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明·宋濂

元史目录: 元史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志第五十二 刑法,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元史目录:

元史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表第一 后妃表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表第三 诸王表 表第四 诸公主表 表第五上 三公表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一 列传第二 睿宗 列传第三 后妃二 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列传第六 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 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列传第十八 列传第十九 列传第二十 列传第二十一 列传第二十二 列传第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九 列传第三十 列传第三十一 列传第三十二 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九 列传第四十 列传第四十一 列传第四十二 列传第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九 列传第五十 本纪第一 太祖 本纪第二 太宗 本纪第三 宪宗 本纪第四 世祖一 本纪第五 世祖二 本纪第六 世祖三 本纪第七 世祖四 本纪第八 世祖五 本纪第九 世祖六 本纪第十 世祖七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志第一 天文一 志第二 天文二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志第四 历一 志第五 历二 志第六 历三 志第七 历四 志第八 历五 志第九 历六 志第十 地理一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志第十八 礼乐一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志第二十 礼乐三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志第三十 舆服三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列传第五十一 列传第五十二 列传第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九 列传第六十 列传第六十一 列传第六十二 列传第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九 列传第七十 列传第七十一 列传第七十二 列传第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纂修元史凡例 ●校 勘 記 ●進 元 史 表 ●宋 濂 目 錄 後 記

元史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滅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更多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更多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食货前志,据《经世大典》为之目,凡十有九,自天历以前,载之详矣。若夫元统以后彻底经验论美国哲学家詹姆士的主观唯心主义学说。宣,海运之多寡,钞法之更变,盐茶之利害,其见于《六条政…更多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兵者,先王所以威天下,而折夺奸宄、戡定祸乱者也。三代之制远矣,汉、唐而下,其法变更不一。大抵用得其道孔子春秋末期思想家,儒学创始人。学说以“仁”为核,则兵力富,而国势强;用失其…更多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宿卫  宿卫者,天子之禁兵也。元制,宿卫诸军在内,而镇戍诸军在外,内外相维,以制轻重之势,亦一代之良法哉。方太祖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为四怯薛,领怯薛歹…更多

志第四十八 兵三

  ○马政  西北马多天下,秦、汉而下,载籍盖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骑射,因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盖其沙漠万里,牧养蕃息,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亦一代之盛哉。…更多

志第四十九 兵四

  ○站赤  元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古人所谓置邮而传命,未有重于此者焉。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更多

志第五十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虽圣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为治,是故道之以德义,而民弗从有机的世界整体。,则必律之以法,法复违焉,则刑辟之施,诚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辅治也。故…更多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职制下  诸职官户在军籍,管军官辄追逮其身者,禁之。诸中外大小军官,不能以法抚循军人而又害之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察之;行省官及宣慰司元帅府官无故以军官自卫者,亦如之…更多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食货  诸犯私盐者,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盐货犯界者,减私盐罪一等。提点官禁治不严,初犯笞四十,再犯杖八十,本司官与总管府官一同归断,…更多 123456789下一页

【版权声明】

成语对对子网所提供《元史-明·宋濂》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由网友提供。如果任何第三方机构声称是任何内容的版权拥有者,并且不希望所属作品出现在本网站,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立即为您删除!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元史

元史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滅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

元史-明·宋濂

元史目录: 元史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志第五十二 刑法

元史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滅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壎等十六人为纂修,开局编写。仅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志、表、列传共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讓欧阳佑等十二人四出蒐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於洪武三年(一三七○年)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由朱右等十五人参加编写,用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本纪、志、表、列传共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二书,釐分附丽,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刻印工作也进展得很快。据宋濂目录后记,洪武三年七月书成,十月便已「镂板讫功」。  元史之所以能迅速成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元史的编修,主要是照抄代各朝实录、经世大典、功臣列传等官修典籍,除了删节以外,没有下多少功夫。就元史编者的政治观点来说,同那些编修代典籍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信奉的都是儒家道学思想,所以在处理前代王朝遗存的历史资料时,也就无须从思想观点上和内容编排上作根本的改动。这样,元史编者们便无意中更多地保存了元代史料的原貌。  对於我们研究元朝的历史来说,元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本资料。四十七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全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録的摘抄,内容比较丰富,是按年月日编制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大事记。史料价值和确切性都比较大。有些旧学者指责元史本纪「不合史例」,内容「杂芜」,这是一种偏见。五十八卷志、八卷表的史料,除顺帝朝部分之外,绝大部分採自元文宗时所修的经世大典,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许多内容只能在元史各志中看到,因而顯得珍贵。至於九十七卷列传,大部分取材於元朝官修的传记,而这些官修传记又是根据家传、神道碑、墓志等写成的。因此,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但是其中含有许多生动具体的资料,这一点又是己、志所不及的。  由於元史仓促成书,且出於众手,在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有一些列传重出;甚至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此外,译名不统一、年代史实的乖误等,也相当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试图重修元史的书出过好几种。但是,这些重修之作都无法取代元史这部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  元史最早的版本是洪武三年刻本。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年)元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板,损坏的板页加以补刊,一般板心刻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此为南监本。南监本后来的遞修补刊一直延续到清初。万历二十四年(一五九六年)至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此为北监本。到清代,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武英殿又仿北监李重刻元史,称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年)对辽、金、元二一史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板,重新刷印。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这就是道光本。道光本对史的任意改动很大,但对史文也作了不少有根据的校订。后来又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其中比较好的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百衲本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的,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於洪武本的面貌。我们这次点校,是以百衲本为底本。对百衲本在影印过程中的描修错误,用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北京图书馆藏另一部南监本作了核对订正,一律迳改。迳改的描修错误,共有近八十处。在版本校勘方面,用了北监本、殿本和道光本。还参考了胡粹中元史续编(简称续编)、邵远平元史类编(简称类编)、毕沅续资治通鑑(简称续通鑑)、魏源元史新编(简称新编)、曾廉元书、屠寄蒙兀儿史记(简称蒙史)、柯劭忞新元史,以及钱大明廿二史考异(简称考异)、汪辉祖元史本證(简称本證)等书。此外,并利用了批常见的原始资料,校正有关的史交,其书名和篇名,见於各卷的※校勘记。  本次校勘,只校订史文的讹倒衍脱,不涉及史实的考订。改动底本的地方,用方圆括号表圆括号内小字表示删,方括号内的字表示补),并附简要的校勘记。书中的明显刻误,以及板刻破体字,都予迳改。经过推算在纪日干支下用方括号补入的朔字,校勘记里不再说明。对书中的古体、异体、俗体字,侭量作了统一。原书卷首的进史表、纂修元史凡例和宋濂旨录后记,移至书末作为附录。

【版权声明】

《元史》内容来自网络或者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四字成语大全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纂修元史凡例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纂修元史凡例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表第四 诸公主表-元史

表第四 诸公主表 表第四 诸公主表表第四 诸公主表 表略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纪

  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

  一、志

  按历代史志,为法间有不同。至唐志,则悉以事实组织成篇,考核之际,学者惮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条分件列,览者易见。今修《元史》,志准《宋史》。

  一、表

  按汉、唐史表所载为详,而《三国志》、《五代史》则无之。唯辽、金史据所可考者作表,不计详略。今修《元史》,表准辽、金史。

  一、列传

  按史传之目,冠以后妃,尊也;次以宗室诸王,亲也;次以一代诸臣,善恶之总也;次以叛逆,成败之归也;次以四夷,王化之及也。然诸臣之传,历代名目又自增减不同。今修《元史》,传准历代史而参酌之。

  一、历代史书,纪、志、表、传之末,各有论赞之辞。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示意。

【版权声明】

成语对对子网所提供《●纂修元史凡例》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由网友提供。如果任何第三方机构声称是任何内容的版权拥有者,并且不希望所属作品出现在本网站,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立即为您删除!

表第三 诸王表-元史

表第三 诸王表 表第三 诸王表表第三 诸王表 表略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校 勘 記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校 勘 記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纂修元史凡例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纂修元史凡例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校 勘 記

〔 一 〕   惟 〔 一 〕 蒙 古 軍   據 元 文 類 卷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元 史 已 校 。

〔 二 〕   ( 玄 ) 〔 袁 〕 世 安   道 光 本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合 , 從 改 。

〔 三 〕   鎮 西 平 緬 麗 川 等 路 宣 慰 司 宣撫 司   按 本 書 卷 六 一 地 理 志 , 鎮 西 、 平 緬 、 麓 川 等 路 隸金 齒 等 處 宣 撫 司 , 卷 一 三 三 怯 烈 傳 有 「 鎮 西〔

平 〕 緬 麓 川 等 路 宣 撫 司 」 。 此 處 「麗 」 字 疑 為 「 麓 」 之 訛 。

〔 四 〕   ( 右 ) 〔 左 〕 丞 唆 都   據 本書 卷 一 0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五 年 八 月 辛 巳 條 、 卷 一 二 九 唆 都傳 改 。 類 編 已 校 。

〔 五 〕   失 里 咱 牙 信 合 八 剌 〔 麻 〕 哈迭 瓦   據 本 書 卷 一 一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八 年 十 月 己 酉 條 及 元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編 已 校 。

〔 六 〕   ( 左 ) 〔 右 〕 丞 唆 都   據 本書 卷 一 一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八 年 十 月 己 酉 條 、 卷 一 二 九 唆 都傳 改 。 類 編 已 校 。

〔 七 〕   奉 王 命   按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作 「 奉 王 命 來 降 」 。 道 光 本 補 「 來 降 」二 字 。

〔 八 〕   ( 水 ) 〔 木 〕 城   從 道 光 本改 。

〔 九 〕   弼 ( 興 ) 〔 與 〕 孫 參 政   道光 本 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合 , 從 改 。

〔 一 0 〕 僧 伽 耶 山   新 編 云 : 「 耶 為那 之 訛 。 一 作 僧 伽 剌 , 大 唐 西 域 記 作 僧 伽 羅 , 今 曰 錫 蘭山 。 」

【版权声明】

成语对对子网所提供《●校 勘 記》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由网友提供。如果任何第三方机构声称是任何内容的版权拥有者,并且不希望所属作品出现在本网站,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立即为您删除!

表第四 诸公主表-元史

表第四 诸公主表 表第四 诸公主表表第四 诸公主表 表略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元史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表略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校 勘 記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校 勘 記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表略

版权声明:

本站《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元史》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不能完全保证作品版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成语对对子网,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

●纂修元史凡例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纂修元史凡例之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列传第二十二-元史

列传第二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列传第二十三-元史

列传第二十三 待补 延祐间,朔漠大风雪,羊马驼畜尽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为奴婢。拜住以兴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赈恤,请立宗仁卫总之,命县官赎置卫中,以遂生养。至元十

列传第二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二

版权声明:

本站《列传第二十二-元史》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不能完全保证作品版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成语对对子网,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

列传第二十四-元史

列传第二十四 ○察罕 察罕,西域板勒纥城人也。父伯德那,岁庚辰,国兵下西域,举族来归。事亲王旭烈,授河东民赋副总管,因居河中猗氏县,后徙解州。赠荣禄大夫、宣徽使、柱

●進 元 史 表-元史

●進 元 史 表 銀 青 榮 祿 大 夫 、 上 柱 國 、 錄 軍 國 重 事 、 中 書 左 丞 相兼 太 子 少 師 、 宣 國 公 臣 李 善 長 等 言 : 伏 以 紀 一 代 以 為 書 , 史 法 相 沿 於 遷 、 固 ;,

●宋 濂 目 錄 後 記-元史

●宋 濂 目 錄 後 記 洪 武 元 年 秋 八 月 , 上 既 平 定 朔 方 , 九 州 攸 同 , 而 金匱 之 書 , 悉 入 於 祕 府 。 冬 十 有 二 月 , 乃 詔 儒 臣 , 發 其 所藏 , 纂 修 元 史 , 以

●進 元 史 表

    銀 青 榮 祿 大 夫 、 上 柱 國 、 錄 軍 國 重 事 、 中 書 左 丞 相兼 太 子 少 師 、 宣 國 公 臣 李 善 長 等 言 :     伏 以 紀 一 代 以 為 書 , 史 法 相 沿 於 遷 、 固 ; 考 前 王之 成 憲 , 周 家 有 監 於 夏 、 殷 。 蓋 因 已 往 之 廢 興 , 用 作 將來 之 法 戒 。 惟 元 氏 之 有 國 , 本 朔 漠 以 造 家 。 事 兵 戈 而 爭強 , 并 部 落 者 十 世 ; 逐 水 草 而 為 食 , 擅 雄 長 於 一 隅 。 逮至 成 吉 思 之 時 , 聚 會 斡 難 河 之 上 , 方 尊 位 號 , 始 定 教 條。 既 近 取 於 乃 蠻 , 復 遠 攻 於 回 紇 。 渡 黃 河 以 蹴 西 夏 , 踰居 庸 以 瞰 中 原 。 太 宗 繼 之 , 而 金 源 為 墟 。 世 祖 承 之 , 而宋 籙 遂 訖 。 立 經 陳 紀 , 用 夏 變 夷 。 肆 宏 遠 之 規 模 , 成 混一 之 基 業 。 爰 及 成 、 仁 之 主 , 見 稱 願 治 之 君 。 唯 祖 訓 之式 遵 , 思 孫 謀 之 是 遺 。 自 茲 以 降 , 亦 號 隆 平 。 豐 亨 豫 大之 言 , 壹 倡 於 天 曆 之 世 ; 離 析 渙 奔 之 禍 , 馴 致 於 至 正 之朝 。 徒 玩 細 娛 , 浸 忘 遠 慮 。 權 姦 蒙 蔽 於 外 , 嬖 倖 蠱 惑 於中 。 周 綱 遽 致 於 陵 遲 , 漢 網 實 因 於 疏 闊 。 由 是 群 雄 角 逐, 九 域 瓜 分 。 風 波 徒 沸 於 重 溟 , 海 岳 竟 歸 於 真 主 。 臣 善長 等 誠 惶 誠 恐 , 頓 首 頓 首 。     欽 惟 皇 帝 陛 下 奉 天 承 運 , 濟 世 安 民 。 建 萬 世 之 丕圖 , 紹 百 王 之 正 統 。 大 明 出 而 爝 火 息 , 率 土 生 輝 ; 迅 雷鳴 而 眾 響 銷 , 鴻 音 斯 播 。 載 念 盛 衰 之 故 , 乃 推 忠 厚 之 仁。 僉 言 實 既 亡 而 名 亦 隨 亡 , 獨 謂 國 可 滅 而 史 不 當 滅 。 特詔 遺 逸 之 士 , 欲 求 論 議 之 公 。 文 辭 勿 致 於 艱 深 , 事 跡 務令 於 明 白 。 苟 善 惡 瞭 然 在 目 , 庶 勸 懲 有 益 於 人 。 此 皆 天語 之 丁 寧 , 足 見 聖 心 之 廣 大 。 於 是 命 翰 林 學 士 臣 宋 濂 、待 制 臣 王 禕 協 恭 刊 裁 , 儒 士 臣 汪 克 寬 、 臣 胡 翰 、 臣 宋 僖、 臣 陶 凱 、 臣 陳 基 、 臣 趙 壎 、 臣 曾 魯 、 臣 趙 汸 、 臣 張 文海 、 臣 徐 尊 生 、 臣 黃 篪 、 臣 傅 恕 、 臣 王 錡 、 臣 傅 著 、 臣謝 徽 、 臣 高 啟 分 科 修 纂 。 上 自 太 祖 , 下 迄 寧 宗 , 據 十 三朝 實 錄 之 文 , 成 百 餘 卷 粗 完 之 史 。 若 自 元 統 以 後 , 則 其載 籍 靡 存 。 已 遣 使 而 旁 求 , 俟 續 編 而 上 送 。 愧 其 才 識 之有 限 , 弗 稱 三 長 ; 兼 以 紀 述 之 未 周 , 殊 無 寸 補 。 臣 善 長忝 司 鈞 軸 , 幸 睹 成 書 。 信 傳 信 而 疑 傳 疑 , 僅 克 編 摩 於 歲月 ; 筆 則 筆 而 削 則 削 , 敢 言 褒 貶 於 春 秋 。 仰 塵 乙 夜 之 觀, 期 作 千 秋 之 鑑 。 所 譔 元 史 , 本 紀 三 十 七 卷 , 志 五 十 三卷 , 表 六 卷 , 傳 六 十 三 卷 , 目 錄 二 卷 , 通 計 一 百 六 十 一卷 , 凡 一 百 三 十 萬 六 千 餘 字 , 謹 繕 寫 裝 潢 成 一 百 二 十 冊, 隨 表 上 進 以 聞 。 臣 善 長 下 情 無 任 激 切 屏 營 之 至 。 臣 善長 等 誠 惶 誠 恐 , 頓 首 頓 首 , 謹 言 。     洪 武 二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 銀 青 榮 祿 大 夫 、 上 柱 國 、錄 軍 國 重 事 、 中 書 左 丞 相 兼 太 子 少 師 、 宣 國 公 臣 李 善 長上 表 。

【版权声明】

《●進 元 史 表-元史》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四字成语大全网小编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实录卷之四百六十一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实录卷之四百六十一 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校 勘 記-元史

●校 勘 記 〔 一 〕 惟 〔 一 〕 蒙 古 軍 據 元 文 類 卷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元 史 已 校 。 〔 二 〕 ( 玄 ) 〔 袁 〕 世 安 道 光 本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進 元 史 表-元史

●進 元 史 表 銀 青 榮 祿 大 夫 、 上 柱 國 、 錄 軍 國 重 事 、 中 書 左 丞 相兼 太 子 少 師 、 宣 國 公 臣 李 善 長 等 言 : 伏 以 紀 一 代 以 為 書 , 史 法 相 沿 於 遷 、 固 ;

●校 勘 記

〔 一 〕   惟 〔 一 〕 蒙 古 軍   據 元 文 類 卷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元 史 已 校 。 〔 二 〕   ( 玄 ) 〔 袁 〕 世 安   道 光 本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合 , 從 改 。 〔 三 〕   鎮 西 平 緬 麗 川 等 路 宣 慰 司 宣撫 司   按 本 書 卷 六 一 地 理 志 , 鎮 西 、 平 緬 、 麓 川 等 路 隸金 齒 等 處 宣 撫 司 , 卷 一 三 三 怯 烈 傳 有 「 鎮 西〔 平 〕 緬 麓 川 等 路 宣 撫 司 」 。 此 處 「麗 」 字 疑 為 「 麓 」 之 訛 。 〔 四 〕   ( 右 ) 〔 左 〕 丞 唆 都   據 本書 卷 一 0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五 年 八 月 辛 巳 條 、 卷 一 二 九 唆 都傳 改 。 類 編 已 校 。 〔 五 〕   失 里 咱 牙 信 合 八 剌 〔 麻 〕 哈迭 瓦   據 本 書 卷 一 一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八 年 十 月 己 酉 條 及 元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編 已 校 。 〔 六 〕   ( 左 ) 〔 右 〕 丞 唆 都   據 本書 卷 一 一 世 祖 紀 至 元 十 八 年 十 月 己 酉 條 、 卷 一 二 九 唆 都傳 改 。 類 編 已 校 。 〔 七 〕   奉 王 命   按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作 「 奉 王 命 來 降 」 。 道 光 本 補 「 來 降 」二 字 。 〔 八 〕   ( 水 ) 〔 木 〕 城   從 道 光 本改 。 〔 九 〕   弼 ( 興 ) 〔 與 〕 孫 參 政   道光 本 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合 , 從 改 。 〔 一 0 〕 僧 伽 耶 山   新 編 云 : 「 耶 為那 之 訛 。 一 作 僧 伽 剌 , 大 唐 西 域 記 作 僧 伽 羅 , 今 曰 錫 蘭山 。 」

版权声明:

含反义词的成语网小编未对《●校 勘 記-元史》内容的版权进行可靠性核实,不能完全保证作品版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出现版权争议,请与站方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宋 濂 目 錄 後 記-元史

●宋 濂 目 錄 後 記 洪 武 元 年 秋 八 月 , 上 既 平 定 朔 方 , 九 州 攸 同 , 而 金匱 之 書 , 悉 入 於 祕 府 。 冬 十 有 二 月 , 乃 詔 儒 臣 , 發 其 所藏 , 纂 修 元 史 , 以

●纂修元史凡例-元史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纪 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 一、志 按历代史志,,

●校 勘 記-元史

●校 勘 記 〔 一 〕 惟 〔 一 〕 蒙 古 軍 據 元 文 類 卷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元 史 已 校 。 〔 二 〕 ( 玄 ) 〔 袁 〕 世 安 道 光 本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纪  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  一、志  按历代史志,为法间有不同。至唐志,则悉以事实组织成篇,考核之际,学者惮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条分件列,览者易见。今修《元史》,志准《宋史》。  一、表  按汉、唐史表所载为详,而《三国志》、《五代史》则无之。唯辽、金史据所可考者作表,不计详略。今修《元史》,表准辽、金史。  一、列传  按史传之目,冠以后妃,尊也;次以宗室诸王,亲也;次以一代诸臣,善恶之总也;次以叛逆,成败之归也;次以四夷,王化之及也。然诸臣之传,历代名目又自增减不同。今修《元史》,传准历代史而参酌之。  一、历代史书,纪、志、表、传之末,各有论赞之辞。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示意。

【版权声明】

《●纂修元史凡例-元史》内容来自网络或者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四字成语大全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進 元 史 表-元史

●進 元 史 表 銀 青 榮 祿 大 夫 、 上 柱 國 、 錄 軍 國 重 事 、 中 書 左 丞 相兼 太 子 少 師 、 宣 國 公 臣 李 善 長 等 言 : 伏 以 紀 一 代 以 為 書 , 史 法 相 沿 於 遷 、 固 ;

实录卷之四百六十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实录卷之四百六十 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纂修元史凡例-元史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纪 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 一、志 按历代史志,

实录卷之四百六十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二月。戊子。谕内阁、本年朕三旬寿辰。所有年逾七旬之文武一品大臣。业经分别加恩。降调四川总督李秉衡、加恩著赏给头品顶戴。现月  

○复引见京察一等钤出人员。得旨。除绍昌周爰诹刘若曾、曹福元、吴荫培、张星吉、吴怀清、景方昶、宗室墨麒、荣霈、谢启华、乐平、斌俊、清泰、彦忠锡恩、英勋、嵩连、铭勋、恭额、忠廉、黄均隆、李澐、毋庸记名外。宗室灵照、著以四五品京堂候补。宗室吉尔哈春、著以五品京堂候补。宗室麒德、著仍以四品京堂候补。宗室英帛滟系、著以五品京堂候补。灵椿、英华、杨树、刘振镛、崇寿、崔永安、戴兆春、彭清藜、敖名震、叶昌炽、吴士鉴、嵩峋、锡恒、钰斌、惠森、延誉、恩浩、丁宝铨、钟润、宝棻、如铨、刘宇泰、金文同、陈宗妫、恒廉、穆特恩、淩福彭、瑞澂、曾衔、李士瓒、恩联、裕厚、张嘉猷、恩良、曹允源、琦璋、崇恩、恩开、党蒙、林星赓、杜庆元、俞炳煇、瑞峻、松墀、福润、惠裕、毕念承、世<面力>、延清、荣凯、志全、桂年、庆绵、戴恩溥、齐兰、潘庆澜、胡孚宸、黄桂鋆、麟趾、海福、增厚、均著交军机处记名以道府用。现月  

○以亏短丁粮。革甘肃已故署正甯县知县王开甲职。提属勒追。摺包  

○己丑。谕军机大臣等、鹿传霖奏、查明江海关并无专禁米粮北运一摺。米粮北运。既据该署督查明并无专禁。即著毋庸置议。惟奸商藉照影射。偷漏出洋。致漕运民食。诸多窒碍。亟应严为防范。著裕禄、鹿传霖、督饬各海关及通商各口。严密稽查。如有私运出洋米石。即行封禁。并将贿卖各员役。从重惩处。至米石北运至津。如何严防外溢。应否派员押运到京。即著裕禄、赵舒翘、何乃莹、察看情形。妥筹办理。原摺著钞给裕禄、赵舒翘、何乃莹、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

现月

○又谕、前据载漪等奏倢■<曰融>■<石木>、江南制造枪枝楛劣。请饬整顿。当经谕令鹿传霖确查具奏。兹据鹿传霖覆奏。提调王世绶、办事未尽核实。颇滋物议。请交部议处等语。分省补用直隶州知州王世绶、著交部议处。所有此次解京之二千枝。既有走火伤人之弊。著即将原枪认真查验。勒令该管局员如数赔补。此外各项军火。亦难免有类此情弊。并著鹿传霖督饬局员。逐一严加考核。如有不堪适用之件。著一律分赔弥补足数。并责成余联沅实力整顿。务将积弊汰除净尽。不准再蹈从前覆辙。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复引见内务府三院等处京察一等钤出人员。得旨。除长泰、文亿、毋庸记名外。祥福、祥煜、英瑞、荣铨、恩隆、效曾、锡麟、存恒、盛桂、荣廷、英麟、文煦、常山、保桂、文绅、崇启、安存、都庆、荣科、英贤、世纲、书正、联荣、常恩、福惠、廷琦、明诚、均著交军机处记名以关差道府用。现

○庚寅。以捐助地亩建俄文馆。赏俄商四达尔祚福宝星。

摺包

○辛卯。谕内阁、王毓藻奏、举劾属员一摺。贵州兴义府知府石廷栋、候补知县江良醇、既据声称俱系边防得力之员。均著传旨嘉奖。候补同知齐绶祺、性情浮躁。操守平常。著即行革职。古州同知万启先、才力迟钝。下江通判郝庆贵、识见平庸。均著开缺另补。试用知县倪学宽、才欠开展。著以教职归部铨选。  

○谕军机大臣等、徐树铭奏、请讲求蚕桑。并呈进蚕桑萃编一摺。自古桑政与农政并重。蚕桑之利。为今日本务。徐树铭呈进直隶候补道<目辟>行<匧心>口<韦未><夗贝>杰所辑蚕桑萃编。著裕禄广为颁发。并咨行各直省分给各府厅州县。实力奉行。分别年限。严定功过章程。以利民生而收实效。原摺著钞给阅看。书并发。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大理寺少卿盛宣怀奏、电报局历年推广。屡有报效。余利无多。官报碍难概不收费。又奏、汉阳铁厂赔累情形。报闻。  

○直隶总督裕禄奏、长芦盐斤。自咸丰八年至今。业经四次加价。官引滞销。此次碍难再行加价。下部知之。摺包  

○山东巡抚袁世凯奏、筹堵滨州张肖堂家漫口。请截留京饷十万两。以济工需。如所请行。  

○以大理寺少卿孚琦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命山海关副都统苏噜岱留神机营当差。以前三姓副都统富顺为山海关副都统。  

○以积谷足额。予直隶署香河县知县何展采等六员议叙。

摺包

○壬辰。孝哲毅皇后忌辰。遣官祭惠陵。  

○以当差勤奋。予出使德国随员内阁候补侍读李德顺以知府选用。并给三品封典。  

○癸巳。春分。朝日于东郊。遣顺承郡王讷勒赫恭代行礼。  

○谕内阁、前据御史李擢英奏倢■<曰融>■<石木>、河南西华县知县孔庆筠、暨捐升道员前河南舞阳县知县张庆麟、贪劣各款。当经谕令裕长确查。兹据查明奏称、孔庆筠藐视先师。及词讼纳贿各节。均无其事。惟于王松岭等隐漏税契一案。辄令捐罚银钱。迨交卸有期。始行补禀。奣<虘阝>亦近弥缝。孔庆筠著交部议处。张庆麟于徵收钱粮。尚无勒派情弊。惟业经丁忧。尚复以清理帐目为名。沿途逗遛。不知赶紧回籍守制。实属利欲薰心。有亏孝道。张庆麟著即行革职。现月  

○甲午。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湖南辰州府属税厘关卡。分设太多。亟宜裁并等语。著俞廉三按照所指处所。确查情形。奏明办理。另片奏、候选道陈明远办理贵州青溪铁矿晶

■宜次禀请于湖南洪江设立转运各局。用心诡诈。请撤去矿务差使等语。著俞廉三一并确查。据实具奏。原摺片均著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又谕、御史陈璧奏、各省印信糢糊。请饬查明换铸等语。著礼部行查各省。咨覆办理。仍毋任吏胥需索积压。现月  

○盛京将军增祺等奏、开放养息牧荒地。业经勘定。宜添设官兵。分司治理。并妥筹开放善后事宜。下部议。摺包  

○又奏、部驳经徵税厘人员。补用知府德麟等七员。请按新章照异常劳绩给奖。得旨、著仍遵前旨给奖。毋庸再议。摺

○乙未。谕内阁、世续等奏、报效钱局节省银两一摺。工部宝源局。经该管堂官英年等饬令该监督严加整顿。核减浮费。历年积存节省银二万八千余两。提存八千余两。留备办公之需。其余二万两。报效归公。即著赏收。英年经管最久。办事认真。著交部从优议叙。世续、华金寿、暨监督延清、署监督王振声、均著交部议叙。以为洁己奉公者劝。现月  

○丙申。谕军机大臣等、文海奏、出藏所带勇丁委员薪水等项。费用甚钜。且办理善后事宜。更须另行筹款。请饬川省豫拨银二万两。以资接济等语。著奎俊即行如数筹拨。迅速运解。以应要需。原片著钞给奎俊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现月  

○又谕、前据盛宣怀条陈、请将各口进出货物税则。照时价另行核估。当经派令盛宣怀、聂缉规、查明条约。迅速筹办。兹据盛宣怀等奏、遵旨筹议增税事宜。并酌拟税厘兼顾办法一摺。现在金贵银贱。较之咸丰十年初定税则之时。不啻倍蓰。又值十年修约之期。实属机不可失。该京卿等按照时价。另行核议一节。并未详悉议及。第筹议进口洋货。税厘并徵。并将出口土货。向完半税者。改完厘金。以抵亏厘之数。如与各省内地厘金。毫无窒碍。即责成盛宣怀、聂缉规、认定宗旨。次第开议。然亦必确有把握。方可改章。傥因此别滋流弊。转致厘金大绌。或统计所入。得不偿失。事关饷项大局。务当慎之又慎。设有贻误。恐该京卿等不能当此重咎也。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又谕、御史许祐身奏、筹办垦务。宜示劝惩。并各省厘银。宜酌提归公各摺片。著户部一并核议具奏。现月  

○盛京将军增祺等奏、牛庄等处苇塘余地。勘明开垦。酌拟起科丈放。不究前租各条。缮单呈览。得旨、所拟章程。尚属妥协。即著督饬委员认真勘办。仍须随时变通。奏明办理。  

○以收抚博番上中下三巢。大道肃清。赏驻藏办事大臣文海头品顶戴。予四川补用知县曹铭等五员。升叙有差。  

○丁酉。召见山东候补知府徐世光。得旨。著仍以知府发往山东遇缺即补。并交军机处存记。  

○以詹事府少詹事文海为詹事。阁钞  

○戊戌。孝昭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谕内阁、袁世凯奏、特倢■<曰融>■<石木>河工劣员一摺。山东河工上游。收支委员候补知县徐瑞麟、办事糊涂。师心自用。支发款项。物议沸腾。帮办收支委员曲阜县典史张继业、品行不端。性情浮动。好为结纳。不知远嫌。均著即行革职。管带凤字河防营补用都司花凤魁、浮夸矜伐。修防不实。苛待营勇。结怨于民。著即行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以示惩儆。现月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与墨西哥国订立通商招工、各设专使领事、约款二十条。请旨批准。如所请行。摺包  

○山东巡抚袁世凯奏、登莱青沂各属办理春赈情形。得旨、著即督饬官绅。认真赈抚。务期实惠及民。摺包  

○又奏、东省赈需紧要。筹款维艰。请将现办三成赈捐。再行展办一年。以资接济。如所请行。摺包  

○又奏、英人卜克斯在肥城县被戕。请将保护不力之知县金猷大、千总邱扶盛、议处从之。摺包  

○以记名总兵冯义和为广东南韶连镇总兵官。  

○以查无徇隐情弊。复已革云南盐法道钟念祖原官。现月  

○以勋勤卓著。予故浙江按察使李光久优恤。并将政绩宣付史馆。附入其父李续宾传。兼附祀其父专祠。现月  

○己亥。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英人自威海以外。圈占文登、荣成、两县地方。张贴告示。令界内居民。向彼完粮。并强派华绅四人。充当粮总。代为催收。此次画界。请饬审定疆界以固人心。毋蹈从前覆辙等语。著袁世凯详审地势。据理力争。毋得迁就了事。致起效尤。另片奏、高密县属濠里地方。洋人修造铁路。阻塞田闲水道。有碍小民生计。因向拦阻。洋人枪毙数人。日照县地方。亦有德人击死农人情事。请饬责问等语。并著该抚详晰查明。认真办理。原摺片均著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又谕、李鸿章电奏、探闻香港衣局。承做勇衣战裙等件。名为新党勤王。实欲袭城起事。已密商港督查禁。惟虑激则生变。平毁康坟。似宜稍缓等语。此等叛逆之徒。狼心思逞。正复何所不至。惟地方百姓。明晓大义者多。应知顺逆。即闲有被其煽惑者。该署督当设法解散。一面密饬严拏。妥筹布置。毋任酿成巨祸。至所称平毁康坟。恐致激变。语殊失当。康逆罪大恶极。如直欲乘机起事。岂留一逆坟所能遏止。该署督身膺疆寄。惟当不动声色。力遏乱萌。傥或瞻顾彷徨。反张逆焰。惟李鸿章是问。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又谕、前据盛宣怀等覆陈筹议增税事宜。当以该京卿等所筹进口洋货。税厘并徵。并将出口土货。向完半税者。改完厘金。以抵亏厘之数。于内地各省厘金。有无窒碍之处。寄谕该京卿等详慎办理矣。事关饷项大局。著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户部、将盛宣怀、聂缉规、所筹各节。利弊若何。会同详细筹议具奏。毋稍迁就。盛宣怀等原摺一件。单二件。均著钞给阅看。现月  

○以前内阁学士陆宝忠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现月  

○庚子。谕内阁。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大后懿旨。本日委散秩大臣承恩公熙俊呈递遗摺。殊堪悯恻。著广储司发给银五百两。交四格格祗领。以示体恤。现月  

○以政绩卓著。予故署浙江温处道宗源瀚、事迹宣付史馆立传。从浙江巡抚刘树堂请也。摺包  

○辛丑。以救护遭风难船出力。予浙江游击刘贤斌等十二员奖叙。摺包  

○壬寅。谕内阁、连顺奏、遵旨查明大臣互劾各情。据实覆陈一摺。前因宝昌、禄祥、互相倢■<曰融>■<石木>揭。先后谕令连顺确查。兹据查明覆奏、所倢■<曰融>

■<石木>各节。或事出有因。或查无实据。惟宝昌将所存赃罚银两充公。虽未入己。究属不能正己率属。开缺科布多参赞大臣宝昌、著即行革职。理藩院候补主事麟镐、通贿营私。声名恶劣。著革职永不叙用。所得贿银。并著镶蓝旗蒙古都统勒限该家属如数追缴。笔帖式松祥、外委沙玉福、分贿招议。著一并革职。松祥并著咨回原旗。沙玉福、及家丁周瑞、均著解交原籍。严加管束。不准逗遛滋事。禄祥违例派人行走台站。系迫于情急所致。粮饷章京笔帖式荣泰、所管粮石。尚无出入情弊。均著免其置议。现月  

○谕军机大臣等、寿山奏、黑龙江地方要缺需人。请饬副都统迅赴新任等语。调补黑龙江副都统凤翔、著俟钮楞额到阿勒楚喀接印后。即行速赴调任。毋稍延缓。将此谕令知之。摺

包  

○以缉捕拳匪不力。革直隶枣强县知县淩道增职。摺包  

○以差操懒惰。不守营规。革浙江驻防云骑尉春福职。摺包

○予故黑龙江将军恩泽在黑龙江省城及立功省分建立专祠。纂修官胡骏恭纂  

帮总纂官程棫林恭辑监修总裁世恭阅二签四月二十二日正总裁那月日专司蒿■禾本陆恭覆阅癸丑十一月二十一日  

徐月日  

荣月日副总裁唐月日  

宗室宝恭阅一签五月二十日  

陈恭阅六签正月初六日  

熙月日  

郭恭阅八月十二日  

宗室麒月日

版权声明:

本站《实录卷之四百六十》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不能完全保证作品版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成语对对子网,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

●校 勘 記-元史

●校 勘 記 〔 一 〕 惟 〔 一 〕 蒙 古 軍 據 元 文 類 卷四 一 經 世 大 典 序 錄 征 伐 補 。 新 元 史 已 校 。 〔 二 〕 ( 玄 ) 〔 袁 〕 世 安 道 光 本與 元 文 類 卷 四 一 經 世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