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五 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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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 地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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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 历五

△授时历议上验气

天道运行,如环无端,治历者必就阴消阳息之际,以为立法之始。阴阳消息之机。何从而见之?惟候其日晷进退,则其机将无所遁。候之之法,不过植表测景,以究其气至之始。智作能述,前代诸人为法略备。苟能精思密索,心与理会;则前人述作之外,未必无所增益。

旧法择地平衍,设水准绳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为分秒大、半、少之数。未易分别。表长,则分寸稍长,所不便者,景虚而淡,难得实景。前人欲就虚景之中改求真实,或设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为规,皆取表端日光下彻圭面。今以铜为表,高三十六尺,端挟以二龙,举一横梁,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为尺寸,旧寸一,今申而为五,厘毫差易分。别创为景符,以取实景。其制以铜叶,博二寸,长加博之二,中穿一窍,若针芥然。以方框为趺,一端设为机轴,令可开阖,搘其一端,使其势斜倚,北高南下,往来迁就于虚景之中,窍达日光,仅如米许,隐然见横梁于其中。旧法以表瑞测晷,所得者日体上边之景,今以横梁取之,实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

地中八尺表景,冬至长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师长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二尺三寸四分。虽晷景长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长为冬至,景短为夏至,则一也。惟是气至时刻考求不易。盖至日气正,则一岁气节从而正矣。刘宋祖冲之尝取至前后二十三四日间晷景,折取其中,定为冬至,且以日差比课,推定时刻。宋皇祐间,周琮即取立冬、立春二日之景,以为去至既远,日差颇多,易为推考。《纪元》以后诸历,为法加详,大抵不出冲之之法。新历积日累月,实测中晷,自远日以及近日,取前后日率相埒者,参考同异,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数多者为定,实减《大明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岁实测中晷日差分寸,定拟二至时刻于后。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长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厘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长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厘。二十二日丁未,景长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厘。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三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八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减相距日八百刻,余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约为日,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得三时,满五十又作一时,共得四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为丁丑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厘五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厘五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减,复以辛亥,壬子景相减,准前法求之,亦得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厘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与甲午景,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八九日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厘五毫。二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厘。至十二月初六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厘。准前法求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一十七日景。

十一月二十一日丙午,景七丈九寸七分一厘。至十二月十六日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厘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二十七日景。

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厘五毫。初二日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夏至

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寸七分七厘五毫。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厘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之景相减,余二厘五毫,进二位为实。复用庚戌、辛亥景相减,余二分五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九刻,用减相距日九百刻,余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十一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厘。用己巳、壬午景相减,以辛巳、壬午景相减,除之,亦合。此用至前而后一百五十六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厘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厘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厘五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厘。初六日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厘五毫。前后互取,所得时刻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八九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厘。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厘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厘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减为实,以辛酉、壬戌景相减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减,或以戊子、己丑景相减,若己丑、庚寅景相减,推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三四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厘五毫。距闰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二寸六分三厘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厘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减,余四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减,余二寸八分一厘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七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为戊寅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十日景。

十一月十二日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厘五毫。十三日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厘五毫。闰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厘五毫。十六日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厘。十七日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厘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减为实,以辛卯、壬辰景相减为法,除之,亦得戊申日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减,推之,亦合。若用辛卯、乙丑景相减为实,用乙丑、丙寅景相减,除之,并同。此取至前后十六七日景。

十一月初八日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厘五毫。闰十一月二十日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日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厘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减为实,以己巳、庚午景相减,除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一日景。

六月二十六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厘五毫。二十七日己卯,尺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厘。至十六四月初二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厘。以二戊寅景相减,用后戊寅、己卯景相减,推之,办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日景。

五月二十八日庚戊,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厘。三十日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厘。用庚戌、丙午景相减,以乙巳、丙午天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七十八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夏至。

四月十九日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厘五毫。二十日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厘五毫。至五月十九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厘。以丙申、乙丑景相减,余二分九厘五毫为晷差,进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减,得七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日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二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日丙申算外,得辛亥日寅正二刻为夏至。此取至前后十五日景。

三月二十一日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日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厘五毫。十七日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厘。用戊辰、癸巳景相减,以壬辰、癸已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四十二日景。

三月初二日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厘。至七月初七日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减,以壬子、癸丑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六十一二日景。

三月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厘。至七月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初九日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厘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减,以癸丑、甲寅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六十二三日景。

二月十八日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厘五毫。至七月二十一日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厘。二十二日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厘。用乙未、丙寅景相减,以丙寅、丁卯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七十五六日景。

二月三日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至八月初五日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厘五毫。初六日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厘五毫。用前庚辰与辛巳景相减,以后庚辰、辛巳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九十日景。

正月十九日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厘五毫。至八月十八日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厘。十九日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减,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三四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冬至

十月二十四日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日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厘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减,余一寸六分为晷差,进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减,余四寸三分七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减距日三千一百刻,余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约,得一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十时;余以十二收之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日戊戌算外,得癸丑日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前后十五六日景。

十月十八日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厘五毫。十九日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度。二十日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厘。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日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厘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厘。初二日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厘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减,癸巳、甲午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减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十八九日景。

若用癸巳与甲戌景相减,以壬辰、癸巳景相减,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减,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减,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减,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减,用壬辰、癸已景相减,推之,并同。此取至前后二十日景。

十月十六日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厘。十二月初三日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日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厘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减,以丙子、丁丑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三日景。

十月十四日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厘五毫。十五日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厘。十二月初五日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减,以戊子、己丑景相减,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四日景。

十月初七日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厘。初八日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厘五毫。初九日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厘五毫。十二月十二日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厘。用壬午、乙酉景相减,以辛巳、壬午相减,推之,壬午、癸未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一日二景。

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日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厘五毫。十九日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厘,用乙亥、壬辰景相减,以辛卯、壬辰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八日景。

九月二十二日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厘。十二月二十八日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用丙寅、辛丑景相减,以辛丑、壬寅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四十七八日景。

九月二十日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厘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减。壬寅、癸卯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五十日景。

右以累年推测到冬夏二至时刻为准,定拟至元十八年辛巳岁前冬至,当在己未日夜半后六刻,即丑初一刻。

岁余岁差

周天之度,周岁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历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折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余,岁之分常不足,其数有不能齐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末觉知。迨汉末刘洪,始觉冬至后天,谓岁周余分太强,乃作《乾象历》,减岁余分二千五百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晋虞喜,宋何承天、祖冲之,谓岁当有差,因立岁差之法。其法损岁余,益天周,使岁余浸弱,天周浸强,强弱相减,因得日躔岁退之差。岁余、天周,二者实相为用,岁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损益失当,讵能与天叶哉?

今自刘宋大明壬寅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取相距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时所用岁余。复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历》减去一十一秒,定为方今所用岁余。余七十五秒,用益所谓四分之一,共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为天周。余分强弱相减,余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却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适得一分五十秒,定为岁差。

复以《尧典》中星考之,其时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考之前史,汉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晋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开皇十八年,犹在斗十二度;唐开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较之,多者七十余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辄差一度。宋庆元间,改《统天历》,取《大衍》岁差率八十二年及开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为日却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质诸天道,实为密近。

然古今历法,合于今,必不能通于古;密于古,必不能验于今。今《授时历》,以之考古,则增岁余,而损岁差;以之推来,则增岁差,而损岁余;上推春秋以来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来,可以永久而无弊;非止密于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历,考验春秋以来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后:

冬至刻

《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

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丙辰二十二乙卯八十八丁巳三十三乙卯二丁巳三十五

甲寅九十九

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九十四辛亥六十六壬子七十四辛亥二十七壬子八十九辛亥十四

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四十五己丑二十庚寅二十五戊子九十二庚寅二十九戊子八十三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岁,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长:

戊辰三十五戊辰三十二戊辰三十九戊辰五十一戊辰四十一戊辰四十七

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长:癸酉五十九癸酉五十七癸酉六十三癸酉七十五癸酉六十五癸酉七十一

元嘉十五年戊寅岁,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长:甲申八甲申六甲申十二甲申二十四甲申十四甲申十九

元嘉十六年己卯岁,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长:己丑三十三己丑三十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八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四

元嘉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长,甲午五十七甲午五十五甲午六十一甲午七十二甲午六十三甲午六十八

元嘉十八年辛巳岁,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长:己亥八十二己亥七十九己亥八十五己亥九十七己亥八十七己亥九十三

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长:乙巳六乙巳四乙巳十乙巳二十一乙巳一十一乙巳一十七

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甲申七十甲申六十八甲申七十二甲申八十九甲申七十四甲申七十九

陈天嘉六年乙酉岁,十一月庚寅景长:庚寅十二庚寅十三庚寅五庚寅二十四庚寅八庚寅十七

光大二年戊子岁,十一月乙巳景长:乙巳八十乙巳八十六乙已七十九乙巳九十七乙巳八十一乙巳九十

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长:丙寅八十三丙寅七十八丙寅七十七丙寅九十五丙寅九十八丙寅八十七

太建六年甲午岁,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长:丁丑三十二丁丑三十三丁丑二十五丁丑四十三丁丑二十七丁丑三十六

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长:癸巳四癸巳六壬辰九十九癸巳十六癸巳空癸巳八

太建十年戊戌岁,十一月五日戊戌景长:戊戌三十戊戌三十戊戌二十三戊戌四十戊戌二十四戊戌三十三

隋开皇四年甲辰岁,十一月十一日己巳景长,己巳七十七己巳七十八己巳六十九己巳八十六己巳七十一己已八十六

开皇五年乙巳岁,十一月二十二日乙亥景长:乙亥一乙亥二甲戌九十二乙亥十一甲戌五十五乙亥一十

开皇六年丙午岁,十一月三日庚辰景长:庚辰二十五庚辰二十六庚辰十八庚辰三十四庚辰十九庚辰三十四

开皇七年丁未岁,十一月十四日乙酉景长:乙酉五十乙酉五十乙酉四十二乙酉五十九乙酉四十四乙酉五十九

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二十八日丙午景长:丙午四十八丙午四十九丙午四十三丙午五十七丙午四十一丙午五十六

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壬戌二十一壬戌二十二壬戌十二壬戌二十壬戌十四壬戌二十九

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甲申四十三甲申四十五甲申三十一甲申五十甲申三十二甲申四十四

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庚戌六十五庚戌六十八庚戌五十二庚戌七十二庚戌五十四庚戌六十六

龙朔二年壬戌岁,十一月四日己未至戊午景长:戊午八十三戊午八十六戊午六十九午戊八十五戊午七十一戊午八十二仪凤元年丙子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二十五壬申二十八壬申十二壬申二十八壬申二十壬申二十二

永淳元年壬午岁,十一月癸卯景长:癸卯七十二癸卯七十五癸卯五十七癸卯七十六癸卯五十八癸卯六十八

开元十年壬戌岁,十一月癸酉景长:癸酉四十九癸酉五十四癸酉三十一癸酉五十癸酉三十二癸酉四十六

开元十一年癸亥岁,十一月戊寅景长:戊寅七十四戊寅七十八戊寅五十五戊寅七十四戊寅五十六戊寅七十

开元十二年甲子岁,十一月癸未冬至:癸未九十八甲申三癸未八十癸未九十九癸未八十一癸未九十五

宋景德四年丁未岁,十一月戊辰日南至:戊辰十五戊辰二十六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二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

皇祐二年庚寅岁,十一月三十日癸丑景长:癸丑六十五癸丑七十九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五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三

元丰六年癸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丙午七十三丙午八十五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七丙午二十六

元丰七年甲子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辛亥九十七壬子一十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

元祐三年戊辰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九十四癸酉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

元祐四年己巳岁,十一月丁丑景长:戊寅十九戊寅三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

元祐五年庚午岁,十一月壬午冬至:癸未四十四癸未五十六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七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六

元祐七年壬申岁,十一月癸巳冬至:癸巳九十二甲午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

元符元年戊寅岁,十一月甲子冬至:乙丑三十九乙丑五十二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

崇宁三年甲申岁,十一月丙申冬至:丙申八十六丙申九十九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六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七

绍熙二年辛亥岁,十一月壬申冬至:癸酉十二癸酉二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六

庆元三年丁巳岁,十一月癸卯日南至:甲辰五十九甲辰七十四甲辰三癸卯九十二甲辰三癸卯九十二

嘉泰三年癸亥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丙子五丙子二十一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

嘉定定五年壬申岁,十一月壬戌日南至:癸亥二十五癸亥四十一壬戌六十九壬戌五十六壬戌六十八壬戌五十六

绍定三年庚寅岁,十一月丙申日南至:丁酉六十五丁酉八十三丁酉七丙申六十三丁酉七丙申九十二

淳祐十年庚戌岁,十一月辛巳日南至:壬午九十四壬午七十一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四辛巳七十八

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己未夜半后六刻冬至:己未八十庚申五己未二十五己未四己未二十四己未六

右自奋秋献公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余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宜明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纪元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统天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时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

今按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时历》甲寅,《统天历》得乙卯,后天一日;至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辛亥。与天合;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戊子,并先一日,若曲变其法以从之,则献、情皆不合矣。可知《春秋》所书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验。一也。《大衍历》考古冬至,谓刘宋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大衍》与《皇极》、《麟德》三历皆得癸酉,各先一日,乃日度失行,非三历之差。今以《授时历》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诸历皆得甲申,殆办日度之差。三也。陈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丁卯景长,《大衍》、《授时》皆得丙寅,是先一日;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壬辰景长,《大衍》、《授时》皆得癸巳,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合于壬辰,则差于丁酉,合于丁酉,则差于壬辰,亦日度失行之验。五也。隋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大衍》、《统天》、《授时》皆得丙午,与天合;至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统天》、《授时》皆得壬戌,若合于辛亥。则失于甲寅,合于甲寅,则失于辛亥,其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冬至,亦日度失行。六也。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诸历得甲申,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诸历皆得庚戌,《大衍历议》以永淳、开元冬至推之,知前二冬至乃史官依时历以书,非候景所得,所以不合,今以《授时历》考之亦然。八也。自前宋以来,测景验气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岁戊辰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丁卯,是先一日;嘉泰癸亥岁甲戌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乙亥,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曲变其数以从景德,则其余十六事多后天,从嘉泰,则其余十六事多先天,亦日度失行之验。十也。

前十事首《授时历》所不合,以此理推之,非不合矣,盖类其同则知其中,辨其异则知其变。今于冬至略其日废失行及史官依时历书之者凡十事,则《授时历》三十九事皆中,《统天历》与今历不合者仅有献公一事,《大衍历》推献公冬至后天二日,《大明》后天三日,《授时历》与天合。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后天八十一刻,《大明》后天十九刻,《统天历》先天一刻,《授时历》与天合。以前代诸历校之,《授时》为密,庶几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云。按《授时历议》信僧一行日度失行之说,最为后人所非。其列十验,宋景德丁未岁戊辰、嘉泰癸亥岁甲戌二至,皆史误。唐贞观甲辰岁乙酉、己酉岁辛亥二至,非术误。即史误。隋开皇甲文岁辛酉日冬至、陈丁酉岁壬辰日冬至,皆术误。宋大明辛丑岁乙酉日冬至,祖冲之详记测景,推冬至乙酉日夜半后三十三刻七分,当时推算稍为后天;而《大衍》以下至《授时》则皆为先天。宋元嘉丙子岁甲戌日冬至,推是年平冬至一十日十五小时三十三分五十六秒,甲戌日申初二刻四分,如均减时,不能过十五时,是亦定冬至亦在甲戌日,《授时》推前一日,癸酉,与《大衍》以下同,不能与天密合。鲁昭公己卯岁己丑日冬至,是年上距僖公五年丙寅一百三十三年,平冬至二十八日十五小时一十一分二十六秒,壬辰日申初刻十一分,约计加均及小轮,不过辛卯日、卯辰之间,不能减至己丑。以是知《春秋》时步天率先天二三日。《授时》则又先己丑日,失之远矣。僖公丙寅岁辛亥日,按至元辛巳前四年丁丑高冲与冬至同度,上距僖公五年丙戌一千九百三十一年,约四百行七度,则此至高冲在冬至前一宫三度四十八分,于今法当加均一度八分,变时一日三小时三十六分,减平冬至犹是甲寅日卯时,再约计是时小输,并径加大其加均,或能至一度二三十分之间,变时一日十余小时以减平冬至,则定冬至亦止癸丑日、亥子之间,不能减至辛亥。则是时所推冬至先天两三日矣。献公戊交岁甲交日冬至,乃刘歆以四分术逆推,非有实测,不足为据。郭守敬于十事中,以八事为日行失度,其说诚失之诬。或者出于李谦等之增益,未可知也。

古今历参校疏密

《授时历》与古历相校,疏密自见,益上能合于数百载之前,则下可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说。古称善治历者,若宋何承天,隋刘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为杰出。今以其历与至元庚辰冬至气应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历上推往古,无不吻合,则其疏密从可知已。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乙巳日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气应己未六刻冬至,《元嘉历》推之,得辛酉,后《授时》二日,《授时》上考元嘉壬午岁冬至,得乙巳,与元嘉合。

隋大业三年丁卯岁十一月庚午日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七十三年。《皇极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上考大业丁卯岁冬至,得庚午,与《皇极》合。

唐武德元年戊寅岁十一月戊辰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六十二年。《戊寅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武德戊寅岁,得戊辰冬至,与《戊寅历》合。

开元十五年丁卯岁十一月己亥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五百五十三年。《大衍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后《授时》八十一刻;《授时历》上考开元丁卯岁,得己亥冬至,与《大衍历》合,先四刻。

长庆元年辛丑岁十一月壬子日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四百五十九年。《宣明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长庆辛丑岁,得壬子冬至,与《宣明历》合。

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岁十一月丙午日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三百年。《乾元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太平兴国庚辰岁,得丙午冬至,与《乾元》合。

咸平三年庚子岁十一月辛卯日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二百八十年。《仪天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咸平庚子岁,得辛卯冬至,与《仪天》合。

崇宁四年乙酉岁十一月辛丑日六十一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七十五年。《纪元历》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后《授时》十九刻;《授时历》上考崇宁乙酉岁,得辛丑日冬至,与《纪元历》合,先二刻。

金大定十九年己亥岁十一月己巳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一年。《大明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时》一刻;《授时历》上考庆元戊午岁,得己酉日冬至,与《统天历》合。

周天列宿度

列宿著于天,为舍二十有八,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日躔无以校其度,非列舍无以纪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体浑圆,当二极南北之中,结以赤道,日月五星之行,常出入于此。天左旋,日月五星溯而右转,昔人历象日月星辰,谓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数。历代所测不同,非微有动移,则前人所测或有未密。古用窥管,今新制挥仪,测用二线,所测度数分秒与前代不同者,今列于左:

日躔

日之丽天,县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欲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从考其所当。然昏旦夜半时刻未易得真,时刻一差,则所距、所当,不容无舛。晋姜岌首以月食冲检,知日度所在。《纪元历》复以太白志其相距远近,于昏后明前验定星度,因得日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黄道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岁终,三年之间,日测太阴所离宿次及岁星、太白星距度,定验参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适与月食所冲允合。以金赵知微所修《大明历法》推之,冬至犹躔斗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测实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

日行盈朔

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日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曾不知盈缩损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赵道严复准晷景长短,定日行进退,更造盈缩以求亏食。至刘焯立躔度,与四序升降,虽损益不同,后代祖述用之。

夫阴阳往来,驯积而变,冬至日行一度强,出赤道二十四度弱,自此日轨渐北,积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当春分前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适平。自后其盈日损,复行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夏至之日,入赤道内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日行一度弱,向之盈分尽损而无余。自此日轨渐南,积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秋分后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复平。自后其缩日损,行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出赤道外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复当冬至,向之缩分尽损而无余。盈缩均有损益,初为益,末为损。自冬至以及春分,春分以及夏至,日躔自北陆转而西,西而南,于盈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缩。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日躔自南陆转而东,东而北,于缩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复盈。盈初缩末,俱八十八日九十一分而行一象;缩初盈末,俱九十三日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缩极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实测晷景而得,仍以算术推考,与所溃允合。

月行迟疾

古历谓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汉耿寿昌以为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始平行,赤道使然。贾逵以为今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所以不中者,盖不知月行迟疾意。李梵、苏统皆以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乃由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刘洪作《乾象历》,精思二十余年,始悟其理,列为差率,以囿进退损益之数。后之作历者,咸因之。至唐一行,考九道委蛇曲折之数,得月行疾徐之理。

先儒谓月与五星,皆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历家立法,以入转一周之日,为迟疾二历,各立初末二限,初为益,末为损。在疾初迟末,其行度率过于平行;迟初疾末,率不及于平行。自入转初日行十四度半强,从是渐杀,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疾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余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日损,又历七日,行十二度微强,向之益者尽损而无余,谓之疾末限。自是复行迟度,又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迟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迟日损,行度渐增,又历七日,复行十四度半强,向之益者亦损而无余,谓之迟末限。入转一周,实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十六分,迟疾极差皆五度四十二分。旧历日为一限,皆用二十八根。今定验得转分进退时各不同,今分日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为半周限,析而四之为象限。白道交周。

当二极南北之中,横络天体以纪宿度者,赤道也。出入赤道,为日行之轨者,黄道也。所谓白道,与黄道交贯,月行之所由也。古入随方立名,分为八行,与黄道而九,究而言之,其实一也。惟其随交迁徒,变动不居,故强以方色名之。

月道出入日道,两相交值,当朔则日为月所掩,当望则月为日所冲,故皆有食。然涉交有远近,食分有深浅,皆可以数推之。所谓交周者,月道出入日道一周之日也。日道距赤道之远,为度二十有四。月道出入日道,不逾六度,其距赤道也,远不过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黄道外为阳,入黄道内为阴,阴阳一周,分为四象;月当黄道为正交,出黄道外六度为半交,复当黄道为中交,人黄道内六度为半交,是为四象。象别七日,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历,是谓一交之终,以日计之,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交,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交,退天一周有奇,终而复始。正交在春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内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内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与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黄赤道证交宿度。东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阴历内,冬至在阳历外,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多;夏至在阳历外,冬至在阴历内,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少。盖白道二交,有斜有直,阴阳二历,有内有外,直者密而狭,斜者疏而阔,其差亦从而异。今立象置法求之,差数多者不过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为月道与赤道多少之差。

昼夜刻

日出为昼,日入为夜,昼夜一周,共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二分刻之一。无间南北,所在皆同。昼短则夜长,夜短是昼长,此自然之理也。春秋二分,日当赤道出入,昼夜正等,各五十刻。自春分以及夏至,日入赤道内,去极浸近,夜短而昼长。自秋分以及冬至,日出赤道外,去极浸远,昼短而夜长。以地中揆之,长不过六十刻,短不过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长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长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师冬至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故昼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故昼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盖地有南北,极有高下,日出入有早晏,所有不同耳。今《授时历》昼夜刻,一以京师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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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 历六 △授时历议下交食历法疏密,验在交食,然推步之术难得其密,加时有早晚,食分有浅深,取其密合,不容偶然。推演加时,必本于躔离月兆月肉;考求食分。必本于距交

志第五 历五

△授时历议上验气天道运行,如环无端,治历者必就阴消阳息之际,以为立法之始。阴阳消息之机。何从而见之?惟候其日晷进退,则其机将无所遁。候之之法,不过植表测景,以究其气至之始。智作能述,前代诸人为法略备。苟能精思密索,心与理会;则前人述作之外,未必无所增益。旧法择地平衍,设水准绳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为分秒大、半、少之数。未易分别。表长,则分寸稍长,所不便者,景虚而淡,难得实景。前人欲就虚景之中改求真实,或设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为规,皆取表端日光下彻圭面。今以铜为表,高三十六尺,端挟以二龙,举一横梁,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为尺寸,旧寸一,今申而为五,厘毫差易分。别创为景符,以取实景。其制以铜叶,博二寸,长加博之二,中穿一窍,若针芥然。以方框为趺,一端设为机轴,令可开阖,搘其一端,使其势斜倚,北高南下,往来迁就于虚景之中,窍达日光,仅如米许,隐然见横梁于其中。旧法以表瑞测晷,所得者日体上边之景,今以横梁取之,实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地中八尺表景,冬至长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师长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二尺三寸四分。虽晷景长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长为冬至,景短为夏至,则一也。惟是气至时刻考求不易。盖至日气正,则一岁气节从而正矣。刘宋祖冲之尝取至前后二十三四日间晷景,折取其中,定为冬至,且以日差比课,推定时刻。宋皇祐间,周琮即取立冬、立春二日之景,以为去至既远,日差颇多,易为推考。《纪元》以后诸历,为法加详,大抵不出冲之之法。新历积日累月,实测中晷,自远日以及近日,取前后日率相埒者,参考同异,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数多者为定,实减《大明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岁实测中晷日差分寸,定拟二至时刻于后。推至元十四年丁丑岁冬至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长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厘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长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厘。二十二日丁未,景长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厘。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三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八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减相距日八百刻,余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约为日,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得三时,满五十又作一时,共得四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为丁丑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厘五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厘五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减,复以辛亥,壬子景相减,准前法求之,亦得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厘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与甲午景,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八九日景。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厘五毫。二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厘。至十二月初六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厘。准前法求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一十七日景。十一月二十一日丙午,景七丈九寸七分一厘。至十二月十六日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厘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二十七日景。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厘五毫。初二日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日景。推十五年戊寅岁夏至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寸七分七厘五毫。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厘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之景相减,余二厘五毫,进二位为实。复用庚戌、辛亥景相减,余二分五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九刻,用减相距日九百刻,余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十一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厘。用己巳、壬午景相减,以辛巳、壬午景相减,除之,亦合。此用至前而后一百五十六日景。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厘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厘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厘五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厘。初六日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厘五毫。前后互取,所得时刻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八九日景。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厘。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厘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厘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减为实,以辛酉、壬戌景相减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减,或以戊子、己丑景相减,若己丑、庚寅景相减,推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三四日景。推十五年戊寅岁冬至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厘五毫。距闰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二寸六分三厘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厘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减,余四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减,余二寸八分一厘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七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为戊寅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十日景。十一月十二日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厘五毫。十三日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厘五毫。闰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厘五毫。十六日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厘。十七日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厘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减为实,以辛卯、壬辰景相减为法,除之,亦得戊申日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减,推之,亦合。若用辛卯、乙丑景相减为实,用乙丑、丙寅景相减,除之,并同。此取至前后十六七日景。十一月初八日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厘五毫。闰十一月二十日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日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厘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减为实,以己巳、庚午景相减,除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一日景。六月二十六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厘五毫。二十七日己卯,尺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厘。至十六四月初二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厘。以二戊寅景相减,用后戊寅、己卯景相减,推之,办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日景。五月二十八日庚戊,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厘。三十日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厘。用庚戌、丙午景相减,以乙巳、丙午天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七十八日景。推十六年己卯岁夏至。四月十九日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厘五毫。二十日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厘五毫。至五月十九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厘。以丙申、乙丑景相减,余二分九厘五毫为晷差,进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减,得七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日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二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日丙申算外,得辛亥日寅正二刻为夏至。此取至前后十五日景。三月二十一日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日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厘五毫。十七日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厘。用戊辰、癸巳景相减,以壬辰、癸已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四十二日景。三月初二日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厘。至七月初七日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减,以壬子、癸丑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六十一二日景。三月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厘。至七月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初九日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厘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减,以癸丑、甲寅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六十二三日景。二月十八日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厘五毫。至七月二十一日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厘。二十二日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厘。用乙未、丙寅景相减,以丙寅、丁卯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七十五六日景。二月三日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至八月初五日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厘五毫。初六日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厘五毫。用前庚辰与辛巳景相减,以后庚辰、辛巳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九十日景。正月十九日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厘五毫。至八月十八日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厘。十九日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减,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三四日景。推十六年己卯岁冬至十月二十四日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日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厘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减,余一寸六分为晷差,进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减,余四寸三分七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减距日三千一百刻,余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约,得一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十时;余以十二收之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日戊戌算外,得癸丑日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前后十五六日景。十月十八日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厘五毫。十九日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度。二十日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厘。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日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厘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厘。初二日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厘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减,癸巳、甲午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减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十八九日景。若用癸巳与甲戌景相减,以壬辰、癸巳景相减,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减,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减,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减,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减,用壬辰、癸已景相减,推之,并同。此取至前后二十日景。十月十六日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厘。十二月初三日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日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厘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减,以丙子、丁丑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三日景。十月十四日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厘五毫。十五日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厘。十二月初五日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减,以戊子、己丑景相减,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四日景。十月初七日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厘。初八日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厘五毫。初九日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厘五毫。十二月十二日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厘。用壬午、乙酉景相减,以辛巳、壬午相减,推之,壬午、癸未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一日二景。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日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厘五毫。十九日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厘,用乙亥、壬辰景相减,以辛卯、壬辰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八日景。九月二十二日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厘。十二月二十八日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用丙寅、辛丑景相减,以辛丑、壬寅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四十七八日景。九月二十日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厘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减。壬寅、癸卯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五十日景。右以累年推测到冬夏二至时刻为准,定拟至元十八年辛巳岁前冬至,当在己未日夜半后六刻,即丑初一刻。岁余岁差周天之度,周岁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历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折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余,岁之分常不足,其数有不能齐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末觉知。迨汉末刘洪,始觉冬至后天,谓岁周余分太强,乃作《乾象历》,减岁余分二千五百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晋虞喜,宋何承天、祖冲之,谓岁当有差,因立岁差之法。其法损岁余,益天周,使岁余浸弱,天周浸强,强弱相减,因得日躔岁退之差。岁余、天周,二者实相为用,岁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损益失当,讵能与天叶哉?今自刘宋大明壬寅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取相距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时所用岁余。复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历》减去一十一秒,定为方今所用岁余。余七十五秒,用益所谓四分之一,共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为天周。余分强弱相减,余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却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适得一分五十秒,定为岁差。复以《尧典》中星考之,其时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考之前史,汉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晋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开皇十八年,犹在斗十二度;唐开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较之,多者七十余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辄差一度。宋庆元间,改《统天历》,取《大衍》岁差率八十二年及开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为日却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质诸天道,实为密近。然古今历法,合于今,必不能通于古;密于古,必不能验于今。今《授时历》,以之考古,则增岁余,而损岁差;以之推来,则增岁差,而损岁余;上推春秋以来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来,可以永久而无弊;非止密于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历,考验春秋以来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后:冬至刻《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丙辰二十二乙卯八十八丁巳三十三乙卯二丁巳三十五甲寅九十九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辛亥九十四辛亥六十六壬子七十四辛亥二十七壬子八十九辛亥十四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己丑四十五己丑二十庚寅二十五戊子九十二庚寅二十九戊子八十三宋元嘉十二年乙亥岁,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长:戊辰三十五戊辰三十二戊辰三十九戊辰五十一戊辰四十一戊辰四十七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长:癸酉五十九癸酉五十七癸酉六十三癸酉七十五癸酉六十五癸酉七十一元嘉十五年戊寅岁,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长:甲申八甲申六甲申十二甲申二十四甲申十四甲申十九元嘉十六年己卯岁,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长:己丑三十三己丑三十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八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四元嘉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长,甲午五十七甲午五十五甲午六十一甲午七十二甲午六十三甲午六十八元嘉十八年辛巳岁,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长:己亥八十二己亥七十九己亥八十五己亥九十七己亥八十七己亥九十三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长:乙巳六乙巳四乙巳十乙巳二十一乙巳一十一乙巳一十七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甲申七十甲申六十八甲申七十二甲申八十九甲申七十四甲申七十九陈天嘉六年乙酉岁,十一月庚寅景长:庚寅十二庚寅十三庚寅五庚寅二十四庚寅八庚寅十七光大二年戊子岁,十一月乙巳景长:乙巳八十乙巳八十六乙已七十九乙巳九十七乙巳八十一乙巳九十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长:丙寅八十三丙寅七十八丙寅七十七丙寅九十五丙寅九十八丙寅八十七太建六年甲午岁,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长:丁丑三十二丁丑三十三丁丑二十五丁丑四十三丁丑二十七丁丑三十六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长:癸巳四癸巳六壬辰九十九癸巳十六癸巳空癸巳八太建十年戊戌岁,十一月五日戊戌景长:戊戌三十戊戌三十戊戌二十三戊戌四十戊戌二十四戊戌三十三隋开皇四年甲辰岁,十一月十一日己巳景长,己巳七十七己巳七十八己巳六十九己巳八十六己巳七十一己已八十六开皇五年乙巳岁,十一月二十二日乙亥景长:乙亥一乙亥二甲戌九十二乙亥十一甲戌五十五乙亥一十开皇六年丙午岁,十一月三日庚辰景长:庚辰二十五庚辰二十六庚辰十八庚辰三十四庚辰十九庚辰三十四开皇七年丁未岁,十一月十四日乙酉景长:乙酉五十乙酉五十乙酉四十二乙酉五十九乙酉四十四乙酉五十九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二十八日丙午景长:丙午四十八丙午四十九丙午四十三丙午五十七丙午四十一丙午五十六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壬戌二十一壬戌二十二壬戌十二壬戌二十壬戌十四壬戌二十九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甲申四十三甲申四十五甲申三十一甲申五十甲申三十二甲申四十四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庚戌六十五庚戌六十八庚戌五十二庚戌七十二庚戌五十四庚戌六十六龙朔二年壬戌岁,十一月四日己未至戊午景长:戊午八十三戊午八十六戊午六十九午戊八十五戊午七十一戊午八十二仪凤元年丙子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二十五壬申二十八壬申十二壬申二十八壬申二十壬申二十二永淳元年壬午岁,十一月癸卯景长:癸卯七十二癸卯七十五癸卯五十七癸卯七十六癸卯五十八癸卯六十八开元十年壬戌岁,十一月癸酉景长:癸酉四十九癸酉五十四癸酉三十一癸酉五十癸酉三十二癸酉四十六开元十一年癸亥岁,十一月戊寅景长:戊寅七十四戊寅七十八戊寅五十五戊寅七十四戊寅五十六戊寅七十开元十二年甲子岁,十一月癸未冬至:癸未九十八甲申三癸未八十癸未九十九癸未八十一癸未九十五宋景德四年丁未岁,十一月戊辰日南至:戊辰十五戊辰二十六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二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皇祐二年庚寅岁,十一月三十日癸丑景长:癸丑六十五癸丑七十九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五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三元丰六年癸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丙午七十三丙午八十五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七丙午二十六元丰七年甲子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辛亥九十七壬子一十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元祐三年戊辰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九十四癸酉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元祐四年己巳岁,十一月丁丑景长:戊寅十九戊寅三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元祐五年庚午岁,十一月壬午冬至:癸未四十四癸未五十六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七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六元祐七年壬申岁,十一月癸巳冬至:癸巳九十二甲午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元符元年戊寅岁,十一月甲子冬至:乙丑三十九乙丑五十二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崇宁三年甲申岁,十一月丙申冬至:丙申八十六丙申九十九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六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七绍熙二年辛亥岁,十一月壬申冬至:癸酉十二癸酉二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六庆元三年丁巳岁,十一月癸卯日南至:甲辰五十九甲辰七十四甲辰三癸卯九十二甲辰三癸卯九十二嘉泰三年癸亥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丙子五丙子二十一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嘉定定五年壬申岁,十一月壬戌日南至:癸亥二十五癸亥四十一壬戌六十九壬戌五十六壬戌六十八壬戌五十六绍定三年庚寅岁,十一月丙申日南至:丁酉六十五丁酉八十三丁酉七丙申六十三丁酉七丙申九十二淳祐十年庚戌岁,十一月辛巳日南至:壬午九十四壬午七十一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四辛巳七十八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己未夜半后六刻冬至:己未八十庚申五己未二十五己未四己未二十四己未六右自奋秋献公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余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宜明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纪元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统天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时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今按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时历》甲寅,《统天历》得乙卯,后天一日;至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辛亥。与天合;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戊子,并先一日,若曲变其法以从之,则献、情皆不合矣。可知《春秋》所书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验。一也。《大衍历》考古冬至,谓刘宋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大衍》与《皇极》、《麟德》三历皆得癸酉,各先一日,乃日度失行,非三历之差。今以《授时历》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诸历皆得甲申,殆办日度之差。三也。陈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丁卯景长,《大衍》、《授时》皆得丙寅,是先一日;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壬辰景长,《大衍》、《授时》皆得癸巳,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合于壬辰,则差于丁酉,合于丁酉,则差于壬辰,亦日度失行之验。五也。隋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大衍》、《统天》、《授时》皆得丙午,与天合;至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统天》、《授时》皆得壬戌,若合于辛亥。则失于甲寅,合于甲寅,则失于辛亥,其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冬至,亦日度失行。六也。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诸历得甲申,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诸历皆得庚戌,《大衍历议》以永淳、开元冬至推之,知前二冬至乃史官依时历以书,非候景所得,所以不合,今以《授时历》考之亦然。八也。自前宋以来,测景验气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岁戊辰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丁卯,是先一日;嘉泰癸亥岁甲戌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乙亥,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曲变其数以从景德,则其余十六事多后天,从嘉泰,则其余十六事多先天,亦日度失行之验。十也。前十事首《授时历》所不合,以此理推之,非不合矣,盖类其同则知其中,辨其异则知其变。今于冬至略其日废失行及史官依时历书之者凡十事,则《授时历》三十九事皆中,《统天历》与今历不合者仅有献公一事,《大衍历》推献公冬至后天二日,《大明》后天三日,《授时历》与天合。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后天八十一刻,《大明》后天十九刻,《统天历》先天一刻,《授时历》与天合。以前代诸历校之,《授时》为密,庶几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云。按《授时历议》信僧一行日度失行之说,最为后人所非。其列十验,宋景德丁未岁戊辰、嘉泰癸亥岁甲戌二至,皆史误。唐贞观甲辰岁乙酉、己酉岁辛亥二至,非术误。即史误。隋开皇甲文岁辛酉日冬至、陈丁酉岁壬辰日冬至,皆术误。宋大明辛丑岁乙酉日冬至,祖冲之详记测景,推冬至乙酉日夜半后三十三刻七分,当时推算稍为后天;而《大衍》以下至《授时》则皆为先天。宋元嘉丙子岁甲戌日冬至,推是年平冬至一十日十五小时三十三分五十六秒,甲戌日申初二刻四分,如均减时,不能过十五时,是亦定冬至亦在甲戌日,《授时》推前一日,癸酉,与《大衍》以下同,不能与天密合。鲁昭公己卯岁己丑日冬至,是年上距僖公五年丙寅一百三十三年,平冬至二十八日十五小时一十一分二十六秒,壬辰日申初刻十一分,约计加均及小轮,不过辛卯日、卯辰之间,不能减至己丑。以是知《春秋》时步天率先天二三日。《授时》则又先己丑日,失之远矣。僖公丙寅岁辛亥日,按至元辛巳前四年丁丑高冲与冬至同度,上距僖公五年丙戌一千九百三十一年,约四百行七度,则此至高冲在冬至前一宫三度四十八分,于今法当加均一度八分,变时一日三小时三十六分,减平冬至犹是甲寅日卯时,再约计是时小输,并径加大其加均,或能至一度二三十分之间,变时一日十余小时以减平冬至,则定冬至亦止癸丑日、亥子之间,不能减至辛亥。则是时所推冬至先天两三日矣。献公戊交岁甲交日冬至,乃刘歆以四分术逆推,非有实测,不足为据。郭守敬于十事中,以八事为日行失度,其说诚失之诬。或者出于李谦等之增益,未可知也。古今历参校疏密《授时历》与古历相校,疏密自见,益上能合于数百载之前,则下可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说。古称善治历者,若宋何承天,隋刘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为杰出。今以其历与至元庚辰冬至气应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历上推往古,无不吻合,则其疏密从可知已。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乙巳日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气应己未六刻冬至,《元嘉历》推之,得辛酉,后《授时》二日,《授时》上考元嘉壬午岁冬至,得乙巳,与元嘉合。隋大业三年丁卯岁十一月庚午日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七十三年。《皇极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上考大业丁卯岁冬至,得庚午,与《皇极》合。唐武德元年戊寅岁十一月戊辰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六十二年。《戊寅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武德戊寅岁,得戊辰冬至,与《戊寅历》合。开元十五年丁卯岁十一月己亥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五百五十三年。《大衍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后《授时》八十一刻;《授时历》上考开元丁卯岁,得己亥冬至,与《大衍历》合,先四刻。长庆元年辛丑岁十一月壬子日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四百五十九年。《宣明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长庆辛丑岁,得壬子冬至,与《宣明历》合。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岁十一月丙午日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三百年。《乾元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太平兴国庚辰岁,得丙午冬至,与《乾元》合。咸平三年庚子岁十一月辛卯日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二百八十年。《仪天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咸平庚子岁,得辛卯冬至,与《仪天》合。崇宁四年乙酉岁十一月辛丑日六十一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七十五年。《纪元历》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后《授时》十九刻;《授时历》上考崇宁乙酉岁,得辛丑日冬至,与《纪元历》合,先二刻。金大定十九年己亥岁十一月己巳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一年。《大明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时》一刻;《授时历》上考庆元戊午岁,得己酉日冬至,与《统天历》合。周天列宿度列宿著于天,为舍二十有八,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日躔无以校其度,非列舍无以纪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体浑圆,当二极南北之中,结以赤道,日月五星之行,常出入于此。天左旋,日月五星溯而右转,昔人历象日月星辰,谓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数。历代所测不同,非微有动移,则前人所测或有未密。古用窥管,今新制挥仪,测用二线,所测度数分秒与前代不同者,今列于左:日躔日之丽天,县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欲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从考其所当。然昏旦夜半时刻未易得真,时刻一差,则所距、所当,不容无舛。晋姜岌首以月食冲检,知日度所在。《纪元历》复以太白志其相距远近,于昏后明前验定星度,因得日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黄道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岁终,三年之间,日测太阴所离宿次及岁星、太白星距度,定验参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适与月食所冲允合。以金赵知微所修《大明历法》推之,冬至犹躔斗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测实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日行盈朔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日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曾不知盈缩损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赵道严复准晷景长短,定日行进退,更造盈缩以求亏食。至刘焯立躔度,与四序升降,虽损益不同,后代祖述用之。夫阴阳往来,驯积而变,冬至日行一度强,出赤道二十四度弱,自此日轨渐北,积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当春分前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适平。自后其盈日损,复行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夏至之日,入赤道内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日行一度弱,向之盈分尽损而无余。自此日轨渐南,积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秋分后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复平。自后其缩日损,行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出赤道外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复当冬至,向之缩分尽损而无余。盈缩均有损益,初为益,末为损。自冬至以及春分,春分以及夏至,日躔自北陆转而西,西而南,于盈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缩。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日躔自南陆转而东,东而北,于缩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复盈。盈初缩末,俱八十八日九十一分而行一象;缩初盈末,俱九十三日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缩极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实测晷景而得,仍以算术推考,与所溃允合。月行迟疾古历谓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汉耿寿昌以为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始平行,赤道使然。贾逵以为今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所以不中者,盖不知月行迟疾意。李梵、苏统皆以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乃由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刘洪作《乾象历》,精思二十余年,始悟其理,列为差率,以囿进退损益之数。后之作历者,咸因之。至唐一行,考九道委蛇曲折之数,得月行疾徐之理。先儒谓月与五星,皆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历家立法,以入转一周之日,为迟疾二历,各立初末二限,初为益,末为损。在疾初迟末,其行度率过于平行;迟初疾末,率不及于平行。自入转初日行十四度半强,从是渐杀,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疾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余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日损,又历七日,行十二度微强,向之益者尽损而无余,谓之疾末限。自是复行迟度,又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迟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迟日损,行度渐增,又历七日,复行十四度半强,向之益者亦损而无余,谓之迟末限。入转一周,实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十六分,迟疾极差皆五度四十二分。旧历日为一限,皆用二十八根。今定验得转分进退时各不同,今分日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为半周限,析而四之为象限。白道交周。当二极南北之中,横络天体以纪宿度者,赤道也。出入赤道,为日行之轨者,黄道也。所谓白道,与黄道交贯,月行之所由也。古入随方立名,分为八行,与黄道而九,究而言之,其实一也。惟其随交迁徒,变动不居,故强以方色名之。月道出入日道,两相交值,当朔则日为月所掩,当望则月为日所冲,故皆有食。然涉交有远近,食分有深浅,皆可以数推之。所谓交周者,月道出入日道一周之日也。日道距赤道之远,为度二十有四。月道出入日道,不逾六度,其距赤道也,远不过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黄道外为阳,入黄道内为阴,阴阳一周,分为四象;月当黄道为正交,出黄道外六度为半交,复当黄道为中交,人黄道内六度为半交,是为四象。象别七日,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历,是谓一交之终,以日计之,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交,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交,退天一周有奇,终而复始。正交在春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内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内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与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黄赤道证交宿度。东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阴历内,冬至在阳历外,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多;夏至在阳历外,冬至在阴历内,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少。盖白道二交,有斜有直,阴阳二历,有内有外,直者密而狭,斜者疏而阔,其差亦从而异。今立象置法求之,差数多者不过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为月道与赤道多少之差。昼夜刻日出为昼,日入为夜,昼夜一周,共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二分刻之一。无间南北,所在皆同。昼短则夜长,夜短是昼长,此自然之理也。春秋二分,日当赤道出入,昼夜正等,各五十刻。自春分以及夏至,日入赤道内,去极浸近,夜短而昼长。自秋分以及冬至,日出赤道外,去极浸远,昼短而夜长。以地中揆之,长不过六十刻,短不过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长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长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师冬至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故昼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故昼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盖地有南北,极有高下,日出入有早晏,所有不同耳。今《授时历》昼夜刻,一以京师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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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七 历七-新元史

志第七 历七 △立成至元十九年,郭守敬以《授时历》虽颁行,然立成之数尚无定稿,乃比类编次,整齐分秒,裁为二卷。《明志》据监本题: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谓恂之稿本,守敬

志第十一 历五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十一 历五之明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志第十二 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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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一 历五

  大统历法三上推步

  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今古合为一。《授时》盈缩差在日躔,迟疾差在月离,定朔、经朔离为二处。今则经朔后,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气朔,曰日躔,曰月离,曰中星,曰交食,曰五星,曰四余。

  ▲步气朔发敛附  洪武十七年甲子岁为元。上距至元辛巳一百零四算。

  岁周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实测无消长。半之为岁周,四分之为气象限,二十四分之为气策。

  日周一万。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纤,皆以百递析。  气应五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

  置距算一百零四,求得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巳气应五十五万零六百分,得通积三亿七千六百七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余为《大统》气应。

  开应一十八万二千零百七十零分一十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得闰积三亿七千六百四十零万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满朔实去之,余为《大统》闰应。  转应二十零万九千六百九十零分。

  置中积,加辛巳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二万九千九百八十分,满转终去之,余为《大统》转应。

  交应一十一万五千一百零五分零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四十六万零一百六十三分,满交终去之,余为《大统》交应。

  按《授时历》既成之后,闰转交三应数,旋有改定,故《元志》、《历经》闰应二十零万一千八百五十分,而《通轨》载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实加二百分,是当时经朔改早二刻也。《历经》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零四分,《通轨》载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实减一千六百九十九分,是入转改迟一十七刻弱也。《历经》交应二十六万零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通轨》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实加二百分一十四秒,是正交改早二刻强也。或以《通轨》辛巳三应,与《元志》互异,目为元统所定,非也。夫改宪必由测验,即当具详始末,何反追改《授时历》,自没其勤乎?是故《通轨》所述者,乃《授时》续定之数,而《历经》所存,则其未定之初藁也。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一名朔宝。半之为望策,一名交望。又半之为弦策。

  通闰一十零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月闰九千零百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闰限一十八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分零九秒。一名闰准。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万九千零百九十二分二十五秒。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万七千一百二十零分二十五秒。  转终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半之为转中。  朔转差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

  转中限一百六十八限零八三零六零。以日转限乘转中。一名限总。

  朔转限二十四限一零七一一四六。以日转限乘朔转差。

  弦转限九十零限零六八三零八六五。以日转限乘弦策。一名限策。  交终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朔交差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五十微。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零七秒。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五十微。

  盈策九万六千六百九十五分二十八秒。

  虚策二万九千一百零四分二十二秒。

  土王策三万零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

  宿策一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

  纪法六十万。即旬周六十日。  推天正冬至置距洪武甲子积年减一,以岁周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纪法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冬至。以万为日,命甲子算外,为冬至日辰。累加通余,即得次年天正冬至。

  推天正闰余置中积,加闰应,满朔策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闰余。累加通闰,即得次年天正闰余。

  推天正经朔置冬至,减闰余,遇不及减,加纪法减之,为天正经朔。无闰加五十四万三六七一一六。十二朔策纪法。有闰,加二十三万八九七七零九。十三朔实去纪法。满纪法仍去之,即得次年天正经朔视天正闰余在闰限已上,其年有闰月。

  推天正盈缩置半岁周,内减其年闰余全分,余为所求天正缩历。如径求次年者,于天正缩历内减通闰,即得。减后,视在一百五十三日零九已下者,复加朔实,为次年天正缩历。  推天正迟疾置中积,加转应,减去其年闰余全分,余满转终去之,即天正入转。视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如径求次年者,加二十三万七一一九一六,十二转差之积。经闰再加转差,皆满转终去之,迟疾各仍其旧。若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天正入交置中积,减闰余,加交应,满交终去之,即天正入交凡日。如径求次年者,加六千零八十二分零四秒,十二交差内去交终。经闰加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五分七十三秒,十三交差内去交终。皆满交终仍去之,即得。

  推各月经朔及弦望置天正经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正月经朔。以弦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弦望及次朔。

  推各恒气置天正冬至,加三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立春恒日。以气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二十四气恒日。

  推闰在何月置朔策,以有闰之年之闰余减之,余为实,以月闰为法而一,得数命起天正次月算外,即得所闰之月。闰有进退,仍以定朔无中气为定。如减余不及月闰,或仅及一月闰者,为闰在年前。

  推各月盈缩历置天正缩历,加二朔策,去半岁周,即得正月经朔下盈历。累加弦策,各得弦望及次朔,如满半岁周去之交缩,满半周又去之即复交盈。

  推初末限视盈历在盈初缩末限已下,缩历在缩初盈末限已下,各为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

  推盈缩差置初末历小余,以立成内所有盈缩加之乘之为实,日周一万为法除之,得娄数以加其下盈缩积,即盈缩差。

  推各月迟疾历置天正经朔迟疾历,加二转差,得正月经朔下迟疾历。累加弦策,得弦望及次朔,皆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迟疾限各置迟次历,以日转限乘之,即得限数。以弦转限累加之,满转中限去之,即各弦望及次朔限。如径求次月,以朔转限加之,亦满转中去之,即得。又法:视立成中日率,有与迟疾历较小布相近者以减之,余在八百二十已下,即所用限。

  求迟疾差置迟疾历,以立成日率减之,如不及减,则退一位。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为实,八百二十分为法除之,得数以加其下迟疾积,即迟疾差。  推加减差视经朔弦望下所得盈缩差、迟疾差,以盈遇迟、缩遇疾为同相并,盈遇疾、缩遇迟为异相较,各以八百二十分乘之为实,再以迟疾限行度内减去八百于二十分,为定限度为法,法除实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异名相较者,盈多疾为加,疾多于盈为减,缩多於迟减,迟多於缩加。

  推定朔望各置经朔弦望,以加减差加减之,即为定日。视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其弦望在立成相同日日出分已下者,则退一日命之。

  推各月入交置天正经朔入交凡日加二交差,得正月经朔下入交凡日。累加交望,满交终去之,即得各月下入交凡日。径求次月,加交差即得。  推土王用事置谷雨、大暑、霜降、大寒恒气日,减土王策,如不及减,加纪法减之,即各得土王用事日。  推发敛加时各置所推定朔弦望及恒气之小余,以十二乘之,满万为时,命起子正。满五千,又进一时,命起子初。算外得时不满者,以一千二百除之为刻,命起初刻。初正时之刻,皆以初一二三四为好,于算外命之。其第四刻为畸零,得刻法三之一,凡三时成一刻,以足十二时百刻之数。

  按古因及《授时》,皆以发敛为一章。发敛去者,日道发南敛北之细数也,而加时附焉,则又所以纪发敛之辰刻,故曰发敛加时也。《大统》取其便算,故合发敛与气朔共为一章,或以乘除疏发敛,非其质矣。

  推盈日视恒气小余,在没限已上,为有盈之气。置策余一万零一四五六二五,以十五日除气策。以有盈之气小余减之,余以六十八分六六以气盈除十五日。乘之,得数以加恒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得盈日。求盈日及分秒,以盈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虚日视经朔小余在朔虚已下,为有虚之朔。置有虚之朔小余,以六十三分九一以朔虚除三十日。乘之,得数以加经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为虚日。求次虚。置日及分秒,以虚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直宿置通积,以气应加中积。减闰应,以宿会二十八万累去之,馀命起翼宿算外,得天正经朔直宿。置天正经宿直宿,加两宿策,为正月经朔直宿。以宿策累加,得各月经朔直宿。再以各月朔下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直宿。

  ▲步日躔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半之为半周天,又半之为象限。

  岁差一分五十秒。

  周应三百一十五度一十分七十五秒。

  按此系至元辛巳之周应,乃自虚七度至箕十之度数也。洪武甲子相距一百四年,岁差已退天五十四分五十秒,而周应仍用旧数,殆传习之误耳。

  推天正冬至日躔赤道宿次置中积,加周应,应减距历元甲子以来岁差。满周天去之,不尽,起虚七度,依各宿次去之,即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如求次年,累减岁差,即得。

  表格略

  推天正冬至日躔黄道宿次置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至后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得数以加黄道积度,即冬至加时黄道日度。黄赤道积度及度率,俱见《法原》。

  表格略

  推定象限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与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相减,为黄赤道差。以本年黄赤道差,与次年黄赤道相减,余以四而一,加入气象限内,为定象限度。

  推四正定气日置所推冬至分,即为冬正定气,加盈初缩末限,满纪法去之,余为人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秋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次年冬正定气。

  推四正相距日以前正定气大余,减次正定气大余,加六十日,得相距日。如次正气不及减者,加六十日减之,再加六十日,为相距日。

  推四正加时黄道积度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累加定象限,各得四正加时黄道积度。

  推四正加时减分置四正定气小余,以其初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为各正加时减分。

  冬正行一度零五一零八五。春正距夏正九十三日者,行零度九九九七零三,距九十四日者行一度。夏正行零度九五一五一六。秋正距冬正八十八日者,行一度零零零五零五,距八十九日者行一度。

  推四正夜半积度置四正加时黄道积芭,减去其加时减分,即得。

  推四正夜半黄道宿次置四正夜半黄道积度,满黄道宿度去之,即得。

  推四正夜半相距度置次正夜半黄道积度,以前正夜半黄道积度减之,余为两正相距度,遇不及减者,加周天减之。

  推四正行度加减日差双相距度与相距日下行积度相减,余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从相距度人减去行积度者为加,从积度内减去相距度者为减。  秋正距冬至,冬至距春正八十八日,行积度九十度四零零九,八十九日行积度九十一度四零一四。春正距夏至,夏至距秋秋正九十三日,行积度九十度五九九零,九十四日行积十五九八七。

  推每日夜度置四正后每日行度,在立成。以日差加减之,为每日行定度。置四正夜半日度,以行定度每日加之,满黄道宿度去之,即每日夜半日度。  黄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四九一,入娵訾,辰在亥。

  奎一度七三六二,入降娄,辰在戍。

  奎度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胃三七度七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毕六度八八零五,入实沈,辰在申。

  井八度三四九四,入鹑首,辰在未。

  柳三度八六八零,入鹑火,辰在午。  张十五度二六零六,入鹑尾,辰在巳。

  轸十度零七九七,入寿星,辰在辰。

  氐一度一四五二,入大火,辰在卯。

  尾三度一一五,入析木,辰在寅。

  斗三度七六八五,入星纪,辰在丑。

  女二度零六三八,入玄枵,辰在子。

  推日躔黄道入十二次时刻置入次宿度,以入次日夜,以入次日夜半日度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一分作百分。为实。以入次日夜半日度,与明日夜半日度相减,余为法。实如法而一,各数,以发敛加时求之,即入次时刻。

  ▲步月离

  月平行度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周限三百三十六、半之为中限,又半之为初限。

  限平行度零九分六十二秒。

  太阳限行八分二十秒。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发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一九六。

  朔平行度三百九十四度七八七一一五一六八七五。  推朔后平交日置交终分,风气朔历。减天正经朔交凡分,为朔后平交日。如推次月,累减交差二日三一八六九,得次月朔平交日。不及减交差者,加交终减之,其交又在本月,为重交月朔后平交日。每岁必有重交之月。  推平交入转迟疾历置经朔迟疾历,加入朔后平交日为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其迟疾与经朔同,已上减去转中疾交迟,迟交疾。如推次月,累减交转差三千四百二十三分七六,交差内减转差数。即得。如不及减,加转中减之,亦迟疾相代。

  推平交入限迟疾差置平交入转迟疾历,依步气朔内,推迟疾差,那得。

  推平交加减定差置平交入限迟疾差,双日率八百二十分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而一,即得。在迟为加,在疾为减。

  推经朔加时积置经朔盈缩历,见步气朔内。在盈历即为加时中积,在缩历加半岁周。如推次月,累加朔策,满岁周去之,即各朔加时中积,命日为度。若月内有二交,后交即注前交经朔加时中积。

  推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及宿次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乘之为距后度,加以经朔加时中积,为各月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见日躔。以黄道积度钤减之,至不满宿次,即正交月离。如推次月,累减月平交朔差一度四六三一零二。以交终度减天周,其数宜为一度四六四零八零。遇重交月,同次朔。后仿此。

  ▲黄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日辰时刻置朔后症交日,加经朔,去纪法,以平交定差加减之,其日命甲子算外,小余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正交日辰时刻。如推次月,累加交终,满纪去之。如遇重交,再加交终。

  推四正赤道宿次置冬至赤道日度,以气象限累加之,满赤道积度去之,为四正加时赤道日度。

  ▲赤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黄道在二至后初末限置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减去半岁周,余为夏至后。又视二至后度分,在气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末限。推次月者,若本月初限,则累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初限。不及减者,反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末限。若本月末限则累加月平交朔差,为次月天限,至满气象限,以减半岁周,余为次月初限。

  推定差度置初末限,以象极总差一分六零五五零八乘之,即为定差度。象极总差,是以象限除极差,其数宜为一十六分零五四四二。如推次月初限则累减,末限则累加,俱以极平差二十三分四九零二加减之。极平差,是以月平交朔差,乘象极总差,其数宜为二十三分五零四九。

  推距差度置极差十四度六六,减去定差度,即得。求次月,以极平差加减之。初限加,末限减。

  推定限度置定差度,以定极总差一分六三七一零七乘之,定极总差,是以极差除二十四度,其数宜为一度六三七一零七。所得视正交在冬至后为减,夏至后为加,皆置九十八度加减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正交在冬至后,置春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度初限加末限减之,在夏至后,置秋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初限减末限加之。得数,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后积度并入初末限视月道与赤道正交所入某宿次,即置本宿赤道全度,减去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差为正后积度。以赤道各宿全度累中之,满气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满去之,为中交后。再满去之,为半交后。视各交积度,在半象限以焉为初限,以上覆减象限,余为末限。  推定差置每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乘,得数,千约之为度,即得。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

  推月道定积度及宿次置月道与赤道各交后每宿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各交月道积度。加月道与赤道正交定宿度,共为正交后宿度。以前宿定积度减之,即得各交月道宿次。

  ▲活象限例

  置正交后宿次,加前交后半交末宿定积度。为活象限。如正交后宿次度少,加前交不及数,却置正交后宿次加气象限即是。如遇换交之月,置正交后宿次,以前交前半交末宿定积度加之,为换交活象限。假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角,其前交欠一轸。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轸下取定积度也。又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翼,其前交多一翼。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张下取定积度也。

  推相距日置定上弦大余,减去定朔大余,即得。上弦至望,望至下弦,下弦至朔仿此。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

  推定朔弦望入盈历及盈缩定差置各月朔弦望入盈缩历,以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并在步气朔内。为定盈缩历。视盈历在盈初限下为盈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盈末限。缩历在缩初限已下为缩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缩末限。依步气朔内求盈缩差,为盈缩定差。  推定朔弦望加时中积置定盈缩历,如是盈历在朔,便为加时中积,在上弦加气象限,在望加半岁周,在下弦加三象限。如是缩历在朔,加半岁周。在上弦加三象限,在望便为加时中积,在下弦加气象限,加后满周天去之。

  推黄朔弦望加时中定积度置定朔弦望加时中积,以其下盈缩定差盈加缩之,即得。

  推赤道加时积度及宿次置黄道加时定积度,在周天象限已下为至后,已上去之为分后,满两象限去之为至后,满三象限去之为分后。置分至后黄道积度,以立成内分至后积度减之,余以其下赤道度率乘之,如黄道度率而一,得数加入分至后积度,次以所去象限合之,为赤道加时定积度。置赤度加时定积度,加入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得定朔弦望赤道加时宿次。

  推正半合交后积度置定朔弦望加时赤道宿次,视朔弦望在何交后,正半、中半。即以交生积度,在朔望加时赤道宿前一宿者加之,即为正半中交后积度,满气象限去之,为正半中换交。

  推初末限视正半中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

  推月道与赤道定差置其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即定差。在正交、中交为加。在半交为减。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在所置罕前一宿者减之,即得。遇转交则前积度多,所置积度少为不及减。从半转正,加其交活象限减之。从正转半,从半转中,从中转半,皆加气象限减之。

  推夜半入转日置经朔弦望迟疾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大疾历,便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在迟历,用加转中置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以定朔弦望小余减之,为夜半入转日,遇入转日少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

  推加时入转度置定朔弦望小余,去秒,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之为分,即得。

  ▲迟疾转定度钤

  表格略

  推定朔弦望夜半入转积度及宿次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减去加时入转度,为夜半积度。如朔弦望加时定积度初换交,则不及减,半正相接,用活象限,正半、中半相接,用气象限加之,然后减加时入转度,则正者为后年,后年为中,中为前半,前半为正。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依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法减之,为夜半宿次。

  推晨昏入转日及转度置夜半入转日,以定盈缩历检立成日下晨分加之,为晨入转日满转终去之。置其日晨分,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分,为晨转度。如求昏转日转度,依法检日下昏分,即得。  推晨昏转积度及宿次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加晨转度,为晨转积度。如求昏转积度,则加昏转度,满气象限去之,则换交。若推夜半积度之时,因朔弦望加时定积不及减转度,以半正相接,而加活象限之者,今复换正交,则以活象限减之。置晨转积度,依前法减之,为晨分宿次。置昏转积度,依法减之,为昏分宿次。

  推相距度朔与上弦相距,上弦与望相距,用昏转积度。望与下弦相距,下弦与朔相距,用晨转积度。置后段晨昏转积度,视与前段同交者,竟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余为相距度。若后段与前段接两交者,从正入半,从半入中,从中入半,加气象限。从半入正,加活象限。然后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若后段与前段接三交者,其内无从半入正,则加二气象限,其内有从半入正,则加一活象限,一气象限,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

  推转定积度置晨昏入转日,朔至弦,弦至望,用昏。望至弦,弦至朔,用晨。以前段减后段,不及减者,加二十八日减之,为晨昏相距日。从前段下,于钤内验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定积度。若朔弦望相距日少晨昏相距日一日者,则于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积度,减去转定极差一十四度七一五四,余为前段至后段转定积度。

  ▲转定积度钤  以下表格略

  推加减差以相距度与转定积度相减为实,以其朔弦望相距目为法除之,所得视相距度多为加差,少为减差。

  推每日太阴行定度置朔弦望晨昏入转日,视迟疾转定度钤日下转定度,累日以加减差加减之,至所距日而止,即得。

  推每日月离晨昏宿次置朔弦望晨昏宿次,以每日太阴行度加之,满月道宿次减之,即得。  ▲赤道十二宫界宿次

  表格略  推月与赤道正交后宫界积度视月道与赤道正交后,各宿积度宫界,某宿次在后,即以加之,便为某宫正交后宫界积度。求次宫者,累加宫率二十度四三八一,满气象限去之,各得某宫下半产交后宫界积度。

  推宫界定积度视宫界度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置某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在正交、中交为加差,在半交为减差。置宫界正半中交后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宫界定积度。  推宫界宿次置宫界定积度,于月道内取其在所置前一宿者减之之不及减者,加气象限减之。  推每月每日下交宫时刻置每月宫界宿次,减入交宫日下月离晨昏宿次。如不及减者,加宫界宿次前宿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以其日太阴行定度而一,得数,又视定盈缩历取立成日下晨昏分加之。晨加晨分,昏加昏分。  如满日周交宫在次日,不满在本日,依发敛推之,即交宫时刻。

  ▲步中星

  推每日夜半赤道置推到每日夜半黄道,见日躔。依法以黄道积度减之,余如黄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积度。又以天正科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后,再加一象限,夏至后加半周天,秋正后加三象限,为每日夜半赤道积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置夜半赤道度,以赤道宿度挨次减之,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置立成内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为实,如日周而一,为晨距度。倍晨距度,以五除之,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唾积度。以赤道度挨次减之,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置夜半中星积度,减晨距度,为昏中星积度。以更差度累加之,为遂更及旦中星积度。俱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以晨分五之一,加们为更率。更率五而一为点率。凡昏分,即一更一点,累加更率为各更。凡交更即为一点,累加点率为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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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四 历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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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一 历五-明史

志第十一 历五 大统历法三上推步 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

志第十二 历六-明史

志第十二 历六 大统历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为交中日。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志第十一 历五

  大统历法三上推步  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今古合为一。《授时》盈缩差在日躔,迟疾差在月离,定朔、经朔离为二处。今则经朔后,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气朔,曰日躔,曰月离,曰中星,曰交食,曰五星,曰四余。  ▲步气朔发敛附  洪武十七年甲子岁为元。上距至元辛巳一百零四算。  岁周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实测无消长。半之为岁周,四分之为气象限,二十四分之为气策。  日周一万。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纤,皆以百递析。  气应五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  置距算一百零四,求得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巳气应五十五万零六百分,得通积三亿七千六百七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余为《大统》气应。  开应一十八万二千零百七十零分一十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得闰积三亿七千六百四十零万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满朔实去之,余为《大统》闰应。  转应二十零万九千六百九十零分。  置中积,加辛巳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二万九千九百八十分,满转终去之,余为《大统》转应。  交应一十一万五千一百零五分零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四十六万零一百六十三分,满交终去之,余为《大统》交应。  按《授时历》既成之后,闰转交三应数,旋有改定,故《元志》、《历经》闰应二十零万一千八百五十分,而《通轨》载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实加二百分,是当时经朔改早二刻也。《历经》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零四分,《通轨》载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实减一千六百九十九分,是入转改迟一十七刻弱也。《历经》交应二十六万零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通轨》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实加二百分一十四秒,是正交改早二刻强也。或以《通轨》辛巳三应,与《元志》互异,目为元统所定,非也。夫改宪必由测验,即当具详始末,何反追改《授时历》,自没其勤乎?是故《通轨》所述者,乃《授时》续定之数,而《历经》所存,则其未定之初藁也。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一名朔宝。半之为望策,一名交望。又半之为弦策。  通闰一十零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月闰九千零百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闰限一十八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分零九秒。一名闰准。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万九千零百九十二分二十五秒。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万七千一百二十零分二十五秒。  转终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半之为转中。  朔转差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  转中限一百六十八限零八三零六零。以日转限乘转中。一名限总。  朔转限二十四限一零七一一四六。以日转限乘朔转差。  弦转限九十零限零六八三零八六五。以日转限乘弦策。一名限策。  交终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朔交差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五十微。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零七秒。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五十微。  盈策九万六千六百九十五分二十八秒。  虚策二万九千一百零四分二十二秒。  土王策三万零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  宿策一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  纪法六十万。即旬周六十日。  推天正冬至置距洪武甲子积年减一,以岁周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纪法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冬至。以万为日,命甲子算外,为冬至日辰。累加通余,即得次年天正冬至。  推天正闰余置中积,加闰应,满朔策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闰余。累加通闰,即得次年天正闰余。  推天正经朔置冬至,减闰余,遇不及减,加纪法减之,为天正经朔。无闰加五十四万三六七一一六。十二朔策纪法。有闰,加二十三万八九七七零九。十三朔实去纪法。满纪法仍去之,即得次年天正经朔视天正闰余在闰限已上,其年有闰月。  推天正盈缩置半岁周,内减其年闰余全分,余为所求天正缩历。如径求次年者,于天正缩历内减通闰,即得。减后,视在一百五十三日零九已下者,复加朔实,为次年天正缩历。  推天正迟疾置中积,加转应,减去其年闰余全分,余满转终去之,即天正入转。视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如径求次年者,加二十三万七一一九一六,十二转差之积。经闰再加转差,皆满转终去之,迟疾各仍其旧。若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天正入交置中积,减闰余,加交应,满交终去之,即天正入交凡日。如径求次年者,加六千零八十二分零四秒,十二交差内去交终。经闰加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五分七十三秒,十三交差内去交终。皆满交终仍去之,即得。  推各月经朔及弦望置天正经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正月经朔。以弦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弦望及次朔。  推各恒气置天正冬至,加三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立春恒日。以气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二十四气恒日。  推闰在何月置朔策,以有闰之年之闰余减之,余为实,以月闰为法而一,得数命起天正次月算外,即得所闰之月。闰有进退,仍以定朔无中气为定。如减余不及月闰,或仅及一月闰者,为闰在年前。  推各月盈缩历置天正缩历,加二朔策,去半岁周,即得正月经朔下盈历。累加弦策,各得弦望及次朔,如满半岁周去之交缩,满半周又去之即复交盈。  推初末限视盈历在盈初缩末限已下,缩历在缩初盈末限已下,各为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  推盈缩差置初末历小余,以立成内所有盈缩加之乘之为实,日周一万为法除之,得娄数以加其下盈缩积,即盈缩差。  推各月迟疾历置天正经朔迟疾历,加二转差,得正月经朔下迟疾历。累加弦策,得弦望及次朔,皆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迟疾限各置迟次历,以日转限乘之,即得限数。以弦转限累加之,满转中限去之,即各弦望及次朔限。如径求次月,以朔转限加之,亦满转中去之,即得。又法:视立成中日率,有与迟疾历较小布相近者以减之,余在八百二十已下,即所用限。  求迟疾差置迟疾历,以立成日率减之,如不及减,则退一位。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为实,八百二十分为法除之,得数以加其下迟疾积,即迟疾差。  推加减差视经朔弦望下所得盈缩差、迟疾差,以盈遇迟、缩遇疾为同相并,盈遇疾、缩遇迟为异相较,各以八百二十分乘之为实,再以迟疾限行度内减去八百于二十分,为定限度为法,法除实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异名相较者,盈多疾为加,疾多于盈为减,缩多於迟减,迟多於缩加。  推定朔望各置经朔弦望,以加减差加减之,即为定日。视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其弦望在立成相同日日出分已下者,则退一日命之。  推各月入交置天正经朔入交凡日加二交差,得正月经朔下入交凡日。累加交望,满交终去之,即得各月下入交凡日。径求次月,加交差即得。  推土王用事置谷雨、大暑、霜降、大寒恒气日,减土王策,如不及减,加纪法减之,即各得土王用事日。  推发敛加时各置所推定朔弦望及恒气之小余,以十二乘之,满万为时,命起子正。满五千,又进一时,命起子初。算外得时不满者,以一千二百除之为刻,命起初刻。初正时之刻,皆以初一二三四为好,于算外命之。其第四刻为畸零,得刻法三之一,凡三时成一刻,以足十二时百刻之数。  按古因及《授时》,皆以发敛为一章。发敛去者,日道发南敛北之细数也,而加时附焉,则又所以纪发敛之辰刻,故曰发敛加时也。《大统》取其便算,故合发敛与气朔共为一章,或以乘除疏发敛,非其质矣。  推盈日视恒气小余,在没限已上,为有盈之气。置策余一万零一四五六二五,以十五日除气策。以有盈之气小余减之,余以六十八分六六以气盈除十五日。乘之,得数以加恒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得盈日。求盈日及分秒,以盈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虚日视经朔小余在朔虚已下,为有虚之朔。置有虚之朔小余,以六十三分九一以朔虚除三十日。乘之,得数以加经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为虚日。求次虚。置日及分秒,以虚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直宿置通积,以气应加中积。减闰应,以宿会二十八万累去之,馀命起翼宿算外,得天正经朔直宿。置天正经宿直宿,加两宿策,为正月经朔直宿。以宿策累加,得各月经朔直宿。再以各月朔下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直宿。  ▲步日躔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半之为半周天,又半之为象限。  岁差一分五十秒。  周应三百一十五度一十分七十五秒。  按此系至元辛巳之周应,乃自虚七度至箕十之度数也。洪武甲子相距一百四年,岁差已退天五十四分五十秒,而周应仍用旧数,殆传习之误耳。  推天正冬至日躔赤道宿次置中积,加周应,应减距历元甲子以来岁差。满周天去之,不尽,起虚七度,依各宿次去之,即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如求次年,累减岁差,即得。  表格略  推天正冬至日躔黄道宿次置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至后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得数以加黄道积度,即冬至加时黄道日度。黄赤道积度及度率,俱见《法原》。  表格略  推定象限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与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相减,为黄赤道差。以本年黄赤道差,与次年黄赤道相减,余以四而一,加入气象限内,为定象限度。  推四正定气日置所推冬至分,即为冬正定气,加盈初缩末限,满纪法去之,余为人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秋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次年冬正定气。  推四正相距日以前正定气大余,减次正定气大余,加六十日,得相距日。如次正气不及减者,加六十日减之,再加六十日,为相距日。  推四正加时黄道积度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累加定象限,各得四正加时黄道积度。  推四正加时减分置四正定气小余,以其初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为各正加时减分。  冬正行一度零五一零八五。春正距夏正九十三日者,行零度九九九七零三,距九十四日者行一度。夏正行零度九五一五一六。秋正距冬正八十八日者,行一度零零零五零五,距八十九日者行一度。  推四正夜半积度置四正加时黄道积芭,减去其加时减分,即得。  推四正夜半黄道宿次置四正夜半黄道积度,满黄道宿度去之,即得。  推四正夜半相距度置次正夜半黄道积度,以前正夜半黄道积度减之,余为两正相距度,遇不及减者,加周天减之。  推四正行度加减日差双相距度与相距日下行积度相减,余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从相距度人减去行积度者为加,从积度内减去相距度者为减。  秋正距冬至,冬至距春正八十八日,行积度九十度四零零九,八十九日行积度九十一度四零一四。春正距夏至,夏至距秋秋正九十三日,行积度九十度五九九零,九十四日行积十五九八七。  推每日夜度置四正后每日行度,在立成。以日差加减之,为每日行定度。置四正夜半日度,以行定度每日加之,满黄道宿度去之,即每日夜半日度。  黄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四九一,入娵訾,辰在亥。  奎一度七三六二,入降娄,辰在戍。  奎度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胃三七度七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毕六度八八零五,入实沈,辰在申。  井八度三四九四,入鹑首,辰在未。  柳三度八六八零,入鹑火,辰在午。  张十五度二六零六,入鹑尾,辰在巳。  轸十度零七九七,入寿星,辰在辰。  氐一度一四五二,入大火,辰在卯。  尾三度一一五,入析木,辰在寅。  斗三度七六八五,入星纪,辰在丑。  女二度零六三八,入玄枵,辰在子。  推日躔黄道入十二次时刻置入次宿度,以入次日夜,以入次日夜半日度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一分作百分。为实。以入次日夜半日度,与明日夜半日度相减,余为法。实如法而一,各数,以发敛加时求之,即入次时刻。  ▲步月离  月平行度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周限三百三十六、半之为中限,又半之为初限。  限平行度零九分六十二秒。  太阳限行八分二十秒。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发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一九六。  朔平行度三百九十四度七八七一一五一六八七五。  推朔后平交日置交终分,风气朔历。减天正经朔交凡分,为朔后平交日。如推次月,累减交差二日三一八六九,得次月朔平交日。不及减交差者,加交终减之,其交又在本月,为重交月朔后平交日。每岁必有重交之月。  推平交入转迟疾历置经朔迟疾历,加入朔后平交日为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其迟疾与经朔同,已上减去转中疾交迟,迟交疾。如推次月,累减交转差三千四百二十三分七六,交差内减转差数。即得。如不及减,加转中减之,亦迟疾相代。  推平交入限迟疾差置平交入转迟疾历,依步气朔内,推迟疾差,那得。  推平交加减定差置平交入限迟疾差,双日率八百二十分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而一,即得。在迟为加,在疾为减。  推经朔加时积置经朔盈缩历,见步气朔内。在盈历即为加时中积,在缩历加半岁周。如推次月,累加朔策,满岁周去之,即各朔加时中积,命日为度。若月内有二交,后交即注前交经朔加时中积。  推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及宿次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乘之为距后度,加以经朔加时中积,为各月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见日躔。以黄道积度钤减之,至不满宿次,即正交月离。如推次月,累减月平交朔差一度四六三一零二。以交终度减天周,其数宜为一度四六四零八零。遇重交月,同次朔。后仿此。  ▲黄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日辰时刻置朔后症交日,加经朔,去纪法,以平交定差加减之,其日命甲子算外,小余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正交日辰时刻。如推次月,累加交终,满纪去之。如遇重交,再加交终。  推四正赤道宿次置冬至赤道日度,以气象限累加之,满赤道积度去之,为四正加时赤道日度。  ▲赤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黄道在二至后初末限置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减去半岁周,余为夏至后。又视二至后度分,在气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末限。推次月者,若本月初限,则累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初限。不及减者,反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末限。若本月末限则累加月平交朔差,为次月天限,至满气象限,以减半岁周,余为次月初限。  推定差度置初末限,以象极总差一分六零五五零八乘之,即为定差度。象极总差,是以象限除极差,其数宜为一十六分零五四四二。如推次月初限则累减,末限则累加,俱以极平差二十三分四九零二加减之。极平差,是以月平交朔差,乘象极总差,其数宜为二十三分五零四九。  推距差度置极差十四度六六,减去定差度,即得。求次月,以极平差加减之。初限加,末限减。  推定限度置定差度,以定极总差一分六三七一零七乘之,定极总差,是以极差除二十四度,其数宜为一度六三七一零七。所得视正交在冬至后为减,夏至后为加,皆置九十八度加减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正交在冬至后,置春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度初限加末限减之,在夏至后,置秋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初限减末限加之。得数,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后积度并入初末限视月道与赤道正交所入某宿次,即置本宿赤道全度,减去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差为正后积度。以赤道各宿全度累中之,满气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满去之,为中交后。再满去之,为半交后。视各交积度,在半象限以焉为初限,以上覆减象限,余为末限。  推定差置每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乘,得数,千约之为度,即得。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  推月道定积度及宿次置月道与赤道各交后每宿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各交月道积度。加月道与赤道正交定宿度,共为正交后宿度。以前宿定积度减之,即得各交月道宿次。  ▲活象限例  置正交后宿次,加前交后半交末宿定积度。为活象限。如正交后宿次度少,加前交不及数,却置正交后宿次加气象限即是。如遇换交之月,置正交后宿次,以前交前半交末宿定积度加之,为换交活象限。假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角,其前交欠一轸。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轸下取定积度也。又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翼,其前交多一翼。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张下取定积度也。  推相距日置定上弦大余,减去定朔大余,即得。上弦至望,望至下弦,下弦至朔仿此。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  推定朔弦望入盈历及盈缩定差置各月朔弦望入盈缩历,以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并在步气朔内。为定盈缩历。视盈历在盈初限下为盈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盈末限。缩历在缩初限已下为缩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缩末限。依步气朔内求盈缩差,为盈缩定差。  推定朔弦望加时中积置定盈缩历,如是盈历在朔,便为加时中积,在上弦加气象限,在望加半岁周,在下弦加三象限。如是缩历在朔,加半岁周。在上弦加三象限,在望便为加时中积,在下弦加气象限,加后满周天去之。  推黄朔弦望加时中定积度置定朔弦望加时中积,以其下盈缩定差盈加缩之,即得。  推赤道加时积度及宿次置黄道加时定积度,在周天象限已下为至后,已上去之为分后,满两象限去之为至后,满三象限去之为分后。置分至后黄道积度,以立成内分至后积度减之,余以其下赤道度率乘之,如黄道度率而一,得数加入分至后积度,次以所去象限合之,为赤道加时定积度。置赤度加时定积度,加入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得定朔弦望赤道加时宿次。  推正半合交后积度置定朔弦望加时赤道宿次,视朔弦望在何交后,正半、中半。即以交生积度,在朔望加时赤道宿前一宿者加之,即为正半中交后积度,满气象限去之,为正半中换交。  推初末限视正半中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  推月道与赤道定差置其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即定差。在正交、中交为加。在半交为减。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在所置罕前一宿者减之,即得。遇转交则前积度多,所置积度少为不及减。从半转正,加其交活象限减之。从正转半,从半转中,从中转半,皆加气象限减之。  推夜半入转日置经朔弦望迟疾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大疾历,便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在迟历,用加转中置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以定朔弦望小余减之,为夜半入转日,遇入转日少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  推加时入转度置定朔弦望小余,去秒,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之为分,即得。  ▲迟疾转定度钤  表格略  推定朔弦望夜半入转积度及宿次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减去加时入转度,为夜半积度。如朔弦望加时定积度初换交,则不及减,半正相接,用活象限,正半、中半相接,用气象限加之,然后减加时入转度,则正者为后年,后年为中,中为前半,前半为正。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依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法减之,为夜半宿次。  推晨昏入转日及转度置夜半入转日,以定盈缩历检立成日下晨分加之,为晨入转日满转终去之。置其日晨分,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分,为晨转度。如求昏转日转度,依法检日下昏分,即得。  推晨昏转积度及宿次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加晨转度,为晨转积度。如求昏转积度,则加昏转度,满气象限去之,则换交。若推夜半积度之时,因朔弦望加时定积不及减转度,以半正相接,而加活象限之者,今复换正交,则以活象限减之。置晨转积度,依前法减之,为晨分宿次。置昏转积度,依法减之,为昏分宿次。  推相距度朔与上弦相距,上弦与望相距,用昏转积度。望与下弦相距,下弦与朔相距,用晨转积度。置后段晨昏转积度,视与前段同交者,竟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余为相距度。若后段与前段接两交者,从正入半,从半入中,从中入半,加气象限。从半入正,加活象限。然后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若后段与前段接三交者,其内无从半入正,则加二气象限,其内有从半入正,则加一活象限,一气象限,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  推转定积度置晨昏入转日,朔至弦,弦至望,用昏。望至弦,弦至朔,用晨。以前段减后段,不及减者,加二十八日减之,为晨昏相距日。从前段下,于钤内验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定积度。若朔弦望相距日少晨昏相距日一日者,则于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积度,减去转定极差一十四度七一五四,余为前段至后段转定积度。  ▲转定积度钤  以下表格略  推加减差以相距度与转定积度相减为实,以其朔弦望相距目为法除之,所得视相距度多为加差,少为减差。  推每日太阴行定度置朔弦望晨昏入转日,视迟疾转定度钤日下转定度,累日以加减差加减之,至所距日而止,即得。  推每日月离晨昏宿次置朔弦望晨昏宿次,以每日太阴行度加之,满月道宿次减之,即得。  ▲赤道十二宫界宿次  表格略  推月与赤道正交后宫界积度视月道与赤道正交后,各宿积度宫界,某宿次在后,即以加之,便为某宫正交后宫界积度。求次宫者,累加宫率二十度四三八一,满气象限去之,各得某宫下半产交后宫界积度。  推宫界定积度视宫界度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置某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在正交、中交为加差,在半交为减差。置宫界正半中交后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宫界定积度。  推宫界宿次置宫界定积度,于月道内取其在所置前一宿者减之之不及减者,加气象限减之。  推每月每日下交宫时刻置每月宫界宿次,减入交宫日下月离晨昏宿次。如不及减者,加宫界宿次前宿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以其日太阴行定度而一,得数,又视定盈缩历取立成日下晨昏分加之。晨加晨分,昏加昏分。  如满日周交宫在次日,不满在本日,依发敛推之,即交宫时刻。  ▲步中星  推每日夜半赤道置推到每日夜半黄道,见日躔。依法以黄道积度减之,余如黄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积度。又以天正科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后,再加一象限,夏至后加半周天,秋正后加三象限,为每日夜半赤道积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置夜半赤道度,以赤道宿度挨次减之,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置立成内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为实,如日周而一,为晨距度。倍晨距度,以五除之,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唾积度。以赤道度挨次减之,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置夜半中星积度,减晨距度,为昏中星积度。以更差度累加之,为遂更及旦中星积度。俱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以晨分五之一,加们为更率。更率五而一为点率。凡昏分,即一更一点,累加更率为各更。凡交更即为一点,累加点率为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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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八 历五

  ○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恆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恆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发敛术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气卦候

  以下表格略

  步日躔术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岁差,六十八,秒九十八。  秒母,一百。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分二十五,秒六十七。  象限,九十一,分三十一,秒九。  分秒母,一百。

  二十四气日积度盈缩

  表略

  二十四气中积及朓朒

  表略

  求每日盈缩朓朒  各置其气损益率,求盈缩,用盈缩之损益;求朓朒,用朓朒之损益。六因,如象限而一,为其气中率;与后气中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率,为元末泛率,至后,加初减末;分后,减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日差;半之,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为每日损益分;至后,减;分后,加。

  各以每日损益分加减气下盈缩朓朒,为每日盈缩朓朒。二分前一气无后率相减为合差者,皆用前气合差。

  求经朔弦望入气

  置天正闰余,以日法除为日,不满,为余。如气策以下,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去之,余亦以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经朔入气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为弦望入次气日及余;因加得后朔入气日及余也。便为中朔望入气。

  求每日损益盈缩朓朒

  以日差益加损减其气初损益率,为每日损益率;驯积损益其气盈缩朓朒积,为每日盈缩朓朒积。

  求经朔弦望入气朓朒定数

  以各所求入气小余,以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损益其下朓朒积,为定数。便为中朔弦望朓朒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牛七少〓〓女十一少〓〓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五度半〓〓室十七〓〓壁八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六半〓〓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一少〓〓毕十七少〓觜半〓参十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鬼二半〓柳十三太〓星六太〓张十七少〓翼十八〓轸十七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亢九少〓氐十六〓房五太〓心六少〓尾十九少〓箕十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积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百为母,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不满宿,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其在寻斯干之东西者,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时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视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五十四秒半以下,为入初限;以上者,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

  置四正后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后以前宿减之。

  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牛七〓女十一〓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六〓室十八少〓壁九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七太〓娄十二太〓胃十五半〓昴十二〓毕十六半〓觜半〓参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

  井三十半〓鬼二半〓柳十三少〓星六太〓张十七太〓翼二十〓轸十八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太〓亢九太〓氐十六少〓房五太〓心六〓尾十八少〓箕九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黄道宿度,依今历岁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当时宿度,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气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求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中积度及约分,以其气初日盈缩数盈加缩减之,用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气加时黄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时赤道宿度空分秒在岁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黄赤道差,余依术算。

  求二十四气及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副置其恆气小余,以其气初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其气加时黄道日度,即得其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万乘之,又以每日损益数,盈缩之损益。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一万分,以所求入气日损益数加减,益者,盈加缩减;损者,盈减缩加。半之,满百为分,不满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入二至后黄道日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入初末限

  视二至后黄道积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其积度,满象限去之,为二分后黄道积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二十一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初限、分后末限度及分秒,进三位,加二十万二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减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末限、分后初限度及分秒,进三位,用减三十万三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以减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减之余,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阳黄道十二次入宫宿度

  危〓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九秒外入卫分陬訾之次,辰在亥。

  奎〓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鲁分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赵分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七度九十六分二十秒外入晋分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四度九十五分二十六秒外入周分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郑分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三度九十七分七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齐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宫时刻

  各置入宫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相近一度之间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从于下,亦通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阳行分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其日太阳入宫时刻及分秒。

  步晷漏术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永安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永安晷影常数,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内外法,一万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气中积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气大小余减之,为其日午中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其日午中中积。小余以日法除,为约分。

  求二至后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之,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及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数,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日入分,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一百,余为昼刻及分秒。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之,内加更筹刻,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等,并依前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黄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离术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数,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数,四千六十五,末数,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数,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数,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数,二千九百一。

  求经朔弦望入转凡称秒者,微从之,他仿此。  置天正朔积分,以转终分及秒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得弦望经日加时入转及余秒;径求次朔入转,即以朔差加之。加减里差,即得中朔弦望入转及余秒。

  以下表格略

  求中朔弦望入转朓朒定数

  置入转小余,以其日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以下,初率乘之,如初数而一,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如朓朒积,为定数。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为朓朒定数。

  求朔弦望中日  以寻斯干城为准,置相去地里,以四千三百五十九乘之,退位,万约为分,曰里差;以加减经朔弦望小余,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即中朔弦望日及余。以东加之,以西减之。

  求朔弦望定日

  置中朔弦望小余,朓减朒加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命壬戌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内无中气者,为闰。视定朔小余,秋分后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进一日;春分后,定朔日出分与春分日出分相减之,余者,三约之,用减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分以上者,亦进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入前者,不进之。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出前者,小余虽在日出后,亦退之。如望在十七日者,又视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数,春分后用减定之数。与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数相校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犹进之;望少朔多者,朔不进,而望犹退之。日月之行,有盈缩迟疾;加减之数,或有四大三小。若循常当察加时早晚,随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四大三小。  求定朔弦望中积

  置定朔弦望小余,与中朔弦望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弦望入气日余,中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即为定朔弦望入气;以加其气中积,即为定朔弦望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置定朔弦望约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以损益其下盈缩积,乃盈加缩减定朔弦望中积,又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日所在度分秒。

  又法:置定朔弦望约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之损益率,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时日躔黄道宿次。若先于历中注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用此法为准也。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定朔加时黄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转

  置中朔入转,以中朔小余减之,为中朔夜半入转。又中朔小余,与半法相减之,余以加减中朔加时入转,中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减之。为中朔午中入转。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中为定,每日累加一日,满转终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转。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转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转累加之;求加时入转者,如求加时入气之术法。  求加时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转算外转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为加时转分;分满百为度。减定朔弦望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以相次转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后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则差少,远则差多。置所求前后夜半相距月度为行度,计其日相距入转积度,与行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行度。多日差加每日转定分行度,少日差减每日转定分而用之可也。欲求速,即用此数。欲究其微,而可用后术。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日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又以朔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日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为前;不足,覆减之,为后;乃前加后减加时月度,即晨昏月度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月,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

  累计每定程相距日下转积度,与晨昏定程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加减每日转定分,为转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历,朔日已后注昏月,望后一日注晨月。古历有九道月度,其数虽繁,亦难削去,具其术。

  求正交日辰

  置交终日及余秒,以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减之,余为平交入其月经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中朔同。以加其月中朔大小余,其大余命壬戌算外,即得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交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平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日辰,即得正交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中朔加时入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及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平交入中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道宿积度

  置正交加时黄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后黄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置黄道宿积度及分秒,满交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交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减交象度,余为末限。入交积度、交象度,并在《交会篇》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细推。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硃道;春分秋分后,硃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硃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时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  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入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减;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加;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减;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异名之差,若较之渐同,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春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减。其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减;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时黄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减之,即为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时日躔黄道宿次,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度

  各以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为定朔弦望加时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离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两极若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即为加时。九道月度,求其晨昏夜半月度,并依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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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恆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恆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发敛术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气卦候  以下表格略  步日躔术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岁差,六十八,秒九十八。  秒母,一百。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分二十五,秒六十七。  象限,九十一,分三十一,秒九。  分秒母,一百。  二十四气日积度盈缩  表略  二十四气中积及朓朒  表略  求每日盈缩朓朒  各置其气损益率,求盈缩,用盈缩之损益;求朓朒,用朓朒之损益。六因,如象限而一,为其气中率;与后气中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率,为元末泛率,至后,加初减末;分后,减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日差;半之,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为每日损益分;至后,减;分后,加。  各以每日损益分加减气下盈缩朓朒,为每日盈缩朓朒。二分前一气无后率相减为合差者,皆用前气合差。  求经朔弦望入气  置天正闰余,以日法除为日,不满,为余。如气策以下,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去之,余亦以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经朔入气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为弦望入次气日及余;因加得后朔入气日及余也。便为中朔望入气。  求每日损益盈缩朓朒  以日差益加损减其气初损益率,为每日损益率;驯积损益其气盈缩朓朒积,为每日盈缩朓朒积。  求经朔弦望入气朓朒定数  以各所求入气小余,以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损益其下朓朒积,为定数。便为中朔弦望朓朒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牛七少〓〓女十一少〓〓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五度半〓〓室十七〓〓壁八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六半〓〓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一少〓〓毕十七少〓觜半〓参十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鬼二半〓柳十三太〓星六太〓张十七少〓翼十八〓轸十七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亢九少〓氐十六〓房五太〓心六少〓尾十九少〓箕十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积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百为母,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不满宿,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其在寻斯干之东西者,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时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视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五十四秒半以下,为入初限;以上者,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  置四正后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后以前宿减之。  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牛七〓女十一〓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六〓室十八少〓壁九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七太〓娄十二太〓胃十五半〓昴十二〓毕十六半〓觜半〓参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  井三十半〓鬼二半〓柳十三少〓星六太〓张十七太〓翼二十〓轸十八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太〓亢九太〓氐十六少〓房五太〓心六〓尾十八少〓箕九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黄道宿度,依今历岁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当时宿度,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气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求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中积度及约分,以其气初日盈缩数盈加缩减之,用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气加时黄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时赤道宿度空分秒在岁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黄赤道差,余依术算。  求二十四气及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副置其恆气小余,以其气初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其气加时黄道日度,即得其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万乘之,又以每日损益数,盈缩之损益。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一万分,以所求入气日损益数加减,益者,盈加缩减;损者,盈减缩加。半之,满百为分,不满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入二至后黄道日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入初末限  视二至后黄道积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其积度,满象限去之,为二分后黄道积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二十一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初限、分后末限度及分秒,进三位,加二十万二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减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末限、分后初限度及分秒,进三位,用减三十万三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以减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减之余,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阳黄道十二次入宫宿度  危〓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九秒外入卫分陬訾之次,辰在亥。  奎〓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鲁分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赵分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七度九十六分二十秒外入晋分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四度九十五分二十六秒外入周分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郑分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三度九十七分七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齐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宫时刻  各置入宫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相近一度之间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从于下,亦通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阳行分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其日太阳入宫时刻及分秒。  步晷漏术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永安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永安晷影常数,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内外法,一万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气中积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气大小余减之,为其日午中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其日午中中积。小余以日法除,为约分。  求二至后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之,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及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数,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日入分,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一百,余为昼刻及分秒。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之,内加更筹刻,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等,并依前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黄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离术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数,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数,四千六十五,末数,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数,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数,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数,二千九百一。  求经朔弦望入转凡称秒者,微从之,他仿此。  置天正朔积分,以转终分及秒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得弦望经日加时入转及余秒;径求次朔入转,即以朔差加之。加减里差,即得中朔弦望入转及余秒。  以下表格略  求中朔弦望入转朓朒定数  置入转小余,以其日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以下,初率乘之,如初数而一,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如朓朒积,为定数。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为朓朒定数。  求朔弦望中日  以寻斯干城为准,置相去地里,以四千三百五十九乘之,退位,万约为分,曰里差;以加减经朔弦望小余,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即中朔弦望日及余。以东加之,以西减之。  求朔弦望定日  置中朔弦望小余,朓减朒加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命壬戌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内无中气者,为闰。视定朔小余,秋分后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进一日;春分后,定朔日出分与春分日出分相减之,余者,三约之,用减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分以上者,亦进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入前者,不进之。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出前者,小余虽在日出后,亦退之。如望在十七日者,又视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数,春分后用减定之数。与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数相校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犹进之;望少朔多者,朔不进,而望犹退之。日月之行,有盈缩迟疾;加减之数,或有四大三小。若循常当察加时早晚,随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四大三小。  求定朔弦望中积  置定朔弦望小余,与中朔弦望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弦望入气日余,中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即为定朔弦望入气;以加其气中积,即为定朔弦望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置定朔弦望约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以损益其下盈缩积,乃盈加缩减定朔弦望中积,又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日所在度分秒。  又法:置定朔弦望约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之损益率,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时日躔黄道宿次。若先于历中注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用此法为准也。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定朔加时黄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转  置中朔入转,以中朔小余减之,为中朔夜半入转。又中朔小余,与半法相减之,余以加减中朔加时入转,中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减之。为中朔午中入转。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中为定,每日累加一日,满转终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转。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转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转累加之;求加时入转者,如求加时入气之术法。  求加时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转算外转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为加时转分;分满百为度。减定朔弦望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以相次转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后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则差少,远则差多。置所求前后夜半相距月度为行度,计其日相距入转积度,与行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行度。多日差加每日转定分行度,少日差减每日转定分而用之可也。欲求速,即用此数。欲究其微,而可用后术。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日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又以朔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日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为前;不足,覆减之,为后;乃前加后减加时月度,即晨昏月度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月,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  累计每定程相距日下转积度,与晨昏定程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加减每日转定分,为转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历,朔日已后注昏月,望后一日注晨月。古历有九道月度,其数虽繁,亦难削去,具其术。  求正交日辰  置交终日及余秒,以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减之,余为平交入其月经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中朔同。以加其月中朔大小余,其大余命壬戌算外,即得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交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平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日辰,即得正交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中朔加时入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及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平交入中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道宿积度  置正交加时黄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后黄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置黄道宿积度及分秒,满交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交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减交象度,余为末限。入交积度、交象度,并在《交会篇》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细推。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硃道;春分秋分后,硃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硃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时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  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入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减;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加;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减;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异名之差,若较之渐同,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春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减。其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减;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时黄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减之,即为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时日躔黄道宿次,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度  各以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为定朔弦望加时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离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两极若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即为加时。九道月度,求其晨昏夜半月度,并依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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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卷之二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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