十月转各道宣慰司。”

四年,省准:“徽政院掌仪、掌膳、掌医署书吏宜从本院通定名排,若本院典吏有阙,似次转补。”

八年,省议:“院台以下诸司吏员,俱从吏部发补,据曾经省发并省判籍定典吏、令史,从吏部依次试补,元籍记典吏,见在写发者,遇各库攒典试补。

省掾每名,设贴书二名,就用已籍记者,呈左右司阙吏部籍定,遇部典吏阙收补,历两考从上名转省典吏,除一考外,余者折省典吏月日,两考升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通折四十五月。补不尽省典吏,六十月,遇寺监令史、宣慰司令史有阙,依次发补。除宣慰司令史,已有贡部定例,寺监令史历一考,与籍记部令史通籍发补各部令史。寺监见役人等,虽经准设,未曾补阙,不许转部,考满依旧例迁叙,其省部典吏、书写人等转人寺监、宣慰司,愿守考满者听。

御史台令史一名,选贴书二名。依次选试柏应充架阁库子,转补典吏,三十月发充各道廉访司书吏。再历一考依例岁贡。

三品衙门典吏,历三考升宣使,补不尽,本衙门于相应阙内委用。

部典吏一考之上,转省典吏,补不尽者,三考补本衙门奏差,两考之上发寺监宣慰司奏差外,椐六部系名贴书合与都省写发人相参转补各部典吏,补不尽者,发各库攒典。都省写发人有阙,于六部系名贴书内参选,不尽者依旧发各库攒典。”

九年。省准:“狱典历一考之上,转各部典吏。

翰林国史院书写考满,除从七品,有阙从本院于籍记教授试准应补部令史内指名进用。

太常寺典吏,历九十月注吏目。

工部符牌局典吏,三十月转各部典吏。

翰林国史院蒙古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寺监蒙古必阇赤。

宣徽院所辖寺监令史有阙,于到部籍记寺监令史与本院考满典吏挨次发补。”

十年,省准:“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察院书吏,若系腹里岁贡廉访司见役书吏选取人数,须历一考,以上名贡部,下名转补察院。

总管府狱典转州司吏,府州者补县吏,须历一考,方许转补。

江浙行省运司书吏,九十月升都目,添一资升转,如非各路散府上州司吏补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十一年,省准:“左司言照磨所典吏遇阙,宜于左右部照磨所典吏内从上发补。

各路府州狱典遇阙,于廉访司写发人及各路通晓刑名贴书内参补。”

至大元年,省准:“各部蒙古必阇赤,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各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发补。”

三年,省准:“詹事院蒙古书写,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典用等监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选发。

和林行省典吏,转理问所令史,四十五月发补称海宣慰司令史,转补不尽典吏。须历六十月依上发补。

中瑞司、掌谒司典书,九十月与寺监令史一资升转八品。

行台察院书吏,俱历九十月依旧出身叙,任回添一资升转。

内台察院转部、行台察院转江南宣慰司令史,北人贡内台察院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役书吏历九十月,拟正九品,任回添一资升转。”

省议:“廉访司书吏。上名贡部,下名转察院,不尽者通九十月,除正九品。察院书吏三十月转部,不尽者九十月除从八品,非廉访司取充则四十五月转部,不尽者考满除正九品。”

省议:“廉访司书吏、贡察院书吏,不尽者九十月除正九品,行台察院书吏转补不尽者如之。内台察院书吏转部,年高不愿转部者,九十月除从八品。”

皇庆元年,部议:“廉访司职官书吏,合依通例选取,不许迁叙,侯书吏考满,通理叙用。

职官先尝为廉访司书吏者,避元役道分,并其余相应职官,历三十月,减一资。又教授、学正、学录并府州提控案牍、都目内委充职官,备理本等月日,其余岁页儒吏,依例进用。又廉访司奏差、内台行台典吏有能者,历一考之上选充书吏,通儒书者充儒人数,通吏业者充吏员数。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依至元二十八年例,以省典吏进充,五折四令史、书写、书吏月日,通折五十五月转部。省典吏系部六铨写、典吏转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各部令史。自用之人并转补不尽省典吏,考满发补寺监、各道宣慰司令史。”

二年,省准:“河东宣慰司选河东山西道廉访司书吏充令史,合回避按治道分选取,其余亦合一体。”

延佑三年,部拟:“行台察院书吏、各道廉访司掌书,元系吏员出身着,并依旧例,以九十月为满。依汉人吏员降等于散府诸州案牍内选用,任回依例升转。

太宗正府蒙古书写,四十五月依枢密院转各卫译史除正八品例,籍定发补诸寺监译史。

察院书吏与宣慰司令史,皆系八品出身转部者,宜以五折四理算。宣慰司令史出身正八品,察院从八品,其转补到部者以五折四准算太优,今三折二。其廉访司径发贡部及已除者,难议理算。”

天历元年,台议:“各道书吏,额设一十六人,有阙宜用终场下第举子四人,教授四人。各路司吏四人,通吏职官四人,委文资正官试验相应,方许入部。”

凡卫翼吏员升转:

皇庆元年,枢密院议:“各处都府并总管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及临清万户府秩三品,本府令史有阙,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进用。”

延祐六年,枢密院议:“各卫冀都目得代两考者,拟受院札提控案牍内铨注,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挨次前后得代日期,于都目内贴补。

各卫提控案牍,年过五旬已历四考者,升千户所知事。及两考年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不及两考者,止于案牍内铨注,受院札,通理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选用。

各处蒙古都元帅府额设令史有阙,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年四十以下者选取,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选用。”

泰定三年,枢密院议:“行省所辖万户府司史有阙,于本翼上千户所上名司吏内取补,须行省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抟都目,一考除千户所提控案牍,一考升万户所提控案牍,历两考,通历省除一百五十月,行省照勘相同,咨院于万户府知事内区用。”

凡各万户府司吏:

蒙古都万户府司吏有阙,于千户所司吏内选补,万一百二十月,升千户所提领案牍,一考万户府案牍,通理九十月,转万户府知事。

汉军万户府并所辖万户府及奥鲁府司吏,于千户所司吏内补用,呈院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部目,一考升千户所或都千户所、奥鲁府提控案牍,再历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提空案牍两任,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各处都府令史,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请俸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为满,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选用。

各处蒙古军元帅府令史,大德十年拟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内,年四十以下者选补,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迁用。

各省镇抚司令史,于各万户府上名六十月司吏内选取,受行省札,三十月为清,再于各万户府提控案牍内,历一百二十月知事内定夺。

各卫翼令史,有出身转补者,九十月正八。无出身着,从八内定守。

凡提控案牍都目:

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已后受院札,九十月为满,行省、行院札一百二十月为满,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至元二十四年,尚书省准:“提控案牍、都吏目,于各部奏差内收补,并于宣慰司及考廉访司、按察司两考奏差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

大德四年,案牍年过五旬,巳历四考者,于千户所知事内定夺外,及两考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若不及考者?止于莱牍内铨注,受垸札,通过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用。

各卫翼都目,延祐六年,请俸两考者,院札提控案牍内铨注,历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都目内贴补。如各卫典吏转充者,六十月直隶本院万户府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镇抚司提控案牍内铨注。无俸人转充者,二十月依上升转。

镇抚司,屯田弩军千户所都目,依中州例,改设案牍,止请都目俸,三十月为满,依例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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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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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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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铨法上

凡怯薛之长,得自举其居。诸怯薛岁久被遇,常加显擢,惟长官荐用,则有定制。至元二十年议:“久侍禁闼、门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减职事一等,否则量减二等。”至大四年,诏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汉人降三等。

凡台宪选用:大德元年,省议:“台官旧无选法,俱于民职选取。后互相保选,省、台各为一选。宜令台官,幕官听自选择,惟廉访司官,则省、台共选。若台官于省部选人,则与省官共议之;省官于台宪选人,亦与台官共议之。”至元八年,定监察御史任满,在职无异政,元系七品以下者例加一等,六品以上者升擢。泰定初,侍御史许有壬言:“监察御史前代八品之职,国朝官制为正七品,选格内任一考与升正六品,外任两考,方进一等。今历史即除各道佥事正五品级,内台都事必授副使正四品级。诚以御史非有职事之可比,使之位卑言高,盖御之有道也。近四品、五品率皆除监察御史,甚有历阶已及三品而浮沈其内,彼果何望而奋于立事耶!今后莫若先尽县达鲁花赤县令有治迹者,次及内外六品、七品才德堪充之人,其资品商者不必铨用,庶无患失之心。”

凡选举守令:至元八年,诏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备者,为上选。九年,以五事备者为上选,升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有成者,为中选,依常例迁转。四事不备者,添一资。五事俱不举者,黜降一等。二十三年,又益以劝课农桑克勤奉职者以次升奖,其怠于事者笞罢之。二十八年,诏:“路府州县,除达鲁花赤外,长官并宜选用汉人素有声望,及勋臣故家,并儒吏出身,资品相应者,佐贰官遴进色目、汉人参用。”至正四年,申令黜降之事。六事备者升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备者平选,六事俱不备者降一等。

至元十五年,罢军官迁职子弟仍袭原官之制。又军官阵亡,子弟承袭;原官病死者,降一等承袭;总把、百户病死及年老者,不许子弟承袭。著为令。

十七年,诏:“渡江总把、百户有功升迁者,总把依千户降等承袭,百户无递降职名,则从其本等。”

十九年,奏拟:“万户、千户、百户物故,视其子孙堪承袭者,依例承袭外,都元帅、招讨使、总管、总把,视其子孙堪承袭者,止令管其元军。元帅、招讨子孙为万户,总管子孙为千户,总把子孙为百户,给元佩金银符。病故者降等,惟阵亡者本等承袭。”

二十一年,旧志作二十年,误。据《元典章》改正。诏:“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三等,定立条格,通行迁转。以三年为满,理算资考,升加品级。若年老病故者,令其子弟依例荫叙。”是年,以旧制父子相继,管领元军,不设蒙古军官,故定立资考,三年为满,通行迁转。后各翼大小军官俱设蒙古军官,又兼调遣征进,俱已离翼,难与民官一体迁转荫叙。合将万户、千户、镇抚自奏准日为始,以三年为满,通行迁转。百户以下,不拘此例。凡军官征战有功过者,验实迹升降。又定蒙古奥鲁官,大翼万户下设奥鲁总管府,从四品。小翼万户下设奥鲁官,从五品。各千户奥鲁,亦设奥鲁官,受院札。各千户奥击,不及一千户者,或二百户、三百户以远就近,以小就大,合并为千户翼奥鲁官,受院札。若干碍投下,难以合并,宜再议之。又定首领官受敕牒,元帅、招讨司经历、知事,就充万户府经历、知事,换降敕牒,如元翼该革,别与迁除。若王令旨,并行省札付、枢密院札付经历。充中下万户府知事。行省诸司札付充提领案牍,并各翼万户自设经历、知事,一例俱作提控案牍,受院札。又议:“随朝各卫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已拟受院札,外任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合从行省许进,受万户府付身。

二十四年,诏:“诸求袭其父兄之职者,宜察其人而用之。凡旧臣勋阀及有战功者,其子弟当先任以小职,若果有能,则大用之。

二十五年,军官阵亡者,本等承袭。病故者,降二等。虽阵亡,其子弟无能,勿用。虽病故,其子弟果能,不必降等,于本等用之。若有身死老病人员子弟承袭承替,须娴习弓马、谙晓事务,开写本人年甲,是否嫡庶长次,有无排下军马,保勘一切完备,申枢密院定夺施行。

大德四年,以上都虎贲司并武卫内万户、千户、百户达鲁花赤亡殁,而无奏准承袭定例,似为偏负。今后各翼达鲁花赤亡殁,宜察其子弟有能者用之,无能则止。

十一年,诏:“色目镇抚已殁,其子有能,依例用之。子幼,则取其兄弟之子有能者用之,俟其子长,即以其职还之。

至大二年,议:“各卫翼首领官至经历以上,不得升除,似与官军一体,其子孙乃不得承袭。今后年逾七十,而散官至正从四品者,宜正从五品军官内任用。”

四年,诏:“军官有故,令其嫡长子为之。嫡长子亡殁,令嫡长孙为之。嫡长孙亡殁,则令嫡长孙之嫡长子为之。若嫡长俱无,则以其兄弟之子相应者为之。”

皇庆元年,诏:“军官不依例保举者,有长子、长孙,反将庶子保举者,罪之。”

太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二院而立之。其所辖诸司,则从其擢用。

宣徽院。皇庆二年,省臣奏:“其所辖仓库、屯田官员,半由都省,半由本院用之。”奉旨,宜俱从省臣用之。

中政院。延祐七年,院臣启:“皇后位下中政院用人,奉懿旨,依枢密院、御史台等例行之。”

直省舍人,选宿卫及勋臣子弟为之。又择其商等二人,专掌奏事。大德八年,拟历六十月者,始令从政。

凡礼仪诸职:

太常寺检讨,至元十三年,拟历一百月,除从八品。御史台殿中司知班,十五年,拟历九十月,除正八品。通事舍人,二十年,议:“从本司选已人流品职官为之,考满验应得资品,升一等迁用。未入流官人员,拟充侍仪舍人,受中书省札,一考除拟九品。”三十年,议:“于二品、三品官子内选用,不限荫叙,两考从七品迁叙。”

侍仪舍人,三十年,议,“于四品、五品官子内选用,不隈荫叙,一考从九品。”大德三年,议:“有阙,宜令侍仪司于到部正从九品流官内选用,仍受省札,三十月为满,依胡官内升转,如不敷,于应得府州儒学教授内选用,历一考,正九品叙。”

礼直管勾,大德三年,省进合用到部人员,俱从太常寺举保,非常常选除充者,任回止于衙门叙用。

郊坛库藏都监二人,至大三年,议:“受省札者历一考之上,受部札者历两考之上,再历本院属官一任,拟于从九品内叙。”

天历二年,拟在朝文翰衙门,于国子生员内举充。

至元九年,部议:“巡检流外职任,拟三十月为一考,任回于从九品迁叙。”二十年,议:“巡检六十月,升从九品”。大德七年。议:“各处所委巡检,自立枯月日为始,已历两考之上者,循旧例九十月出职,不及两考者,须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迁转。”十年,省奏:“奉旨腹里巡检,任回及考者,止于巡检内注授。所历未及者,于钱谷宫内定夺,通理巡检月日。各处行省所设巡检,考满者,咨省定夺;未及考满者,行省于钱谷官等职内委用,通理月日,依旧升转;不及一考,如系告荫并提控案牍例应转充者,于杂职内委用,考满各理本等月日,依例升转。”

腹里诸路行用钞库,至元十九年,部拟:“州县民官内选充,系八品、九品人员,三十月为满,任回验元资品,减一资历,通理迁叙。库使,受都省札付,任满从优迁叙。库副,受本路札付,二十月为满,于本处上户内公选交替。陕西、四川、西夏中兴等路提举司钞库,俱系行省管领,合就令依上选拟库官,移文都省绐降敕牒札付。”省议:“除钞库使、副咨各省选拟外,提领省部选注。”

腹里官员,二十六年,定进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通理月日升转。

江南官员,若曾腹里前历仕,前资相应依例升转。迁去江淮历仕人员,所历月日一考之上者,除一考准为根脚,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若选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例升一等,任回依上于腹里升转。

接连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腹里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后任通理,一考之上,余有日月,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

福建、两广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得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江南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一考之上。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

元系流官,仕回,止于流官内任用。杂职者,杂职内迁叙。

万亿库。宝钞总库。八作司,以一年满代,钱物甚多,未易交割。宜以二年为满,少者以一年为满。

上都税务官,止依上例迁转。

都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满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甫随路平淮行用库官,印造宝钞库官,铁冶提举司官、首领官,采金提举司官、首领官,银场捉举司官、首领官,新旧运粮提举司官、首领官,都捉举万亿库、八作司、宝钞总库首领官。

一周岁为满者:泉府司所辖富藏库官,廪给司、四宾库、薄敛库官,大都税课提举司官、首领官,酒课锟举司官、首领官,提举太仓官、首领官,捉举醴源仓官、首领官,大都省仓官,河仓官,通州等处仓库、应受省部札付笞钱谷院务杂职等官,大都平准行用库官,烧钞四库官,钞纸坊官,币源库官。

行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清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行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南随路平准行用库官,甘州、宁夏府等处都转运使司官,市船提举司官、首领官,榷茶提举司官、首领官。一周岁为满者:行泉府司官所辖阜通库官,各处行省收支钱帛诸物库官。

三十年,部议:“凡内外平准行用库官,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若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杂职人员,止理本等月日。”

元贞二年,部议:“凡仓官有阙,于到选相应职官,并诸衙门有出身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两考之上人内选用,依验难易收粮多寡升等,任回于应去地方迁叙。通州、河西务、李二寺等仓官,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在都并城外仓分,收粮五万石之上仓官,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依例迁叙;收粮一万石之上仓官,止依应得品级除授,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

大德元年,省拟:“大都万亿四库、富亿库、宝钞总库、上都万亿库官,止依合德资品选注,须二周岁满日,别无短少,拟同随朝例升一等。”

二年。省议:“上都、应昌仓官,比同万亿库官例,二周岁为满,应得资品上拟升一等。”

六年,部议:“在都平准行用库官,拟合于外路一体二周岁为满,元系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万亿四库知事例升一等,提控案牍减资迁转。和林、昔宝赤八剌哈孙、孔古烈仓,改立从五品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进充,应得资品上拟升二等,任回迁用,所历月日通理。甘、肃二路,每处设监支纳一员,正六品;仓使一员,从六品;仓副一员,正七品。二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铨注,入仓先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又升一等。受给库提领,从九品,使、副受省札,攒典、合干人各设一名。”

七年,部拟:“大都路永丰库提领从七,大使从八,副使从九,于到选相应人内铨注。江西省英德路、河西务两处,设立平准行用库,拟合设官员,系从七以下人员,依例铨注。英德路平准行用库,提领一员,从七,大使一员,从八,副使一员,从九品。河西务行用库,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吏部札。甘肃行省丰备库,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于到选迤西资品人内升等铨注。大同仓官,拟二周岁交代,永盈仓例升一等,其余六仓,任回拟减一资升转。”

八年,部议:“湖广行省所辖散府司吏充仓官,依河南行省散府司吏充仓官,比总管府司吏取充者,降等定夺。”

至大二年,部呈:“凡平准行用库设官二员,常平仓设官三员,流官内铨注,以二年为满,依例减资。”

四年,部议:“上都两仓,二周岁为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历过月日,今后比例通理。”

皇庆元年,部议:“上都平盈库,二周岁为满,减一资升转。”

延祐四年,部议:“江浙行省各路见役司吏,已及两考,选充仓官,五万石之上,比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五万石之下者,于典史添一考,依例迁叙。湖广行省仓官,如系路吏及两考,选充仓官一界,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迁叙库官,周岁准理本等月日,考满依例升转。”

凡税务官升转:至元二十一年,省议:“应叙办课官分三等。一百锭之上,设提领一员、使一员。五十锭之上,设务使一员。五十锭之下,设都监一员。十锭以下,从各路差人管办。都监历三界,升务使,一周岁为满,月日不及者通理。务使历三界,升提领。提领历三界,受省札钱谷官,再历三界,始于资品钱谷官并杂职任用。各处就差相副官,增及两酬者,听各处官司再差。增及三酬以上及后界又增者。申部定夺。”

二十九年,省判所办诸课增亏分数,升降人员。增六分升二等,增三分升一等。其增不及分数,比全无增者,到选量与从优。亏兑一份,降一等。

三十年,省拟:“提领二年为满,省部于流官内铨注,一万锭之上拟从六品,五千锭之下拟正七品,二千锭之上拟从七品,一千锭之上正八品,五百锭之上从八品。大使、副使俱周岁交代,大使从行省吏部于解由合叙相应人内迁调,副使从各路于本处系籍近上户内公选。”

至大三年,诏定立办课例。一百锭之下院务官分为三等:五十锭之上为上等,设提领一员,受省札,大使一员,受部札;二十锭之上为中等,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二十锭之下为下等。设都监、同监各一员,俱受部札。并以一年为满,齐界交代。都监、同监四界升副使,又四界升大使。又三界升捉领,又三界入资品钱谷官并杂职内迁用。行省差设人员,各添两界升转,仍自立界以后为始,理算月日,并于有升转出身人员内定夺,不许滥用白身。议得例前都札,提领于大使内铨注,都监、同监本等拟注,止依历一十二界。至大三年例后,创入钱谷人员,及正从六品七品取荫子孙,亦依先例升转,不须添界外,其余杂进之人,依今次定例迁用,通历一十四界,依上例升转。

至元九年,部议:“凡总府续置提控案牍,多系入仕年深,似比巡检例同考满转入从九。缘从九系铨注巡检阙,提领案牍吏员文资出职,难应捕捉,兼从九员多阙少,本等人员不敷铨注。凡升转资考,从九三任升从八,正九两任升从八,巡检提领案牍等考满转入从九,从九再历三考升从八,通理一百二十月升。巡检依己拟,提领阙易就。都、吏目,拟吏目一考,转充都目,一考转充提领案牍,考满依上转入流品。都、吏目应升无阙,止注本等职名,验理升转。”

二十年,部拟:“提控案牍九十月升九品。”

二十五年,部拟:“各路司吏实历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历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升正九。若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历一考与都目,余皆依上升转。”省议:“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咐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定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踏逐历案牍两考者,再添资迁除。”

三十年,省准:“提控案牍补注巡检,升转资品,不相争悬,如已历提控案牍月日者,任回止于提控案牍内迁叙。”

三十一年,省议:“都目、巡检员阙,虽不相就,若不从宜调用,似涉壅滞,下部先尽到进巡检,余阙准告铨注,任回各理本等月日。”

大德二年,省准:“京城内外省仓典吏,例于大都路州司、县典史内勾补,二周岁转升吏目。除行省所辖外,腹里下州并杂职等衙门,计设吏目一百余处,其籍记未注者,以次铨注,俱拟三十月为满,任回本等内不次铨注。”

三年,部拟:“提控案牍、都吏目有三周岁、二周岁、一周岁为满者,俱以三十月为满。”

八年,省准:“和林兵马司掌管案牍人等,比依下州,合设吏目一员,于籍记吏目外发补,任回从九品迁用,添一资升转。司吏量拟四名,从本司选补通吏业者,六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

九年,部呈:“都、吏自己于典史内铨注,宜将籍记案牍验历仕,以远就近,于吏目阙内参注,各理本等月日。”

十一年,江浙省臣言:“各路捉控案牍改受敕牒,不见通例。”部照:“江北提控案牍,皆自府州司县转充路吏,请俸九十月方得吏目,一考升都目,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品,通理二百一十月入流,其行省所委者,九十月与九品。今议行省委用例革提控案牍,合依于散府诸州案牍、都吏目并杂职钱谷官内,行省依例铨注,通理月日升转,之后行省所设提控案牍、都吏目,合依江北由司县府州抟充路史,通理月日,考满方许入流。”

凡选取宣使奏差:至元十九年,部拟:“六部奏差额设数目,每一十名内,令各部选取四名,九十月与从九品,余外合设数目,俱于到部巡检、提领案牍、都吏目内进取,侯考满日,验下项资品铨注。”省准:“解由到部,关会完备人员内选取。应入吏目,选充奏差,三考与从九品。吏目一考,应入都目人员,选充奏差,两考与从九品。都目一考,应入提领案牍人员,选充奏差,一考与从九品。巡检、提领案牍一考,选充奏差,一考与正九品。”

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出身,历九十月,比通政院例,合转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

二十九年,省议:“行省、行院宣使于正从九品有解由职官内进取,如是不敷,于各道宣慰司一考之上奏差、本衙门三考典吏目选取。不敷,于各道廉访司三考奏差内并本衙门三考典史内进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内外诸衙门宣使,以色目、汉人相参,九十月为满。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凡内外诸衙门宣使、通事、知印、奏差、都省宜使有阙,于台院等衙门一考之上宣使、并有解由正从八品职官内选补,如系都省直选人员,不拘此例,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枢密院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用。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御史台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宣政院宣使,选补同。宜慰司奏差,于本衙门三考典史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降等叙,须色目、汉人参用,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

七年,省准:“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已拟依各追宣慰司令史人等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叙,有阙于本司三考典吏内选取。”

八年,部呈:“各寺监保本处典吏补奏差,若元系请俸典吏、本把人等补充者,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叙。”

九年,拟宣徽院典吏九十月补宣使。并所辖寺监令史。

十年,省拟:“中政院宜使于本衙门三考之上典吏及正从九品职官内进用,以色目、汉人相参,自行踏逐者降等。”

十一年,省拟,“燕南廉访司奏差,州吏内选补,考满于都目内迁用。”

延祐三年,省议:“各衍门典吏,须历九十月,方许转补奏差。”

至治元年,部议:“县尉巡检,近年以汉人不习弓马,腹里添设色目县尉巡检。若以荫授人员,不充其选,止于各衙门通译史、奏差人内委用,其考满应注者,百无一二,员阙不能相就,有碍铨选。拟于到选正从八品内,验其历仕根脚,年三十以上,六十以下,不限地方遴选注投。若境内盗息民安,特加升擢,其巡捕不严者,依例黜降。”

凡匠官:至元九年,工部验各管户数,二千户之上至一百户之上,随路管匠官品级。省议:除在都总提举司去处,依准所拟。东平杂造提举司并随路织染提举司,二千户之上,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至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三百户之上,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大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同院务,例不入流品,量绐食钱。凡一百户之下营匠官资品,受上司札付者,依已拟充院长。已受宣牌充局使者,比附一百户之上局使资品递降,量作正九资品。”

二十二年,凡选取升转匠官资格,元定品给员数,提举司二千户之上者,无之。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使副,三百户之上,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局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比同务院,例不入流品。工部议:“三百户之上局副从八,一百户之上局副正九,遇有阙,于一百户之下院长内选充。院长一百二十月升正九,正九两考升从八,从八三考、正八两考,俱升从七。如正八有阙,别无资品相应人员,于已授从八匠官内选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七。从七三考升正七,正七两考升从六。从七三考、正六两考,俱升从五。为所辖司属无从六,名阙,如已历正七两考,拟升加从六散官,止于正七匠官内迁转,九十月升从五。如正六匠官有阙,于已授从六散官人员内进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五。从五三考拟升正五,别无正五匠官,名阙,升加正五散官,止于从五匠官内迁转。如历仕年深,至日斟酌定夺。至元十二年以前受宣敕省札人员,依管民官例,拟准已受资品。十三年以后受宣敕省札人员,若有超升越等者,验实历俸月定拟,合得资品上例存一等迁用。管匠官遇有阙员去处,如无资品相应之人,拟于杂职资品相应到进人内铨用。凡中原、江淮匠官,正从五品子从九品匠官内荫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用。以匠官无从九品,阙,拟正从五品子应荫者,于正九匠官内铨注,任回,理等从九月日。”

二十三年,诏:“管匠官,其造作有好务亏少,勿令迁转。”

二十四年,部言:“管匠衙门首领官,宜于本衙门内选委知会造作相应人员区用,勿令迁转,合依旧例,从本部于常选内进差相应人员掌管案牍,任满交代迁叙。”

凡诸王分地与所受汤沐邑,得自举其人,以名闻朝廷,而后授其职。至元二年,诏以各投下总管府长官不迁外,其所属州县长官,于本投下分到城邑内迁转。

四年,省准:“应给印官员,若受宜命及诸王令旨,或投下官员批札、省府枢密院制府左右部札付者,验户绐印。”

五年,诏:“凡投下官,必须用蒙古人员。”

六年,以随路见伍并各投下创差达鲁花赤内,多女直、契丹、汉人,除回回、畏吾儿、乃蛮、唐兀同蒙古例许叙用,其余拟合革罢,曾历仕者,于管民官内叙用。

省臣奏:“江南诸王分地长官,己令如例迁转,其间若有兼管军镇守为达鲁花赤者,一体代之,似为不宜。合令于投下长官之上署字,一同莅事。”

三十年,各投下州县长官,三年一次给由互相迁转,如无可迁转,依例给由申呈省部,仍牒廉访司体访。

大德元年,诸投下达奋花赤从七以下者,依例类选。

皇庆二年,诏:“各投下分地城邑长官,其常选所用者,居众人之上,投下所委者为添设,其常选内路府州及各县内减一员。”

延祐三年,昭:“有姓汉人达鲁花赤,追夺宣敕。”各投下有阙用人,自于其投下内选用,不许冒用常选内人。

凡壕寨官:至元十九年,省部拟:“都水监并入本部,其壕寨官比依各部奏差出身。”大德二年。拟考满除从九品。”

凡获盗赏官,大德五年,诏:“获强盗五人,与一官。捕盗官及应捕人,本境失盗而获他境盗者,听功过相补。获强盗过五人,捕盗官减一资,至十五人升一等,应捕人与一官,不在论赏之列。”

凡控鹤伞子:至元二十二年,拟:“控鹤受省札,保充御前伞子者,除充抉卫都直指挥使司钤辖,官进义副尉。”

二十八年,控鹤提控受敕进义副尉、管控鹤百户,及一考,拟元除散官从八,职事正九,于从八内迁注。

元贞元年,控鹤提控奉旨充速古儿赤一年,受省札充御前伞子,历三百三十二月,诏于从六品内迁用。大德六年,控鹤百户。部议于巡检内任用。其离役百户人等拟从八品,伞子从七品。延祐三年,控鹤百户历两考之上,拟于正九品迁用。

凡玉典赤:至元二十七年,定拟历三十月至九十月者,并与县达鲁花赤、进义副尉。一百月以上者,官孰武校尉。至大二年,令玉典赤权于州判、县丞内铨注。三年,令依旧例,九十月除从七下县达鲁花赤,任回添一资。

凡蛮夷官,议:“播州宣抚司保蛮夷地分副长官,系远方蛮夷,不拘常调之职,合准所保。其蛮失地方。虽不拘常调之处,而所保之人,多有泛溢。今后除袭替土官外,急阙久任者,依仍以相应人举用,不许预报,违者罪及所由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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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七 食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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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九 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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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八 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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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九 乐二

△郊祀乐章

成宗大德六年,合祭天地正方帝乐章:

降神,奏《乾宁之曲》,六成;

圜钟宫三成

惟皇上帝,监德昭明。把考承天,治底隆平。

孝思维则,禋祀荐诚,神其降格,万福来并。

黄钟角一成词同前。

太簇征一成词同前。

姑洗羽一成词同前。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黄钟宫

明水在下,钟鼓既奏。有享颙若,陟降左右。

辟公之处,多士裸将。吉蠲以祭,其帝其飨。

初献升降,奏《肃宁之曲》:

大吕宫

禋把孔肃,盥荐初升。荐《续通考》作洗。摄齐恭敬。

以荐惟磬。肃雍多士,来格百灵,降福受罪。

万世其承。

奠玉币,奏《亿宁之曲》:旧志缺,据《续通考》补。

大吕宫

宗祀配飨,肇举明禋。嘉玉既设,量币斯陈。

惟德格天,椎诚感神。于万斯年,休命用电。

迎俎,奏《丰宁之曲》:

黄钟宫

有硕斯姐,有涤斯牲。鸾刀屡奏,血膋载升。

礼崇茧栗,气达尚腥。上帝临上,享于克诚。

酌献,奏《嘉宁之曲》:崇崇泰畴,穆穆吴弯。神之格思,肸蚃斯通。

仪樽载列,黄流在中。酒既和止,万福攸同。亚献,奏《咸宁之曲》:

黄钟宫

六成既阕,三献云终。神具醉止,穆穆雍雍。

和风庆云,贲我郊宫。受兹扯福,亿载无穷。

献终词同前。

撤笾豆,奏《丰宁之曲》:

大吕宫

禋祀既备,神具宴禋,笾豆有楚,废撤不迟。

多士骏奔,乐且有仪。乃锡纯嘏,永佐丕基。

送神,奏《亿宁之曲》:

圜钟宫

殷祀既毕,灵驭载旋。礼洽和应,降福自天。

动植咸若,阴阳不愆。明明天子,亿万斯年。

望燎,奏《丰宁之曲》:

黄钟宫

享用百礼,旧志作享申,乃字误。庆洽百灵。奠玉高坛。

燔柴广庭。祥光达曙,灿若景星。神之降福,万国咸宁。

大德九年以后,定拟亲祀乐章:

皇帝入中壝:出人小次。

黄钟宫

赫赫有临,洋洋在上。克配皇祖,于穆来飨。

肇此大禋,乾文宏朗。被衮圜丘,巍巍元象。

皇帝盥洗:

黄钟宫

翼翼孝思,明德洽礼。功格元穹,有光帝始。

著我精诚,洁兹荐洗。币玉攸奠,永集嘉社。

皇帝升坛:降同。

大吕宫

天行惟健,盛德御天。日月龙章,笋芦宫县。

藁鞂尚明,礼壁苍圆。神之格思,香升燔烟。

降神,奏《天成之曲》:

圜钟宫三成

烝哉皇元,不承帝眷。报本贵诚,于郊殷荐。

藁鞂载陈,云门六变。神之格思,来处来燕。

黄钟角一成

太簇微一成

姑洗羽一成词并同前。

初献盥洗,奏《隆成之曲》;

黄钟宫肇禋南郊,百神受职。齐洁惟先,匪磬于稷。乃沃乃盟,祠坛是陟。上帝监观,其仪不式。

初献升坛,降同。奏《隆成之曲》:

大吕宫

于穆圜坛,阳郊奠位。孔惠孔时,吉蠲为饎。

降登祗若,百礼既至。愿言居歆,允集熙事。

奠玉币,正配位同。奏《钦成之曲》:

黄钟宫

谓天盖高,至诚则格。克祀克禋,骏奔百辟。

制币斯陈,植以苍壁。神其降康,俾我来益。

司徒捧俎,奏《宁成之曲》:

黄钟宫

我牲既洁,我俎斯实。笙镛克谐,笾豆有蚀飶。

神来宴娭,歆兹明德。永赐繁禧,如几如式。

昊天上帝位酌献,奏《明成之曲》:

黄钟官

于昭昊天,临下有赫。陶匏荐诚,声闻在德。

酌言献之,上灵是格。降福孔僧,时万时亿。

皇地抵位酌献:

大吕宫

至哉坤元,与天同德。函育群生,元功莫测。

合飨圜坛,旧典时式。申赐无疆,聿宁皇国。

大祖位酌献:

黄钟宫

礼大报本,郊定天位。皇皇神祖,反始克配。

至德难名,元功宏济。帝典式敷,率育攸暨。

皇帝饮福:

大吕宫

特牲享诚,备物循质。上帝居歆,百神受职。

皇武昭宣,孝把芬苾。万福攸同,下民阴骘。

皇帝出科小次:

黄钟宫

惟天惟大,惟仁飨帝。旧志作惟帝乃字误据《续通考》改。以配祖考,肃贷灵祉。定极崇功,永我昭事。升中于天,象物毕至。

文舞《崇德之舞》退,武舞《定功之舞》进,奏《和成之曲》:

黄钟宫

羽龠既竣,载扬玉戚。一张一张,非舒非棘。

八音克谐,万舞有奕。永观厥成,张嘏是赐。

亚终,奏《和成之曲》:

黄钟宫

有严郊禋,恭陈币玉。大糦是承,载祗载肃。

上帝居歆,掌香既饫。惠我无疆,介以景福。

徼笾豆,奏《宁成之曲》:

大吕宫

三献攸终,六乐斯遍。既右飨之,撤其有践。

洋洋在上,默默灵眷。明禋告成,于皇赐羡。

送神,奏《天成之曲》:

圜钟宫

神之来歆,如在左右。神聿归,灵斿先后。

恢恢上圜,无声无息。日监孔昭、思皇多祐。

望燎,奏《隆成之曲》:

黄钟宫

熙事备成,礼文郁郁,柴烟章升旧志:误柴为紫。

灵光下烛。神人乐康,永膺戬谷。祚我丕年,景命有仆。

皇帝出中壝:

黄钟宫

泰坛承光,寥廊元暖。畅我扬明,飨仪惟大。

九服敬宣,望教无外。皇拜天祐,照临斯届。

宗庙乐章

中统四年至至元三年,七室乐章:《太常集礼稿》云,此系卷牍所载。

太祖第一室:

天垂灵顾,地献中方。帝力所拓,神武莫当。

阳谿昧谷,咸服要荒。昭孝明禋,神祖皇皇。

太宗第二室:

和林胜域,天邑地宫。缺百司分置,南北来同。

胄教肇崇。润色祖业,德仰神宗。

睿宗第三室:

珍符默授,畴昔自天。爱生圣武,宝祚开先。

霓旌回狩,龙驾游仙。追远如生,皇慕颠然。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

威武鹰扬,家位克当。从龙远拓,千万里疆。

诞总虎旅,驻压西方。航海梯山,东西来王。

皇伯考察合带第五室:

雄武军威,滋多历年。深谋远略,协赞惟专。

流沙西域,饯曰东边。百国畏服,笑声赫然。

定宗第六室;

三朝承休,恭已优游。钦绳祖武,其德幸修。帝慭赐寿,德泽期周。蠲饎惟香,祈飨于幽。

宪宗第七室:

龙跃潜后,风云会通。知民病苦,珍念宸衷。夔门之旅,继志图功,俎豆敬祭,华仪孔隆。

至元三年至十七年,入室乐章:《太常集礼》云:周驭所藏《仪注》所录舞节同。

迎神,奏《来成之曲》,九成:至大迎神曲词同,但改《来成》为《思成》。

黄钟宫三成

齐明盛服,翼翼灵眷,礼备多仪,乐成九变。

烝烝孝心,若闻且见。肸蚃端临,来宁来燕。

大吕角二成词同黄钟。

太簇征二成词同黄钟。

应钟羽二成词同黄钟。

初献盥洗,奏《肃成之曲》:再诣盥洗同。至大以后,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无射宫

天德维何,如水之清。维水内耀,配彼天明。

以涤以濯,牺象光晶。孝思维则,式荐忱诚。

初献升殿,登歌乐奏《肃成之曲》:降同。

夹钟宫

祀事有严,太官有恤。涉降靡违,礼容翼翼。

笾豆旅陈,钟磐翕绎。于昭吉蠲,神保是格。

司徒捧俎,奏《嘉成之曲》:别本所录亲把乐章词同。

无射官

色纯体全,三牺五牲。驾刀屡奏,毛炰胾羹。

神具厌饫,听我磬声。居歆有水,胡考之宁。

烈祖第一室,奏《开成之曲》:按前此以太祖为第一室,故仅有七室乐章。是年,始追尊烈祖为第一室,故定撰八室乐章。

无射官

于皇烈祖,积厚流长。大勋末集,变伐用张。

笃生圣嗣,奄有多方。赐我景福,万世无疆。

太祖第二室,奏《武成之曲》:

无射宫

天扶昌运,混一中华。爱有真人,奋起龙沙。

际天开宇,亘海为家。肇修禋祀,万世无涯。

太宗第三室,奏《文成之曲》:

无射官

纂成前烈,底定王图。礼文简省,禁网宽疏。

还风太古,跻世华胥。三灵顺协,四海无虞。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奏《弼成之曲》:

无射官

神支挺秀,右壤疏封。创业艰难,相我祖宗。叙亲伊迩,论功亦崇。春秋祭把,万世攸同。

皇伯考察合带第五室,奏《协成之曲》:

无射官

玉牒期亲,神支懿属。论德疏封,展亲分玉。

相我祖宗,风栉雨沐。昔同其劳,今共兹福。

睿宗第六室,奏《明成之曲》:

无射官

神祖创业,爱着戎衣。圣考抚军,代行天威。

河南底定,江北来归。胎谋翼子,奕叶重辉。

定宗第七室,奏《熙成之曲》:

无射宫

嗣承丕祚,略洽重熙。堂构既定,垂拱无为。

边庭闲暇,田里安绥。歆兹禋祀,万世攸宜。

宪宗第八室,奏《威成之曲》:

无射宫

羲驭未出,萤爝腾光。大明丽天,群阴披攘。

百神受职,四海宁康。愔愔灵韶,德音不忘。

文舞《武定文绥之舞》退,武舞《内平外成之舞》进,奏《和成之曲》:别本所录亲祀乐章词同。

无射宫

天生五材。孰能去兵。恢张宏业,我祖天声。

干戈曲盘,濯濯庆灵。于赫七德,展也大成。

亚献行礼,奏《顺成之曲》:终献,词律同。

无射官

幽通神明,所重精禋。清宫肃肃,百礼具陈。

九韶克谐,八佾先先先先。灵光昭答,天休日申。

撒笾豆,登可乐奏《丰成之曲》:

夹钟宫

豆笾苾芬,金石锵铿。礼终三献,乐奏九成。

有严执事,进撤无声。神保聿归,万福来宁。

送神,奏《来成之曲》:或作《保成》。

黄钟宫

神主在室,神灵在天。礼成乐阕,旧志作閟,字误。

神返幽元。降福冥冥,百顺无愆。于皇孝思,于万斯年。

至元十八年冬十月,世祖皇后袝庙,酌献乐章:《太常集礼》云:卷牍所载。

黄钟官旧志夺去,据《续通考》补。

徽柔懿哲,温默靖恭。范仪宫阃,任姒同风。

敷天宁谁,内助多功。淑德柑庙,万世昌隆。

亲祀祶袷乐章:末详年月。《太常集礼》云,别本所录。以时考之,疑至元三年以前拟用,详见《制乐始末》。

皇帝人门,官县奏《顺成之曲》:

无射宫

熙熙雍雍,六合大同。维皇有造,典礼会通。

金奏王夏,祗款神宫。感格如响,嘉气来丛。

皇帝升殿,奏《顺成之曲》:

夹钟宫按:至大升殿,词律同。

皇明烛幽,沿时制作。宗庙之成,降登时若。

趋以采茨,声容有恪。曰艺曰文,监兹衍乐。

皇帝诣盥洗,官县奏《顺成之曲》:《太常集礼》云,至元四年用此,曲,名曰《肃成》。至大以后用此词律同。

无射宫

酌彼行潦,维担其清。洁齐以祀,祀把事昭明。

肃肃辟公,沃盟乃升。神之至止,散于克诚。

皇帝诣樽所,宫县奏《顺成之曲》:

无射宫

灵庭愔愔,乃神攸依。文为在礼,载斟匪祈。

皇皇穆穆,玉佩声稀。列侯百辟,济济威仪。

迎神,官县奏《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司徒捧俎,宫县奏《嘉成之曲》。至元四年,词律同。

酌献始祖,宫县奏《庆成之曲》:

无射宫

启运流光,辐员既长。敬恭祖事,郁鬯芬芗。

德以舞象,功以歌扬。式歌且舞,神享是皇。

诸庙奏《熙成》、《昌成》、《鸿成》、《乐成》、《康成》、《明成》等曲。词缺。

文舞退,武舞进,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和成之曲》,词律同。

亚终献,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皇帝饮福,登歌奏《厘成之曲》:

夹钟宫

诚通恩降,灵慈昭宣。左右明命,六合大全。

啐饮椒馨,纯嘏如川。皇人寿谷,亿万斯年。

撤豆,登歌奏《丰成之曲》;

夹钟宫

三献九成,礼毕乐阕。于豆于登,于焉靖撤。

多士密勿,乐且有仪。能事脱颖,孔惠孔时。

送神,奏《保成之曲》:

黄钟宫

云车之来,不疾而速。风驭言还,阅其怳惚。

神心之欣,孝孙之禄。燕翼无疆,景命有仆。

武宗至大以后,亲祀乐章:《太常集礼》云,孔思逮本所录。

皇帝人门,奏《顺成之曲》。别本,亲祀祶袷乐章,词律同。

皇帝盥洗,奏《顺成之曲》。至元四年,名《肃宁之曲》词律同。

皇帝升殿,登歌乐奏《颖成之曲》。别本,亲祀乐章,词律同。

皇帝出入小次,奏《昌宁之曲》:《太常集礼》云,此金曲,思逮取之。详见《制乐始末》。案《金史,礼志》载此曲:“肃肃来止”作“有来肃肃”,“成仪孔彰”作“礼仪卒度”,“神之休之”作“孔时孔惠。”

无射宫

于皇神宫,象天清明。肃肃来止,相维公卿。

威仪孔彰,君子攸宁,神主休之,绥我思成。

迎神,奏《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黄钟宫三成

齐明盛服,翼翼灵眷。礼备多仪,乐成九变。

烝烝教心,若问且见。肸蚃端临,来宁来燕。

大吕角二成

大簇徵二成

应钟羽二成词并同上。

初献盥洗,奏《肃成之曲》。别本,亲祀乐章,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初献升殿,降同。登歌乐奏《肃宁之曲》。至元四年,名《肃成之曲》,词律同。按凡用于字者,皆沿金曲之名,末改正也。此曲在至元时已名清成,至此反称肃宁。后撤豆一曲,在至元亦称丰成,至此复称丰宁,皆孔本之误。

太祖第一室,奏《开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武成之曲》词同。

睿宗第二室,奏《武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明成之曲》,词同。

世祖第三室,奏《混成之曲》:

元射宫

于昭皇祖,体健乘乾。龙飞应运,盛德光前。

神功耆定,泽被该埏。冶厥孙谋,亿千万年。

裕宗第四室,奏《昭成之曲》:

无射宫

天启深仁,须世而昌。追惟显考,敢后光扬。

徽仪肇举,礼备音锵。皇灵监止,降厘无疆。

显宗第五室,奏《德成之曲》:按文宗毁显宗庙室,故旧志缺第五室,今据下文泰定十室乐舞补。

无射宫

乐章缺。

顺宗第六室,奏《庆成之曲》:

无射宫

龙潜于渊,德昭于天。承休基命,光被纮埏。

洋洋如临,笾豆牲牷。惟明惟馨,皇祚绵延。

成宗第七室?奏《守成之曲》:

无射宫

天开神圣,继世清宁。泽深仁溥,乐协韶英。

宗枝嘉会,气和惟馨。繁禧来格,永被皇灵。

武宗第八室,奏《威成之曲》:

无射宫

绍天鸿业,继世隆平。惠孚中国,威靖边庭。

厥功惟茂,清庙妥灵。散兹明祀,福禄来成。

仁宗第九室,奏《歆成之曲》:

无射宫

绍隆前绪,运启文明。深仁及物,至孝躬行。

惟皇建极,盛德难名。居歆万祖,福禄崇成。

英宗第十室,奏《献成之曲》:

无射宫

神圣继作,式是宪章。诞兴礼乐,躬事烝尝。

翼翼清庙,烨有耿光。于千万年,世仰明良。

皇帝饮福,登歌乐奏《厘成之曲》:

夹钟宫

穆穆天子,禋祀太宫,礼成乐备,敬撤诚通。

神胥乐止,锡之醇醲。天子万世,福禄无穷

文舞退,武舞进。奏《肃成孔本作肃宁。之曲》。至元四年,名《和成之曲》,词律同。

亚终献行礼,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撤笾豆,登歌乐奏《丰宁之曲》。至元四年,名《丰成之曲》,词律同。

送神,奏《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皇帝出庙廷,奏《昌宁之曲》:按此亦沿孔本之误。

无射宫

缉熙维清,吉蠲至诚。上仪具举,明德荐馨。

已事而竣,欢通三灵。先祖是皇,来燕来宁。

文宗天历三年,明宗袝庙,酌献,奏《永成之曲》:

无射宫

猗那皇明,世赞神武。敬天弗违,时潜时旅。

龙旗在涂,言受率土。不退有临,永赐多嘏。

社稷乐章

降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二成

以社以方,国有彝典。大哉元德,基祚绵远。

农功万世,于焉报本。显相默佑,降监坛惮。

太簇角二成

锡民地利,厥功甚溥。昭代典礼,清声律吕。

谷旦于差,洋洋来了。相此有年,根本日固。

姑洗征二成

平厥水土,百谷用成。长扶景运,宜歆德馨。

五祀为大,千古举行。感通肸蚃,登歌镇宁。

南宫羽二成

币齐虔修,粢盛告备。仓庾坻京,繄维之赐。

按繄维,疑当作繄谁。崇坛致恭,幽光孔迩。享于精诚。

休祥毕至。

初献盥洗,奏《肃成之曲》:当作《肃成之曲》,此沿孔思逮本之误。

太簇宫

礼备乐陈,辰良口吉。挹彼樽罍,薯馨黍稷。

濯溉揭虔,维巾及幕。万年严祀,跄跄受职。

初献升坛,奏《肃宁之曲》:

应钟宫

春祈秋报,古今音。民天是资,神灵用彰。

功崇礼严,人阜时康。雍雍为仪,播芬苾香。

正酌位奠玉币,奏《亿宁之曲》:

太簇官

地祗向德,稽古秉报。币帛斯陈,圭璋式缫。

载烈载燔,肴羞致告。雨旸时若。丕图永保。

司徒捧俎,奏《丰宁之曲》:

太簇宫

我稼既同,群黎遍德。我祀如何,牲牷孔硕。

有翼有严,随方布色。报功求福,其仪不忒。

正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异世同德,于皇圣昭。降兹嘉祥,卫我大宝。

生乃蒸民,佯惩覆帱。厥作课将,有相之道。

配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以御田祖,皇家秩祀。有民人焉,盖究本始。

惟叙惟修,谁实介止。酒旨且多,盛德宜配。

亚终献,奏《咸宁之曲》:

太簇官

以引以翼,来处来燕。豆笾牲牢,有楚有践。

庸答神休,神亦赐羡。土谷是依,成此醻献。

撤豆,奏《丰宁之曲》:

应钟宫

文治修明,相成田功。功为特殊,仪为特隆。

终如其初,诚则能通。明神毋忘,时和岁丰。

送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

不屋受阳,国所崇敬。以兴来岁,苞秀坚颖。

云軿莫驻,神其谛听。景命有仆,与国同永。

望瘗位,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雅奏肃宁,繁厘降格。篚厥元黄,丹诚恒赫。

肇祀以归,瞻言咫尺。万年攸介,不承帝德。

降神先农乐章,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二成

民生斯世,食为之天。恭惟大圣,尽心于田。

仲春劭农,明祀吉砧蠲肇香感神,用祈农年。

太簇角二成

耕种务农,振古如兹。爱粒烝庶,功德茂垂。

降嘉奏艰,国家攸宜。所依惟神,庸洁明粢:

姑洗徽二成

ㄈ载平畴,农功肇敏。千耦耕耘,同祖隰珍。田祖丕灵,为仁至尽。丰岁穰穰,延洪有引。

南宫羽二成

群黎力耕,及兹方春。维时东作,笃我农人。

我黍既华,我稷宜新。由天降康,永赖明神。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泂酌行潦,真足为荐。奉兹洁清,神在乎前。

分作甘霖,沾溉芳甸。慎于其初,诚意攸见。

初献升坛,奏《肃宁之曲》:

应钟宫

有椒其馨,维多且旨。式慎尔仪,降登庭止。

黍覆稻梁,民无渴饥。神嗜饮食,永绥嘉祉。

正配位奠玉币,奏《亿宁之曲》:

太族宫

奉币维恭,前陈嘉玉。聿昭盛仪,肃雍纯穆。

南亩深耕,麻麦禾菽。用祈三登,膺受多福。

司徒捧俎,奉《丰宁之曲》:

太簇宫

奉牲孔嘉,登俎丰备。地官骏奔,趋进光辉。

肥硕蕃孽,歆此诚意。有年斯今,均被神赐。

正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宝坛巍煌,神应如响。备腯成有,牲体苾芳。

洋洋如在,降格来享。秉诚罔怠,群生瞻仰。

配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酒清斯香,牲硕斯大。且列觞俎,精意先会。

民命维食,稗莠毋害。我仓万亿,神明攸介。

亚终献,奏《咸宁之曲》:

太簇宫旧志缺,据《续通考》补。至诚攸感,肸蚃潜通。百谷嘉种,爱降时丰。祈年孔夙,稼穑为重。俯歆醴齐,载扬歌颂。撤豆,奏《丰宁之曲》:

应钟宫

有来雍雍,存诚敢柜。废撤不迟,灵神攸嗜。

孔惠孔时,三农是宜。眉寿万岁,谷成丕义。

送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官蒿凄怆,万灵来唉。灵神具醉,聿吉旋归。

岁丰时和,风雨应期。皇图万年,永膺洪禧。

望瘗位,奏《肃宁之曲》:

无射宫旧志缺,据《续通考》补。

礼成文备,歆受清祀。加牲兼币,陈玉如仪。

灵驭言旋,面阴昭瘗。集兹嘉祥,常致丰岁。

宣圣乐章因宋旧曲,不改。

迎神,奏《凝安之曲》:

黄钟宫三成

大哉宣圣,道尊德崇。宋志作德尊。

维持王化,斯文是宗。典祀有常,枯纯并隆。

神其来格,于昭盛容。

大吕角二成

生而知之,有教无私。成均之祀,威仪孔时。

惟兹初丁,洁我盛粢。永言其道,万世之师。

大簇徵二成

巍巍堂堂,其道如天。清明之象,应物而然。

时维上不,备物荐诚。维新礼典,乐谐中声。

应钟羽二成

圣王生知,阐乃儒规。诗书文教,万世昭垂。

良日惟丁,灵承丕爽。宋志作不爽,是也。疑字误。揭此精虔,神其来享。

初献盥洗,奏《同安之曲》:

姑洗宫

右文兴化,宪古师经。明祀有典,吉日惟丁。

丰牺在俎,雅奏在庭。周回陟降,福祉是膺。

初献升殿,奏《同安之曲》:降同。

南吕宫

诞兴斯文,经天纬地。功加于民,实千万世。

笙镛和鸣,粢盛丰备。肃肃降登,散兹秩祀。

奠币,奏《明安之曲》:

南吕宫

自生民来,谁底其盛。惟王神明,度越前圣。

粢币具成,礼容斯称。黍覆惟馨,宋志作非馨。

惟神之听。

捧俎,奏《丰安之曲》:

姑洗宫

道同乎天,人伦之至。有享无穷,其兴万世。

既洁斯牲,粢明醑旨。不懈以忱,神之来堲。

大至成圣文宣王位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大哉圣王,实天生德,作乐以崇,时祀无歝。

清酤惟馨,嘉牲孔硕。荐羞神明,庶几昭格。

兖国复圣公位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庶几屡空,渊源深矣。亚圣宣猷,百世宜祀。

吉蠲斯辰,昭陈樽簋。旨酒欣欣,神其来止。郕国宗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心传宗恕,一以贯之。爱述大学,万世训彝。

惠我光明,尊闻行知。继圣迪后,是享是宜。

沂国述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按宗圣、述圣二曲,宋乐章无,皆新增。

南吕宫

公传自曾,孟传自公。有嫡绪承,允得其宗。

提纲开蕴,乃作中庸。信于元圣,亿载是崇。

邹国亚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道之由兴,于皇宣圣。维公之传,人知趋正。

与飨在堂,情文斯称。万年承休,假哉天命。

亚献,奏《文安之曲》:终献同。

姑洗宫

百五宗师,生民物轨。瞻之洋洋,神其宁止。

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献惟三,于嘻成礼。

饮福受胙。与盥洗同,惟国学释奠亲祀用之,摄事则不用,外路州县并皆用之。撤豆,奏《娱安之曲》:

南吕宫

牺象在前,豆笾在列。以享以荐,既芬既洁。

礼成乐备,人和神悦。祭则受福,率樽无越。

送神,奏《凝安之曲》:

黄钟宫

有严学宫,四方来崇。恪恭祀事,威仪雍雍。

歆兹惟馨,飚驭回复。明禋斯毕,咸膺百福。

望瘗。与盥洗同。

右释奠乐章,皆宋人旧曲。惟增郕国、沂国酌献之曲。按延祐存三年,始增子思、孟子配享,今乐章郕、沂二公酌献之词,则此十六乐章乃延祐三年所定。又元朝有撰易乐曲,而未及用者,今并附于后。

迎神,奏《文明之曲》:

天纵之圣,集厥大成。立言垂教,万世准程。

庙庭孔硕,再俎既盈。神之格思,景福来并。

盥洗,奏《昭明之曲》:

神既宁止,有孚颗若。盥洗在庭;载盥载濯。

匪惟洁修,亦新厥德。对越在兹,敬恭惟则。

升殿,奏《景明之曲》:降同。

大哉圣功,薄海内外。礼隆秩宗,光垂昭代。

陟降在庭,摄齐委佩。莫不肃雍,洋洋如在。

奠币,奏《德明之曲》:

圭衮尊崇,佩绅列佰。笾豆有楚,乐具和奏。

式陈量币,骏奔左右。天眷斯文,繄神之佑。

文宣王酌献,奏《诚明之曲》:

惟圣监格,享于克诚,有乐在县,有硕斯牲。

奉醴以告,嘉荐惟馨。绥以多福,水底隆平。

衮国公酌献,奏《诚明之曲》:

潜心好学,不违如愚。用合行藏,乃与圣俱。

千载景行,企厥步趋。庙食作配,祀典弗渝。

邯国公酌献。缺。

沂国公酌献。缺。

邹国公酌献,奏《诚明之曲》:

洙泅之传,学穷性命。力距杨墨,以承三圣。

遭时之季,孰识其正。高风仰止,莫不肃敬。

亚献,奏《灵明之曲》:终献同。

庙成奕奕,祭祀孔时。三爵具举,是飨是宜。

于昭圣训,示我民彝。纪德报功,配于两仪。

送神,奏《庆明之曲》:

礼成乐备,灵驭其旋。济济多士,不懈益虔。

文教兹首,儒风是宣。祐我缺。

三皇庙乐章

降神,奏《咸成之曲》:

黄钟宫三成

于皇三圣,神化无方。继天立极,垂宪百五。

聿崇明祀,率由旧章。灵兮来了,体有烈光。

降神,奏《宾成之曲》:

大吕宫二成

帝德在人,日用不知。神之在天,别可度思。

辰良日吉,葳事有仪,感以至诚,尚右享之。

降神,奏《顾成之曲》:

太簇征二成

大道之行,肇自古先。功烈所加,何千万年。

是尊是奉,执事孔虔。神哉沛兮,冷风馺然。

降神,奏《临成之曲》:

应钟羽二成

雅奏告成,神斯降格。妥安有位,清庙奕奕。

肸蚃潜通,丰融烜赫。我其承之,百世无歝。

初献盥洗,奏《蠲成之曲》:

姑洗宫

灵斿戾止,式燕以宁。吉蠲致享,惟寅惟清。

挹彼注兹,沃盥而升。有孚颙若,交于神明。

初献升殿,奏《恭成之曲》:

南吕官

斋明盛服,恪恭命祀,洋洋在上,非远具迩。

左右周旋,陟降庭止。式礼莫愆,用介多社。

奠币,奏《口成之曲》:

南吕官

骏奔在列,品物咸备。礼严载现,式陈量币。

惟兹篚实,肃特优意,灵兮安留,成我熙事。

初献降殿。与升殿同。

捧俎,奏《口成之曲》:

姑洗官

我祀如何,有牲在涤。既全且洁,为俎孔硕。

以将以享,其仪不忒。神其迪尝,纯嘏是赐。

初献盥洗。与前同。

初献升殿。与前同。

大皞伏羲氏位酌献,奏《口成之曲》;

南吕官

王德之首,巍巍圣神。八封有作,诞开我人。

物无能称,原酒在樽。歆监在兹,惟德是亲。

炎帝神农氏位酌献,奏《口成之曲》:

南吕宫

耒耜之利,人赖以生。鼓腹含哺,帝为难名。

欲报之德,黍稷非馨。眷言顾之,享于克诚。

黄帝有熊氏位酌献,奏《口成之曲》:

南吕宫

为衣为裳,法乾效坤。三辰顺序,万国来宾。

典祀有常,多仪具陈。纯精鬯达,非借弥文。

配位酌献,奏《口成之曲》:

南吕官

三圣俨临,孰侑其食。惟尔有神,同功合德。

丕拥灵休,留娱嘉席,历世昭配,永永无极。

初献降殿,与前同。

亚献,奏《口成之曲》:终献同

姑洗宫

绥节安歌,载升贰觞。礼成三终,申荐令芳。

凡百有职,罔敢怠遑。神且醉止,欣欣乐康。

撤豆,奏《口成之曲》:

南吕宫

笾豆有践,殷荐亶时。礼文疏洽,废撤不迟。

慎终如始,进退无违。神其祚我,绥以繁厘。

送神,奏《口成之曲》:

黄钟宫

夜如何其,明星煌煌。灵逝弗留,飚举云翔。

瞻望靡及,德音不忘。庶回景贶,发为帧祥。

望瘗,奏《口成之曲》:

姑洗宫

工贶致告,礼备乐终,加牲兼币,讫薶愈恭。精神斯罄,惠泽无穷。储休赐美,万福来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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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 乐三

△郊祀乐舞宗庙乐舞泰宗十室乐舞

郊祀降神文舞,崇德之舞。《乾宁之曲》六成。

圜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声钟,一声鼓,凡三作,后仿此。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二声钟,一声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两两相向蹲;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退后,俯伏,大鼓,举左手,收,左揖;九鼓,举右手,收,右揖;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立,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黄钟角一成。始三听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两两相向蹲。四鼓,举左手,收,左揖。五鼓,举右手,收,右揖。六鼓,稍前,开手。七鼓,复立,正揖。八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九鼓,复位立。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举左手,收,开手,正蹲。十四鼓。举右手,收,开手,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征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躬身。三鼓,高呈手。四鼓,举左手,收,右揖。五鼓,举右手,收,右揖。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躬身。大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俯伏。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姑洗羽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迸前,次合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推左手,收,左揖。五鼓,推右手,收,右揖。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伏,兴,仰视。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二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四鼓,复位,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昊天上帝位酌献文舞。崇德之舞。《明成之曲》,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相顾蹲。三鼓,复位,开手立,四鼓,合手,正揖。五鼓,举左手,收,左揖。六鼓,举右手,收,右揖。七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八鼓,复位,正揖。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退后,俯伏。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推左手,收。十三鼓,推右手,收。十四鼓,三即头,拜舞。十五舞,躬身,受。终听三鼓。止。皇地抵酌献,大吕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高呈手。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蹲,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龠,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三即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祖位酌献,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高呈手。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龠,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合手,正揖。十四鼓,即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酌献武舞,定功之舞。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相顾蹲。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六鼓,复位,相顾蹲。七鼓,呈干戚。八鼓,复位,按腰立。九鼓,刺干戚,十鼓,复位,推左手,收。十一鼓,推有手,收。十二鼓,稍前,开手立。十三鼓,左右扬干戚。十四鼓,复位,按腰,相顾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复位,相顾蹲。四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五鼓,复位,举左手,收。六鼓,举右手,收。七鼓,面向西,开手,正蹲。八鼓,呈干戚。九鼓,复位,按腰立。十鼓,刺干戚。十一鼓,两两相向立。十二鼓,复位,左右扬干戚。十三鼓,退后,相顾蹲。十四鼓。三印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宗庙,世祖至元三年人室时享,文舞武定文绥之舞。降神,《来成之曲》九成。

黄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次合手而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鼓,退后,收手蹲。四鼓,正面躬身,兴身立。五鼓,推左手,右相顾,左揖。六鼓,皆推右手,左相顾,右揖。七鼓,稍前,正面开手立。八鼓,举左手,右相顾,左揖。九鼓,举右手,左相顾,右揖。十鼓,稍退后,俯身而立。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合手,退后,相顾蹲,十三鼓,稍进前,舞蹈。十四鼓,退后,合手,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大吕角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舞蹈,合手立。二鼓,举左手,住,收右足。三鼓,举左手,住,收左足。四鼓,两两相向而立。五鼓,稍前,高呈手,住。六鼓,舞蹈,退后立。七鼓,稍前,开手立。鼓,合手,退后蹲。九鼓,正面归佾立。十鼓,推左手,收右足,推右手,收左足。十一鼓,举左手,收右足。举右手,收左足。十二鼓,稍迸前,正面仰视。十三鼓,稍退后,相顾蹲。十四鼓,合手,俯身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征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俯身而正面揖。三鼓,稍进前,高呈手立。四鼓,收手,正面蹲。五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六鼓,举右手,收左足,收手。七鼓,两两相向而立。八鼓,稍前,高仰视。九鼓,稍退,收手蹲。十鼓,举左手,住而蹲。十一鼓,举左手,收手而蹲。十二鼓,正面归佾,舞蹈。十三鼓,俯身,正揖。十四鼓,交龠翟,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应钟羽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两两相向立。三鼓,举左手,收右足,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左足,右揖。五鼓,归佾,正面立。六鼓,稍进前,高呈手,住。七鼓,收手,稍退,相顾蹲。八鼓,两两相向立。九鼓,稍前,开手蹲。十鼓,退后,合手对揖。十一鼓,正面归佾立。十二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十三鼓,垂左手而右足应。十四鼓,垂右手,而左足应。十五鼓,正面躬身,受听三鼓。止。

烈祖第一室文舞,《开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稍退,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合手立。二鼓,稍退,俯身,开手立,三鼓,垂左手,住,收右足。四鼓,垂右手,收左足。五鼓,左侧身相顾,左揖。六鼓,右侧身相顾,右揖。七鼓,正面躬身,兴身立。八鼓,两两相向,含手立。九鼓,相顾,高呈手,住。十鼓,收手,舞蹈。十一鼓,舞左而手立。十二鼓,舞右而收收手立。十三鼓,扬左手,相顾蹲。十四鼓,扬右手,相顾蹲。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听三鼓。止。

太祖第二室文舞,《武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切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鼓,两两相向而对揖。四鼓,正面归佾,舞蹈,次合手立。五鼓,稍前,开手蹲,收手立。六鼓,稍退,合手蹲,收手立。七鼓,举左手而左揖。八鼓,举右手而右揖。九鼓,推左手,住而正蹲。十鼓,推右手正蹲。十一鼓,开手执龠翟,正面俯视。十二鼓,垂左手,收右足。十三鼓,垂右手,收左足。十四鼓,稍前,正面仰视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宗第三室文舞《文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二鼓,两相向而高呈手立。三鼓,稍前,开手立,相顾蹲。四鼓,退后,合手立,相顾蹲。五鼓,垂左手而有足应。六鼓,垂右手而左足应。七鼓,推左手,住,左揖。八鼓,推右手,住。右揖。九鼓,稍前,仰视,正揖。十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举右手,住,收左足。十二鼓,稍前,舞蹈。十三鼓,稍前,开手而相顾立。十四鼓,退后,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文舞,《弼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二鼓,合手,俯身,相顾蹲。三鼓,正面高呈手,住。四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五鼓,垂左手,右相顾,收手立。六鼓,垂右手;左相顾,收手立。七鼓,稍前,高仰视,收手正面立。八鼓,再退,高执龠翟,相顾蹲。九鼓,舞蹈,次合手而立。十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举右手,住,收左足。十二鼓,稍前,开手立,收手蹲。十三鼓,稍前,退后,合手立。十四鼓,俯身,合手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皇伯考察合台第五室文舞,《协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开手,相顾蹲。三鼓,合手,相顾蹲。四鼓,稍前,高呈手,住。五鼓,举左手,右相顾,左揖。六鼓,举右手,左相顾,右揖。七鼓,推左手,住,收右足。八鼓,推右手,收左足。九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十鼓,开手正蹲,收,合手立。十一鼓,稍前,正面仰视立。十二鼓,交龠翟,相顾蹲。十三鼓,各尽举左手而住。十四鼓,各尽举右手,收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睿宗第六室文舞,《明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稍前,开手立。三鼓,退后,合手立。四鼓,垂左手,相顾蹲。五鼓,垂右手,相顾蹲。六鼓,稍前,正面仰视立。七鼓,舞左手,收右足,收手。八鼓,舞右手,住,收左足,收手。九鼓,两相向,合手而立。十鼓,推左手,推右手。十一鼓,皆举左右手。十二鼓,正面高呈手立。十三,退后,合手,俯身。十四,鼓,开手,高呈龠翟,相顾蹲。十五鼓,正面稍前,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定宗第七室文舞《熙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两相向,高呈手立。三鼓,垂左手,而右足应。四鼓,垂右手而左足应。五鼓,稍前,开手立。相顾蹲。六鼓,退后,合手立,相顾蹲。七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八鼓,举右手,住,收左足。九鼓,推左手,左揖。十鼓,推右手,右揖。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退后,正揖。十三鼓,稍前,开手,相顾立。十四鼓,退后,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宪宗第八室文舞《威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迸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高呈手,住。三鼓,举左手,右顾。四鼓,举右手,左顾。五鼓,推左手,左揖。六鼓,推左手,左揖。七鼓,两相向,交龠翟,立。八鼓,正面归佾,合手立。九鼓,稍前,舞蹈,收手立。十鼓,退后,正揖。十一鼓,俯身,正面揖。十二鼓,高仰视。十三鼓,垂左手。十四鼓,垂右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武舞,内平外成之舞。《顺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侧身,开手。二鼓,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皆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二鼓,按腰相顾蹲。三鼓,左右扬干戚,收手按腰。右以象灭王罕。四鼓,稍退,舞蹈,按腰立。五鼓,两两相向,按腰立。

六鼓,归佾,开手,蹲。七鼓,面西,收手按腰立,八鼓,侧身击干戚,收手立。右以象破西夏。九鼓,正面归佾,躬身,次兴身立。十一鼓,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十一鼓,左右推手次按腰立。十二鼓,跪左膝,叠手,呈干戚,住。右以象克金国。十三鼓,收手按腰,兴身立。十四鼓,两相向而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顺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侧身,开手立。二鼓,合手,按腰。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二鼓,开手,正面蹲,收手按腰。三鼓,面酉,舞蹈,次按腰立。四鼓,面南,左手扬干戚,收手按腰。五鼓,侧身击干戚,收手按腰立。右以象收西域、定河南。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归佾,正面开手蹲,收手按腰。八鼓,东西相向,躬身,受。右以象收西蜀、平南诏。九鼓,归佾,舞蹈,退后,次按腰立。十鼓,推左右手,躬身,次兴立。十一鼓,进前舞蹈,次按腰立,右以象臣高丽、服交趾。十二鼓,两两相向,按腰蹲。十三鼓,归佾,左右扬手,按腰立。十四鼓,正面开手,俯视。十五鼓,收手,按腰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泰定十室迎神文舞,《思成之曲》。

黄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皆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退后,相顾蹲。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复位,俯伏。八鼓,举左手,开手,正蹲。九鼓,举右手,开手,正蹲。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大吕角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两两相顾蹲。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复位,正揖。八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九鼓,复位,正揖。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立。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征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躬身。三鼓,高呈手。四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五鼓,复位。立。六鼓,舞蹈,相向立。七鼓,举左手,收,左揖。八鼓,举右手。收,右揖。九鼓,稍前,舞蹈。十鼓,退后,俯伏。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推左手,收。十三鼓,推右手。收。十四鼓,三即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应钟羽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推左手,收。七鼓,推右手,收。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龠,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初献酌献太祖第一室文舞,《开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推左手,收。四鼓,推右手,收。五鼓,三叩头,拜舞。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立。八鼓,稍前,舞蹈。九鼓,复位,俯伏。十鼓,高呈手,正揖。十一鼓,两两相向蹲。十二鼓,复位,开手立。十三鼓,合手,正揖。十四鼓,伏,兴,仰视。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睿宗第二室文舞,《武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揖。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立。十鼓,推左手,收。十一鼓,推右手。收。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两两相向蹲。十四鼓,复位,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世祖第三室文舞,《混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交龠,正蹲。四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辑。八鼓,退后,躬身。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高呈手,正揖。十三鼓,舞蹈,相顾蹲。十四鼓,三即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裕宗第四室文舞,《昭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稍前,开手立。六鼓,退后,躬身。七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八鼓,伏,兴,仰视。九鼓,推左手,收,左揖。十鼓,推右手,收,右揖。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退后,相顾蹲。十三鼓,高呈手。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显宗第五室文舞,《德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复位,交龠,正蹲。八鼓,退后,躬身,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高呈手。十三鼓,复位,正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顺宗第六室文舞,《庆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相顾蹲。三鼓,稍前,开手立。四鼓,合手,正揖。五鼓,举左手,收,左揖。六鼓,举右手,收,右揖。七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八鼓,复位立。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伏,兴,仰视。十一鼓,举左手,收,相顾蹲。十二鼓,举右手,收,相顾蹲。十三鼓,高呈手,正揖。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成宗第七室文舞,《守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退后,躬身。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交龠,正蹲。七鼓,复位,正揖。八鼓,高呈手。九鼓,举左手,收,左揖。十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一鼓,开手立。十二鼓,合手,正揖。十三鼓,稍前,舞蹈。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武宗第八室文舞,《威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揖。八鼓,开手立。九鼓,复位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两两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龠,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仁宗第九室文舞,《歆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玫,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订。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推左手,收。五鼓,推右手,收。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退后,躬身。八鼓,两两相向立。九鼓,复位,交龠,正蹲。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稍前,舞蹈。十三鼓,复位,正揖。十四鼓,伏,兴,仰视。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英宗第十室文舞,《献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蹲。七鼓,退后,俯伏。八鼓,复位,交龠,正蹲。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复位,躬身。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复位,正揖。十三鼓,舞蹈,两两相向立。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武舞,《肃宁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相顾蹲。三鼓,高呈手。四鼓,左右扬干戚。五鼓,呈干戚。六鼓,复位,按腰立。七鼓,刺干戚。八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九鼓,复位,举左手,收。十鼓,举右手,收。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退后,按腰立。十三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十四鼓,复位,按腰相顾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肃宁之曲》,无射躬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面向西,开手,正蹲。六鼓,复位,左右扬干戚。七鼓,躬身,受。八鼓,呈干戚。九鼓,复位,按腰立。十鼓,刺千戚。十一鼓,两两相向立。十二鼓,复位,按腰立。十三鼓,退后,相顾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天历三年新制乐舞。

明宗酌献武舞,《永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合手,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向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三叩头,拜舞。三鼓,两两开手,正蹲。四鼓,复位,俯伏。五鼓,交龠,正蹲。六鼓,伏,兴,仰视。七鼓,躬身。八鼓,稍前,开手立。九鼓,复位,正揖。高呈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拉。十二鼓,正揖。十三鼓,两两交龠,相揖。十四鼓,复位。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礼前一曰,宿县于庭中,立四表于横街之南,稍东,设舞位于县北。女郎左执龠,右秉翟。武郎左执干,右执戚。皆六十四人,享日,与工人先入就位。舞师二人,执纛二人,引文舞分立于表南舞,及执龠者侯立于宫县之左右。器:鼗二,双铎一,单铎二,饶二,钟二,二器用六人。钲二,相鼓二,凡二十人。文舞进,舞师二人,舞旗二人,引武舞进,立其处。文舞还立于县间。

凡宗庙之乐,九成,舞九变。黄钟之宫三成,三变,大吕之角二成,二变。太簇之征二成,二变。应钟之羽二成,二变。圜丘之乐六成,舞六变。夹钟之官三成,三变。黄钟之角一成,一变。太簇之征一成,一变。姑洗之羽一成,一变。

舞师四人皆执挺,执纛二人,执旌二人,祭则前舞,以为舞容。舞人从南表向第一表,为一成,则一变。从第二至第三,为二成。从第三至北第四表,为三成,舞人各转身南向于北表之北,还从第一至第二,为因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至南第一表,为六成。若八变者,更从南北向第二,为七成。又从第二至第三,加八成。若九变者,又从第三至北第一,为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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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八 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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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一 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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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 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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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一 乐四

△大乐职掌器之乐宴

乐队大乐署,令一人,丞一人,掌郊社、宗庙之乐。凡乐,郊社、宗庙,则用宫县,工二百六十有一人;社稷,则用登歌,工五十有一人,二乐用工三百一十有二人,代事故者五十。前祭之月,召工习乐及舞。祀前一曰,宿县于庭中。东方、西方,设十二镈钟,各依辰位。编钟处其左,编磬处其右。黄钟之钟起子位,在通街之西。蕤宾之钟居午位,在通街之东。每辰三芦,谓之一肆,十二辰,凡三十六芦。树建鞞应于四隅,左祝右敔,设县中之北。歌工次之,三十二人,重行相向而坐。巢笙次之,萧次之,竽次之,龠次之,篪次之,埙次之,长笛又次之。夹街之左右,瑟翼柷敔之东西,在前行。路鼓、路鼗次之。郊祀则擂鼓、擂鼗。闰余匏在萧之东,七星匏在西,九曜匏次之。一弦琴列路鼓之东西,东一,西二。三弦、正弦、七弦、九弦次之。晋鼓一,处县中之东南,以节乐。一弦琴三,五弦以下皆六。凡坐者,高以杌,地以毡。立四表于横街之南,稍东。设舞位于县北。女郎左执龠,右秉翟;武郎左执干,右执戚;皆六十有四人。享日与工人先入就位。舞师二人,执纛二人,引文舞分立于表南。武舞及执器者,俟立于宫县之左右。器:鼗二,双铎二,单铎二,饶二,镦錞二,二錞,六人。钲二,相鼓二,雅鼓二,凡二十人。文舞退,舞师二人、执旌二人,引武舞进,立其处。文舞还立于县侧。又设登歌乐于殿之前楹,殿陛之旁,设乐床一,乐工列于上。搏附二,歌工六,柷一,敔一,在门内,相向而坐。钟一芦,在前楹之东。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瑟二,在其东,笛一,龠一,篪一在琴之南,巢笙、和笙各二,次之。埙一,在笛之南。闰余夸匏、排箫各一,次之,皆西上。磬一芦,在前槛之西。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埙一,在笛之南。七星匏、九耀匏、排箫各一,次之,皆东上。凡宗庙之乐九成,舞九变。黄钟之宫,三成,三变,大吕之角,二成,二变。太簇之微,二成,二变。应钟之羽,二成二变。圜丘之乐六成,舞六变。夹钟之宫,三成,三变、黄钟之角,一成,一变。太簇之徵,一成,一变。姑洗之羽,一成,一变。社稷之乐八成:林钟之宫二成,太簇之角二成,姑洗之微二成,南吕之羽二成。凡有事于宗庙,大乐令位于殿楹之东,西向;丞位于县北,通街之东,西向;以肃乐舞。

协律郎二人,掌和律吕,以合阴阳之声。阳律六:黄钟子,太簇黄,姑洗辰,蕤宾午,夷则申,无射戌。阴吕六:大吕丑,夹钟卯,仲吕卯,林钟末,南吕酉,应钟亥。文之以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播之以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凡律管之数,九九相乘,八十一以为吕;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如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徵,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获蕤为变徽,是为七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为八十四调。凡大祭祀皆法服,一人立于殿楹之西,东向;一人立于县北通街之酉,东向;以节乐。堂上者主登歌,堂下者主宫县。凡乐作,则跪,俯伏,举麾以兴,工鼓柷以奏;乐土则偃麾,工戛敔而乐土。今执摩者代执之,协律郎特拜而已。

乐正二人,副二人,掌肄乐舞、展乐器、正乐位。凡祭,二人立于殿内,二人立于县间,以节乐。殿内者视献者奠献用乐作上之节,以笏示照烛,照烛举偃以示堂下。若作登歌,则以笏示柷敔而已。县间者示堂上照烛。及引初献,照烛动,亦以笏示柷敔。

乐师一人,运谱一人,掌以乐教工人,凡祭,立于县间,皆北上,相向而立。

舞师四人,皆执挺,挺,牙仗也。执纛二人,执旌二人,祭则前舞以为舞容。舞人从南表向第一表,为一成,则一变。从第二至第三,为二成。从第三至北第四表,为三成。舞人各转身南向于北表之北,还从第一至第二,为因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至南第一表,为六成,若八变者,更从南北向第二,为七成。又从第二至第三,为八成。若九变者,又从第三至北第一,为九变。

执靡一人,从协律郎以麾举偃而节乐。

照烛二人,掌执笼烛而节乐。凡乐作止,皆举偃其笼烛。一人立于堂上门东,视殿内献官礼节,麾烛以示县间。一人立于堂下县间,俟三献入导初献至位,立于左。初献行,皆前导,亚、终则否。凡殿下礼节,则麾其烛以示上下。初献诣盥洗位,乃偃其烛,止亦如之。俟初献动为节,宫县乐作,诣盥洗位,洗拭瓒讫,乐止,诣阶,登歌乐作,升自东阶,至殿门,乐土,乃立于阶侧以俟。晨裸讫,初献出殿,登歌乐作,至板位,乐土,司徒迎馔至横街,转身北向,宫县乐作,司徒奉俎至各室遍奠讫,乐止。酌献,初献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诣爵洗位,洗拭爵讫,乐土,出笏,登歌乐作,升自东阶,至殿门,乐土,初献至酒樽所,酌讫,宫县乐作,诣神位前,祭酒讫,拜、兴、读祝,乐止。读讫,乐作,再拜讫,乐止,次诣每室,作止如初。每室各奏本室乐曲,俱献毕,还至殿门,登歌乐作,降自东阶,至板位,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舞者立定,乐止。亚献行礼,无市步之乐,至酒樽所,酌酒讫,出笏,宫县乐作,诣神位前,奠献毕,乐止。次诣每室,作止如初。俱毕,还至板位,皆无乐。终献乐作同亚献,助奠以下升殿,奠马湩,至神位,蒙古巫祝致词讫,宫县乐作,同司徒进馔之曲,礼毕,乐止,出殿,登歌乐作,各复位,乐止。太祝撤笾豆,登歌乐作,卒撤,乐止,奉礼赞拜,众官皆再拜讫,送神,宫县乐作,一成而止。

兴隆笙,制以楠木,形如夹屏,上锐而面平,缕金雕镂批祀、宝相、孔雀、竹木、云气,两旁侧立花板,居背三之一。中为虚柜,如笙之匏。上竖紫竹管九十,管端实以木莲苞。柜外出小撅十五,上竖小管,管端实以铜杏叶。下有座,狮象绕之,座上柜前立花板一,雕搂如背,板间出二皮风口,用则设朱漆小架于座前,系风囊于风口,囊面如琵琶,朱漆杂花,有柄,一人挼小管,一人鼓风囊,则簧自随调而鸣。中统间,回回国所进,以竹为簧,有声而无律。玉宸乐院判官郑秀乃考音律,分定清浊。增改如今制。其在殿上者,盾头两旁立刻木孔雀二,饰以真孔雀羽,中设机。每春,工三人,一人鼓风囊,一人按律,一人运动其机,则孔雀飞舞应节。

殿庭笙十,延祐间增制,不用孔雀。兴隆笙,世祖所作。或曰西域所献,而世祖损益之。凡宴会之日,此笙一鸣,众乐皆作,笙止,众乐亦止。

琵琶,制以木,曲首,长颈,四珍,颈有品,阔面,四弦,面饰杂花。

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

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年瓶榼,以皮为面,四弦,皮纟并同一孤柱。

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

方响,制以铁,十六枚,悬于磬芦,小角槌二。廷中设,下施小交足几,黄罗绡金农。

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

头管,制以竹为管,卷芦叶为首,窍七。

笙,制以匏为底,列管于上,管十三,簧。

箜篌,制以木,阔腹,腹下施横木,而加轸二十四,柱头及首,并如凤喙。

云?敖,制以铜,为小锣十三,同一木架,下有长柄,左手持,而右手以小槌击之。

萧,制如笛,五孔。

戏竹,制如薽,长二尺余,上系流苏香囊执而偃之,以上乐。

鼓,制以木为框,冒以革,朱漆杂花,面绘复身龙,长竿二。廷中设,则有大木架,又有击挝高座。

杖鼓,制以木为框,细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

札鼓,制如杖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

和鼓,制如大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制如筝而七弦,有柱,用竹轧之。

羌笛,制如笛而长,三孔。

拍板,制以木为板,以绳联之。

水盏,制以铜,凡十有二,击以铁誓。

乐音王队:元旦用之。引队大乐礼官二员,冠展角幞头,紫袍涂金带,执笏。次执戏竹二人,同前服。次乐工八人,冠花幞头,紫窄衫,铜束带。龙笛三,杖鼓,三,金鞚小鼓一,板一,奏《万年欢》之曲。从东阶升,至御前,以次而西,折绕而南;北向立。后队进,皆仿此。次二队,妇女十大,冠展角幞头,紫袍,随乐声进至御前,分左右相向立。次妇女一人,冠唐帽,黄袍,进北向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戴红发青面具,杂彩衣,次一人,冠唐帽,绿棉袍角带,舞蹈而进,立于前队之右。次四队,男子一人,戴孔雀明王像面具,披金甲,执叉,从者二人,戴毗沙神像面具,红袍,执斧。次五队,男子王人,冠五梁冠,戴龙王面具,绣氅,执圭,与前队同时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五人,为飞天夜又之像,舞蹈以进。次七队,乐工大人,冠霸王冠,青面具,锦绣衣,龙笛三,觱栗三,杖鼓二,与前大乐合奏《吉利牙》之曲。次大队,妇女二十人,冠广翠冠,销金绿衣,执牡丹花,舞唱前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北向,列为九重,重因人,曲终,再起,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金梳翠花钿,绣衣,执花鞚稍子鼓,舞唱前曲,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大人,花髻,服销金桃红衣,摇日月金鞚稍子鼓,舞唱同前。次男子五人,作正方菩萨焚像,摇日月鼓,次一人,作乐音王菩萨梵像,执花鞋稍子鼓,齐声舞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寿星队:天寿节用之。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人,冠唐巾,服销金紫衣,铜束带。次妇女一人,冠平天冠,服绣鹤氅,方心曲领,执圭,以次进至御前,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并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一人,冠金漆弁冠,服绯袍,涂金带,执笏;从者二人,锦帽,绣衣,执金字福禄牌。次五队,男子一人,冠卷云冠,青面具,绿袍,涂金带,分执梅、竹、松、桩、石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王人,为乌鸦之像,作飞舞之态。进立于前队之左,乐止。次七队,乐工十有二人,冠云头冠,销金绯袍,白裙,龙笛三,觱栗三,札鼓三,和鼓一,板一,与前大乐合奏《山荆子》带《袄神急》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风翘冠,翠花钮,服宽袖衣,加云肩、霞缓、玉佩,各执宝盖,舞唱前曲,次九队,妇女三十人,冠玉女冠,翠花钮,服黄销金宽袖衣,加云肩、霞缓、玉佩,各执棕毛日月扇,舞唱前曲,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服杂彩衣,被懈叶、鱼鼓、简子。次男子八人,冠束发冠,金掩心甲,销金绯袍,执戟。次为龟鹤之像各一。次男子五人,冠黑纱帽,服绣鹤氅,朱履,策龙头藜杖,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礼乐队:朝会用之。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大,冠黑漆弁冠,服青素袍,方心曲领,白裙,束带,执圭;次妇女一人,冠九龙冠,服绣红袍,五束带,进至御前,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三人,皆冠卷云冠,服黄袍,涂金带,执圭。次五队,男子王人,皆冠三龙冠,服红袍,各执劈王金斧,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童子五人,三髻,素农,各执香花,舞蹈而进,乐止。次七队,乐工八人,皆冠束发冠,服锦衣白袍,龙笛三,觱栗三,杖鼓二,与前大乐各奏《新水令》、《水仙子》之曲。次大队,妇女二十人,冠笼巾,服紫袍,金带,执笏,歌《新水令》之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分为四行,北向立,鞠躬拜,兴,舞蹈,叩头,山呼,就拜,再拜毕,复趁声歌《水仙子》之曲一阕,再歌《青山口》之曲,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车髻冠,服销金蓝衣,云肩,佩绶,执孔雀幢,舞唱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大人,冠翠花唐巾,服锦绣衣,执宝盖,舞唱前曲。次男子八人,冠风翅兜牟,披金甲,执金戟。次男子一人,冠平天冠,服绣鹤产氅,执圭,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说法队: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大,冠僧伽帽,服紫禅衣,皂绦;次妇女一人,服锦袈裟,余如前,持数珠,进至御前,北向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并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一人,冠隐土冠,服自纱道袍,皂绦,执尘拂;从者二人,冠黄包巾,服锦绣衣,执令字旗。次五队,男子王人,冠金冠,披金甲,锦袍,执戟,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五人,为金翅雕之像,舞蹈而进,乐止。次七队,乐工十六人,冠五福冠,服锦绣衣,龙笛六,觱栗六,杖鼓四,与前大乐合奏《金字西番经》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珠子菩萨冠,服销金黄衣,缨络,佩绶,执金浮屠白伞盖,舞唱前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分为五重,重因人,曲终,再起,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金翠菩萨冠,服销金红衣,执宝盖,舞唱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销金农,执金莲花。次男子八人,披金甲,为大金刚像。次一人,为文殊像,执如意;一人为普贤像,执西番莲花;一人为如来像;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至正十四年,制天魔舞,亦宴乐之乐队也。以宫女三圣奴、妙乐奴、文殊奴等十六人,按舞名为十六天魔,首垂发数辫,载象牙佛冠,身披璎珞,大红销金长短裙,金杂袄,云肩,合袖天衣,绶带,鞋袜,各执噶布喇完之器。内一人,执铃、杵奏乐。又宫女十一人,练槌髻,勒帕常服,或用唐帽、窄衫,所奏乐用龙笛、头管、小鼓、■〈?秦〉、筝、琵琶、笙、胡琴、响板、拍板,以宦者长寿、拜布哈管领。遇宫中赞佛,则按舞奏乐。宦官受秘密戒者得入,余不得预。

达达乐曲。大曲:曰哈大凡图,曰口温,曰也葛傥兀,曰畏几儿,曰闵古里,曰起土苦里,曰跋四土鲁海,曰舍舍弹,曰摇落四,曰蒙古摇落四,曰闪弹摇落四,曰阿耶儿虎,曰桑歌儿苦不干,江南渭之孔雀,双手弹。曰答罕,江南谓之自翎雀,双手弹。曰苦只把失。品弦小曲:曰阿思兰扯弼,同盏曲,双手弹。阿林拣花红,曰哈儿火赤哈赤,黑雀儿叫。曰洞洞伯,曰曲买,曰者归,曰牝畴兀儿,曰祀担葛失,曰削浪沙,曰马哈,曰相公,曰仙鹤,曰河下水花。

回回曲:曰伉里,曰马黑某当当,曰清泉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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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九 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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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八 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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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一 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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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八 礼一

△郊祀上

礼之别,有五。虽三代以后,因时损益,然其纲要莫之能易焉。蒙古之礼,多从国之旧俗,春秋所谓狄道者也。世祖中统四年,始建太庙。至元元年,有事于太庙。八年,命刘秉忠、许衡定元正受朝仪,自是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皇太后册宝,皆如元正仪。盖吉礼、宾礼、嘉礼,秩秩可观矣。蒙古不行三年之丧,无所谓凶礼之。其人以田猎为俗,无所谓搜苗?狩也。其战胜攻取,无所谓治兵、振旅、献俘、告庙也,故军礼亦缺而不备焉。至于宗庙之祭享,世祖尝命赵璧等集议矣。然始以家人礼袝皇伯术赤、察合台,既而摈太宗、定宗、宪宗不预庙享之列,当时议礼诸臣未有言其失者。其诸所谓离乎夷狄,未能合乎中国者欤!今为《礼志》,博考遗文与其国俗。后有君子,以备参考云。

蒙古拜天之礼最重,国有大事则免冠解带跪祷于天。宪宗二年秋八月八日,始以冕服拜天于日月山。是年十二月,又用孔元措言,合祭昊天后土,始作神位,以太祖、睿宗配享。四年秋七月,祭天于日月山。七年秋,驻跸于军脑儿,洒马乳祭天。

世祖中统二年夏四月乙亥,躬祀天于旧桓州之西北,洒马湩以为礼,皇族之外无得而与焉。自是,每岁幸上都,以八月二十五日祭祀,谓之洒马妳子。用马一、羯羊八。彩段、练绢各九匹,缠白羊毛穗者九、貂鼠皮三,命蒙古觋及蒙古、汉人秀才达官四员领其事,再拜告天,又呼成吉思汗御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荫,年年祭赛者。礼毕,掌祭官四员各以祭币表里一赐之,余币及祭物则凡与祭者共分之。

十二年十二月,以受尊号,遣使豫告天地,下太常检讨唐、宋、金旧议。于国阳历正门东南七里建祭台,设昊天上帝、皇地祗位二,行一献礼。其后国有大典礼,皆即南郊告谢焉。十三年五月,以平宋,遣使告天地,中书下太常议定仪物以闻。诏以国礼行事。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夏四月壬寅,始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翰林国史院检阅官袁桷进十议,礼官推其博,多采用之,语详桷传,不具录。

大德六年春三月庚戌,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祗、五方帝于南郊,遣左丞相哈剌哈孙摄事,为摄祀天地之始。

大德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右丞相哈剌哈孙等言:“去年地震星变,雨泽愆期,岁比不登,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亲祀者三:曰天,曰祖宗,曰祖稷。今宗庙、社稷岁时摄官行事,祭天国之大事也,陛下虽未及亲祀,宜如宗庙、社稷遣官摄祭。岁月冬至仪物,有司豫备,日期至则以闻。”诏曰:“卿言是也,其豫备仪物以待事。”

于是翰林、集贤、太常礼官皆会中书集议,博士疏曰:“冬至圆丘,惟礼昊天上帝,至西汉元始间,始合祭天地。历东汉至宋,千有余年,分祭、合祭,迄无定论。”集议曰:“《周礼》,冬至圆丘礼天,夏至方丘礼地。时既不同,礼乐亦异。王莽之制何可法也?今法循唐、虞、三代之典,惟祀昊天上帝。其方丘祭地之礼,续议以闻。”按《周礼》,坛壝三成,近代增外四成,以广天文从祀之位。集议曰:“依《周礼》三成之制。然《周礼疏》云:每成一尺,不见纵广之度。恐坛上陕隘,器物难容,拟四成制内减去一成,以合阳奇之数。每成高八尺一寸,以合乾之九九。上成纵广五丈,中成十丈,下成十五丈。四陛,陛十有二级。外设二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外壝去内壝五十四步,壝各四门。坛设于丙巳之地,以就阳位。”按古者,亲祀冕无旒,服大裘而加衮。臣下从祀,冠服历代所尚,其制不同。集议曰:“依宗庙见用冠服制度。按《周礼?大司乐》云:“凡乐,圆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至日于地上这圆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集议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鬼神,必访求深知音律之人,审五声八音,以司肄乐。”

夏四月壬辰,中书复集议。博士言:“旧制神位版用木。“中书议改用苍玉金字,白玉为座。博士曰:“郊祀尚质,合依旧制。”遂用木主,长二尺五寸,阔一尺二寸,上圆下方,丹漆金字,木用松柏,贮以红漆匣,黄罗帕覆之。造毕,有司议所以藏。议者复谓,神主庙明有之,今祀于坛,对越在上,非若他神无所见也。所制神主遂不用。

七月九日,博士又言:“古者祀天,器用陶匏,席用藁鞂。自汉甘泉雍畦之祀,以迄后汉、晋、魏、南北二朝、隋、唐,其坛壝玉帛礼器仪仗,日益繁缛,浸失古者尚质之意。宋、金多循唐制,其坛土遗礼器,考之于经,固未能全合,其仪法具在,当时名儒辈出,亦未尝不援经而锭也,酌古今以行礼,亦宜焉。今检讨唐、宋、金亲祀、摄行仪注,并雅乐节次,合从集议。”太常议曰:“郊祀之事,圣朝自平定金、宋以来,未暇举行,今欲修严,不能一举而大备。然始议之际,亦须酌古今之仪,垂则后来。请从中书会翰林、集贤、礼官及明礼之士,请明去取以闻。”中书集议曰:“合行礼仪,非草创所能备。唐、宋皆有摄行之礼,除从祀受胙外,一切仪注悉依唐制修之。”

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尊祖备天,其礼仪乐章别有常典,若俟至日议之,恐匆遽有误。”于是中书省臣奏曰:“自古汉人有天下,其祖宗皆配天享祭。臣等与平章何荣祖议,宗庙已依时祭享,今郊祀专祀昊天为宜。”诏依所议行之。是岁南郊,配位遂省。

十一年,武宗即位。秋七月甲子,命御史大夫铁古迭儿即南郊告谢天地,主用柏,素质元书,为即位告谢之始。

至大二年冬十一月乙酉,尚书省臣及太常礼官言:“郊祀者国之大礼,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南郊,请以太祖圣武皇帝配享。明年夏至北郊,以世祖皇帝配。”帝皆是之。十二月甲辰朔,丞相三宝奴、司徒田忠良、参政郝彬等奏曰:“南郊祭天于圆丘,大礼已举。其北郊祭皇地祗于方泽,并神州地祗、五岳四渎、山林川泽及朝日夕月,此有国家所当崇礼者也。当圣明御极而弗举行,恐遂废弛。“诏曰:“卿议甚是,其即行焉。”

至大三年春正月,中书礼部移太常礼仪院,下博士拟定北郊从祀、朝日夕月礼仪。博士李之绍、蒋汝砺疏曰:“按方丘之礼,夏以五月,商以六月,周以夏至,其丘在国之北。礼神之玉以黄琮,牲在黄犊,币用黄缯,配以后稷。其方坛方制,汉去都城四里,为坛四陛。唐去宫城北十四里,为方坛八角三,或每成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陛。上等陛广八尺,中等陛一丈,下等陛广一丈二尺。宋至徽宗始定为再成。历代制虽不同,然无出于三成这式。今拟取坤数用六之义,去都城北六里,于壬地选择善地,于中为方坛,三成四陛,外为三壝。仍依古制,自外祗之外,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宫室、墙围、器皿色,并用黄。其再成八角八陛,非古制,难用。其神州地祗以下从祀,自汉以来,历代制度不一,至唐始因隋制,以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限隰,各从其方从祀。今盖参酌举行。”

秋九月,太常礼仪院复下博士,检讨合用器物。冬十月丙午,三宝奴、田忠良等复言:“曩奉旨举行南郊配位从祀,北郊方丘朝日夕月典礼。臣等议,欲祀北郊,必先南郊。今岁冬至礼圆丘,尊太祖皇帝配享,来岁夏至祀方丘,尊世祖皇帝配享。春秋朝日夕月,实合祀黄。”诏曰:“所用仪物,其令有司速备之。”又言:“太庙故用瓦尊,乞代以银。”从之。十一月丙申有事于南郊,以太祖配,五方帝日月星辰从祀。时帝将亲祀南郊,不豫,仍遣大臣代祀。

仁宗延祐元年夏四月丁亥,太常寺臣请立北郊。帝谦逊未遑,北郊之议遂辍。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诏议南郊祀事。中书平章社买闾、御史中丞曹立、礼部尚书张野,学士蔡文渊、袁桷、邓文原,太常礼仪院使王纬、田天泽,博士刘致等会都堂议。

曰年分。按前代多三年一祀,天子即位已及三年,当有旨钦依。

二曰神位。《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谓:“昊天上帝,冬至圆丘所祀天皇大帝也。”又曰“苍璧礼天。”注云:“此礼天以冬至,谓天皇大帝也。在北有,谓之北辰。”又云:“北辰天皇耀魄宝也,又名昊天上帝,又久太一帝君,以其尊大,故有数名。”今按《晋书?天文志?中宫》“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宝。”《周礼》所祀天神,正言昊天上帝。郑氏以星经推之,乃谓即天皇大帝。然汉、魏以来,名号亦复不一。汉初曰上帝,曰太乙,曰皇天上帝。魏曰皇皇帝天。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晋曰昊天上帝。与《周礼》合。唐、宋以来,坛上既设昊天上帝,第一等复有天皇大帝,其五天帝与太一、天一等,皆不经见。本朝大德九年,中书圆议,止依《周礼》祀昊天上帝。至大三年圆议,五帝从享,依前代通祭。

三曰配位。《孝经》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此郊之所以有配也。汉、唐以下,莫不皆然。至大三年冬十月三日,奉旨十一月冬至合祭南郊,太祖皇帝配,圆议取旨。

四曰告配。《礼器》曰:“鲁人有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类宫。”注:“告后稷也。告之者,将以配天也。”告用牛一。《宋会要》于致斋二日,宿庙告配,凡遣官牺尊笾豆,行一献礼。至大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质明行事。初献摄太尉同太常礼仪院官赴太庙奏告,圆议取旨。

五曰大裘冕。《周礼》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郑司农云:“黑关裘,服以祀天,示质也。”弁师“掌王之五冕”,注:“冕服有六,而言五者,大裘之冕盖无旒,不联数也。”《礼记?郊行性》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十有二旒,则天数也。”陆佃曰:“礼不盛服不充,盖服大裘以衮袭之也。谓冬祀服大裘,被之以褒。”开元及开宝《通礼》,鸾驾出宫,服衮冕至大次,质明改服大裘冕而出次。《宋会要》:绍兴十三年,车驾自庙赴青城,服通天冠、绛纱袍,祀日服大裘衮冕,圆议用衮冕,取旨。

六曰匏爵。《郊特性》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注谓:“陶瓦器,匏用酌献酒。”《开元礼》、《开宝礼》皆有匏爵。大德九年,正配位用匏爵有坫。圆议正位用匏,配位钦福用玉爵,取旨。

七曰戒誓。唐《通典》引《礼经》,祭前期十日亲戒百官及族人,太宰总戒群官。唐前礼七日,《宋会要》十日。《纂要》太慰南向,司徒、亚终献、一品、二品从祀北向,行事官以次北向、礼直官以誓文授之太尉读。今天子亲行大礼,止令礼直局管勾读誓文。圆议令管勾代太尉读誓,刑部尚书莅之。

八曰散斋、致斋。《礼经》前期十日,唐、宋、金皆七日,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国朝亲祀太庙七日,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于大明殿。圆议依前七日。

九曰藉神席。《郊特牲》曰:“莞簟之安,而蒲越藁鞂之尚。”注:“蒲越藁鞂,藉神席也。”《汉旧仪》高帝配天绀席,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成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以为天地尚质,宜皆勿修,诏从焉。唐麟德二年,诏曰:“自处以厚,奉天以薄,改用裀褥。上帝以苍,其余各视其方色。”宋以褥加席上,礼官以为非礼。元丰元年,奉旨不设。国朝大德九年,正位藁鞂,配位蒲越,冒以青缯。至大三年,加青绫褥,青锦方座。圆议合依至大三年于席上设褥,各依方位。

十曰牺牲。《郊特牲》曰:“郊特性而社稷太牢。”又曰:“天地之牛角茧栗。”秦用骝驹。汉文帝五帝共一牲。武帝三年一祀,用太牢。光武采元始故事,天地共犊。隋上帝、配帝,苍犊二。唐开元用牛。宋正位用苍犊一,配位太牢一。国朝大德九年,苍犊二,羊、豕各九。至大三年,马纯色肥腯一,牲正副一,鹿一十八,野猪一十八,羊一十八。圆议依旧仪。神位配位用犊外,仍用马,其余并依旧日已行典礼。

十一曰香鼎。大祭有三,始烟为歆神,始宗庙则?芮萧裸鬯,所谓臭阳达于墙屋者也。后世焚香,盖本乎,此非《礼经》之正。至大三年,用陶瓦香鼎五十,神座香鼎、香盒案各一。圆议依旧仪。

十二曰割牲。《周礼?司士》:“凡祭祀,师其属而割牲,羞俎豆。”又《诸子》:“大祭祀正六牲之体。”《礼运》云:“腥其俎,熟其肴”,“体其犬豕牛羊。”注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为七体也。熟其殽爓,谓体解而爓臑之,嵝二十一体也。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七体,谓脊、两户、两拍、两髀。二十一体,谓肩、臂、臑、脡、膊、胳、正脊、脡脊、横脊、正胁、短胁、代胁并肠三、胃三、拒肺一、祭肺三也。宋元丰三年,详定礼文所言,古者祭祀有牲,有豚解,有体解。豚解则为七,以荐腥;体解则为二十一,以荐熟。盖犬豕牛羊,分别骨肉贵贱,其解之为体,则均也。皇朝马牛羊豕鹿,并依至大三年割牲乃国礼。圆议依旧仪。

十三曰大次、小次。《周礼?掌次》:“王旅上帝,张毡按皇邸。”唐《通典》前祀三日,尚舍直长施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宋会要》前祀三日,仪鸾司帅其属,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于午阶之东,西向。《曲礼》曰:“践阼,临祭祀。”《正义》曰:“阼主阶也。天子祭礼履主阶行事,故云践阼。”宋元丰详锭礼文所言,《周礼》宗庙无设小次之文。古者人君临位于阼阶。盖阼阶者东阶也,惟人主得位主阶行事。今国朝太庙仪注,大次、小次皆在西,盖国家尚右,以西为尊也。圆议依祀庙仪注。

续具末议:

一曰礼神玉。《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烟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正义》曰:“或有玉帛,或不用玉帛,皆不定之辞也。”崔氏云:天子自奉玉帛牲体于柴上,引《诗》‘圭璧既卒’,是燔牲玉也。盖卒者,终也;谓礼神既终,当藏之也。正经既无燔玉明证。汉武帝祠太乙。胙余皆燔之,无玉。晋燔牲币,无玉。唐、宋乃有之。显庆中,许敬宗等修旧礼,乃云郊天之有四圭,犹宗庙之有圭瓒也,并事毕收藏,不在燔列。宋政和祠制局言:“古祭祀无不用玉,《周官》典瑞掌玉器之藏,盖事已则藏焉,有事则出而复用,未尝有燔瘗之文。今后大祀,礼神之玉时出而用,无得燔瘗。”从之。盖燔者取基烟气之臭闻。玉既无烟,又且无气,祭之日但当奠于神座,既卒事,则收藏之。

二曰饮福。《特牲馈食礼》曰:尸九饭,亲嘏主人。《少牢馈食礼》:尸十一饭,尸嘏主人。嘏,长也,大也。行礼至此,神明已飨,盛礼俱成,故膺受长大之福于祭之末也。自汉以来,人君一献才毕而受嘏。唐《开元礼》太尉未升堂,而皇帝饮福,宋元丰三年,改从亚终献。既行礼,皇帝饮福受胙。国朝至治元年亲祀庙仪注亦用一献毕饮福。

三日升烟。禋之言烟也,升烟所以报阳也。祀天之有禋柴,犹祭地之瘗血,宗庙之裸鬯。历代以来,或先燔而后祭,或先祭而后燔,皆为未允。祭之日,乐六变而燔牲首,牲首亦阳也。祭终,以爵酒馔物及牲体,燎于坛。天子望燎,柴用柏。

四目仪注。《礼经》出于秦火之后,残缺脱漏,所存无几。至汉,诸儒各执所见。后人所宗,惟郑康成、王子雍,而二家自相矛盾。唐《开元礼》、杜佑《通典》,五礼略完。至宋《开宝礼》并《会要》与郊庙奉祠礼文,中间讲明始备。金国大率依唐、宋制度。圣朝四海一家,礼乐之兴,政在今日。况天子亲行大礼,所用仪注,必合讲求。大德九年,中书集议,合行礼仪依唐制。至治元年已有祀庙仪注,宜收大德九年、至大三年并今次新仪,与唐制参酌增损修之。侍仪司编排卤簿,太史院具报星位。分献官员数及行礼并诸事官,合依至大三年仪制亚终献官,取旨。

是岁太皇太后崩,权止冬至南郊祀事。

泰锭四年春正月,御史台臣言:“自世祖迄英宗咸未亲郊,惟武宗、英宗亲享太庙,陛下宜躬祀郊庙。”诏曰:“朕当遵世祖旧典,其命大臣摄行祀事”。闰九月甲戌,郊祀天地,致祭五岳四渎、名山大川。

至顺元年,文宗将亲郊,十月辛亥太常博士言:“亲祀仪注已具,事有未尽者,按前代典礼。亲郊七日,百官习仪于郊坛。今既与受戒誓相妨,合于致斋前一日,告示与祭执事者,各具公服赴南郊习仪。亲祀大戾虽有妨禁,然郊外尤宜严戒,往来贵乎清肃。凡与祭执事斋郎乐工,旧不设盥洗之位,殊非渭洁之道。今合于馔殿齐班厅前及斋宿之所,随宜设置盥洗数处,俱用锅釜温水置盆杓巾帨,令人掌管省谕,必盥洗然后行事,违者治之。祭日,太常院分官提调神厨,监视割烹。上下灯烛米凡燎,已前虽有剪烛提调米凡盆等官,率皆虚应故事,或减刻物料,烛燎不明。又尝见奉礼赞赐胙之后,献官方退,所司便服彻俎,坛上灯烛一时俱灭,因行杂人登坛攘夺,不能禁,甚为亵慢。今宜禁约,省牲之前,凡入壝门之人,皆服窄紫,有官者公服。禁治四壝红门,宜令所司添造关木锁铨,祭毕即令关闭,毋使杂人得入。其藁秸爵,事毕合依大德九年例焚之。“壬子,御史台臣言:“祭日宜敕股肱近臣及诸执事人毋饮酒。”诏曰:“卿言甚善,其移文中书禁之。”丙辰,监察御史杨彬等言:“礼,享帝必以始祖为配,今未闻设配位,窃恐礼文有缺,又,先礼一日,皇帝必备法驾出宿郊次,其扈从近侍之臣未尝经历,宜申加戒敕,以达孚诚。”命与中书议行。十月辛酉,始服大裘衮冕,亲祀昊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自世祖混一六合,至文宗凡七世,而南郊亲祀克举焉。

至正三年十月十七日,亲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太祖皇帝配享,如旧礼。右丞相脱脱为亚献官,太尉、枢密知院阿鲁秃为终献官,御史大夫伯撒里为摄司徒,枢密知院汪家奴为大礼使,中书平章也先帖木儿、铁木儿达识二人为侍中,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中书右丞太平二人为门下侍郎,宣徽使达世帖睦尔、太常同治李好文二人为礼仪使,宣徽院使也先帖木儿执劈正斧,其余侍祀官依等第定拟。

前期八月初七日,太常礼院仪移关礼部,具呈都省,会集翰林、集贤、礼部等官,讲究典礼。九月内,承奉部班都知孙玉铉具录亲祀南郊仪注云:致斋日停奏刑杀文字,应侍享执事官员莅誓于中书省。享前一日质明,备法驾仪仗暨侍享官分左右叙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侍仪官、导驾官各具公服,备擎挚,立于致斋殿前。通事舍人二员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兴,退出。少顷,引侍中跪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致斋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导驾官引擎执前导,巡辇路至大明殿西陛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升殿,就拜兴。皇帝入殿,即御座。舍人引执事等官,叙于殿前陛下,相向立。通班舍人赞起居,引赞鞠躬平身。舍人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至御座前,门下侍郎、侍中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殿升舆,就拜兴。侍仪官前导,至大明殿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至大明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于棂星门外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华盖伞扇仪仗百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不作。至郊坛南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跑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侍中传制,敕众官下马,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左右驻立。驾至棂星门,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步入棂星门,由右偏门入。稍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侍仪官既导驾官引擎执前导,至大次殿门前,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殿,就拜兴。皇帝入就大次,帘降,宿卫如式。侍中入跪奏。敕众官各退斋次,就拜。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尚食进膳讫,礼仪使以祝册奏御署讫,奉出,郊祀令受而奠于坫。

其享日丑时二刻,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列于大次殿前。通事舍人引侍中、门下侍郎入大次殿。侍中跑请皇帝中严,服衮冕,就拜兴,退。少顷,舍人再拜引侍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退出。礼仪使入跪奏请皇帝行礼,就拜兴。帘卷出大次,侍仪官备擎执,导驾官前导,皇帝至西壝门,侍仪官、导驾官擎执止于土壝门外,近侍官、代礼官皆后从入。殿中监跑进大圭,礼仪使跪请皇帝执大圭,皇帝入行礼,礼节一如旧制,行礼毕,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皇帝还至大次。通事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解严,释衮冕。停五刻顷,尚食进膳如仪。所司备法驾仪仗,同侍享等官分左右,叙立于郊南棂星门外,以北为上。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退。少顷,再引会议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大次,侍中跑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至棂星门外,太仆卿进御马,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就拜兴。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跑请皇帝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动称警跸。华盖仪仗伞扇众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皆作。至丽正门里石桥北,舍人引门下侍郎下马,跪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下马,舍人引众官分左右,先入红门内,倒卷而北驻立,引甲马军士于丽正门内石桥大北驻立,依次倒卷至棂星门外,左右相向立。仗立于棂星门内,倒卷亦如之。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侍仪官备擎执,导驾官导由崇天门入,至大明门外,引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升舆,就拜兴。至大明殿,引众官相向立于殿陛下。俟皇帝入殿升座,侍中跪奏请皇帝解严,敕众官皆退,鬃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效祀礼成。

十五年冬十月甲子,帝谓右丞相定住等曰:“敬天地,尊祖宗,重事也。近年以来,缺于举行,当选吉日,朕将亲祀郊庙。务尽诚敬,不必繁文。卿等其议典礼,从其简者行之。”遂命右丞斡栾、左丞吕思诚领其事。癸酉,哈麻奏言:“郊祀之礼,以太祖配。皇帝出宫,至郊祀所,便服乘马,不设内外仪仗、教坊队子。斋戒七日,内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二日于大明殿西幄殿,一日在南郊所。丙予,以郊礼,命皇太子受猷识理达腊祭告太庙。十一月壬辰,亲祀上帝于南郊,以皇太子为亚献,摄太尉、右丞相定住为终献。帝怠于政事,郊祀之礼亦从简杀,至以便服出宫,失礼甚矣。自至元十二年,冬十二月,用香酒脯臡行一献礼。而至治元年冬之祭告,泰定元年之正月,咸用之,自大德九年冬至,用纯色马一、苍犊一、羊鹿野豕各九。十一年秋七月,用马一、苍犊正副各一、羊鹿野豕各九。而至大中告谢五,皇庆至延祐告谢七,与至治三年各告谢二,泰定元年之二月,咸如大德十一年之数。泰定四年闰九月,特加皇地祗黄犊一,将祀之夕敕送新猎鹿二。惟至大三年冬至,正配位苍犊皆一,五方帝犊之一,皆如其方之色,大明青犊、夜明白犊皆一,马一,羊鹿野豕各十有八,兔十有二,而四年四月如之。其牺牲品物香酒,皆参用国礼,而丰约不同。

南郊之礼,其始为告祭,继而为大祀,皆摄事也,故摄祀之仪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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