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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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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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胡氏许元忱妻胡氏郃阳李氏 吴节妇杨氏 徐亚长 蒋烈妇杨玉英张蝉云 倪氏 彭氏刘氏 刘氏二孝女 黄氏 邵氏婢杨贞妇倪氏 杨氏 丁氏 尤氏 李氏 孙氏方孝女解孝女 李氏 项贞女 寿昌李氏 玉亭县君 马氏王氏刘氏杨氏 谭氏张氏 李烈妇黄烈妇 须烈妇陈节妇马氏 谢烈妇 张氏王氏 戚家妇 金氏杨氏 王氏李孝妇洪氏 倪氏 刘氏

  欧阳氏,九江人,彭泽王佳傅妻也。事姑至孝。夫亡,氏年方十八,抚遗腹子,纺绩为生。父母迫之嫁,乃针刺其额,为誓死守节字,墨涅之,深入肤里,里人称为黑头节妇”又徐氏,乌程人。年十六,嫁潘顺。未期而夫病笃,顾徐曰:“母老,汝年少,奈何?”徐泣下,即引刀断左小指,以死誓。夫死,布衣长斋。年七十八卒。遗命取断指入棺中。家人出其指,所染爪红色尚存。

  冯氏,宣城刘庆妻。年十九,夫亡,誓守节。其娣姒讽之曰:“守未易言,非咬断铁钉者不能。”冯即投袂起,拔壁上钉啮之,DC然有齿痕。复抉臂肉,钉著壁上曰:“脱有异志,此即狗彘肉不若。”已而遗腹生子,曰大贤。长娶李氏,大贤又夭,姑妇相守至老。卒,取视壁钉肉,尚韧不腐,齿痕如新。

  方氏,金华军士袁坚妻。坚嗜酒败家,卒殡城北濠上。方贫无所依,乃即殡处置棺,寝处其中,饥则出饮于濠。久之不复出,则死矣。郡守刘郤为封土祭之。

  又叶氏,兰谿人。适神武中卫舍人许伸。伸家素饶于财,以不检,荡且尽,携妻投所亲,卒于通州。氏守尸,昼夜跪哭。或遗之食,或馈金,或劝以改嫁,俱却不应。水浆不入口者十四日,竟死尸傍,年二十余,州人为买棺合葬。

  潘氏,海宁人。年十六,归许钊,生子淮。甫期年,钊卒,既殓,潘自经。死已两日矣,有老妪过之曰:“是可活也。”投之药,更苏。钊族兄欲不利于孤,嗾潘改适,潘毁容自矢。族兄者,夜率势家仆数十人诬以债,椎门入。潘负子,冒风雨,逾垣逸。前距大河,追者迫,潘号恸投于河。适有木浮至,凭以渡,达母家,遂止不归。淮年十九,始归。淮补诸生,娶妇生五子。潘年五十,宗人聚而祝,族兄者亦至。潘曰:“氏所以得有今日,赖伯氏玉成。”目淮酌酒饮伯,卒爵,北向拜曰:“未亡人,三十年来濒死者数矣,而顾强生,独以淮故耳。今幸成立,且多子,复何憾。”语毕入室。顷之宴彻,诸宗人同淮入谢,则缢死室中矣。

  杨氏,桐城吴仲淇妻。仲淇卒,家贫,舅欲更嫁之。杨曰:“即饥死,必与舅姑俱。”舅不能夺。数年,家益贫,舅谋于其父母,将以偿债。杨仰天呼曰:“以吾口累舅姑,不孝。无所助于贫,不仁。失节则不义。吾有死而已。”因咽发而死。张烈妇,芜湖诸生缪釜妻。年十八,归釜。越四年,釜病,属张善自托。张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也。”乃沐浴更衣,阖户自缢。阅日,而釜乃卒。又蔡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负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纟任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而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叹,寻死。又郑氏,安陆赵鈓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某寡妇更适人,馈以茶饼。郑怒,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鈓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乎?”即自缢于床楣。鈓少苏,回盼,出泪而绝。

  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诸恶少以酒肴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俟汝之成民也。”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所亲百方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寝食三年,竟不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妻。孟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斗。嘉靖中,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豪誓于众曰:“无出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至,众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虞贼见乎?”黄曰:“篷窗安坐,恐贼至不得脱,我居外,便投水耳。”贼至,黄跃入水中死。时同县罗举妻张氏,从夫避乱岩穴间。贼至,张与妾及妾子俱为所获。贼见张美,欲犯之,不从。至中途,张解发自缢,贼断之。张又解行缠,贼又觉之,徒跣驱至营。贼魁欲留之,张厉声曰:“速赐一死。”贼曰:“不畏死,吾杀汝妾。”张引颈曰:“请代妾,留抚孩婴。”贼曰:“吾杀孩婴。”张引颈曰:“请代孩婴,存夫嗣。”贼令牵出杀之。张先行,了无惧色。贼方犹豫,张骂不绝口,遂遇害。投尸于河,数日尸浮如生。

  张氏,政和游铨妻。倭寇将至,妇数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焉。”未几,贼陷政和,张度不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张含笑随之,并死。

  又叶氏,松溪江华妻,陈氏,叶弟惠胜妻,偕里人避倭长潭。值岁除,里妪觅刀为幼男薙发弗得,叶出诸怀中。众问故,曰:“以备急耳。”及倭围长潭,执二妇,共系一绳。叶谓陈曰:“我二人被絷,纵生还,亦被恶名,死为愈。”陈唯唯。叶探刀于怀,则已失,各抱幼女跳潭中死。同时林寿妻范氏,亦与众妇匿山坞。倭搜得众妇,偕至水南,范独与抗。或谓姑顺之,家且来赎。答曰:“身可赎,辱可赎哉!我则宁死。”贼闻言,杀其幼女恐之,不为勋。曰:“并及汝矣。”厉声曰:“固我愿也!”贼杀之。

  刘氏二女,兴化人。嘉靖四十一年与里中妇同为倭所掠,系路傍神祠中。倭饮酣,遍视系中,先取其姊。姊厉声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贼乎?”倭笑慰之曰:“若从我,当询父母归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时尚论归耶?”倭尚抚背作款曲状。女怒,大骂。时黄昏,倭方纵火,女即赴火死。已复侵其妹,妹又大骂。倭露刃胁之,不为动,曰:“欲杀,即杀。”倭欲强犯之,女绐曰:“吾固愿从,俟姊骨烬乃可,否则不忍也。”倭喜负薪益火,火炽,女又赴火死。时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为最。

  孙烈女,五河人。性贞静,不苟嬉笑。母硃卒,继母李携前夫子郑州儿来。州儿恃母欲私女,尝以手挑之,忿批其颊。一日,女方治面,州儿从后搂之。女揪发觅刃,州儿啮其臂得脱。女奔诉于姊,触地恸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贼子敢辱我,必刃之而后死。”姊曲抚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儿不悛,绐李曰:“儿采薪,臂力不胜,置遗束于路。”李往取之,归则户扃甚严。从母舒氏亦趋至,曰:“初闻如小犊悲鸣,继又响震如雷,必有异。”并力启之,州儿死阈下,项几断,女亦倚壁死。盖州儿诳母出,调女。女阳诺而使之闭门,既蹑其后杀之也。又蔡烈女,上元人。少孤,与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伏。官怪问故。贼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陈谏妻李氏,番禺人。谏,嘉靖十一年进士。为太平推官,两月卒,其弟扶榇归。李曰:“吾少嫠也,岂可与叔万里同归哉!”遂不食死。

  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DD。将嫁,而DD遘父炼难,二兄衮、褒杖死塞上,DD与兄襄并逮系宣府狱。总督杨顺逢严嵩意,必欲置二子死,搒掠数百,令夜分具二子病状。会顺为给事中吴时来所劾,就槛车去,襄等乃得释。自是病呕血,扶父丧归,比服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DD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奁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剺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以襄子嗣。

  戴氏,莆田人,名清。归蔡本澄,年甫十四。居二年,本澄以世籍戍辽东,买妾代妇行。戴父与约曰:“辽左天末,五年不归,吾女当改嫁矣。”至期,父语清如约。泣不从,独居十有五年。本澄归,生一子,未晬,父子相继亡。清哀毁几绝。父潜受吴氏聘,清闻之曰:“人呼女蔡本澄妇耳,何又云吴耶?”即往父家,使绝婚。吴讼之官,令守节,表曰寡妇清之门。时莆又有欧茂仁妻胡氏,守节严苦,内外重之。郡有狱久不断,人曰:“太守可问胡寡妇。”守乃过妇问之,一言而决。

  胡氏,鄞许元忱妻。元忱为徐祝师养子,习巫祝事。胡鄙之,劝夫改业,且劝归许宗。未果,而元忱疫死。氏殡之许氏庐,苫卧柩傍,夜拥一刀卧。里某求氏为偶,氏毁面截鬓发,断左手三指,流血淋漓,某惊遁。族妇尊行抱持之,大恸,因立应后者,令子之。氏服丧三年,不浣不栉。毕葬,乃为子娶妇。夫有弟少流移于外,复为返之,许氏赖以复起。

  李氏,郃阳安尚起妻。尚起商河南,病亡。氏闻讣,尽变产完夫债,且置棺以待夫榇归,跪告族党曰:“烦举二棺入地。”闭户将自缢,邻妇欲生之,排闼曰:“尔尚有所逋,何遽死?”氏启门应曰:“然吾资已尽,奈何?请复待一日。”乃纫履一双往畀之,曰:“得此足偿矣。”归家,遂缢死。

  吴节妇,无为周凝贞妻。凝贞卒,妇年二十四,毁容誓死,不更适,佣女工以奉孀姑。姑老卧病,齿毁弗能食。妇绝其儿乳以乳姑,冬月卧拥姑背以暖之,宛转床席者三年。姑卒,哀毁骨立,年七十五终。又杨氏,清苑刘寿昌妻。年十九,夫卒,誓死殉。念姑病无依,乃不死。母家来迎,以姑老不忍去侧,竟不归宁。阅三十年,姑卒,葬毕,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从地下矣。”遂绝粒。家人问遗言。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遂瞑。

  徐亚长,东莞徐添男女。添男为徐姓仆,生亚长四岁而死。母以亚长还其主,去而别适。比长,贞静寡言笑,居群婢中,凛然有难犯之色。家童进旺欲私之,不可。亚长奉主命薙草豆田中,进旺迹而迫之,力拒获免,因哭曰:“闻郎君读书,有寡妇手为人所引,斧断其手,况我尚女也,何以生为!”遂投江死。

  蒋烈妇,丹阳姜士进妻。幼颖悟,喜读书。弟文止方就外傅。夜归,辄以饼饵啖之,令诵日所授书,悉能记忆,久之遂能文。归士进数年,士进病瘵死。妇屑金和酒饮之,并饮盐卤。其父数侦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启其齿饮之药,复不死。礼部尚书宝,士进从父也,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家人备之益谨。一日,妇命于纟惠帐前掘坎埋大缸贮水,笑谓家人:“吾将种白莲于此,此花出泥淖无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于是日纂辑不懈。书将成,防者稍不戒,则濡首缸中死矣。为文脱稿即毁,所存《列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皆文止窃而得之者。御史闻于朝,榜其门曰文章贞节。初,其兄见女能文,以李易安、硃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虽能文,大节亏矣。”其幼时志操已如此。

  杨玉英,建宁人。涉猎书史,善吟咏。年十八,许字官时中。时中有非意之狱,父母改受他聘。玉英闻之,嘱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奚诸物,异日以遗官官人。”婢弗悟,诸之。于是窃入寝室,自经死,目不瞑。时中闻讣,具礼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遗物,付父母启之,得诗云:“昆山一片玉,既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张蝉云,蒲城人,许字俞桧。万历中,桧被诬系狱。女闻可贿脱,谋诸母,欲货妆奁助之。母不可,曰:“汝未嫁,何为若此。”女方食,即以碗掷地,恚不语。入暮自缢死。

  陈襄妻倪氏。襄为鄞诸生,早卒。妇年三十,无子,家贫,力女红养姑。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妇煎沸汤自渍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烟煤涂伤处,遂成狞恶状。媒过之,惊走,不敢复以聘告。历二十年,姑寿七十余卒,妇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卒,誓不再适。潍县丁道平密嘱其父欲娶之。彭察知,六日不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节烈,后闻其疾革不起,赠以棺。彭语父曰:“可束苇埋我,亟还丁氏棺,地下欲见王枚皋也。”遂死。又刘氏,颍州刘梅女,许聘李之本。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语父曰;“儿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长,然后殉。寄语翁,且勿为郎置椁。”遂尽去铅华,教弟读书,亲正句读。越一年,梅潜许田家。女闻,中夜开箧,取李币,挑灯制衣,衣之,缢死。知府谢诏临其丧,邻里吊者如市。田家亦具奠赙,举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划然而碎,起高丈余,绕檐如蝶坠。观者震色。

  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家贫力田。尝至陇上,叹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丘,不离亲侧。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黄氏,江宁陈伯妻。年十八,归伯。父死,母欲改节,氏苦谏不从。一日,母来省,女闭门不与相见,母惭去。后伯疾笃,黄誓不独生。一日,姑扶伯起坐,黄熟视曰:“嗟乎!病至此,吾无望矣。”走灶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厨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阳大侠邵方家婢也。方子仪,令婢视之。故相徐阶、高拱并家居,方以策干阶,阶不用,即走谒拱,为营复相,名倾中外。万历初,拱罢,张居正属巡抚张佳胤捕杀方,并逮仪。仪甫三岁,捕者以日暮未发,闭方所居宅,守之。方女夫武进沈应奎,义烈士,负气有力,时为诸生,念仪死,邵氏绝,将往救之。而府推官与应奎善,固邀饮,夜分乃罢。武进距方居五十里,应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墙入,婢方坐灯下,抱仪泣曰:“安得沈郎来,属以此子。”应奎仓卒前,婢立以仪授之,顿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此子生,婢死无憾。”应奎匿仪去,晨谒推官。旦日,捕者失仪,系婢毒掠,终无言。或言于守曰:“必应奎匿之。”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应奎夜饮于余,晨又谒余也。”会有为方解者,事乃寝,婢抚其子以老。

  杨贞妇,潼关卫人,字郭恒。万历初,客游湖南,久不归。父议纳他聘,女不可,断发自守。家有岩壁,穴墙居之,垂橐以通饮食,如是者二十六年。恒归,乃成礼。又有倪氏,归安人,许聘陈敏。敏从征,传为已死。逾五十载始归。倪守志不嫁,至是成婚,年六十一矣。

  杨氏,宁国饶鼎妻。鼎以单衣溺死湖中,杨招魂葬之,课二子成立,冬不衣袷。万历初,年八十,竟单衣入宅旁池中,端坐死。

  丁氏,五河王序礼妻。序礼弟序爵客外,为贼所杀,其妻郭氏怀孕未即殉。及生子越月,投缳死。时丁氏适生女,泣谓序礼曰:“叔不幸客死,婶复殉,弃孤不养,责在君与妾也。妾初举女,后尚有期,孤亡则斩叔之嗣,且负婶矣。”遂弃女乳侄。未几,序礼亦死,竟无子女。氏年方少,抚侄长,绝无怨悔。

  尤氏,昆山贡生镛女。嫁诸生赵一凤,早死,将殉之,顾二子方襁褓,为强食。二子复殇,恸曰:“可以从夫矣。”痛夫未葬,即营窀穸。恶少年艳其色,訾其目曰:“彼盼美而流,乌能久也。”妇闻之,夜取石灰手挼目,血出立枯。置棺自随。夫葬毕,即自缢,或解之,乃触石裂额,趋卧棺中死。

  李氏,王宠麟继妻。宠麟仕知府卒,氏年二十余,哭泣不食,经四十日疾革。知族人利其资,必以恶语倾前妻子,预戒家人置己棺中,勿封殓。众果蝟集,噪孤杀母。氏从棺中言:“已知汝辈计必出此也。”众大惭而去,然后瞑。

  孙氏,瓯宁人。幼解经史,字吴廷桂。廷桂死,孙欲左丧,家人止不得,父为命舆。曰:“奔丧而舆,可乎?”入夜,徒步往,挟纳采双金雀以见舅姑。拜毕,奠柩侧,遂不离次,期必死。吴家故贫,所治棺,取具而已。好事者助以美槚,孙视之曰:“木以美逾吾夫,非礼矣。”却之。以槥椟来,乃许。届期缢死,书衣带中云:“男毋附尸,女毋启衣。”

  方孝女,莆田人。父澜,官仪制郎中,卒京师。女年十四,无他兄弟,与叔父扶榇归。渡扬子江,中流舟覆,榇浮。女时居别舟,皇遽呼救,风涛汹怒,人莫敢前。女仰天大哭,遂赴水死。经三日,尸浮,傍父榇,同泊南岸。又有解孝女,宁陵人。年十四,同母浣衣。母误溺水,女四顾无人,号泣投水。俄兄绍武至,泅而得之,母女皆死。女手挽母甚坚,兄救母,久之复苏。女手仍不解,兄哭抚之曰:“母已生,妹可慰矣。”乃解。

  李氏,东乡何璇妻。璇客死。李有殊色,父迫之嫁。遂以簪入耳中,手自拳之至没,复拔出,血溅如注。姑觉,呼家人救,则已死矣。

  项贞女,秀水人。国子生道亨女,字吴江周应祁。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传》,事祖母及母极孝。年十九,闻周病瘵,即持斋、燃香灯礼佛,默有所祝,侍女辈窃听,微闻以身代语。一日,谓乳媪曰:“未嫁而夫亡,当奈何?”曰:“未成妇,改字无害。”女正容曰:“昔贤以一剑许人,犹不忍负,况身乎?”及讣闻,父母秘其事,然传吴江人来,女已喻。祖母属其母入视,女留母坐,色甚温,母释然去。夜伺诸婢熟睡,独起以素丝约发,衣内外悉易以缟,而纫其下裳。检衣物当劳诸婢者,名标之,列诸床上。大书于几日:“上告父母,儿不得奉一日驩,今为周郎死矣。”遂自缢。两家父母从其志,竟合葬焉。

  李氏,寿昌人。年十三,受翁应兆聘。应兆暴卒,女尽取备嫁衣饰焚之,以身赴火,为父母救止。乃赴翁家,哀告舅姑乞立嗣,复乞一小楼,设夫位,坐卧于旁,奠食相对,非姑不接面。舅亡,家落,忍饥纺绩以养姑。未几,姑亦亡,邻火大起,夜半达旦,延百余家。邻妇趋上楼,劝之避,妇曰:“此正我授命时也。”抱夫木主待焚。须臾四面皆烬,小楼独存。

  玉亭县君,伊府宗室典柄女。年二十四,适杨仞。不两月仞卒,号恸不食。或劝以舅姑年老,且有遗孕,乃忍死襄事。及生男,家日落。万历二十一年,河南大饥,宗禄久缺,纺绩三日,不得一飧,母子相持恸哭。夜分梦神语曰:“汝节行上闻于天,当有以相助。”晨兴,母子述所梦皆符,颇怪之。其子曰:“取屋后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钱数百。自是,每掘辄得钱。一日,舍傍地陷,得石炭一窖,取以供爨。延两月余,官俸亦至,人以为苦节所感。

  马节妇,年十六,归平湖诸生刘濂。十七而寡。翁家甚贫,利其再适,必欲夺其志。不与饮食,百计挫之,志益厉。尝闭门自经,或救之,则系绝而坠于地死矣。急解之,渐苏。翁又阴纳沈氏聘,其姑诱与俱出,令女奴抱持纳沈舟。妇投河不得,疾呼天救我。须臾风雨昼晦,疾雷击舟,欲覆者数四。沈惧,乃旋舟还之。事闻于县,县令妇别居。时父兄尽殁,无可归,假寓一学舍,官赡之以老。

  王氏,东莞叶其瑞妻。其瑞贫,操舟往来邻境,一月一归。妇纺绩易食。万历二十四年,岭南大饥,民多鬻妻子。其瑞将鬻妇博罗民家,券成,载其人俱来。入门见氏羸甚,问之,不饘粥数日矣。其瑞泣语之故,且示之金,妇笑而许之。及舟发宝潭,跃入潭中死。两岸观者如堵,皆谓水迅,尸流无所底。其瑞至,从上流哭数声,尸忽涌出,去所投处,已逆流数十步矣。

  刘氏,博平吴进学妻。杨氏,进性妻。进学疫死,既葬,刘夜匍匐缢于墓所。未几,进性亦疫死,杨一恸几绝。姑议嫁之,杨曰:“我何以不如姒。”遂缢死。

  谭氏,南海方存业妻。生子三月,夫亡,悲号欲殉。母乃姑交止之,且讽改适。氏垂涕曰:“吾久不乐生,特念姑与儿耳。”哽咽流涕不止,二人不敢复言。及子七岁,遣就塾师,先令拜姑,微示付托意,窃自喜曰:“吾今可以遂志矣。”一日,媒氏至,复劝改适,氏愈愤,中夜缢死。又张氏,临清林与岐妻。夫亡,欲自缢,舅姑慰之曰:“尔死,如遗孤何?”氏以衣物倩乳妪育其子,三月,知子安乳妪,遂不食死。

  李烈妇,余姚吴江妻。年二十,夫与舅俱卒,家酷贫,妇纺绩养姑,己恒冻馁。有黄某者,谋娶之,贿夫族某使铒其姑,未即从。某乃阴与黄及父家约,诡称其母暴病,肩舆来迎。妇仓卒升舆,既及门,非父家也。姑亦寻至,布几席,速使成礼。妇佯曰:“所以不欲嫁者,为姑老无依耳。姑既许,复何言。然妾自夫殁未尝解带,今愿一洗沐。”又问:“聘财几何?”姑以数对。曰:“亟怀之去。姑在,我即从人,殊赧颜也。”众喜,促姑行,为具汤。汤至,久不出,辟户视之,则缢死矣。其后,崇祯十五年,余姚又有黄烈妇者,金一龙妻。夫早殁,黄截指自誓,立从子为嗣,与姑相依。熊氏子欲娶之,母党利其财,绐令还家,间道送于熊。黄知势不可挽,愿搜括所有以偿聘金,不听,相持至夜深,引刀自刎未殒。其姑闻之,急趋视,黄曰:“妇所以未即死者,欲姑一面耳,今复何求。”遂剜喉以绝。郡邑闻之,毙熊氏子狱中。

  须烈妇,吴县人。夫李死,市儿悦其色,争欲娶之。妇泣曰:“吾方送一夫,旋迎一夫。且利吾夫之死而妻我,不犹杀我夫耶!”市儿乃纠党聚谋,将掠之。妇惊奔母,母惧不敢留。返于姑,姑惧知母。投姊,姊益不敢留,妇泣而归。邻人劝之曰:“若即死,谁旌若节者,何自苦若此?”妇度终不免,自经死。

  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逾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目乃瞑。

  马氏,山阴刘晋啸妻。万历中,晋啸客死,马年二十许,家无立锥。伯氏有楼,遂与母寄居其上,以十指给养,不下梯者数十年。常用瓦盆贮新土,以足附之。邻妇问故,曰:“吾以服土气耳。”年六十五卒。

  谢烈妇,名玉华,番禺曹世兴妻。世兴为冯氏塾师,甫成婚,即负笈往。亡何病归,不能起,妇誓不改适。曹族之老嘉之,议分祭田以赡。或谓妇年方盛,当俟襄事毕,令归宁,妇佯诺。及期,驾舆欲行,别诸姒,多作诀语,徐入室闭户,以刀自断其颈。家人亟穴板入,血流满衣,尚未绝,见诸人入,亟以左手从断处探喉出之,右手引刀一割,乃瞑。

  张氏,桐城李栋妻。栋死无子,张自经于床。母救之,奋身起,引斧斫左臂者三。家人夺斧,抑而坐之蓐间,张瞆闷不语。家人稍退,张遽揜身出户投于水。水方冰,以首触穴入,遂死。”邑又有烈妇王氏,高文学妻。文学死,父道美来吊,谓王曰:“无过哀。事有三等,在汝自为之。”王辍泣问之,父曰:“其一从夫地下为烈,次则冰霜以事翁姑为节,三则恒人事也。”王即键户,绝粒不食,越七日而死。又有戚家妇者,宝应人。甫合卺,而夫暴殁。妇哭之哀,投门外汪中死。后人名其死所为戚家汪云。

  金氏,通渭刘大俊妻。年十九,夫病风痹,金扶浴温泉。暴风雨,山水陡发,夫不能动,令金急走。金号泣坚持不肯舍,并溺死。尸流数十里而出,手犹挽夫不释云。又应山诸生王芳妻杨氏。芳醉坠塘中,氏赴水救之。夫入水益深,氏追深处偕死。

  王氏,山阴沈伯燮妻。议婚数年,伯燮病厉,手挛发秃,父母有他意。女问:“沈郎病始何日?”父曰:“初许时固佳儿,今乃病。”女曰:“既许而病,命也,违命不祥。”竟归之。伯燮病且惫,王奉事无少怠。居八年卒,嗣其从子。更出簪珥佐舅买妾,更得子。逾年,舅姑相继亡,王独抚二幼孤,鬻手食之,并成立。

  李孝妇,临武人,名中姑,适江西桂廷凤。姑邓患痰疾,将不起,妇涕泣忧悼。闻有言乳肉可疗者,心识之。一日,煮药,巘香祷灶神,自割一乳,昏仆于地,气已绝。廷凤呼药不至,出视,见血流满地,大惊呼救,倾骇城市,邑长佐皆诣其庐,命亟治。俄有僧踵门曰:“以室中蕲艾傅之,即愈。”如其言,果苏,比求僧不复见矣。乃取乳和药奉姑,姑竟获全。又洪氏,怀宁章崇雅妻。崇雅早卒,洪守志十年。姑许,疾不能起,洪剜乳肉为羹而饮之,获愈,余肉投池中,不令人知。数日后,群鸭自水中衔出,鸣噪回翔,小童获以告姑。姑起视之,乳血犹淋漓也。其夫兄崇古亦早亡,姒硃氏誓死靡他,妯娌相守五十年云。

  倪氏,兴化陆鰲妻。性纯孝,舅早世,悯姑老,朝夕侍寝处,与夫睽异者十五年。姑鼻患疽垂毙,躬为吮治,不愈,乃夜焚香告天,割左臂肉以进,姑啖之愈。远近称孝妇。

  刘氏,张能信妻,太仆卿宪宠女,工部尚书九德妇也。性至孝,姑病十年,侍汤药不离侧。及病剧,举刀刲臂,侍婢惊持之。舅闻,嘱医言病不宜近腥腻,力止之。逾日,竟刲肉煮糜以进,则乃姑已不能食,乃大悔恨曰:“医绐我,使姑未鉴我心。”复刲肉寸许,恸哭奠箦前,将阖棺,取所奠置棺中曰:“妇不获复事我姑,以此肉伴姑侧,犹身事姑也。”乡人莫不称其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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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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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徐贞女 刘氏 余氏 虞凤娘 林贞女 王贞女 倪美玉刘烈女 上海某氏 谷氏 白氏 高烈妇 于氏台氏 胡氏王氏 刘孝女 崔氏 高陵李氏烈妇柴氏 周氏王氏 荆娲宋氏,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明太祖既定江左,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迨末年颁《祖训》,乃定为十有二监及各司局,稍称备员矣。然定制,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徐贞女 刘氏 余氏 虞凤娘 林贞女 王贞女 倪美玉刘烈女 上海某氏 谷氏 白氏 高烈妇 于氏台氏 胡氏王氏 刘孝女 崔氏 高陵李氏烈妇柴氏 周氏王氏 荆娲宋氏 李氏陈氏 蕲水李氏婢阿来 万氏王氏五烈妇 明伦堂女陈氏 泽二李氏 姜氏 六安女 石氏女谢氏 庄氏 冯氏唐烈妻陈氏刘氏 唐氏颜氏 卢氏 于氏萧氏 杨氏仲氏女何氏 赵氏 倪氏王氏 韩氏 邵氏李氏 江氏 杨氏 张氏石氏王氏等 郭氏 姚氏 硃氏徐氏女定州李氏 胡敬妻姚氏熊氏 丘氏乾氏 黄氏 洗马畈妇 向氏 雷氏 商州邵氏吕氏 曲周邵氏 王氏 吴之瑞妻张氏 韩鼎允妻刘氏江都程氏六烈 江都张氏兰氏等 张秉纯妻刘氏陶氏田氏 和州王氏 方氏 陆氏子道弘妻于氏 项淑美王氏甬上四烈妇 夏氏   徐贞女,宣城人。少字施之济。年十五,里豪汤一泰艳之,倚从子祭酒宾尹,强委禽焉。女父子仁不受,夜趣施舁女归。一泰恚甚,胁有司摄施妇,欲庭夺以归,先使人捽之济父子及媒妁数人,殴之府门,有司莫能制。徐氏被摄,候理,次城东旅舍,思不免,夜伺人静,投池中死,衣上下缝纫不见寸体。观者皆泣下,共舁古庙,盛夏郁蒸,蝇不敢近。郡守张德明临视,立祠城东祀之。   刘氏,京师人。有松江人戍边者,诈称无妻,娶刘。既而遇赦归,绐刘曰:“吾暂归省。”久之不复至,刘抵松访之,夫拒不纳。刘哭曰:“良人弃我,我将安归。”乃翦发为尼,行乞市上,人多怜而周之。刘置一棺,夜卧棺中数十年。邻火起,刘入棺,呼曰:“乞与阖棺,以毕吾事。”遂焚死。   余氏,黄冈宋蒙妾。蒙妻刘,举子女各一人,余无所出。及蒙卒,刘他适,妾辛勤育之。日事纺绩,非丙夜不休。壶政严肃,亲属莫敢窥其门。逾二十年,忽谓子女曰:“吾命将尽,不能终视若辈,惟望若辈为上流人尔。”越数日,无疾而逝。   虞凤娘,义乌人。其姊嫁徐明辉而卒,明辉闻凤娘贤,恳其父欲聘为继室。女知,泣谓父母曰:“兄弟未尝同妻,即姊妹可知。”父执不听,女绝口不言,自经死。   林贞女,侯官人。父舜道,官参政。女幼许长乐副都御史陈省子长源,既纳币,长源卒。女蓬首削脂泽,称疾卧床,哭无声而神伤。或谓未成妇,何自苦。答曰:“子名氏、岁月饰而椟之以归陈,忍自昧哉!”固请于父,欲赴陈丧,父为达其意。陈父答曰:“以凶归,所不忍,以好归,畴与主之?姑俟丧除。”女大悲咤曰:“是欲缓之,觊夺吾志也。”遂不食,积七日,呕血死。   王贞女,昆山人,太仆卿宇之孙,诸生述之女,字侍郎顾章志孙同吉。未几,同吉卒。女即去饰,白衣至父母前,不言亦不泣,若促驾行者。父母有难色,使妪告其舅姑,舅姑扫庭内待之。女既至,拜柩而不哭,敛容见舅姑,有终焉之意。姑含泪曰:“儿不幸早亡,奈何累新妇。”女闻姑称新妇,泪簌簌下,遂留执妇道不去。早晚跪奠柩前,视姑眠食外,辄自屏一室,虽至戚遣女奴候视,皆谢绝,曰:“吾义不见门以外人。”后姑病,女服勤,昼夜不懈。及病剧,女人候床前,出视药灶,往来再三,若有所为。群婢窥之而莫得其迹,姑既进药则睡,觉而病立间,呼女曰:“向饮我者何药?乃速愈如是。”欲执其手劳之,女缩手有难进之状。姑怪起视,已断一指煮药中矣。姑叹曰:“吾以天夺吾子,常忧老无所倚。今妇不惜支体以疗吾疾,岂不胜有子耶!”流涕久之。人皆称贞孝女云。   倪美玉,年十八归董绪。绪居丧过毁得疾,谓妻曰:“吾无兄弟,又无子。吾死,父母祀绝矣。当以吾屋为小宗祠,置祀田数亩,小宗人递主之,春秋享祀,吾父母获与焉,吾无憾矣。汝必以此意告我叔父而行之。”绪卒,倪立从子为后。治丧毕,携其女及田二十亩嘱其姒曰:“以此累姆。”及夫叔父自外郡至,泣拜致夫命,叔父如其言。事竣,妇出拜谢,即入室卧不食。居数日,沐浴整衣曰:“亡夫召我矣。”举手别父母亲属而逝,年二十二。   刘烈女,钱塘人。少字吴嘉谏。邻富儿张阿官屡窥之,一夕缘梯入。女呼父母共执之,将讼官。张之从子倡言刘女诲淫,缚人取财。人多信之。女呼告父曰:“贼污我名,不可活矣,我当诉帝求直耳。”即自缢。盛暑待验,暴日下无尸气。嘉谏初惑人言,不哭。徐察之,知其诬也,伏尸大恸。女目忽开,流血泪数行,若对泣者。张延讼师丁二执前说,女傅魂于二曰:“若以笔污我,我先杀汝。”二立死。时江涛震吼,岸土裂崩数十丈,人以为女冤所致。有司遂杖杀阿官及从子。   上海某氏,既嫁,夫患疯癞,舅姑谋夺以妻少子。妇觉,密告其夫,夫泣遣之归宁。妇潜制殓具,夫既死,舅姑不以告,不阖棺,露置水滨,以俗忌恶疾也。妇闻,盂饭沦鸡,偕幼妹至棺所,抱尸浴之,敛以衣衾,阖棺设祭。祭毕,与妹诀,以巾幕面,投水死。   谷氏,余姚史茂妻。父以茂有文学,赘之于家。数日,邻人宋思徵责于父,见氏美,遂指逋钱为聘物,讼之官。知县马从龙察其诬,杖遣之。及谷下阶,茂将扶以行。谷故未尝出闺阁,见隶人林立,而夫以身近己,惭发赪,推茂远之。从龙望见,以谷意不属茂也,立改判归思。思即率众拥舆中而去,谷母随之至思舍。谷呼号求速死,断发属母遗茂。思族妇十余人,环相劝尉,不可解,乘间缢死。从龙闻之大惊,捕思,思亡去。茂感妻义,终身不娶。   白氏,清涧惠道昌妻。年十八,夫亡。怀娠六月,欲以死殉。众谕之曰:“胡不少待,举子以延夫嗣。”氏泣曰:“非不念良人无后,但心痛不能须臾缓耳。”七日不食而死。   高烈妇,博平诸生贾垓妻。垓卒,氏自计曰:“死节易,守节难。况当兵乱之际,吾宁为其易者。”执姑手泣曰:“妇不能奉事舅姑,反遗孤孙为累。然妇殉夫为得正,勿过痛也。”遂缢。   于氏,颍州邓任妻。任病,家贫,药饵不给,氏罄嫁笥救之。阅六月病革,氏聘簪二,绾一于夫发,自绾其一,抚任颈哽咽曰:“妾必不负君。”纳指任口中,令啮为信。任殁三日,缢死。   州又有台氏,诸生张云鹏妻。夫病,氏单衣蔬食,祷天愿代,割臂为糜以进。夫病危,许以身殉,订期三日。夫付红帨为诀,氏号泣受之。越三日,结所授帨就缢,侍婢救不死,恨曰:“何物奴,败我事!令我负三日约。”自是,水浆不入口,举声一号,热血迸流。至七日,顿足曰:“迟矣,郎得毋疑我。”母偶出栉沐,扃户缢死。   胡氏,诸城人,遂平知县丽明孙女也。年十七,归诸生李敬中,生一女而夫卒。初哭踊甚哀,比三日不哭,盥栉拜舅姑堂下,家人怪之,从容答曰:“妇不幸失所天,无子,将从死者地下,不得复事舅姑,幸强饭自爱。他日叔有子,为亡人立嗣,岁时奠麦饭足矣。”姑及其母泣止之,不可,乃焚香告柩前,顾家人曰:“洗含汝等亲之,不可近男子。”遂入户自经,母与姑槌门痛哭疾呼,终不顾而死。   王氏,淄川成象妻。夫死,痛哭三日,脣焦齿黑。父不忍,予之水,谢勿饮。又三日,气息渐微,强起语父曰:“翁姑未葬,夫亦露殡,奈何?”父许任其事,氏就枕叩头而瞑,年十七。   刘孝女,京师人。父兰卒,矢志不嫁,以养其母。崇祯元年,年四十六矣,母病殁,女遂绝粒殉之。   崔氏,香河王锡田妻。崇祯二年,城破,氏与众诀曰:“我义不受辱。”涕泣乳其女,将自缢,家人力持不得遂。兵及门,众俱奔,氏仓皇缢于户后,恐贼见其貌,或解之也。   高陵李氏,镇抚刘光灿妻。夫殁,励志苦守。崇祯四年,贼陷高陵。年七十九,其家掖之走,曰:“未亡人弃先夫室何往?”语未已,贼露刃入。即取刀自刺,流血淋漓。贼壮其烈,与饮食,怒不受,以碗击贼,骂曰:“吾忍死四十九年,今啜贼食耶!”遂遇害。   烈妇柴氏,夏县孙贞妻。崇祯四年,夫妇避贼山中。贼搜山,见氏悦之,执其手。氏以口啮肉弃之曰:“贼污吾手。”继扳其肱,又以口啮肉弃之曰:“贼污吾肱。”贼舍之去,氏骂不绝声,还杀之。   周氏,新城王永命妻,登州都督遇吉兄女也。幼通《孝经》、《列女传》。崇祯五年,叛将耿仲明、李九成等据登州反,纵兵淫掠。一小校将辱之,氏绐之去,即投缳死。明日,贼至,怒其诳己,支解之。事平,永命侦贼所在,击斩之,以其首祭墓。时蓬莱浦延禧妻王氏,年二十,守节抚孤。九成叛,城陷,叔允章至其家,问所向。答曰:“儿岂向患难中求活。”时有麻索在床头,叔以手振之曰:“欲决计于此乎?”氏首肯,从容就缢。   荆娲,陕西淳化人,姓高氏。兄起凤,邑诸生。崇祯五年,流贼掠继母秦氏及荆娲去,起凤驰赴贼营请赎。贼索二马,起凤倾赀得一马,予之。贼止还其母。起凤与妹诀曰:“我去,汝即死。”贼令劝妹从己,且欲留为书记。起凤大骂不从,被杀。百计胁荆娲,大骂求死。贼悦其色,割发裂衣以恐之。娲益骂不已,贼乃杀之,年甫十六。巡按吴甡上其事,兄妹皆旌。   陈丹余妻宋氏。丹余为郧阳诸生。崇祯六年,贼至被掠,并执其女,迫令入空室。前有古槐,母女抱树立,骂曰:“吾母子死白日下,岂受污暗室中。”大骂不行。贼断其手,益大骂,俱被害。   黄日芳妾李氏、陈氏。日芳知霍丘县,崇祯八年,赍计簿入郡。流贼突至,围城。二人相谓曰:“主君未还,城必不守,我两人独有一死耳。”密缝内外衣甚固,城陷,南望再拜,携赴藏天涧死。越三日,日芳至,号哭涧侧。两尸应声浮出,颜色如生,手尚相援。   蕲水李氏,诸生何之旦妻。流贼至蕲,执而逼之去,不从,则众挟之。李骂益厉,啮贼求死。贼怒,刺之,创遍体,未尝有惧色,贼断其颈死。从婢阿来抱李幼女,守哭。贼夺女将杀之,不与,伏地以身庇之。刺数十创,婢、女俱死。   万氏,和州儒士姚守中妻,泉州知府庆女孙也。生六子,皆有室。崇祯八年,流贼陷其城,恸哭孀姑前,命诸妇曰:“我等女子也,誓必死节。”诸子环泣,急麾之曰:“汝辈男子,当图存宗祀,何泣焉?”长子承舜泣曰:“儿读书,惟识忠孝字耳,愿为厉鬼杀贼,何忍母独死。”遂负母投于塘。诸妇女孙相随死者十数人,仅存子希舜,求其尸,其聚塘坳,无一相离者。   流贼陷和州,王氏一时五烈妇;王用宾妻尹氏,用贤妻杜氏,用聘妻鲁氏,用极妻戴氏,又王氏良器女,刘台妻也。五人同匿城西别墅,誓偕死。及贼登陴,呼声震地。五人相持泣曰:“亟死亟死,毋污贼刃。”结缳,缳断,适用贤所佩剑挂壁上,杜趋拔之,争磨以刭,次第死。州又有女,失其姓,与诸妇共匿明伦堂后。其四人已为贼执,用帛牵之。独此女不肯就执,多方迫之不得。四妇劝之,泣曰:“我处女也,可同男子去耶?”以头抢地。贼搴其足而曳之,女大骂。贼怒,一手搴足,以刀从下劈之,体裂为四。   陈氏,泾阳王生妻。有子方晬,生疾将死,以遗孩属陈。陈曰:“吾当生死以之。”流贼至,陈抱子避楼上。贼烧楼,陈从楼檐跳下,不死。贼视其色丽,挟之马上,陈跃身坠地者再。最后以索缚之,行数里,陈力断所系索,并鞍坠焉。贼知不可夺,乃杀之。贼退,家人收其尸,子呱呱怀中,两手犹坚抱如故。   鸡泽二李氏。一同邑田蕴玺妻。遇乱,蕴玺兄弟被杀。李抱女同姒王抱男而逃。王足创难行,令李速去。李曰:“良人兄弟俱死,当存此子以留田氏后。”遂弃己女,抱其子赴城,得无恙。一嫁曲周郭某。遭乱,举家走匿。翁姑旋被杀,李携幼男及夫弟方七岁者共逃,力罢,不能俱全。或教之舍叔而抱男,李曰:“翁姑死矣,叔岂再得乎!子虽难舍,然吾夫在外,或未死,尚可期也。”竟弃男,负叔而走。   宋德成妻姜氏,临清人。德成知赞皇县,寇入署,姜投井。贼出之,逼令食,骂曰:“待官兵剿汝,醢为脯,吾当食之。”以簪自剔一目示贼曰:“吾废人也,速杀为幸。”贼怒杀之。   六安女,失其姓。崇祯中,流贼入境,见其美,将犯之。以帕蒙其头,辄坏之,曰:“毋污我发。”被以锦衣,又掷之曰:“毋污吾身。”强拥诸马上,复投地大骂请死。贼怒刃之,既而叹曰:“真烈女。”   石氏女,失其邑里,随父守仁寓五河。崇祯十年,流贼突至,执欲污之。女抱槐树厉声骂贼。贼使数人牵之不解,剒其两手,骂如初。又断其足,愈骂不绝,痛仆地佯死。贼就褫其衣,女以口啮贼指,断其三,含血升许喷贼,乃瞑。贼拥薪焚之,厥后所焚地,血痕耿耿,遇雨则燥,旸则湿。村人骇异,掘去之,色亦入土三尺许。   又当涂举人吴昌祚妻谢氏,为乱卒所掠。谢以手抱树,大骂不止。卒怒,断其附树之指,复拾断指掷卒面,卒磔杀之。   周彦敬妻庄氏。彦敬,栖霞知县。氏读书知大义,乱起,乡人悉窜山穴中。庄以男女无别,有难色。彦敬强之曰:“不入,且见杀。”庄曰:“无礼不如死,君疑我难死乎!”既引刀自裁。彦敬感其义,终身不复娶。   梁凝禧妻冯氏。凝禧,随州诸生。崇祯十年,闻贼警,夫妇买舟避难。行至西河,贼追急,登岸奔魏家砦。夫妇要同死,氏诀凝禧曰:“同死固甘,但君尚无子,老母在堂,幸速逃,明早可于此地寻我。”凝禧遂逃,次早果得尸于分手处。   唐烈妻陈氏。烈,孝感诸生。崇祯十年,从夫避难山砦。贼突至,夫与子俱奔散,陈独行山谷间。砦人曰:“非唐氏妪乎?事迫矣,可急入保。”陈问夫与子至未,曰:“未也。”陈泣曰:“我茕茕一妇人,靡因而至。诸君虽怜而生我,我何面目安兹土耶!夫存亡未知,依人以生不贞,弃夫之难不义。失贞与义,何以为人!吾其行也。”卒不入。已,贼至,逼去不从,大骂死。   又刘氏,怀宁人,应天府丞颜素之孙妇也。崇祯末,乱兵焚掠江市。其舅与夫先在南京。刘孑身出避,仓皇无所之,见男妇杂走登舟,慨然曰:“吾侪妇人,保姆不在,义不出帷,敢乱群乎!”遂投江死。   唐氏,广济潘龙跃妻。崇祯十三年避贼灵果山。贼至,加刃龙跃颈,索钱。唐跪泣,乞以身代夫,不许。女巽跪泣,乞以身代父,不许。唐知夫不免,投于塘,女从之。贼怆然释其夫。   又颜氏,长乐诸生黄应运妻。城陷,兵至其家,欲杀应运生母詹氏,颜泣诉,愿身代。及颜方受刃,妾曾又奔号曰:“此我主母,无所出,愿杀我以全其命。”卒感其义,两释之。   颍州卢氏,王瀚妻。家贫,舂织终岁。崇祯十四年大饥,夫患疫。氏语夫曰:“君死,我当从。”及夫死,时溽暑,氏求亲戚敛钱以葬曰:“我当死,但酷热无衣棺,恐更为亲戚累,迟之秋爽耳。”闻者咳之。及秋,尽粜其新谷,置粗布衣,余买酒蔬祀夫墓。归至家,市梨数十进姑,并贻妯娌,语人曰:“我可死矣。”夜半自缢。   于氏,汝州张鐸妻。崇祯十四年,贼破城,氏谓两婢曰:“吾辈今日必死,曷若先出击贼,杀贼而毙,不失为义烈鬼。”于是执梃而前,贼先入者三,出不意,悉为所踣。群贼怒,攒刺之,皆死。   萧氏,万安赖南叔妻。夫早丧,无子,遗一女。寇大起,筑室与女共居。盗突至,率女持利刃遮门,詈曰:“昔宁化曾氏妇,立砦杀贼。汝谓我刃不利邪!犯我必杀汝。”贼怒,纵火焚之,二人咸烬。   又杨氏,安定举人张国纮妾。崇祯十六年,贼贺锦攻城急。国纮与守者议,丁壮登陴,女子运石。杨先倡,城中女子从之,须臾四城皆遍。及城陷,杨死谯楼旁。事定,家人获其尸,两手犹抱石不脱。   仲氏女,湖州人,随父贾汉阳。崇祯中,汉阳陷,从群妇将出城,贼守门者止之。有顷,贼大肆淫掠,见女美,执之。女面披发,大骂。贼具马,命二贼挟之上,连坠伤额,终不肯往。贼露刃迫之曰:“身往何如头往?”笑曰:“头往善。”遂被害。   邝抱义妻何氏。抱义,临武诸生。崇祯末,氏为贼所执,乃垢面蓬发绐以病疫,贼惧释之。及贼退,家人咸喜,何泣曰:“平昔谒拜伯叔,犹赭颜汗发。今匿身不固,以面目对贼,牵臂引裾,虽免污辱,何以为人!”竟忿恚不食死。   汤祖契妻赵氏。祖契,睢州诸生。氏知书,有志节。崇祯十五年,贼陷太康,将抵睢。氏语家人曰:“州为兵冲,未易保也。脱变起,有死耳。”及城破,属祖契负其母以逃,而己阖户自经,家人解之,投井,复为家人所阻,怒曰:“贼至不死,非节也,死不以时,非义也。”贼至,环刃相向,牵之出,厉声诃贼,遂遇害。   萧来凤妻倪氏。来凤,商城贡生,慷慨有大节。贼逼受职,不屈死,倪自经从之。又有宋愈亨,深泽举人,寇至投井死。妻王氏曰:“夫既如此,吾敢相负。”媳韩生男甫六日,愿从死,相对缢。   邵氏,邹县张一桂妻,同妾李氏遇贼。欲迫李行,邵骂曰:“亡夫以妾托我,岂令受贼辱。”贼怒杀之。李知不免,绐曰:“我有簪珥埋后园井旁。”贼随李发之,至则曰:“主母为我死,我岂独生。”即投井。贼下井扶之,李披发破面骂不已,扭其衣欲令并死井底,叫声若雷。贼知不可强,乃刃之。   宗胤芳妻江氏,鲁山人。子麟祥,进士。流贼之乱,江与麟祥妻袁氏率孙女、孙妇九人登楼,俱悬于梁。视其已死,乃引刀自刭。   曹复彬妻杨氏。复彬,江都诸生。城破,复彬创仆地,杨匿破屋中。长女蒨文,年十四,趣母决计。次女蒨红,年十二,请更衣死。杨止之,复彬执不可,乃为三缳,次第而缢。   梁以樟妻张氏,大兴人。以樟知商丘县。崇祯十五年,流贼围商丘,急积薪楼下,集婢女其上,俱令就缢。谓子燮曰:“汝父城守,命不可知,宗祀惟汝是赖。”属乳媪匿民家。自缢死。家人举火,诸尸俱烬。   郑完我母石氏,甘州卫人。完我,南阳府同知,既之官,妻王氏奉石家居。崇祯十六年,贼围甘州,石预戒家人积薪室中。及城陷,携王及一孙女纵火自焚。寇退,出尸灰烬间,姑媳牵挽不释手。女距三尺许,覆以甕,启视色如生。   郭氏,长治宋体道妻。崇祯十五年,任国琦作乱,同居诸妇皆罗跪,呼郭不出,独匿垝垣。贼怒,诘其不跪,瞪目厉声曰:“我跪亦死,不跪亦死,已安排不活矣。”贼加数刃,迄死骂不绝口。   姚氏,桐城人,湘潭知县之骐女,诸生吴道震妻。年十九,夫亡,以子德坚在襁褓,忍死抚之。越二十六年,至崇祯末,流贼掠桐城。兄孙林奉母避潜山,氏偕行。贼奄至,孙林格斗死,德坚负氏逃。氏曰:“事急矣,汝书生焉能负我远行,倘贼追及,即俱死,汝不能全母,顾反绝父祀乎!”叱之去,德坚泣弗忍,氏推之坠层崖下。须臾贼至,叱曰:“出金可免。”氏曰:“我流离远道,安得有金。”贼令解衣验之,骂曰:“何物贼奴,敢作此语!”贼怒,刃交下死。   硃氏,无为人,徐毕璋妻。年十七,归璋。璋有妹名京,年十五,未字。崇祯十五年,流贼破城。硃方怀孕,奔井边,谓京曰:“吾妊在怀,井口狭,可推而纳之。”京曰:“唯。”纳毕,即哭呼曰:“父母安在乎,吾伴嫂死矣!”跃而入。   李氏,定州人,广平教授元荐女,归同里郝生。崇祯十六年,州被兵。生将奉亲避山中,留李与二子居其母家。生控马将发,李哭拜马前,指庭中井诀曰:“若有变,即洁身此中,以衣袂为识,旁有白线一行者,即我也。”比城破,藏二子他所,入井死。兵退,生出其尸,颜色如生。   胡敬妻姚氏。敬,孝感贡生。流贼陷孝感,姚乘舟避难南湖,欷歔不已。邻舟妇解之曰:“贼入黄,从未杀人,何畏也?”姚曰:“我非畏杀,畏其不杀耳。”闻贼将入湖,叹曰:“贼至而死,辱矣。”遂携二女僮投水死。   熊氏,武昌李荩臣妻,大名知县正南女。荩臣父周华,官赣州知官,荩臣从父之任,留妇于家。崇祯十六年,武昌陷,妇匿林薮中,为贼所得,夺刀自刎。贼去,邻妪救活之。明年,李自成率残卒南奔,妇只身窜山谷。有胡姓者,欲为子娶之。妇曰:“吾颈可断,汝不闻前事乎!”已,荩臣自江西归,遇贼被杀。妇恸三日,自缢死。   丘氏,孝感刘应景妻。崇祯末,为贼所执,逼从,不可。贼曰:“刃汝。”丘曰:“得死为幸。”贼注油满甕,渍其衣,语同类曰:“此妇倔强,将巘之。”丘哂曰:“若谓死溺、死焚、死刃有间乎?官兵旦夕至,若求如我,得哉!”贼怒,束于木焚之,火炽,骂不绝口。同邑乾氏,年十七,归高文焕。文焕卒,无子,拔刀自裁。母及姑救之,越三日复苏。自是断荤,日不再食。崇祯十六年,闻贼陷德安,将及孝感。从子高骞将扶避山砦,氏曰:“吾老矣,岂复出门求活。行吾四十年前之志,可也。”投后园池中死。   邑又有黄氏,张挺然妻。崇祯末,贼帅白旺陷德安,授挺然伪掌旅。黄泣止之,不听。贼令挺然取妇为质,黄携十岁儿匿青山砦。挺然诱以利,劫以兵,且使亲戚招之,皆不应。已而破砦,焚己居以穷黄,黄匿愈深,竟不可得。挺然寄儿金簪,儿以绾发,黄怒,拔弃之曰:“何为以贼物污首!”久之,贼败,挺然走死襄阳,黄耕织以抚其子,乡人义之。   蕲水洗马畈某氏,为贼所执,不从。贼刃其腹,一手抱婴儿,一手捧腹,使气不即尽以待夫。夫至,付儿,放手而毙。   向氏,黄陂人。年十八,归王旦士。未久,贼陷黄陂,被执。贼持刀迫之,氏骂不绝口。贼指众曰:“若非汝父母,即舅姑兄弟,必尽杀,而后及汝。”氏曰:“我义不辱,与家人何与!”夺刃自刎。贼怒,立磔之。   刘长庚妾雷氏。长庚为同州诸生。贼陷潼关,将及州,长庚拜家庙,召妻及二子曰:“汝年长,且有子,当逃。”召雷及所生女曰:“汝年少,当从吾死。”雷曰:“妾志也。”长庚携酒登楼,谓妾曰:“汝平日不饮,今当共醉。”妾欣然引满。长庚且饮且歌,夜半遍题四壁,拔刀示妾曰:“可以行乎?”对曰:“请先之。”夺刀自刎。长庚乃解所系条,缢于梁。女方七岁,横刀于壁,以颈就之而死。   邵氏,商州人,布政使可立女,侍郎雒南薛国用子匡伦妻也。流贼将至,避之母家。商州陷,贼驱使执爨,骂曰:“吾大家女,嫁大臣子,肯为狗贼作饭耶!”贼怒,斫其足,骂益厉,断舌寸磔之。   关陈谏妻吕氏。陈谏,云梦诸生。族有安氏者,殉其夫关坤,吕每谈及,辄感慨欷歔曰:“妇人义当如是。”崇祯末,寇陷邻郡,吕谓夫曰:“贼焰方张,不如早为之所。”取鱼网结其体甚固。俄寇至,俾缝衣,吕投剪破贼面,骂曰:“贼敢辱我针黹乎!手可断,衣不可缝。”贼怒,磔之,投于水。   邵氏,曲周李纯盛妻。寇至,姑姊妹俱避地洞中。邵为寇所得,问洞所在。绐之行,寇喜随之,径往井傍,投井死。洞中五十余人俱获免。   王氏,宛平刘应龙妻。年十六,嫁应龙。家贫,以女红养舅姑。应龙父子相继亡,王事姑抚子。阅二十年,贼陷都城,泣拜其姑曰:“留长孙奉事祖母,妇死已决。”遂携幼子投井死。   吴之瑞妻张氏。之瑞,宿松诸生。福王时,城陷,军士欲污之。张恐祸及夫与子,绐曰:“此吾家塾师,携其子在此。吾丑之,若遣去,则惟命。”夫与二子去已远,张乃厉声唾骂,撞石死。   韩鼎允妻刘氏。鼎允为怀宁诸生。福王时,城溃。舅姑双柩殡于堂,刘守不去。贼欲剖棺,刘抱棺号哭,贼释之。一女年十三,贼欲纵火,而数盼其女。刘绐之曰:“苟不惊先柩,女非所惜也。”贼喜投炬,携女去。刘送女,目门外池示之,女即投池死。贼怒,刃刘,刘骂不绝口死。   江都程氏六烈。程煜节者,江都诸生也。其祖姑有适林者,其姑有适李者,其叔母曰刘氏、邹氏、胡氏。而煜节之妹曰程娥,未字。城被围,与刘约俱死,各以大带置袖中。城破,女理发更衣,再拜别其母,遂缢死。刘有女甫一岁,啼甚惨。刘乳之,复以糕饵一器置女侧,乃死。邹与胡亦同死。适林者,投井死。适李者,遭掠,绐卒至井旁,大骂投井死。时称一门六烈。   张氏,江都史著馨妻。年二十六,夫亡。及城陷,抚其子泣曰:“向也抚孤为难,今也全节为大。儿其善图,吾不能顾矣。”遂赴水死。   又兰氏,孙道升继妻。其前妻女曰四,兰所生女曰七,皆嫁古氏。次曰存,孙女曰巽,皆未嫁。其弟道乾、道新并先卒。道乾妻王氏,子天麟妻丁氏,道新妻古氏,其从弟子启先妻董氏。江都之围,诸妇女各手一刃一绳自随。城破,巽先缢死。兰时五十四,引绳自缢死。王氏、丁氏投舍后汪中死。古氏亦五十四,守节三十年,头尽白,投井死。有女嫁于吴,生女曰睿,方八岁,适在外家,从死于井。董氏以带系门枢,缢死。存病足,力疾投井死。董氏之娣,有祖母曰陈氏,方寄居,与董氏同处,亦自缢死。四与七同缢于床死。   同时有张廷铉者,妻薛氏,城破自缢死。廷铉之妹曰五,遇卒鞭挞使从己,大呼曰:“杀即杀,何鞭为!”遂杀死。   张秉纯妻刘氏。秉纯,和州诸生。家故贫,氏操井臼,处之怡然。国亡,秉纯绝粒死。氏一勺水不入口,阅十有六日,肌骨销铄,命子扶至柩前祭拜,痛哭而绝。   陶氏,当涂孙士毅妻,守节十年。南都覆,为卒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否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不忍杀,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陶母奔护,亦被杀。   田氏,仪真李铁匠妻,姿甚美。高杰步卒掠江上,执犯之,田以死拒。挟马上,至城南小桥,马不能渡。田绐卒牵衣行,睹中流急湍,曳二卒赴水,并溺死。   王氏,和州诸生张侣颜妻。南都不守,刘良佐部卒肆掠。氏同母匿朝阳洞,卒攻洞急,氏以子付母曰:“贼势汹汹,我少妇,即苟免,何面目回夫家。此张氏一线,善抚之。”言讫,挺身跳洞外,洞高数十仞,乱石巉岩若锋刃,碎身死焉。   方氏,桐城钱秉镫妻。避寇寓南都。岁祎,饘粥不给,以女红易米食其夫,己与婢仆杂食糠籺。客过,洁茗治馔,取诸簪珥,与秉镫游者,未尝知其贫也。秉镫与阮大铖同里,有隙,避吴中。方挈子女追寻,得之。已而吴中亦乱,方知不免,乃密纫上下服,抱女赴水死。   陆氏,嘉定黄应爵妻。少丧夫,家贫,纺绩自给逾三十年。甫殁,嘉定城破。子道弘妻,亡其姓,持二女仓卒欲赴井。长女曰:“若使母先投,必恋念吾二女,不如先之。”乃挽妹亟入,道弘妻继之,并溺死。   于氏,丹阳荆潹妻。潹父大澈为乱兵所杀。于闻变,知不免,谓潹曰:“请先杀妾。”潹不忍,怒曰:“君不自杀,欲留为乱兵污耶!”潹恸哭从之。   项淑美,淳安人,适方希文。希文好蓄书。杭州不守,大帅方国安溃兵掠江浒,数百里无宁宇。希文避山间,载书以往。会幼子病疹,希文出延医,淑美与一妪一婢处。是夕,乱兵突至,纵火肆掠。婢挽淑美衣,欲与俱出,正色叱曰:“出则死于兵,不出死于火,等死耳,死火不辱。”时妪已先去,见火炽复入,呼曰:“火至,奈何弗出?”淑美不应,急取书霍左右,高与身等,坐其中。须臾火迫,书尽焚,遂死。贼退,希文归,则余烬旋而成堆,若护其骨者。一恸,灰即散,乃收骨瘗先兆。   先是,有慈谿王氏,归同里方姓。甫逾月,火起,延及其屋。夫适他出,氏坚坐小楼不下,遂被焚,骸骨俱烬,惟心独存。夫归,捧之长号,未顷即化。   甬上四烈妇。钱塘张氏,鄞县举人杨文瓚妻。国变后,文瓚与兄文琦,友华夏、屠献宸,俱坐死。张纫箴联其首,棺殓毕,即盛服题绝命诗,遍拜族戚。吞脑子不死,以佩带自缢而卒。文琦妻沈氏亦自缢。夏继妻陆氏结帨于梁,引颈就缢,身肥重,帨绝堕地。时炎暑,流汗沾衣,乃坐而摇扇,谓其人曰:“余且一凉。”既复取帨结之而尽。有司闻杨、华三妇之缢,遣丐妇四人至献宸家,防其妻硃氏甚严。硃不得间,阳为欢笑以接之,且时时诮三妇之徒自苦也。数日,防者稍懈,因谓之曰:“我将一浴,汝侪可暂屏。”丐妇听之,阖户自尽。时称“甬上四烈妇。”   夏氏,黔国公沐天波侍女也。沙定州之乱,天波出走,母陈、妻焦亦避外舍。惧贼迫,焦谓姑曰:“吾辈皆命妇,可陷贼手乎!”举火自焚死。夏归其母家,获免。后天波自永昌还,夏复归府,则已薙为尼矣。天波感其义,俾佐内政。及天波从亡缅甸,夏遂自经。时城中大乱,死者载道,尸为乌犬所食,血肉狼籍,夏尸弃十余日,独无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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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七 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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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明史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妇人之行,不出于闺门,故《诗》载《关雎》、《葛覃》、《桃夭》、《芣苜》,皆处常履顺,贞静和平,而内行之修,王化之行,具可考见。其变者,《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胡氏许元忱妻胡氏郃阳李氏 吴节妇杨氏 徐亚长 蒋烈妇杨玉英张蝉云 倪氏 彭氏刘氏 刘氏二孝女 黄氏 邵氏婢杨贞妇倪氏 杨氏 丁氏 尤氏 李氏 孙氏方孝女解孝女 李氏 项贞女 寿昌李氏 玉亭县君 马氏王氏刘氏杨氏 谭氏张氏 李烈妇黄烈妇 须烈妇陈节妇马氏 谢烈妇 张氏王氏 戚家妇 金氏杨氏 王氏李孝妇洪氏 倪氏 刘氏   欧阳氏,九江人,彭泽王佳傅妻也。事姑至孝。夫亡,氏年方十八,抚遗腹子,纺绩为生。父母迫之嫁,乃针刺其额,为誓死守节字,墨涅之,深入肤里,里人称为黑头节妇”又徐氏,乌程人。年十六,嫁潘顺。未期而夫病笃,顾徐曰:“母老,汝年少,奈何?”徐泣下,即引刀断左小指,以死誓。夫死,布衣长斋。年七十八卒。遗命取断指入棺中。家人出其指,所染爪红色尚存。   冯氏,宣城刘庆妻。年十九,夫亡,誓守节。其娣姒讽之曰:“守未易言,非咬断铁钉者不能。”冯即投袂起,拔壁上钉啮之,DC然有齿痕。复抉臂肉,钉著壁上曰:“脱有异志,此即狗彘肉不若。”已而遗腹生子,曰大贤。长娶李氏,大贤又夭,姑妇相守至老。卒,取视壁钉肉,尚韧不腐,齿痕如新。   方氏,金华军士袁坚妻。坚嗜酒败家,卒殡城北濠上。方贫无所依,乃即殡处置棺,寝处其中,饥则出饮于濠。久之不复出,则死矣。郡守刘郤为封土祭之。   又叶氏,兰谿人。适神武中卫舍人许伸。伸家素饶于财,以不检,荡且尽,携妻投所亲,卒于通州。氏守尸,昼夜跪哭。或遗之食,或馈金,或劝以改嫁,俱却不应。水浆不入口者十四日,竟死尸傍,年二十余,州人为买棺合葬。   潘氏,海宁人。年十六,归许钊,生子淮。甫期年,钊卒,既殓,潘自经。死已两日矣,有老妪过之曰:“是可活也。”投之药,更苏。钊族兄欲不利于孤,嗾潘改适,潘毁容自矢。族兄者,夜率势家仆数十人诬以债,椎门入。潘负子,冒风雨,逾垣逸。前距大河,追者迫,潘号恸投于河。适有木浮至,凭以渡,达母家,遂止不归。淮年十九,始归。淮补诸生,娶妇生五子。潘年五十,宗人聚而祝,族兄者亦至。潘曰:“氏所以得有今日,赖伯氏玉成。”目淮酌酒饮伯,卒爵,北向拜曰:“未亡人,三十年来濒死者数矣,而顾强生,独以淮故耳。今幸成立,且多子,复何憾。”语毕入室。顷之宴彻,诸宗人同淮入谢,则缢死室中矣。   杨氏,桐城吴仲淇妻。仲淇卒,家贫,舅欲更嫁之。杨曰:“即饥死,必与舅姑俱。”舅不能夺。数年,家益贫,舅谋于其父母,将以偿债。杨仰天呼曰:“以吾口累舅姑,不孝。无所助于贫,不仁。失节则不义。吾有死而已。”因咽发而死。张烈妇,芜湖诸生缪釜妻。年十八,归釜。越四年,釜病,属张善自托。张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也。”乃沐浴更衣,阖户自缢。阅日,而釜乃卒。又蔡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负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纟任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而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叹,寻死。又郑氏,安陆赵鈓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某寡妇更适人,馈以茶饼。郑怒,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鈓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乎?”即自缢于床楣。鈓少苏,回盼,出泪而绝。   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诸恶少以酒肴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俟汝之成民也。”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所亲百方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寝食三年,竟不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妻。孟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斗。嘉靖中,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豪誓于众曰:“无出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至,众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虞贼见乎?”黄曰:“篷窗安坐,恐贼至不得脱,我居外,便投水耳。”贼至,黄跃入水中死。时同县罗举妻张氏,从夫避乱岩穴间。贼至,张与妾及妾子俱为所获。贼见张美,欲犯之,不从。至中途,张解发自缢,贼断之。张又解行缠,贼又觉之,徒跣驱至营。贼魁欲留之,张厉声曰:“速赐一死。”贼曰:“不畏死,吾杀汝妾。”张引颈曰:“请代妾,留抚孩婴。”贼曰:“吾杀孩婴。”张引颈曰:“请代孩婴,存夫嗣。”贼令牵出杀之。张先行,了无惧色。贼方犹豫,张骂不绝口,遂遇害。投尸于河,数日尸浮如生。   张氏,政和游铨妻。倭寇将至,妇数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焉。”未几,贼陷政和,张度不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张含笑随之,并死。   又叶氏,松溪江华妻,陈氏,叶弟惠胜妻,偕里人避倭长潭。值岁除,里妪觅刀为幼男薙发弗得,叶出诸怀中。众问故,曰:“以备急耳。”及倭围长潭,执二妇,共系一绳。叶谓陈曰:“我二人被絷,纵生还,亦被恶名,死为愈。”陈唯唯。叶探刀于怀,则已失,各抱幼女跳潭中死。同时林寿妻范氏,亦与众妇匿山坞。倭搜得众妇,偕至水南,范独与抗。或谓姑顺之,家且来赎。答曰:“身可赎,辱可赎哉!我则宁死。”贼闻言,杀其幼女恐之,不为勋。曰:“并及汝矣。”厉声曰:“固我愿也!”贼杀之。   刘氏二女,兴化人。嘉靖四十一年与里中妇同为倭所掠,系路傍神祠中。倭饮酣,遍视系中,先取其姊。姊厉声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贼乎?”倭笑慰之曰:“若从我,当询父母归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时尚论归耶?”倭尚抚背作款曲状。女怒,大骂。时黄昏,倭方纵火,女即赴火死。已复侵其妹,妹又大骂。倭露刃胁之,不为动,曰:“欲杀,即杀。”倭欲强犯之,女绐曰:“吾固愿从,俟姊骨烬乃可,否则不忍也。”倭喜负薪益火,火炽,女又赴火死。时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为最。   孙烈女,五河人。性贞静,不苟嬉笑。母硃卒,继母李携前夫子郑州儿来。州儿恃母欲私女,尝以手挑之,忿批其颊。一日,女方治面,州儿从后搂之。女揪发觅刃,州儿啮其臂得脱。女奔诉于姊,触地恸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贼子敢辱我,必刃之而后死。”姊曲抚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儿不悛,绐李曰:“儿采薪,臂力不胜,置遗束于路。”李往取之,归则户扃甚严。从母舒氏亦趋至,曰:“初闻如小犊悲鸣,继又响震如雷,必有异。”并力启之,州儿死阈下,项几断,女亦倚壁死。盖州儿诳母出,调女。女阳诺而使之闭门,既蹑其后杀之也。又蔡烈女,上元人。少孤,与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伏。官怪问故。贼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陈谏妻李氏,番禺人。谏,嘉靖十一年进士。为太平推官,两月卒,其弟扶榇归。李曰:“吾少嫠也,岂可与叔万里同归哉!”遂不食死。   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DD。将嫁,而DD遘父炼难,二兄衮、褒杖死塞上,DD与兄襄并逮系宣府狱。总督杨顺逢严嵩意,必欲置二子死,搒掠数百,令夜分具二子病状。会顺为给事中吴时来所劾,就槛车去,襄等乃得释。自是病呕血,扶父丧归,比服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DD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奁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剺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以襄子嗣。   戴氏,莆田人,名清。归蔡本澄,年甫十四。居二年,本澄以世籍戍辽东,买妾代妇行。戴父与约曰:“辽左天末,五年不归,吾女当改嫁矣。”至期,父语清如约。泣不从,独居十有五年。本澄归,生一子,未晬,父子相继亡。清哀毁几绝。父潜受吴氏聘,清闻之曰:“人呼女蔡本澄妇耳,何又云吴耶?”即往父家,使绝婚。吴讼之官,令守节,表曰寡妇清之门。时莆又有欧茂仁妻胡氏,守节严苦,内外重之。郡有狱久不断,人曰:“太守可问胡寡妇。”守乃过妇问之,一言而决。   胡氏,鄞许元忱妻。元忱为徐祝师养子,习巫祝事。胡鄙之,劝夫改业,且劝归许宗。未果,而元忱疫死。氏殡之许氏庐,苫卧柩傍,夜拥一刀卧。里某求氏为偶,氏毁面截鬓发,断左手三指,流血淋漓,某惊遁。族妇尊行抱持之,大恸,因立应后者,令子之。氏服丧三年,不浣不栉。毕葬,乃为子娶妇。夫有弟少流移于外,复为返之,许氏赖以复起。   李氏,郃阳安尚起妻。尚起商河南,病亡。氏闻讣,尽变产完夫债,且置棺以待夫榇归,跪告族党曰:“烦举二棺入地。”闭户将自缢,邻妇欲生之,排闼曰:“尔尚有所逋,何遽死?”氏启门应曰:“然吾资已尽,奈何?请复待一日。”乃纫履一双往畀之,曰:“得此足偿矣。”归家,遂缢死。   吴节妇,无为周凝贞妻。凝贞卒,妇年二十四,毁容誓死,不更适,佣女工以奉孀姑。姑老卧病,齿毁弗能食。妇绝其儿乳以乳姑,冬月卧拥姑背以暖之,宛转床席者三年。姑卒,哀毁骨立,年七十五终。又杨氏,清苑刘寿昌妻。年十九,夫卒,誓死殉。念姑病无依,乃不死。母家来迎,以姑老不忍去侧,竟不归宁。阅三十年,姑卒,葬毕,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从地下矣。”遂绝粒。家人问遗言。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遂瞑。   徐亚长,东莞徐添男女。添男为徐姓仆,生亚长四岁而死。母以亚长还其主,去而别适。比长,贞静寡言笑,居群婢中,凛然有难犯之色。家童进旺欲私之,不可。亚长奉主命薙草豆田中,进旺迹而迫之,力拒获免,因哭曰:“闻郎君读书,有寡妇手为人所引,斧断其手,况我尚女也,何以生为!”遂投江死。   蒋烈妇,丹阳姜士进妻。幼颖悟,喜读书。弟文止方就外傅。夜归,辄以饼饵啖之,令诵日所授书,悉能记忆,久之遂能文。归士进数年,士进病瘵死。妇屑金和酒饮之,并饮盐卤。其父数侦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启其齿饮之药,复不死。礼部尚书宝,士进从父也,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家人备之益谨。一日,妇命于纟惠帐前掘坎埋大缸贮水,笑谓家人:“吾将种白莲于此,此花出泥淖无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于是日纂辑不懈。书将成,防者稍不戒,则濡首缸中死矣。为文脱稿即毁,所存《列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皆文止窃而得之者。御史闻于朝,榜其门曰文章贞节。初,其兄见女能文,以李易安、硃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虽能文,大节亏矣。”其幼时志操已如此。   杨玉英,建宁人。涉猎书史,善吟咏。年十八,许字官时中。时中有非意之狱,父母改受他聘。玉英闻之,嘱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奚诸物,异日以遗官官人。”婢弗悟,诸之。于是窃入寝室,自经死,目不瞑。时中闻讣,具礼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遗物,付父母启之,得诗云:“昆山一片玉,既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张蝉云,蒲城人,许字俞桧。万历中,桧被诬系狱。女闻可贿脱,谋诸母,欲货妆奁助之。母不可,曰:“汝未嫁,何为若此。”女方食,即以碗掷地,恚不语。入暮自缢死。   陈襄妻倪氏。襄为鄞诸生,早卒。妇年三十,无子,家贫,力女红养姑。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妇煎沸汤自渍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烟煤涂伤处,遂成狞恶状。媒过之,惊走,不敢复以聘告。历二十年,姑寿七十余卒,妇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卒,誓不再适。潍县丁道平密嘱其父欲娶之。彭察知,六日不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节烈,后闻其疾革不起,赠以棺。彭语父曰:“可束苇埋我,亟还丁氏棺,地下欲见王枚皋也。”遂死。又刘氏,颍州刘梅女,许聘李之本。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语父曰;“儿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长,然后殉。寄语翁,且勿为郎置椁。”遂尽去铅华,教弟读书,亲正句读。越一年,梅潜许田家。女闻,中夜开箧,取李币,挑灯制衣,衣之,缢死。知府谢诏临其丧,邻里吊者如市。田家亦具奠赙,举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划然而碎,起高丈余,绕檐如蝶坠。观者震色。   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家贫力田。尝至陇上,叹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丘,不离亲侧。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黄氏,江宁陈伯妻。年十八,归伯。父死,母欲改节,氏苦谏不从。一日,母来省,女闭门不与相见,母惭去。后伯疾笃,黄誓不独生。一日,姑扶伯起坐,黄熟视曰:“嗟乎!病至此,吾无望矣。”走灶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厨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阳大侠邵方家婢也。方子仪,令婢视之。故相徐阶、高拱并家居,方以策干阶,阶不用,即走谒拱,为营复相,名倾中外。万历初,拱罢,张居正属巡抚张佳胤捕杀方,并逮仪。仪甫三岁,捕者以日暮未发,闭方所居宅,守之。方女夫武进沈应奎,义烈士,负气有力,时为诸生,念仪死,邵氏绝,将往救之。而府推官与应奎善,固邀饮,夜分乃罢。武进距方居五十里,应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墙入,婢方坐灯下,抱仪泣曰:“安得沈郎来,属以此子。”应奎仓卒前,婢立以仪授之,顿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此子生,婢死无憾。”应奎匿仪去,晨谒推官。旦日,捕者失仪,系婢毒掠,终无言。或言于守曰:“必应奎匿之。”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应奎夜饮于余,晨又谒余也。”会有为方解者,事乃寝,婢抚其子以老。   杨贞妇,潼关卫人,字郭恒。万历初,客游湖南,久不归。父议纳他聘,女不可,断发自守。家有岩壁,穴墙居之,垂橐以通饮食,如是者二十六年。恒归,乃成礼。又有倪氏,归安人,许聘陈敏。敏从征,传为已死。逾五十载始归。倪守志不嫁,至是成婚,年六十一矣。   杨氏,宁国饶鼎妻。鼎以单衣溺死湖中,杨招魂葬之,课二子成立,冬不衣袷。万历初,年八十,竟单衣入宅旁池中,端坐死。   丁氏,五河王序礼妻。序礼弟序爵客外,为贼所杀,其妻郭氏怀孕未即殉。及生子越月,投缳死。时丁氏适生女,泣谓序礼曰:“叔不幸客死,婶复殉,弃孤不养,责在君与妾也。妾初举女,后尚有期,孤亡则斩叔之嗣,且负婶矣。”遂弃女乳侄。未几,序礼亦死,竟无子女。氏年方少,抚侄长,绝无怨悔。   尤氏,昆山贡生镛女。嫁诸生赵一凤,早死,将殉之,顾二子方襁褓,为强食。二子复殇,恸曰:“可以从夫矣。”痛夫未葬,即营窀穸。恶少年艳其色,訾其目曰:“彼盼美而流,乌能久也。”妇闻之,夜取石灰手挼目,血出立枯。置棺自随。夫葬毕,即自缢,或解之,乃触石裂额,趋卧棺中死。   李氏,王宠麟继妻。宠麟仕知府卒,氏年二十余,哭泣不食,经四十日疾革。知族人利其资,必以恶语倾前妻子,预戒家人置己棺中,勿封殓。众果蝟集,噪孤杀母。氏从棺中言:“已知汝辈计必出此也。”众大惭而去,然后瞑。   孙氏,瓯宁人。幼解经史,字吴廷桂。廷桂死,孙欲左丧,家人止不得,父为命舆。曰:“奔丧而舆,可乎?”入夜,徒步往,挟纳采双金雀以见舅姑。拜毕,奠柩侧,遂不离次,期必死。吴家故贫,所治棺,取具而已。好事者助以美槚,孙视之曰:“木以美逾吾夫,非礼矣。”却之。以槥椟来,乃许。届期缢死,书衣带中云:“男毋附尸,女毋启衣。”   方孝女,莆田人。父澜,官仪制郎中,卒京师。女年十四,无他兄弟,与叔父扶榇归。渡扬子江,中流舟覆,榇浮。女时居别舟,皇遽呼救,风涛汹怒,人莫敢前。女仰天大哭,遂赴水死。经三日,尸浮,傍父榇,同泊南岸。又有解孝女,宁陵人。年十四,同母浣衣。母误溺水,女四顾无人,号泣投水。俄兄绍武至,泅而得之,母女皆死。女手挽母甚坚,兄救母,久之复苏。女手仍不解,兄哭抚之曰:“母已生,妹可慰矣。”乃解。   李氏,东乡何璇妻。璇客死。李有殊色,父迫之嫁。遂以簪入耳中,手自拳之至没,复拔出,血溅如注。姑觉,呼家人救,则已死矣。   项贞女,秀水人。国子生道亨女,字吴江周应祁。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传》,事祖母及母极孝。年十九,闻周病瘵,即持斋、燃香灯礼佛,默有所祝,侍女辈窃听,微闻以身代语。一日,谓乳媪曰:“未嫁而夫亡,当奈何?”曰:“未成妇,改字无害。”女正容曰:“昔贤以一剑许人,犹不忍负,况身乎?”及讣闻,父母秘其事,然传吴江人来,女已喻。祖母属其母入视,女留母坐,色甚温,母释然去。夜伺诸婢熟睡,独起以素丝约发,衣内外悉易以缟,而纫其下裳。检衣物当劳诸婢者,名标之,列诸床上。大书于几日:“上告父母,儿不得奉一日驩,今为周郎死矣。”遂自缢。两家父母从其志,竟合葬焉。   李氏,寿昌人。年十三,受翁应兆聘。应兆暴卒,女尽取备嫁衣饰焚之,以身赴火,为父母救止。乃赴翁家,哀告舅姑乞立嗣,复乞一小楼,设夫位,坐卧于旁,奠食相对,非姑不接面。舅亡,家落,忍饥纺绩以养姑。未几,姑亦亡,邻火大起,夜半达旦,延百余家。邻妇趋上楼,劝之避,妇曰:“此正我授命时也。”抱夫木主待焚。须臾四面皆烬,小楼独存。   玉亭县君,伊府宗室典柄女。年二十四,适杨仞。不两月仞卒,号恸不食。或劝以舅姑年老,且有遗孕,乃忍死襄事。及生男,家日落。万历二十一年,河南大饥,宗禄久缺,纺绩三日,不得一飧,母子相持恸哭。夜分梦神语曰:“汝节行上闻于天,当有以相助。”晨兴,母子述所梦皆符,颇怪之。其子曰:“取屋后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钱数百。自是,每掘辄得钱。一日,舍傍地陷,得石炭一窖,取以供爨。延两月余,官俸亦至,人以为苦节所感。   马节妇,年十六,归平湖诸生刘濂。十七而寡。翁家甚贫,利其再适,必欲夺其志。不与饮食,百计挫之,志益厉。尝闭门自经,或救之,则系绝而坠于地死矣。急解之,渐苏。翁又阴纳沈氏聘,其姑诱与俱出,令女奴抱持纳沈舟。妇投河不得,疾呼天救我。须臾风雨昼晦,疾雷击舟,欲覆者数四。沈惧,乃旋舟还之。事闻于县,县令妇别居。时父兄尽殁,无可归,假寓一学舍,官赡之以老。   王氏,东莞叶其瑞妻。其瑞贫,操舟往来邻境,一月一归。妇纺绩易食。万历二十四年,岭南大饥,民多鬻妻子。其瑞将鬻妇博罗民家,券成,载其人俱来。入门见氏羸甚,问之,不饘粥数日矣。其瑞泣语之故,且示之金,妇笑而许之。及舟发宝潭,跃入潭中死。两岸观者如堵,皆谓水迅,尸流无所底。其瑞至,从上流哭数声,尸忽涌出,去所投处,已逆流数十步矣。   刘氏,博平吴进学妻。杨氏,进性妻。进学疫死,既葬,刘夜匍匐缢于墓所。未几,进性亦疫死,杨一恸几绝。姑议嫁之,杨曰:“我何以不如姒。”遂缢死。   谭氏,南海方存业妻。生子三月,夫亡,悲号欲殉。母乃姑交止之,且讽改适。氏垂涕曰:“吾久不乐生,特念姑与儿耳。”哽咽流涕不止,二人不敢复言。及子七岁,遣就塾师,先令拜姑,微示付托意,窃自喜曰:“吾今可以遂志矣。”一日,媒氏至,复劝改适,氏愈愤,中夜缢死。又张氏,临清林与岐妻。夫亡,欲自缢,舅姑慰之曰:“尔死,如遗孤何?”氏以衣物倩乳妪育其子,三月,知子安乳妪,遂不食死。   李烈妇,余姚吴江妻。年二十,夫与舅俱卒,家酷贫,妇纺绩养姑,己恒冻馁。有黄某者,谋娶之,贿夫族某使铒其姑,未即从。某乃阴与黄及父家约,诡称其母暴病,肩舆来迎。妇仓卒升舆,既及门,非父家也。姑亦寻至,布几席,速使成礼。妇佯曰:“所以不欲嫁者,为姑老无依耳。姑既许,复何言。然妾自夫殁未尝解带,今愿一洗沐。”又问:“聘财几何?”姑以数对。曰:“亟怀之去。姑在,我即从人,殊赧颜也。”众喜,促姑行,为具汤。汤至,久不出,辟户视之,则缢死矣。其后,崇祯十五年,余姚又有黄烈妇者,金一龙妻。夫早殁,黄截指自誓,立从子为嗣,与姑相依。熊氏子欲娶之,母党利其财,绐令还家,间道送于熊。黄知势不可挽,愿搜括所有以偿聘金,不听,相持至夜深,引刀自刎未殒。其姑闻之,急趋视,黄曰:“妇所以未即死者,欲姑一面耳,今复何求。”遂剜喉以绝。郡邑闻之,毙熊氏子狱中。   须烈妇,吴县人。夫李死,市儿悦其色,争欲娶之。妇泣曰:“吾方送一夫,旋迎一夫。且利吾夫之死而妻我,不犹杀我夫耶!”市儿乃纠党聚谋,将掠之。妇惊奔母,母惧不敢留。返于姑,姑惧知母。投姊,姊益不敢留,妇泣而归。邻人劝之曰:“若即死,谁旌若节者,何自苦若此?”妇度终不免,自经死。   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逾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目乃瞑。   马氏,山阴刘晋啸妻。万历中,晋啸客死,马年二十许,家无立锥。伯氏有楼,遂与母寄居其上,以十指给养,不下梯者数十年。常用瓦盆贮新土,以足附之。邻妇问故,曰:“吾以服土气耳。”年六十五卒。   谢烈妇,名玉华,番禺曹世兴妻。世兴为冯氏塾师,甫成婚,即负笈往。亡何病归,不能起,妇誓不改适。曹族之老嘉之,议分祭田以赡。或谓妇年方盛,当俟襄事毕,令归宁,妇佯诺。及期,驾舆欲行,别诸姒,多作诀语,徐入室闭户,以刀自断其颈。家人亟穴板入,血流满衣,尚未绝,见诸人入,亟以左手从断处探喉出之,右手引刀一割,乃瞑。   张氏,桐城李栋妻。栋死无子,张自经于床。母救之,奋身起,引斧斫左臂者三。家人夺斧,抑而坐之蓐间,张瞆闷不语。家人稍退,张遽揜身出户投于水。水方冰,以首触穴入,遂死。”邑又有烈妇王氏,高文学妻。文学死,父道美来吊,谓王曰:“无过哀。事有三等,在汝自为之。”王辍泣问之,父曰:“其一从夫地下为烈,次则冰霜以事翁姑为节,三则恒人事也。”王即键户,绝粒不食,越七日而死。又有戚家妇者,宝应人。甫合卺,而夫暴殁。妇哭之哀,投门外汪中死。后人名其死所为戚家汪云。   金氏,通渭刘大俊妻。年十九,夫病风痹,金扶浴温泉。暴风雨,山水陡发,夫不能动,令金急走。金号泣坚持不肯舍,并溺死。尸流数十里而出,手犹挽夫不释云。又应山诸生王芳妻杨氏。芳醉坠塘中,氏赴水救之。夫入水益深,氏追深处偕死。   王氏,山阴沈伯燮妻。议婚数年,伯燮病厉,手挛发秃,父母有他意。女问:“沈郎病始何日?”父曰:“初许时固佳儿,今乃病。”女曰:“既许而病,命也,违命不祥。”竟归之。伯燮病且惫,王奉事无少怠。居八年卒,嗣其从子。更出簪珥佐舅买妾,更得子。逾年,舅姑相继亡,王独抚二幼孤,鬻手食之,并成立。   李孝妇,临武人,名中姑,适江西桂廷凤。姑邓患痰疾,将不起,妇涕泣忧悼。闻有言乳肉可疗者,心识之。一日,煮药,巘香祷灶神,自割一乳,昏仆于地,气已绝。廷凤呼药不至,出视,见血流满地,大惊呼救,倾骇城市,邑长佐皆诣其庐,命亟治。俄有僧踵门曰:“以室中蕲艾傅之,即愈。”如其言,果苏,比求僧不复见矣。乃取乳和药奉姑,姑竟获全。又洪氏,怀宁章崇雅妻。崇雅早卒,洪守志十年。姑许,疾不能起,洪剜乳肉为羹而饮之,获愈,余肉投池中,不令人知。数日后,群鸭自水中衔出,鸣噪回翔,小童获以告姑。姑起视之,乳血犹淋漓也。其夫兄崇古亦早亡,姒硃氏誓死靡他,妯娌相守五十年云。   倪氏,兴化陆鰲妻。性纯孝,舅早世,悯姑老,朝夕侍寝处,与夫睽异者十五年。姑鼻患疽垂毙,躬为吮治,不愈,乃夜焚香告天,割左臂肉以进,姑啖之愈。远近称孝妇。   刘氏,张能信妻,太仆卿宪宠女,工部尚书九德妇也。性至孝,姑病十年,侍汤药不离侧。及病剧,举刀刲臂,侍婢惊持之。舅闻,嘱医言病不宜近腥腻,力止之。逾日,竟刲肉煮糜以进,则乃姑已不能食,乃大悔恨曰:“医绐我,使姑未鉴我心。”复刲肉寸许,恸哭奠箦前,将阖棺,取所奠置棺中曰:“妇不获复事我姑,以此肉伴姑侧,犹身事姑也。”乡人莫不称其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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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徐贞女 刘氏 余氏 虞凤娘 林贞女 王贞女 倪美玉刘烈女 上海某氏 谷氏 白氏 高烈妇 于氏台氏 胡氏王氏 刘孝女 崔氏 高陵李氏烈妇柴氏 周氏王氏 荆娲宋氏

志第八 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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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

志第八 历五

  ○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恆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恆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发敛术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气卦候

  以下表格略

  步日躔术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岁差,六十八,秒九十八。  秒母,一百。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分二十五,秒六十七。  象限,九十一,分三十一,秒九。  分秒母,一百。

  二十四气日积度盈缩

  表略

  二十四气中积及朓朒

  表略

  求每日盈缩朓朒  各置其气损益率,求盈缩,用盈缩之损益;求朓朒,用朓朒之损益。六因,如象限而一,为其气中率;与后气中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率,为元末泛率,至后,加初减末;分后,减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日差;半之,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为每日损益分;至后,减;分后,加。

  各以每日损益分加减气下盈缩朓朒,为每日盈缩朓朒。二分前一气无后率相减为合差者,皆用前气合差。

  求经朔弦望入气

  置天正闰余,以日法除为日,不满,为余。如气策以下,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去之,余亦以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经朔入气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为弦望入次气日及余;因加得后朔入气日及余也。便为中朔望入气。

  求每日损益盈缩朓朒

  以日差益加损减其气初损益率,为每日损益率;驯积损益其气盈缩朓朒积,为每日盈缩朓朒积。

  求经朔弦望入气朓朒定数

  以各所求入气小余,以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损益其下朓朒积,为定数。便为中朔弦望朓朒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牛七少〓〓女十一少〓〓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五度半〓〓室十七〓〓壁八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六半〓〓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一少〓〓毕十七少〓觜半〓参十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鬼二半〓柳十三太〓星六太〓张十七少〓翼十八〓轸十七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亢九少〓氐十六〓房五太〓心六少〓尾十九少〓箕十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积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百为母,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不满宿,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其在寻斯干之东西者,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时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视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五十四秒半以下,为入初限;以上者,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

  置四正后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后以前宿减之。

  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牛七〓女十一〓虚九少六十七秒〓危十六〓室十八少〓壁九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七太〓娄十二太〓胃十五半〓昴十二〓毕十六半〓觜半〓参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

  井三十半〓鬼二半〓柳十三少〓星六太〓张十七太〓翼二十〓轸十八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太〓亢九太〓氐十六少〓房五太〓心六〓尾十八少〓箕九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黄道宿度,依今历岁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当时宿度,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气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求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中积度及约分,以其气初日盈缩数盈加缩减之,用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气加时黄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时赤道宿度空分秒在岁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黄赤道差,余依术算。

  求二十四气及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副置其恆气小余,以其气初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其气加时黄道日度,即得其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万乘之,又以每日损益数,盈缩之损益。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一万分,以所求入气日损益数加减,益者,盈加缩减;损者,盈减缩加。半之,满百为分,不满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入二至后黄道日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入初末限

  视二至后黄道积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其积度,满象限去之,为二分后黄道积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二十一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初限、分后末限度及分秒,进三位,加二十万二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减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末限、分后初限度及分秒,进三位,用减三十万三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以减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减之余,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阳黄道十二次入宫宿度

  危〓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九秒外入卫分陬訾之次,辰在亥。

  奎〓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鲁分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赵分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七度九十六分二十秒外入晋分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四度九十五分二十六秒外入周分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郑分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三度九十七分七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齐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宫时刻

  各置入宫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相近一度之间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从于下,亦通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阳行分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其日太阳入宫时刻及分秒。

  步晷漏术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永安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永安晷影常数,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内外法,一万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气中积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气大小余减之,为其日午中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其日午中中积。小余以日法除,为约分。

  求二至后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之,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及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数,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日入分,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一百,余为昼刻及分秒。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之,内加更筹刻,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等,并依前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黄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离术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数,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数,四千六十五,末数,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数,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数,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数,二千九百一。

  求经朔弦望入转凡称秒者,微从之,他仿此。  置天正朔积分,以转终分及秒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得弦望经日加时入转及余秒;径求次朔入转,即以朔差加之。加减里差,即得中朔弦望入转及余秒。

  以下表格略

  求中朔弦望入转朓朒定数

  置入转小余,以其日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以下,初率乘之,如初数而一,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如朓朒积,为定数。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为朓朒定数。

  求朔弦望中日  以寻斯干城为准,置相去地里,以四千三百五十九乘之,退位,万约为分,曰里差;以加减经朔弦望小余,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即中朔弦望日及余。以东加之,以西减之。

  求朔弦望定日

  置中朔弦望小余,朓减朒加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命壬戌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内无中气者,为闰。视定朔小余,秋分后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进一日;春分后,定朔日出分与春分日出分相减之,余者,三约之,用减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分以上者,亦进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入前者,不进之。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出前者,小余虽在日出后,亦退之。如望在十七日者,又视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数,春分后用减定之数。与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数相校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犹进之;望少朔多者,朔不进,而望犹退之。日月之行,有盈缩迟疾;加减之数,或有四大三小。若循常当察加时早晚,随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四大三小。  求定朔弦望中积

  置定朔弦望小余,与中朔弦望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弦望入气日余,中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即为定朔弦望入气;以加其气中积,即为定朔弦望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置定朔弦望约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以损益其下盈缩积,乃盈加缩减定朔弦望中积,又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日所在度分秒。

  又法:置定朔弦望约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之损益率,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时日躔黄道宿次。若先于历中注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用此法为准也。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定朔加时黄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转

  置中朔入转,以中朔小余减之,为中朔夜半入转。又中朔小余,与半法相减之,余以加减中朔加时入转,中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减之。为中朔午中入转。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中为定,每日累加一日,满转终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转。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转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转累加之;求加时入转者,如求加时入气之术法。  求加时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转算外转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为加时转分;分满百为度。减定朔弦望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以相次转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后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则差少,远则差多。置所求前后夜半相距月度为行度,计其日相距入转积度,与行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行度。多日差加每日转定分行度,少日差减每日转定分而用之可也。欲求速,即用此数。欲究其微,而可用后术。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日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又以朔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日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为前;不足,覆减之,为后;乃前加后减加时月度,即晨昏月度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月,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

  累计每定程相距日下转积度,与晨昏定程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加减每日转定分,为转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历,朔日已后注昏月,望后一日注晨月。古历有九道月度,其数虽繁,亦难削去,具其术。

  求正交日辰

  置交终日及余秒,以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减之,余为平交入其月经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中朔同。以加其月中朔大小余,其大余命壬戌算外,即得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交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平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日辰,即得正交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中朔加时入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及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平交入中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道宿积度

  置正交加时黄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后黄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置黄道宿积度及分秒,满交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交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减交象度,余为末限。入交积度、交象度,并在《交会篇》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细推。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硃道;春分秋分后,硃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硃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时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  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入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减;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加;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减;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异名之差,若较之渐同,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春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减。其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减;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时黄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减之,即为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时日躔黄道宿次,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度

  各以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为定朔弦望加时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离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两极若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即为加时。九道月度,求其晨昏夜半月度,并依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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