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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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 舆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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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年出版。1954—1961年按马克思手稿顺序编排,出版了俄文,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革去议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寻定置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令史二人。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处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始置断事官二员。八年,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皇庆元年,省二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正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令史六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行枢密院。国初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大征伐,则止曰行院。为一方一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或与行省代设,事已则罢。

  西川行枢密院,中统四年始置,设官二员,管四川军民课税交钞、打捕鹰房人匠,及各投下应管公事,节制官吏诸色人等,并军官迁授征进等事。始置于成都。至元十年,又于重庆别置东川行枢密院,设官一员。十三年,并为一院,寻复分东川行院。十六年,罢两川行院。二十八年,复立四川行院于成都。

  江南行枢密院。至元十年,罢河南省统军司、汉军都元帅、山东行院,置荆湖等路行院,设官三员;淮西行院,设官二员。掌调度军马之事。十二年,罢行院。十九年,诏于杨州、岳州俱立行院,各设官五员。二十一年,立沿江行院。二十二年,立江西行院,马军戍江州,步军戍抚州。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于鄂州,徙江淮行院于建康,其后行院悉并归行省。

  甘肃行枢密院。至大四年,置行院于甘州,为甘肃等处行枢密院,设官四员,提调西路军马。后以甘肃省丞相提调,遂罢行院。

  河南行枢密院,致和元年分置,专管调遣之事。天历元年罢。

  岭北行枢密院,天历二年置。知院一员,同知二员,副枢一员,佥院二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四人。掌边庭军务,凡大小事宜,悉从裁决。

  右卫,秩正三品。中统三年,初置武卫。至元元年,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掌诸屯卫行伍耕战之暇,使之习学国字,通晓书记。初由枢府选举,后归吏部。

  左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增副指挥使一员。十六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二十二年,增佥事一员。二十四年,省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其后定制,卫官: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凡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中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二十三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三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其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前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门尉二,平则门尉一员,顺承门尉一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后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增设副都指挥使一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属十有四: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以六卫六千人,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元贞、大德年间,累增都指挥使四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卫官,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七,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七员,副达鲁花赤七员,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百户一百四十员,弹压一十四员。

  屯田千户所六,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十员,弹压六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屯军徼巡盗贼于居庸关南、北口,统领钦察、阿速护军三千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皇庆元年,升隆镇万户府为隆镇卫,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延祐二年,又以哈兒鲁军千户所,并隶东卫。四年,置色目经历一员。至治二年,置爱马知事一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二:  镇抚所,镇抚二员。

  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七员。于上都路龙庆州东口置司。

  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居庸关置司。

  白羊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东口置司。

  碑楼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应州金城县东口置司。

  古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檀州北面东口置司。

  迁民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宁路东口置司。

  黄花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东口置司。

  芦兒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本口置司。  太和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同路昌邑县本隘置司。

  紫荆关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易州易县本隘置司。

  隆镇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八员,弹压一员。于龙庆州北口置司。

  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秩从三品,分掌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新附之军,并迤东回军,合为屯田。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复改隶枢密院。定置两府达鲁花赤各一员,万户各一员,副万户各一员,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各五人,属官镇抚各二员。

  千户八所,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八员,副千户八员,百户五十九员,弹压一十六员。

  千户四所,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四员,副千户四员,百户五十二员,弹压八员。

  左卫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拨江南行省万户府精锐汉军为东宫卫军,立卫率府,设官十一员。延祐四年,始改为忠翊府,又改为御临亲军指挥司,又以御临非古典,改为羽林。六年,复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定置率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员,弹压一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三,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百户六十员,弹压三员。

  教官三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阴阳教授一员。

  右卫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兒万户府、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卫率府,置官十二员。后定置率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五,秩正五品。千户五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二员。

  教官一,儒学教授一员。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军都万户府,设府官四员、奥鲁官四员。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副镇抚等员,定置都万户一员,正三品;副都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八撒兒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户,百户七十三员,弹压一十员。

  札忽兒台万户府,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百户三十八员,弹压七员。

  脱烈都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二员,弹压九员。

  和尚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六员,副千户四员,百户四十七员,弹压六员。

  砲手千户所一翼,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哨马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九员,奥鲁官二员。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供给军储。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三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其属五:

  行军千户所,千户七员,百户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五员,门尉一员。  本投下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

  庐江县达鲁花赤一员,主簿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职掌同右阿速卫。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左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四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镇抚二员。其属四: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二员。  镇巢县达鲁花赤二员,主簿一员。

  围宿把门千户所一十三翼,千户二十六员,百户一百三十员,弹压一十三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回回砲手军匠上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置砲手总管府。十八年,始立为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三翼,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副千户三员,百户三十二员,弹压三员。  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总领河西军三千人,以备征讨。至元十八年始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二十二年,增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一员。大德五年,增指挥使二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奥鲁官正副各一员。

  千户所九翼,正千户九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七十五员,弹压九员,奥鲁官正副各九员。

  门尉三,建德门一,和义门一,肃清门一。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二员、佥事二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十一年,增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一员。至大元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七人,知印一人,通事、译史各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八翼,每所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十六员,百户八十员,弹压八员,门尉二员。##!#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从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户,并兀里吉思田地北来蒙古人户。至元十八年始设,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属官打捕屯田官一十二员。

  大宁海阳等处屯田打捕所,秩从七品,掌北京、平滦等路析居放良不兰奚等户。至元二十二年,置总管府。元贞元年,罢总管府,置打捕所。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军数,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属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仍隶徽政院,寻复改属枢密院。至治元年,改为忠翊侍卫。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副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一十员,副千户一十员,百户二百六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左右手千户所二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元贞元年始立,设官十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又增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一十三员,百户二十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八员,门尉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二百户,与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以统之。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译史二人,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摄军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都元帅府,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大德七年,改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镇抚二员。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一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一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

  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员,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答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六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都哥万户府,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立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

  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四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正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左卫。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犬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架阁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一十二翼,正千户一十二员,副千户一十二员,知事一十二员,弹压一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又增置副都指挥使一员。元贞元年,以虎贲军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增置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撒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钦察卫,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一员。

  行军千户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一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门尉二员。  儒学教授一员,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始置。

  左钦察卫,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卫例,分为两卫,设官十员。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一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九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又以左钦察卫唐吉失九千户隶本卫。定置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九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六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鲁军人,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阳,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阳。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府。定置官,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台建官,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狱丞一员。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法、狱丞。二十一年,升大夫为从一品,中丞为正三品,侍御史为正五品,治书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从各升一等,始置蒙古经历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中丞为正二品,侍御史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其属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延祐元年罢。二年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内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书吏二十人。

  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内道八,隶御史台:  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河东山西道,冀宁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兴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庐州路置司。  江北淮东道,杨州路置司。

  山北辽东道,大宁路置司。

  江南十道,隶江南行台:

  江东建康道,宁国路置司。

  江西湖东道,龙兴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东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岭北湖南道,天临路置司。  岭南广西道,静江府置司。

  海北广东道,广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闽海道,福州路置司。

  陕西四道,隶陕西行台:

  陕西汉中道,凤翔府置司。

  河西陇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云南诸路道,中庆路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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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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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 百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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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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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墨子墨家思想的著作总汇。旧题为战国墨翟撰,实为其,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计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国初,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

  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

  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之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四年置。

  银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四年置。

  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夫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之役。至元四年,置石局总管。十一年,拨采石之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置。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副尉一员,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健德,曰光熙,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管匠户一百有五十。其属附见: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余户。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剌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二员,令史十有三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监,秩四品。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寺,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至大四年,复为寺,设官如旧。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其匠户之能者任之。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一十人。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置。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秩品同寿武库,库子一十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库。十年,通掌随路军器,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以给北边征戍军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库子一人。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人。丰州弓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人。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祈州安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人。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人。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局,院长一员。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大名军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其属: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等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苏州甲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秩从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大都箭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丰州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弓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弓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提举司置局。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杂造局,提领二员。元贞二年置。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中统四年,设群牧所。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监。十九年,又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又别置尚乘寺以管鞍辔,而本寺止管阿塔思马匹。二十五年,隶中书,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复改太仆院。至大四年,仍为寺。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典吏二人。

  尚乘寺,秩正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领资乘库。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

  资乘库,秩从五品,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四人。掌收支鞍辔等物。至元十三年置。二十年,隶卫尉。二十四年,隶尚乘寺。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升为院。四年,仍为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寺卿、少卿各一员,定置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铁局并怯怜口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诸色,备斡耳朵各枝房帐之需。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上下往来造作妆钉房车,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六年置。掌职如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皇庆二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正宫造作之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人匠五百九十三户,始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信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领武宗军上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至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兒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至治元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三人。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寺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至治三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寺卿六员,少卿二员,寺丞二员,品秩同长宁寺;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泰定元年置。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寺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长庆寺;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八年,升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始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四年,改为监。

  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隶利用。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软皮局,掌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立。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每岁变染皮货。至元二十年始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氈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帘幕车舆雨衣之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氈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二十三年,始归于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兒赤所收御服宝带。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标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监卿、太监、少监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六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监丞皆用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凡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属官:提学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测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辰官八员,天文生七十五人。中统元年,因金人旧制,立司天台,设官属。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监。十五年,别置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二十三年,置行监。二十七年,又立行少监。皇庆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特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衍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秩同上;知事一员,令史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世祖在潜邸时,有旨征回回为星学者,札马剌丁等以其艺进,未有官署。至元八年,始置司天台,秩从五品。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置司天监。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裱褙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一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及游猎供需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有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延祐二年,改总管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物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兒行宫,及行营供办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专置大都路总管府,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进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一员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其属附见: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隶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狱典二人,掌囚系狱具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狱事。皇庆元年,以两司异禁,遂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而提举学事者,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三员,主簿三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东关厢巡检司,秩从九品,巡检三员,司吏一人,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至元二十一年置。

  西北、南关厢两巡检司,设置并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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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的天人合一之论。阐发子思之学,继承孔子之说,成思孟学,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氈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醖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醖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兒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氈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氈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氈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兒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兒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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