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元史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元史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食货前志,据《经世大典》为之目,凡十有九,自天历以前,载之详矣。若夫元统以后彻底经验论美国哲学家詹姆士的主观唯心主义学说。宣,海运之多寡,钞法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俸米。其所以养官吏者,不亦厚乎!  禄秩之制,凡朝廷职官,中统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之;随路州县官,是年十月定之。至元六年,又分上中下县,为三等。提刑按察司官吏,六年定之。自经历以下,七年复增之。转运司官及诸匠官,七年定之。其运司依民官例,于差发内支给。至十七年,定夺俸禄,凡内外官吏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毕而无罪者给之,公事未毕而有罪者逐之。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始于各品分上中下三例,视职事为差,事大者依上例,事小者依中例。二十三年,又命内外官吏俸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二十九年,定各处儒学教授俸,与蒙古、医学同。  成宗大德三年,诏益小吏俸米。六年,又定各处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管府、银场提举司等官循行俸例。七年,始加给内外官吏俸米。凡俸一十两以下人员,依小吏例,每一两给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给米一石。余上之数,每俸一两给米一升。无米,则验其时直给价,虽贵每石不过二十两。上都、大同、隆兴、甘肃等处,素非产米之地,每石权给中统钞二十五两,俸三锭以上者不给。至大二年,诏随朝官员及军官等俸改给至元钞,而罢其俸米。延祐七年,又命随朝官吏俸以十分为率,给米三分。  凡诸官员上任者不过初二日,罢任者已过初五日,给当月俸。各路官擅割官吏俸者罪之。诸职官病假百日之外,及因病求医、亲老告侍者,不给禄。后官已至,而前官被差者,其俸两给之。随朝官吏每月给俸,如告假事故,当官立限者全给,违限托故者追罚。军官差出者许借俸,殁于王事者借俸免征。各投下保充路府州县等官,其俸与王官等。  职田之制,路府州县官至元三年定之,按察司官十四年定之,江南行省及诸司官二十一年定之,其数减腹里之半。至武宗至大二年,外官有职田者,三品给禄米一百石,四品给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以下四十石;俸钞改支至元钞,其田拘收入官。四年,又诏公田及俸皆复旧制。延祐三年,外官无职田者,量给粟麦。凡交代官芒种已前去任者,其租后官收之,已后去任者前官分收。后又以争竞者多,俾各验其俸月以为多寡。  其大略如此。今取其制之可考者,具列于后。  至元二十二年百官俸例,各品分上中下三等:  从一品六锭五锭正二品四锭二十五两四锭一十五两从二品四锭三锭三十五两三锭二十五两正三  品三锭二十五两三锭一十五两三锭从三品  三锭  二锭三十五两二锭二十五两正四品二锭二十五两  二锭一十五两二锭从四品二锭一锭四十五两  一锭四十两正五品一锭四十两一锭三十两从五品一锭三十两一锭二十两正六品一锭二十两一锭一十五两从六品一锭一十五两一锭一十两正七品一锭一十两一锭五两从七品一锭五  两一锭正八品一锭  四十五两从八品四十五两四十两正九品四十两  三十五两从九品三十五两内外官俸数:  太师府:太师,俸一百四十贯,米一十五石。谘议、参军,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长史,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太傅、太保府同。监修国史、参军、长史同。  中书省:右丞相,俸一百四十贯,米一十五石;左丞相同。平章政事,俸一百二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右丞,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左丞同。参知政事,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参议,俸五十九贯,米六石。郎中,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员外郎,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承发管勾,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省架阁库管勾、回回架阁库管勾并同。检校官,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五斗。断事官,内一十八员俸各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一十四员俸各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一员俸五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五石五斗;一员俸四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经历,俸二十三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客省使,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副使,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直省舍人,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六部尚书,俸七十八贯,米八石。侍郎,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石。郎中,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员外郎,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主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户部司计,俸二十八贯,米三石。工部司程,俸一十八贯,米二石五斗。刑部狱丞,俸一十一贯,米一石。司籍提领,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同提领,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斗。  枢密院:知院,俸一百二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三石五斗。同知,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副枢,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六厘,米九石五斗。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二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断事官,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客省使,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右卫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照磨,俸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镇抚,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行军官:千户,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副千户,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百户,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五斗。弹压,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知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弩军官:千户,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百户,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弹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斗。都目,俸一十贯,米五斗。屯田千户所同弩军官例。左卫、前卫、后卫、中卫、武卫、左阿速卫、右阿速卫、左都威卫、右都威卫、左钦察卫、右钦察卫、左卫率府、宗仁卫、西域司、唐兀司、贵赤司并同右卫例。忠翊侍卫都指挥使,俸一百贯。副使,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佥事,俸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经历,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知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照磨,俸二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行军官:千户,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副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百户,俸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弹压,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知事,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弩军官: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百户,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弹压,俸一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右手屯田千户所: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百户,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左手屯田千户所同。隆镇卫、右翊蒙古侍卫并同忠翊侍卫例。  御史台:御史大夫,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中丞,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侍御史,俸九十六贯三钱五分,米九石五斗。治书侍御史,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殿中,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知班,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监察御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奎章阁学士院:大学士,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侍书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承制学士,俸七十八贯,米八石。供奉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参书,俸三十四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典签,俸二十八贯,米三石。鉴书博士,俸四十一贯,米四石五斗。授经郎,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太禧宗禋院: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同知,俸一百贯,米一十石。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断事官,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客省使,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三石。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宣政院: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同知,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五斗。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断事官、客省使并同太禧宗禋院例。宣徽院同。  翰林国史院:承旨,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学士,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侍读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侍讲学士同。直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待制,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修撰,俸二十八贯,米三石。应奉,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编修,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检阅同。典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翰林院、集贤院,大学士同承旨,余并同上例。  中政院:院使,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佥院,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院判,俸四十三贯,米四石五斗。司议,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长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太医院、典瑞院、将作院、太史院、储政院并同。  太常礼仪院: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佥院,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同佥,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院判,俸三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四石。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都事,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太祝,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奉礼、协律同。  通政院: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佥院,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同佥,俸四十四贯,米四石五斗。院判,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大宗正府:也可扎鲁忽赤,内一员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二十七员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员俸六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五斗。郎中,俸三十六贯,米三石五斗。员外郎,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大司农司:大司农,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大司农卿,俸一百三贯,米一十一石。大司农少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大司农丞,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内史府:内史,俸一百四十三贯三钱三分。中尉,俸一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司马,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谘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记室,俸四十贯。照磨,俸三十贯。  大都留守司:留守,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米一十石五斗。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副留守,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留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都护府:大都护,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副都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崇福司:司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六贯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给事中,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石。左右侍仪奉御,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武备寺: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同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太仆寺: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光禄、长庆、长新、长秋、承徽、长宁、尚乘、长信等寺并同。  尚舍寺:太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监丞,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侍仪司:侍仪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引进使,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承奉班都知,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通事舍人,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侍仪舍人,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米一石五斗。  拱卫司: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内宰司:内宰,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司丞,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翊正司同。  延庆司:延庆使,俸一百贯。同知,俸六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副使,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司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内正司:司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少卿,俸四十七贯,米四石五斗。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中瑞司同。  京畿运司:运使,俸五十六贯,米六石。同知,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运副,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运判,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经历,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知事,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提控案牍,俸一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一石。  太府监: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太监,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监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秘书、章佩、利用、中尚、度支等监并同。  国子监:祭酒,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司业,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监丞,俸三十贯三钱三分,米三石。典簿,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博士,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太常博士、回回国子博士同。助教,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教授同。学录,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五斗。蒙古国子监同。  经正监: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太监,俸五十贯,米五石。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监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阑遗监:太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监丞,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三石。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提控案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司天监:提点,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司天监,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米五石。监丞,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三石。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教授,俸一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管勾同。司辰,俸八贯六钱六分,米五斗;学正、押宿并同。回回司天监: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余同上。  都水监:都水卿,俸五十三贯,米六石。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监丞,俸三十贯,米三石。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大都路达鲁花赤,俸一百三十贯;总管同。副达鲁花赤,一百二十贯。同知八十贯;治中同。判官,五十五贯。推官,五十贯。经历,四十贯。知事,三十贯。提控案牍,二十五贯;照磨同。并中统钞。  行省:左丞相,俸二百贯。平章政事,一百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右丞、左丞同。参知政事,一百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郎中,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员外郎,三十贯。都事,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检校同。管勾,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理问所:理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副理问,俸三十贯。知事,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提控案牍同。  宣慰司:腹里宣慰使,俸中统钞五百八十贯三钱三分。同知,五百贯。副使,四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经历,四百贯。都事,一百八十三贯三钱三分。照磨,一百五十贯。行省宣慰使,俸至元钞八十七贯五钱。同知,四十九贯。副使,四十二贯。经历,二十八贯。都事,二十四贯。照磨,一十七贯五钱。  廉访司:廉访使,俸中统钞八十贯。副使,四十五贯。佥事,三十贯。经历,二十贯。知事,一十五贯。照磨,一十二贯。  盐运司:腹里运使,俸一百二十贯。同知,五十贯。副使,三十五贯。判官,三十贯。经历,二十贯。知事,一十五贯。照磨,一十三贯。行省运使,八十贯。同知,五十贯。运副,四十贯。判官,三十贯。经历,二十五贯。知事,一十七贯。提控案牍,一十五贯。  上路达鲁花赤,俸八十贯;总管同。同知,四十贯。治中,三十贯。判官,二十贯。推官,一十九贯。经历,一十七贯。知事,一十二贯。提控案牍,一十贯。下路达鲁花赤,俸七十贯;总管同。同知,三十五贯。判官,二十贯。推官,一十九贯。经历,一十七贯。知事,一十二贯。提控案牍,一十贯。  散府达鲁花赤,俸六十贯;知府同。同知,三十贯。判官,一十八贯;推官同。知事,一十二贯。提控案牍,一十贯。  上州达鲁花赤,俸五十贯;州尹同。同知,二十五贯。判官,一十八贯。知事,一十二贯。提控案牍,一十贯。中州达鲁花赤,俸四十贯;知州同。同知,二十贯。判官,一十五贯。提控案牍,一十贯。都目,八贯。下州达鲁花赤,俸三十贯;知州同。同知,一十八贯。判官,一十三贯。吏目,四十贯。  上县达鲁花赤,俸二十贯;县尹同。县丞,一十五贯。主簿,一十三贯。县尉,一十二贯。典史,三十五贯。巡检,一十贯。中县达鲁花赤,俸一十八贯;县尹同。主簿,一十三贯。县尉,一十二贯。典史,三十五贯。下县达鲁花赤,俸一十七贯;县尹同。主簿,一十二贯;县尉同。典史,三十五贯。  诸署、诸局、诸库等官及掾吏之属,其目甚多,不可胜书。然其俸数之多寡,亦皆以品级之高下为则。观者可以类推,故略而不录。  职田数:  至元三年,定随路府州县官员职田:上路达鲁花赤一十六顷,总管同,同知八顷,治中六顷,府判五顷。下路达鲁花赤一十四顷,总管同,同知七顷,府判五顷。散府达鲁花赤一十二顷,知府同,同知六顷,府判四顷。上州达鲁花赤一十顷,州尹同,同知五顷,州判四顷。中州达鲁花赤八顷,知州同,同知四顷,州判三顷。下州达鲁花赤六顷,知州同,州判三顷。警巡院达鲁花赤五顷,警使同,警副四顷,警判三顷。录事司达鲁花赤三顷,录事同,录判二顷。县达鲁花赤四顷,县尹同,县丞三顷,主簿二顷,县尉、主簿兼尉并同,经历四顷。  至元十四年,定按察司职田:各道按察使一十六顷,副使八顷,佥事六顷。  至元二十一年,定江南行省及诸司职田比腹里减半。上路达鲁花赤八顷,总管同,同知四顷,治中三顷,府判二顷五十亩。下路达鲁花赤七顷,总管同,同知三顷五十亩,府判二顷五十亩,经历二顷,知事一顷,提控案牍同。散府达鲁花赤六顷,知府同,同知三顷,府判二顷,提控案牍一顷。上州达鲁花赤五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同,提控案牍一顷。中州达鲁花赤四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都目五十亩。下州达鲁花赤三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上县达鲁花赤二顷,县尹同,县丞一顷五十亩,主簿一顷,县尉同。中县同上。无县丞。下县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县尹同,主簿兼尉一顷。录事司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录事同,录判一顷。司狱一顷,巡检同。  按察司使八顷,副使四顷,佥事三顷,经历二顷,知事一顷。运司官:运使八顷,同知四顷,运副三顷,运判同,经历二顷,知事二顷,提控案牍同。盐司官:盐使二顷,盐副二顷,盐判一顷,各场正、同、管勾各一顷。  常平义仓  常平起于汉之耿寿昌,义仓起于唐之戴胄,皆救荒之良法也。元立义仓于乡社,又置常平于路府,使饥不损民,丰不伤农,粟直不低昂,而民无菜色,可谓善法汉、唐者矣。  今考其制,常平仓世祖至元六年始立。其法: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于是八年以和籴粮及诸河仓所拨粮贮焉。二十三年定铁法,又以铁课籴粮充焉。义仓亦至元六年始立。其法:社置一仓,以社长主之,丰年每亲丁纳粟五斗,驱丁二斗,无粟听纳杂色,歉年就给社民。于是二十一年新城县水,二十九年东平等处饥,皆发义仓赈之。皇庆二年,复申其令。然行之既久,名存而实废,岂非有司之过与?  惠民药局  《周官》有医师,掌医之政令,凡邦有疾病NY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此民所以无夭折之患也。元立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月营子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其深得《周官》设医师之美意者与。  初,太宗九年,如于燕京等十路置局,以奉御田阔阔、太医王璧、齐楫等为局官,给银五百锭为规运之本。世祖中统二年,又命王祐开局。四年,复置局于上都,每中统钞一百两,收息钱一两五钱。至元二十五年,以陷失官本,悉罢革之。至成宗大德三年,又准旧例,于各路置焉。凡局皆以各路正官提调,所设良医,上路二名,下路府州各一名,其所给钞本,亦验民户多寡以为等差。今并著于后:  腹里,三千七百八十锭。  河南行省,二百七十锭。  湖广行省,一千一百五十锭。  辽阳行省,二百四十锭。  四川行省,二百四十锭。  陕西行省,二百四十锭。  江西行省,三百锭。  江浙行省,二千六百一十五锭。  云南行省,真一万一千五百索。  甘肃行省,一百锭。  市籴  和籴自唐始,所以备边庭军需也,其弊至于害民者,盖有之矣。元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率皆增其直而市于民。于是边庭之兵不乏食,京师之马不乏刍,而民亦用以不困,其为法不亦善乎!  市籴粮之法,世祖中统二年,始以钞一千二百锭,于上都、北京、西京等处籴三万石。四年,以解盐引一万五千道,和中陕西军储。是年三月,又命扎马剌丁籴粮,仍敕军民官毋沮。五年,谕北京、西京等路市籴军粮。至元三年,以南京等处和籴四十万石。四年,命沔州等处中纳官粮,续还其直。八年,验各路粮粟价直,增十分之一,和籴三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石。十六年,以两淮盐引五万道,募客旅中粮。十九年,以钞三万锭,市籴于隆兴等处。二十年,以钞五千锭市于北京,六万锭市于上都,二千锭市于应昌。二十一年,以河间、山东、两浙、两淮盐引,募诸人中粮。是年四月,以钞四千锭,于应昌市籴。九月,发盐引七万道、钞三万锭,于上都和籴。二十二年,以钞五万锭,令木八剌沙和籴于上都。是年二月,诏江南民田秋成,官为定例收籴,次年减价出粜。二十三年,发钞五千锭,市籴沙、净、隆兴军粮。二十四年,官发盐引,听民中粮。是年十二月,以扬州、杭州盐引五十万道,兑换民粮。二十七年,和籴西京粮,其价每一十两之上增一两。延祐三年,中籴和林粮二十三万石。五年、六年,又各和中二十万石。  盐折草之法,成宗大德八年,定其则例。每年以河间盐,令有司于五月预给京畿郡县之民,至秋成,各验盐数输草,以给京师秣马之用。每盐二斤,折草一束,重一十斤。岁用草八百万束,折盐四万引云。  赈恤  救荒之政,莫大于赈恤。元赈恤之名有二:曰蠲免者,免其差税,即《周官·大司徒》所谓薄征者也;曰赈贷者,给以米粟,即《周官·大司徒》所谓散利者也。然蠲免有以恩免者,有以灾免者。赈贷有以鳏寡孤独而赈者,有以水旱疫疠而赈者,有以京师人物繁凑而每岁赈粜者。若夫纳粟补官之令,亦救荒之一策也。其为制各不同,今并著于后,以见其仁厚爱民之意云。  恩免之制:世祖中统元年,量减丝料、包银分数。二年,免西京、北京、燕京差发。是年二月,以真定、大名、河南、陕西、东平、益都、平阳等路,兵兴之际,劳于转输,其差发减轻科取。三年,北京等路以兵兴供给繁重,免本岁丝料、包银。是年闰九月,以济南路遭李鋋之乱,军民皆饥,尽除差发。四年,以西凉民户值浑都海、阿蓝?兒之乱,人民流散,免差税三年。至元元年,诏减明年包银十分之三,全无业者十之七。是年四月,逃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三年,减中都包银四分之一。十二年,蠲免包银、丝线、俸钞。是年八月,免河南路包银三分之二,其余路府亦免十之五。十九年,免诸路民户明年包银、俸钞,及逃移户差税。二十年,免大都、平滦民户丝线、俸钞。二十二年,除民间包银三年,不使带纳俸钞,尽免大都军民地税。二十四年,免东京军民丝线、包银、俸钞。是年九月,除北京马五百匹。二十五年,免辽阳、武平等处差发。二十七年,减河间、保定、平滦三路丝线之半,大都全免。二十八年,诏免腹里诸路包银、俸钞;其大都、上都、隆兴、平滦、大同、太原、河间、保定、武平、辽阳十路丝线并除之。二十九年,免上都、隆兴、平滦、保定、河间五路包银、俸钞。三十年,免大都差税。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诏免天下差税有差。是年六月,免腹里军、站、匠、船、盐、铁等户税粮,及江南夏税之半。元贞元年,除大都民户丝线、包银、税粮。大德元年,以改元免大都、上都、隆兴民户差税三年。三年,诏免腹里包银、俸钞,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四年,诏免上都、大都、隆兴明年丝银税粮,其数亦如之,江南租税减十分之一。九年,又下宽免之令,以恤大都、上都、隆兴、腹里、江淮之民。十年,逃移民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十一年,武宗即位,诏免内外郡县差税有差。至大二年,上尊号,诏免腹里、江淮差税。三年,又免大都、上都、中都秋税,及民间差税之负欠者。四年,免腹里包银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三。是年四月,免大都、上都、中都差税三年。延祐元年,以改元免大都、上都差税二年,其余被灾经赈者免一年,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二年,免各路差税、丝料。七年,免腹里丝绵十分之五,外郡十分之三,江淮夏税所免之数,与外郡丝绵同,民间逋欠差税并除之。是年,免丁地税粮、包银、丝料各有差。至治二年,宽恤军民站户。三年,免临清万户府军民船户差税三年,福建蜑户差税一年。泰定三年,罢江淮以南包银。天历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有差,及海北盐课三年。二年,免达达军站之贫乏者及各路差税有差。是年十月,免人民逋欠官钱,及奉元商税,各处灶户杂役。至顺元年,以改元免诸路差税有差,减方物之贡,免河南府、怀庆路门摊、海北盐课,存恤红城兒屯田军三年。  灾免之制:世祖中统元年,以各处被灾,验实减免科差。三年,以蛮寇攻掠,免三叉沽灶户一百六十五户其年丝料、包银。四年,以秋旱霜灾,减大名等路税粮。至元三年,以东平等处蚕灾,减其丝料。五年,以益都等路禾损,蠲其差税。六年,以济南、益都、怀孟、德州、淄莱、博州、曹州、真定、顺德、河间、济州、东平、恩州、南京等处桑蚕灾伤,量免丝料。七年,南京、河南蝗旱,减差徭十分之六。十九年,减京师民户科差之半。二十年,以水旱相仍,免江南税粮十分之二。二十四年,免北京饥民差税。是年,扬州及浙西水,其地税在扬州者全免,浙西减二分。二十五年,南安等处被寇兵者,税粮免征。二十六年,绍兴路水,免地税十之三。是年六月,以禾稼不收,免辽阳差税。二十七年,大都、辽阳被灾,免其包银、俸钞。是年六月,以霖雨免河间等路丝料之半。十月,以兴、松二州霜,免其地税。二十八年,辽阳被灾者,税粮皆免征,其余量征其半。是年五月,以太原去岁不登,杭州被水,其太原丁地税粮、杭州地税并除之。九月,又免州路所负岁粮。二十九年,以北京地震,量减岁课。是年,以大都去岁不登,流移者众,免其税粮及包银、俸钞。元贞元年,以供给繁重及水伤禾稼,免咸平府边民差税。大德三年,以旱蝗,除扬州、淮安两路税粮。五年,各路被灾重者,其差税并除之。六年,免大都、平滦差税。七年,以内郡饥,荆湖、川蜀供给军饷,其差税减免各有差。八年,以平阳、太原地震,免差税三年。至大元年,以江南、江北水旱民饥,其科差、夏税并免之。二年,以腹里、江淮被灾,其科差、夏税亦并免之。皇庆二年,免益都饥民贷粮。延祐二年,河南、归德、南阳、徐、邳、陈、蔡、许州、荆门、襄阳等处水,三年,肃州等处连岁被灾,皆免其民户税粮。天历元年,陕西霜旱,免其科差一年;盐官州海潮,免其秋粮夏税。是年十二月,诏经寇盗剽掠州县,免差税一年。二年,以关陕旱,免差税三年。至顺元年,以河南、怀庆旱,其门摊课程及逋欠差税皆免征。  鳏寡孤独赈贷之制:世祖中统元年,首诏天下,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无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至元元年,又诏病者给药,贫者给粮。八年,令各路设济众院以居处之,于粮之外,复给以薪。十年,以官吏破除入己,凡粮薪并敕于公?给散。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仍委宪司点治。二十年,给京师南城孤老衣粮房舍。二十八年,给寡妇冬夏衣。二十九年,给贫子柴薪,日五斤。三十一年,特赐米绢。元贞二年,诏各处孤老,凡遇宽恩,人给布帛各一。大德三年,诏遇天寿节,人给中统钞二贯,永为定例。六年,给死者棺木钱。  水旱疫疠赈贷之制:中统元年,平阳旱,遣使赈之。二年,迁曳捏即地贫民就食河南、平阳、太原。三年,济南饥,以粮三万石赈之。是年七月,以课银一百五十锭济甘州贫民。四年,以钱粮币帛赈东平济河贫民,钞四千锭赈诸王只必帖木兒部贫民。至元二年,以钞百锭赈阔阔出所部军。五年,益都民饥,验口赈之。六年,东平、河间一十五处饥,亦验口赈之。八年,以粮赈西京路急递铺兵卒。十二年,濮州等处饥,贷粮五千石。十六年,以江南所运糯米不堪用者赈贫民。十九年,真定饥,赈粮两月。二十年,以帛千匹、钞三百锭,赈水达达地贫民。二十三年,大都属郡六处饥,赈粮三月。二十四年,斡端民饥,赈钞万锭。是年四月,以陈米给贫民。七月,以粮给诸王阿只吉部贫民,大口二斗,小口一斗。二十六年,京兆旱,以粮三万石赈之。是年,又赈左右翼屯田蛮军及月兒鲁部贫民粮,各三月。二十七年,大都民饥,减直粜粮五万石。二十八年,以去岁陨霜害稼,赈宿卫士怯怜口粮二月,以饥赈徽州、溧阳等路民粮三月。三十一年,复赈宿卫士怯怜口粮三月。元贞元年,诸王阿难答部民饥,赈粮二万石。是年六月,以粮一千三百石赈隆兴府饥民,二千石赈千户灭秃等军。七月,以辽阳民饥,赈粮二月。大德元年,以饥赈辽阳、水达达等户粮五千石,公主囊加真位粮二千石。是年,临江、扬州等路亦饥,赈粮有差;腹里并江南灾伤之地赈粮三月。二年,赈龙兴、临江两路饥民,又赈金复州屯田军粮二月。四年,鄂州等处民饥,发湖广省粮十万石赈之。七年,以钞万锭赈归德饥民。九年,澧阳县火,赈粮二月。十一年,以饥赈安州高阳等县粮五千石,漷州谷一万石,奉符等处钞二千锭,两浙、江东等处钞三万余锭、粮二十万余石。又劝率富户赈粜粮一百四十余万石,凡施米者,验其数之多寡,而授以院务等官。是年,又以钞一十四万七千余锭、盐引五千道、粮三十万石,赈绍兴、庆元、台州三路饥民。皇庆元年,宁国饥,赈粮两月。自延祐之后,腹里、江南饥民岁加赈恤,其所赈或以粮,或以盐引,或以钞。  京师赈粜之制:至元二十二年始行。其法于京城南城设铺各三所,分遣官吏,发海运之粮,减其市直以赈粜焉。凡白米每石减钞五两,南粳米减钞三两,岁以为常。成宗元贞元年,以京师米贵,益广世祖之制,设肆三十所,发粮七万余石粜之,白粳米每石中统钞一十五两,白米每石一十二两,糙米每石六两五钱。二年,减米肆为一十所,其每年所粜,多至四十余万石,少亦不下二十余万石。至大元年,增两城米肆为一十五所,每肆日粜米一百石。四年,增所粜米价为中统钞二十五贯。自是每年所粜,率五十余万石。泰定二年,减米价为二十贯。致和元年,又减为一十五贯云。赈粜粮之外,复有红帖粮。红帖粮者,成宗大德五年始行。初,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用计巧取,弗能周及贫民。于是令有司籍两京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簿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封贴以给。大口三斗,小口半之。其价视赈粜之直,三分常减其一,与赈粜并行。每年拨米总二十万四千九百余石,闰月不与焉。其爱民之仁,于此亦可见矣。  入粟补官之制:元初未尝举行。天历三年,内外郡县亢旱为灾,于是用太师答剌罕等言,举而行之。凡江南、陕西、河南等处定为三等,令其富实民户依例出米,无米者折纳价钞。陕西每石八十两,河南并腹里每石六十两,江南三省每石四十两,实授茶盐流官,如不仕让封父母者听。钱谷官考满,依例升转。陕西省:一千五百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五百石之上,从八品;三百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一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八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五十石之上,下等钱谷官;三十石之上,旌表门闾。河南并腹里:二千石之上,从七品;一千五百石之上,正八品;一千石之上,从八品;五百石之上,正九品;三百石之上,从九品;二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一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一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江南三省:一万石之上,正七品;五千石之上,从七品;三千石之上,正八品;二千石之上,从八品;一千石之上,正九品;五百石之上,从九品;三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二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二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先已入粟,遥授虚名,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照依资品,实授茶盐流官。陕西:一千石之上,从七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二百石之上,正九品;一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河南并腹里: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从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江南三省:六千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七品;三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二千石之上,正八品;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九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先已入粟,实授茶盐流官,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加等升除。陕西: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一百五十石之上,一百石之上。河南并腹里:一千石之上,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一百五十石之上。僧道入粟:三百石之上,赐六字师号,都省给之;二百石之上,四字师号,一百石之上,二字师号,礼部给之。四川省富实民户,有能入粟赴江陵者,依河南省补官例行之。夫入粟补官,虽非先王之政,然荒札之余,民赖其助者多矣,故特识于篇末而不敢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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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六 兵一-元史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兵者,先王所以威天下,而折夺奸宄、戡定祸乱者也。三代之制远矣,汉、唐而下,其法变更不一。大抵用得其道孔子春秋末期思想家,儒学创始人。学说以“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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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元史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岁课

  山林川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硃砂、碧甸子、铅、锡、矾、硝、碱、竹、木之类,皆天地自然之利,有国者之所必资也,而或以病民者有之矣。元兴,因土人呈献,而定其岁入之课,多者不尽收,少者不强取,非知理财之道者,能若是乎?  产金之所,在腹里曰益都、檀、景,辽阳省曰大宁、开元,江浙省曰饶、徽、池、信,江西省曰龙兴、抚州,湖广省曰岳、澧、沅、靖、辰、潭、武冈、宝庆,河南省曰江陵、襄阳,四川省曰成都、嘉定,云南省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

  产银之所,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济南、宁海,辽阳省曰大宁,江浙省曰处州、建宁、延平,江西省曰抚、瑞、韶,湖广省曰兴国、郴州,河南省曰汴梁、安丰、汝宁,陕西省曰商州,云南省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产珠之所,曰大都,曰南京,曰罗罗,曰水达达,曰广州。  产玉之所,曰于阗,曰匪力沙。

  产铜之所,在腹里曰益都,辽阳省曰大宁,云南省曰大理、澄江。

  产铁之所,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檀、景、济南,江浙省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省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省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陕西省曰兴元,云南省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澄江、罗罗、建昌。

  产硃砂、水银之所,在辽阳省曰北京,湖广省曰沅、潭,四川省曰思州。  产碧甸子之所,曰和林,曰会川。  产铅、锡之所,在江浙省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平、邵武,江西省曰韶州、桂阳,湖广省曰潭州。

  产矾之所,在腹里曰广平、冀宁,江浙省曰铅山、邵武,湖广省曰潭州,河南省曰庐州、河南。

  产硝、碱之所,曰晋宁。若竹、木之产,所在有之,不可以所言也。  初,金课之兴,自世祖始。其在益都者,至元五年,命于从刚、高兴宗以漏籍民户四千,于登州栖霞县淘焉。十五年,又以淘金户二千签军者,付益都、淄莱等路淘金总管府,依旧淘金。其课于太府监输纳。在辽阳者,至元十年,听李德仁于龙山县胡碧峪淘采,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东双城及和州等处采焉。在江浙者,至元二十四年,立提举司,以建康等处淘金夫凡七千三百六十五户隶之,所辖金场凡七十余所。未几以建康无金,革提举司,罢淘金户,其徽、饶、池、信之课,皆归之有司。在江西者,至元二十三年,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办金一百两。在湖广者,至元二十年,拨常德、澧、辰、沅、靖民万户,付金场转运司淘焉。在四川者,元贞元年,以其病民罢之。在云南者,至元十四年,诸路总纳金一百五锭。此金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银在大都者,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先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在云州者,至元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炼,设从七品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遂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在辽阳者,延祐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在江浙者,至元二十一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炼。在湖广者,至元二十三年,韶州路曲江县银场听民煽炼,每年输银三千两。在河南者,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课银三锭。四年,李珪等包霍丘县豹子崖银洞,课银三十锭,其所得矿,大抵以十分之三输官。此银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珠在大都者,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在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灭怯、安山等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采之。在广州者,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剌、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捞焉。胜州、延州、乃延等城之珠,十三年,命朵鲁不?等捞焉。此珠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玉在匪力沙者,至元十一年,迷兒、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之户旧有三百,经乱散亡,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而匪力沙之地旁近有民户六十,每同淘焉。于是免其差徭,与淘户等所淘之玉,于忽都、胜忽兒、舍里甫丁三人所立水站,递至京师。此玉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铜在益都者,至元十六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在辽阳者,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在澄江者,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炼,凡一十有一所。此铜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铁在河东者,太宗丙申年,立炉于西京州县,拨冶户七百六十煽焉。丁酉年,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焉。至元五年,始立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十四年又罢之。其后废置不常。大德十一年,听民煽炼,官为抽分。至武宗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掌之。所隶之冶八:曰大通,曰兴国,曰惠民,曰利国,曰益国,曰闰富,曰丰宁,丰宁之冶盖有二云。在顺德等处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焉。大德元年,设都提举司掌之,其后亦废置不常。至延祐六年,始罢两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冶六:曰神德,曰左村,曰丰阳,曰临水,曰沙窝,曰固镇。在檀、景等处者,太宗丙申年,始于北京拨户煽焉。中统二年,立提举司掌之,其后亦废置不常。大德五年,始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有七:曰双峰,曰暗峪,曰银崖,曰大峪,曰五峪,曰利贞,曰锥山。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户三千煽焉。至元五年,立洞冶总管府,其后亦废置不常。至至大元年,复立济南都提举司,所隶之监有五:曰宝成,曰通和,曰昆吾,曰元国,曰富国。其在各省者,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凡铁之等不一,有生黄铁,有生青铁,有青瓜铁,有简铁,每引二百斤。此铁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硃砂、水银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喜以恤品人户于吉思迷之地采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硃砂一千五百两,罗管赛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硃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乌马兒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塊。此硃砂、水银、碧甸子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铅、锡在湖广者,至元八年,辰、沅、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百斤,官收钞三百文,客商买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其锡没官。此铅、锡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矾在广平者,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一十所,周岁办白矾三千斤。在潭州者,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烹,每十斤官抽其二。在河南者,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价钞五两。此矾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竹之所产虽不一,而腹里之河南、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皆有在官竹园。国初,皆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斫,定其价为三等,易于民间。至元四年,始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凡发卖皆给引。至二十二年,罢司竹监,听民自卖输税。明年,又用郭畯言,于卫州复立竹课提举司,凡辉、怀、嵩、洛、京襄、益都、宿、蕲等处竹货皆隶焉。在官者办课,在民者输税。二十三年,又命陕西竹课提领司差官于辉、怀办课。二十九年,丞相完泽言:“怀孟竹课,频年斫伐已损。课无所出,科民以输。宜罢其课,长养数年。”世祖从之。此竹课之兴革可考者也。若夫硝、碱、木课,其兴革无籍可考,故不著焉。  天历元年岁课之数:

  金课:

  腹里,四十锭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省,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省,二锭四十两五钱。  湖广省,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省,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省,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省,一百八十四锭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锭二十五两。  江浙省,一百一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省,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省,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省,七百三十五锭三十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省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省,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省,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省,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省,一万斤。

  云南省,一十二万四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省,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省,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省,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省,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三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二锭四十两,额外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省,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省,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省,竹二十六万九千六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

  ○盐法  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自汉桑弘羊始榷之,而后世未有遗其利者也。元初,以酒醋、盐税、河泊、金、银、铁冶六色,取课于民,岁定白银万锭。太宗庚寅年,始行盐法,每盐一引重四百斤,其价银一十两。世祖中统二年,减银为七两。至元十三年既取宋,而江南之盐所入尤广,每引改为中统钞九贯。二十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丙申,每引又增为六十五贯。至大己酉至延祐乙卯,七年之间,累增为一百五十贯。凡伪造盐引者皆斩,籍其家产,付告人充赏。犯私盐者徒二年,杖七十,止籍其财产之半;有首告者,于所籍之内以其半赏之。行盐各有郡邑,犯界者减私盐罪一等,以其盐之半没官,半赏告者。然岁办之课,难易各不同。有因自凝结而取者,解池之颗盐也。有煮海而后成者,河间、山东、两淮、两浙、福建等处之末盐也。惟四川之盐出于井,深者数百尺,汲水煮之,视他处为最难。今各因其所产之地言之。

  大都之盐:太宗丙申年,初于白陵港、三叉沽、大直沽等处置司,设熬煎办,每引有工本钱。世祖至元二年,又增宝坻三盐场,灶户工本,每引为中统钞三两,与清、沧等。八年,以大都民户多食私盐,因亏国课,验口给以食盐。十九年,罢大都及河间、山东三盐运司,设户部尚书、员外郎各一员,别给印,令于大都置局卖引,盐商买引,赴各场关盐发卖。每岁灶户工本,省台遣官逐季分给之。十九年,改立大都芦台越支三叉沽盐使司一。二十五年,复立三叉沽、芦台、越支三盐使司。二十八年,增灶户工本,每引为中统钞八两。二十九年,以岁饥减盐课一万引,入京兆盐运司添办。大德元年,遂罢大都盐运司,并入河间。

  河间之盐:太宗庚寅年,始立河间税课所,置盐场,拨灶户二千三百七十六隶之,每盐一袋,重四百斤。甲午年,立盐运司。庚子年,改立提举盐榷所,岁办三万四千七百袋。癸卯年,改立提举沧清盐课使所,岁办盐九万袋。定宗四年,改真定河间等路课程所为提举盐榷沧清盐使所。宪宗二年,又改河间课程所为提举沧清深盐使所。八年,每袋增盐至四百五十斤。世祖中统元年,改立宣抚司提领沧清深盐使所。四年,改沧清深盐提领所为转运司。是年,办银七千六十五锭,米三万三千三百余石。至元元年,又增三之一焉。二年,改立河间都转运司,岁办九万五千袋。七年,始定例岁煎盐十万引,办课银一万锭。十二年,改立都转运使司,添灶户九百余,增盐课二十万引。十八年,以河间灶户劳苦,增工本为中统钞三贯。是年,又增灶户七百八十六。十九年,罢河间都转运司,改立清、沧盐使司二。二十二年,复立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增盐课为二十九万六百引。二十三年,改立河间都转运司,通办盐酒税课。二十五年,增工本为中统钞五贯。二十七年,增灶户四百七十,办盐三十五万引。至大元年,又增至四十五万引。延祐元年,以亏课,停煎五万引。自是至天历,皆岁办四十万引,所隶之场,凡二十有二。

  山东之盐:太宗庚寅年,始立益都课税所,拨灶户二千一百七十隶之,每银一两,得盐四十斤。甲午年,立山东盐运司。中统元年,岁办银二千五百锭。三年,命课税隶山东都转运司。四年,令益都山东民户,月买食盐三斤;灶户逃亡者,招民户补之。是岁,办银三千三百锭。至元二年,改立山东转运司,办课银四千六百锭一十九两。是年,户部造山东盐引。六年,增岁办盐为七万一千九百九十八引,自是每岁增之。至十二年,改立山东都转运司,岁办盐一十四万七千四百八十七引。十八年,增灶户七百,又增盐为一十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七引,灶户工本钱亦增为中统钞三贯。二十三年,岁办盐二十七万一千七百四十二引。二十六年,减为二十二万引。大德十年,又增为二十五万引。至大元年之后,岁办正、余盐为三十一万引,所隶之场,凡一十有九。

  河东之盐:出解州盐池,池方一百二十里,每岁五月,场官伺池盐生结,令夫搬摝盐花。其法必值亢阳,池盐方就,或遇阴雨,则不能成矣。太宗庚寅年,始立平阳府征收课税所,从实办课,每盐四十斤,得银一两。癸巳年,拨新降户一千,命盐使姚行简等修理盐池损坏处所。宪宗壬子年,又增拨一千八十五户,岁捞盐一万五千引,办课银三千锭。世祖中统二年,初立陕西转运司,仍置解盐司于路村。三年,以太原民户自煎小盐,岁办课银一百五十锭。五年,又增小盐课银为二百五十锭。至元三年,谕陕西四川,以所办盐课赴行制国用使司输纳,盐引令制国用使司给降。四年,立陕西四川转运司。六年,立太原提举盐使司,直隶制国用使司。十年,命捞盐户九百八十余,每丁捞盐一石,给工价钞五钱。岁办盐六万四千引,计中统钞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锭。二十三年,改立陕西都转运司,兼办盐、酒、醋、竹等课。二十九年,减大都盐课一万引,入京兆盐司添办。是年五月,又革京兆盐司一,止存盐运司。大德十一年,增岁额为八万二千引。至大元年,又增煎余盐为二万引,通为一十万二千引。延祐三年,以池为雨所坏,止办课钞八万二千余锭。于是晋宁、陕西之民改食常仁红盐,怀孟、河南之民改食沧盐。五年,乃免河南、怀孟、南阳三路今岁陕西盐课,仍授盐运使暨所临路府州县正官兼知渠堰事,责以疏通壅塞。六年,改陕西运司为河东解盐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直隶中书省。十月,罢陕西行省所委巡盐官六十八员,添设通判一员,别铸分司印二。又罢捞盐提领二十员,改立提领所二,增余盐五百料。是年,实捞盐一十八万四千五百引。天历二年,办课钞三十九万五千三百九十五锭。

  四川之盐:为场凡一十有二,为井凡九十有五,在成都、夔府、重庆、叙南、嘉定、顺庆、潼川、绍庆等路万山之间。元初,设拘搉课税所,分拨灶户五千九百余隶之,从实办课。后为盐井废坏,四川军民多食解盐。至元二年,立兴元四川盐运司,修理盐井,仍禁解盐不许过界。八年,罢四川茶盐运司。十六年,复立之。十八年,并盐课入四川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办盐课。二十二年,改立四川盐茶运司,分京兆运司为二,岁煎盐一万四百五十一引。二十六年,一万七千一百五十二引。皇庆元年,以灶户艰辛,减煎余盐五千引。天历二年,办盐二万八千九百一十引,计钞八万六千七百三十锭。

  辽阳之盐:太宗丁酉年,始命北京路征收课税所,以大盐泊硬盐立随车随引载盐之法,每盐一石,价银七钱半,带纳匠人米五升。癸卯年,合懒路岁办课白布二千匹,恤品路布一千匹。至元四年,立开元等路运司。五年,禁东京懿州乞石兒硬盐,不许过涂河界。是年,谕各位下盐课如例输纳。二十四年,滦州四处盐课,旧纳羊一千者,亦令如例输钞。延祐二年,又命食盐人户,岁办课钞,每两率加五焉。

  两淮之盐:至元十三年命提举马里范张依宋旧例办课,每引重三百斤,其价为中统钞八两。十四年,立两淮都转运使司,每引始改为四百斤。十六年,额办五十八万七千六百二十三引。十八年,增为八十万引。二十六年,减一十五万引。三十年,以襄阳民改食扬州盐,又增八千二百引。大德四年,谕两淮盐运司设关防之法,凡盐商经批验所发卖者,所官收批引牙钱,其不经批验所者,本仓就收之。八年,以灶户艰辛,遣官究议,停煎五万余引。天历二年,额办正余盐九十五万七十五引,计中统钞二百八十五万二百二十五锭,所隶之场凡二十有九,其工本钞亦自四两递增至十两云。

  两浙之盐:至元十四年,立运司,岁办九万二千一百四十八引。每引分作二袋,每袋依宋十八界会子,折中统钞九两。十八年,增至二十一万八千五百六十二引。十九年,每引于旧价之上增钞四贯。二十一年,置常平局,以平民间盐价。二十三年,增岁办为四十五万引。二十六年,减十万引。三十年,置局卖盐鱼盐于海滨渔所。三十一年,并煎盐地四十四所为三十四场。大德三年,立两浙盐运司检校所四。五年,增额为四十万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五万引。延祐六年,罢四检校所,立嘉兴、绍兴等处盐仓官,三十四场各场盐运官一员,岁办五十万引。七年,各运司盐课以十分为率,收白银一分,每银一锭,准盐课四十锭。其工本钞,浙西一十一场正盐每引递增至二十两,余盐至二十五两;浙东二十三场正盐每引递增至二十五两,余盐至三十两云。

  福建之盐:至元十三年,始收其课,为盐六千五十五引。十四年,立市舶司,兼办盐课。二十年,增至五万四千二百引。二十四年,改立福建等处转运盐使司,岁办盐六万引。二十九年,罢福建盐运司及盐使司,改立福建盐课提举司,增盐为七万引。大德四年,复立盐运司。九年,又罢之,并入本道宣慰司。十年,又立盐课都提举司,增盐至十万引。至大元年,又增至十三万引。四年,改立福建盐运司。至顺元年,实办课三十八万七千七百八十三锭。其工本钞,煎盐每引递增至二十贯,晒盐每引至一十七贯四钱。所隶之场有七。  广东之盐:至元十三年,克广州,因宋之旧,立提举司,从实办课。十六年,立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所辖盐使司六,各场立管勾。是年,办盐六百二十一引。二十二年,分江西盐隶广东宣慰司,岁办一万八百二十五引。二十三年,并广东盐司及市舶提举司为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每岁办盐一万一千七百二十五引。大德四年,增至正余盐二万一千九百八十二引。十年,又增至三万引。十一年,三万五千五百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五千引。延祐二年,岁煎五万五百引。五年,又增至五万五百五十二引。所隶之场凡十有三。

  广海之盐:至元十三年,初立广海盐课提举司,办盐二万四千引。三十年,又立广西石康盐课提举司。大德十年,增一万一千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五千引。延祐二年,正余盐通为五万一百六十五引。  凡天下一岁总办之数,唯天历为可考,今并著于后:

  盐,总二百五十六万四千余引。

  盐课钞,总七百六十六万一千余锭。

  ○茶法

  榷茶始于唐德宗,至宋遂为国赋,额与盐等矣。元之茶课,由约而博,大率因宋之旧而为之制焉。

  世祖至元五年,用运使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法同。六年,始立西蜀四川监榷茶场使司掌之。十三年,既平宋,复用左丞吕文焕言,榷江西茶,以宋会五十贯准中统钞一贯。十三年,定长引短引之法,以三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毫。短引计茶九十斤,收钞四钱二分八毫。是岁,征一千二百余锭。十四年,取三分之半,增至二千三百余锭。十五年,又增至六千六百余锭。十七年,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福广之税,而遂除长引,专用短引。每引收钞二两四钱五分,草茶每引收钞二两二钱四分。十八年,增额至二万四千锭。十九年,以江南茶课官为置局,令客买引,通行货卖。岁终,增二万锭。二十一年,廉运使言:“各处食茶课程,抑配于民,非便。”于是革之。而以其所革之数,于正课每引增一两五分,通为三两五钱。二十三年,又以李起南言,增为五贯。是年征四万锭。二十五年,改立江西等处都转运司。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增引税为一十贯。三十年,又改江南茶法。凡管茶提举司一十六所,罢其课少者五所,并入附近提举司。每茶商货茶,必令赍引,无引者与私茶同。引之外,又有茶由,以给卖零茶者。初,每由茶九斤,收钞一两,至是自三斤至三十斤分为十等,随处批引局同,每引收钞一钱  元贞元年有献利者言:“旧法江南茶商至江北者又税之,其在江南卖者,亦宜更税,如江北之制。”于是朝议复增江南课三千锭,而弗税。是年凡征八万三千锭。至大元年,以龙兴、瑞州为皇太后汤沐邑,其课入徽政院。四年,增额至一十七万一千一百三十一锭。皇庆二年,更定江南茶法,又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六十六锭。延祐元年,改设批验茶由局官。五年,用江西茶副法忽鲁丁言,立减引添课之法,每引增税为一十二两五钱,通办钞二十五万锭。七年,遂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二百一十一锭。

  天历二年,始罢榷司而归诸州县,其岁征之数,盖与延祐同。至顺之后,无籍可考。他如范殿帅茶、西番大叶茶、建宁胯茶,亦无从知其始末,故皆不著。  ○酒醋课  元之有酒醋课,自太宗始。其后皆著定额,为国赋之一焉,利之所入亦厚矣。初,太宗辛卯年,立酒醋务坊场官,榷沽办课,仍以各州府司县长官充提点官,隶征收课税所,其课额验民户多寡定之。甲午年,颁酒曲醋货条禁,私造者依条治罪。世祖至元十六年,以大都、河间、山东酒醋商税等课并入盐运司。二十二年,诏免农民醋课。是年二月,命随路酒课依京师例,每石取一十两。三月,用右丞卢世荣等言,罢上都醋课,其酒课亦改榷沽之制,令酒户自具工本,官司拘卖,每石止输钞五两。二十八年,诏江西酒醋之课不隶茶运司,福建酒醋之课不隶盐运司,皆依旧令有司办之。二十九年,丞相完泽等言:“杭州省酒课岁办二十七万余锭,湖广、龙兴岁办止九万锭,轻重不均。”于是减杭州省十分之二,令湖广、龙兴、南京三省分办。

  大德八年,大都酒课提举司设槽房一百所。九年,并为三十所,每所一日所醖,不许过二十五石之上。十年,复增三所。至大三年,又增为五十四所。其制之可考者如此。若夫累朝以课程拨赐诸王公主及各寺者,凡九所云。  天下每岁总入之数:

  酒课:

  腹里,五万六千二百四十三锭六十七两一钱。

  辽阳行省,二千二百五十锭一十一两二钱。

  河南行省,七万五千七十七锭一十一两五钱。  陕西行省,一万一千七百七十四锭三十四两四钱。

  四川行省,七千五百九十锭二十两。

  甘肃行省,二千七十八锭三十五两九钱。

  云南行省,二十万一千一百一十七索。

  江浙行省,一十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四锭二十一两三钱。

  江西行省,五万八千六百四十锭一十六两八钱。

  湖广行省,五万八千八百四十八锭四十九两八钱。

  醋课:

  腹里,三千五百七十六锭四十八两九钱。

  辽阳行省,三十四锭二十六两五钱。

  河南行省,二千七百四十锭三十六两四钱。

  陕西行省,一千五百七十三锭三十九两二钱。

  四川行省,六百一十六锭一十二两八钱。

  江浙行省,一万一千八百七十锭一十九两六钱。

  江西行省,九百五十一锭二十四两五钱。

  湖广行省,一千二百三十一锭二十七两九钱。

  ○商税

  商贾之有税,本以抑末,而国用亦资焉。元初,未有定制。太宗甲午年,始立征收课税所,凡仓库院务官并合干人等,命各处官司选有产有行之人充之。其所办课程,每月赴所输纳。有贸易借贷者,并徒二年,杖七十;所官扰民取财者,其罪亦如之。世祖中统四年,用阿合马、王光祖等言,凡在京权势之家为商贾,及以官银卖买之人,并令赴务输税,入城不吊引者同匿税法。至元七年,遂定三十分取一之制,以银四万五千锭为额,有溢额者别作增余。是年五月,以上都商旅往来艰辛,特免其课。凡典卖田宅不纳税者,禁之。二十年,诏各路课程,差廉干官二员提调,增羡者迁赏,亏兑者陪偿降黜。凡随路所办,每月以其数申部,违期不申及虽申不圆者,其首领官初犯罚俸,再犯决一十七,令史加一等,三犯正官取招呈省。其院务官俸钞,于增余钱内给之。是年,始定上都税课六十分取一;旧城市肆院务迁入都城者,四十分取一。二十二年,又增商税契本,每一道为中统钞三钱。减上都税课,于一百两之中取七钱半。二十六年,从丞相桑哥之请,遂大增天下商税,腹里为二十万锭,江南为二十五万锭。二十九年,定诸路输纳之限,不许过四孟月十五日。三十一年,诏天下商税有增余者,毋作额。元贞元年,用平章剌真言,又增上都之税。至大三年,契本一道复增作至元钞三钱。逮至天历之际,天下总入之数,视至元七年所定之额,盖不啻百倍云。  商税额数:

  大都宣课提举司,一十万三千六锭一十一两四钱。

  大都路,八千二百四十二锭九两七钱。

  上都留守司,一千九百三十四锭五两。

  上都税课提举司,一万五百二十五锭五两。

  兴和路,七百七十锭一十七两一钱。

  永平路,二千二百七十二锭四两五钱。  保定路,六千五百七锭二十三两五钱。

  嘉定路,一万七千四百八锭三两九钱。

  顺德路,二千五百七锭九两九钱。  广平路,五千三百七锭二十两二钱。

  彰德路,四千八百五锭四十二两八钱。

  大名路,一万七百九十五锭八两八钱。

  怀庆路,四千九百四十九锭二两。

  卫辉路,三千六百六十三锭七两。

  河间路,一万四百六十六锭四十七两二钱。

  东平路,七千一百四十一锭四十八两四钱。  东昌路,四千八百七十九锭三十二两。

  济宁路,一万二千四百三锭四两一钱。  曹州,六千一十七锭四十六两三钱。

  濮州,二千六百七十一锭七钱。

  高唐州,四千二百五十九锭六两。

  泰安州,二千一十三锭二十五两四钱。

  冠州,七百三十八锭一十九两七钱。

  宁海州,九百四十四锭三钱。

  德州,二千九百一十九锭四十二两八钱。

  益都路,九千四百七十七锭一十五两。

  济南路,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二锭三十六两六钱。

  般阳路,三千四百八十六锭九两。

  大同路,八千四百三十八锭一十九两一钱。

  冀宁路,一万七百一十四锭三十四两六钱。

  晋宁路,二万一千三百五十九锭四十两二钱。

  岭北行省,四百四十八锭四十五两六钱。

  辽阳行省,八千二百七十三锭四十一两四钱。  河南行省,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二十八锭三十二两三钱。

  陕西行省,四万五千五百七十九锭三十九两二钱。  四川行省,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六锭四两八钱。

  甘肃行省,一万七千三百六十一锭三十六两一钱。  江浙行省,二十六万九千二十七锭三十两三钱。

  江西行省,六万二千五百一十二锭七两三钱。

  湖广行省,六万八千八百四十四锭九两九钱。

  ○市舶

  互市之法,自汉通南粤始,其后历代皆尝行之,至宋置市舶司于浙、广之地,以通诸蕃货易,则其制为益详矣。

  元自世祖定江南,凡邻海诸郡与蕃国往还互易舶货者,其货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以市舶官主之。其发舶回帆,必著其所至之地,验其所易之物,给以公文,为之期日,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于是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一于泉州,令忙古[A156]领之。立市舶司三于庆元、上海、澉浦,令福建安抚使杨发督之。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及次年回帆,依例抽解,然后听其货卖。

  时客船自泉、福贩土产之物者,其所征亦与蕃货等,上海市舶司提控王楠以为言,于是定双抽、单抽之制。双抽者蕃货也,单抽者土货也。十九年,又用耿左丞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金珠货物,仍听舶户通贩抽分。二十年,遂定抽分之法。是年十月,忙古[A156]言,舶商皆以金银易香木,于是下令禁之,唯铁不禁。

  二十一年,设市舶都转运司于杭、泉二州,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蕃,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蕃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蕃客旅就官船卖买者,依例抽之。  二十二年,并福建市舶司入盐运司,改曰都转运司,领福建漳、泉盐货市舶。二十三年,禁海外博易者,毋用铜钱。二十五年,又禁广州官民,毋得运米至占城诸蕃出粜。二十九年,命市舶验货抽分。是年十一月,中书省定抽分之数及漏税之法。凡商旅贩泉、福等处已抽之物,于本省有市舶司之地卖者,细色于二十五分之中取一,粗色于三十分之中取一,免其输税。其就市舶司买者,止于卖处收税,而不再抽。漏舶物货,依例断没。三十年,又定市舶抽分杂禁,凡二十二条,条多不能尽载,择其要者录焉。泉州、上海、澉浦、温州、广东、杭州、庆元市舶司凡七所,独泉州于抽分之外,又取三十分之一以为税。自今诸处,悉依泉州例取之,仍以温州市舶司并入庆元,杭州市舶司并入税务。凡金银铜铁男女,并不许私贩入蕃。行省行泉府司、市舶司官,每年于回帆之时,皆前期至抽解之所,以待舶船之至,先封其堵,以次抽分,违期及作弊者罪之。

  三十一年,成宗诏有司勿拘海舶,听其自便。元贞元年,以舶船至岸,隐漏物货者多,命就海中逆而阅之。二年,禁海商以细货于马八兒、呗喃、梵答剌亦纳三蕃国交易,别出钞五万锭,令沙不丁等议规运之法。大德元年,罢行泉府司。二年,并澉浦、上海入庆元市舶提举司,直隶中书省。是年,又置制用院,七年,以禁商下海罢之。至大元年,复立泉府院,整治市舶司事。二年,罢行泉府院,以市舶提举司隶行省。四年,又罢之。延祐元年,复立市舶提举司,仍禁人下蕃,官自发船贸易,回帆之日,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七年,以下蕃之人将丝银细物易于外国,又并提举司罢之。至治二年,复立泉州、庆元、广东三处提举司,申严市舶之禁。三年,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泰定元年,诸海舶至者,止令行省抽分。其大略如此。

  若夫中买宝货之制,泰定三年命省臣依累朝呈献例给价。天历元年,以其蠹耗国财,诏加禁止,凡中献者以违制论云。  额外课

  元有额外课。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其额中也。然国之经用,亦有赖焉。课之名凡三十有二:其一曰历日,二曰契本,三曰河泊,四曰山场,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门摊,八曰池塘,九曰蒲苇,十曰食羊,十一曰荻苇,十二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曲,十六曰鱼,十七曰漆,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泽,二十曰荡,二十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二十四曰抽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鱼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曰羊皮,二十九曰磁,三十曰竹苇,三十一曰姜,三十二曰白药。其岁入之数,唯天历元年可考云。

  历日:总三百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本,计中统钞四万五千九百八十锭三十二两五钱。内腹里,七万二千一十本,计钞八千五百七十锭三十一两一钱;行省,二百五十五万一千一百七十五本,计钞三万七千四百一十锭一两四钱。大历,二百二十万二千二百三本,每本钞一两,计四万四千四十四锭三两。小历,九十一万五千七百二十五本,每本钞一钱,计一千八百三十一锭三十二两五钱。回回历,五千二百五十七本,每本钞一两,计一百五锭七两。

  契本:总三十万三千八百道,每道钞一两五钱,计中统钞九千一百一十四锭。内腹里,六万八千三百三十二道,计钞二千四十九锭四十八两;行省,二十三万五千四百六十八道,计钞七千六十四锭二两。

  河泊课:总计钞五万七千六百四十三锭二十三两四钱。内腹里,四百六锭四十六两二钱;行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六锭二十七两一钱。

  山场课:总计钞七百一十九锭四十九两一钱。内腹里,二百三十九锭一十三两四钱;行省,四百八十锭三十五两六钱。

  窑冶课:总计钞九百五十六锭四十五两九钱。内腹里,一百九十七锭三十二两四钱;行省,七百五十九锭一十三两。  房地租钱:总计钞一万二千五十三锭四十八两四钱。内腹里,九百六十六锭五两三钱;行省,一万一千八十七锭四十三两一钱。

  门摊课:总计钞二万六千八百九十九锭一十九两一钱。内湖广省,二万六千一百六十七锭三两四钱;江西省,三百六十锭一两五钱;河南省,三百七十二锭一十四两一钱。

  池塘课:总计钞一千九锭二十六两五钱。内江浙省,二十四锭二十二两七钱;江西省,九百八十五锭三两八钱。  蒲苇课:总计钞六百八十六锭三十三两四钱。内腹里,一百四十一锭五两八钱;行省,五百四十五锭二十七两六钱。  食羊等课:总计钞一千七百六十锭二十九两七钱。内大都路,四百三十八锭;上都路,三百锭;兴和路,三百锭;大同路,三百九十三锭;羊市,二百二十九锭二十九两七钱;煤木所,一百锭。

  荻苇课:总计钞七百二十四锭六两九钱。内河南省,六百四十四锭五两八钱;江西省,八十锭一两八钱。

  煤炭课:总计钞二千六百一十五锭二十六两四钱。内大同路,一百二十九锭一两九钱;煤木所,二千四百九十六锭二十四两五钱。撞岸课:总计钞一百八十六锭三十七两五钱。内般阳路,一百六十锭二十四两;宁海州,二十六锭一十三两五钱;恩州,一十三两八钱。

  山查课:总计钞七十五锭二十六两四钱。内真定路一锭二十五两八钱;广平路,四十锭五两一钱;大同路,三十三锭四十五两四钱。

  曲课:江浙省钞五十五锭三十七两四钱。

  鱼课:江浙省钞一百四十三锭四十两四钱。

  漆课:总计钞一百一十二锭二十六两。内四川省广元路一百一十一锭二十五两八钱。

  酵课:总计钞二十九锭三十七两八钱。内腹里永平路二十三锭二十五两四钱;江西行省,六锭一十二两五钱。

  山泽课:总计钞二十四锭二十一两一钱。内彰德路,一十三锭四十两;怀庆路,一十锭三十一两一钱。

  荡课:平江路,八百八十六锭七钱。

  柳课:河间路,四百二锭一十四两八钱。

  牙例课:河间路,二百八锭三十三两八钱。

  乳牛课:真定路,二百八锭三十两。

  抽分课:黄州路,一百四十四锭四十四两五钱。  蒲课:晋宁路,七十二锭。

  鱼苗课:龙兴路,六十五锭八两五钱。

  柴课:安丰路,三十五锭一十一两七钱。

  羊皮课:襄阳路,一十锭四十八两八钱。

  磁课:冀宁路,五十八锭。

  竹苇课:奉元路,三千七百四十六锭三两六钱。

  姜课:兴元路,一百六十二锭二十七两九钱。

  白药课:彰德路,一十四锭二十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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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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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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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滅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壎等十六人为纂修,开局编写。仅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志、表、列传共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讓欧阳佑等十二人四出蒐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於洪武三年(一三七○年)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由朱右等十五人参加编写,用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本纪、志、表、列传共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二书,釐分附丽,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刻印工作也进展得很快。据宋濂目录后记,洪武三年七月书成,十月便已「镂板讫功」。  元史之所以能迅速成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元史的编修,主要是照抄代各朝实录、经世大典、功臣列传等官修典籍,除了删节以外,没有下多少功夫。就元史编者的政治观点来说,同那些编修代典籍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信奉的都是儒家道学思想,所以在处理前代王朝遗存的历史资料时,也就无须从思想观点上和内容编排上作根本的改动。这样,元史编者们便无意中更多地保存了元代史料的原貌。  对於我们研究元朝的历史来说,元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本资料。四十七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全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録的摘抄,内容比较丰富,是按年月日编制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大事记。史料价值和确切性都比较大。有些旧学者指责元史本纪「不合史例」,内容「杂芜」,这是一种偏见。五十八卷志、八卷表的史料,除顺帝朝部分之外,绝大部分採自元文宗时所修的经世大典,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许多内容只能在元史各志中看到,因而顯得珍贵。至於九十七卷列传,大部分取材於元朝官修的传记,而这些官修传记又是根据家传、神道碑、墓志等写成的。因此,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但是其中含有许多生动具体的资料,这一点又是己、志所不及的。  由於元史仓促成书,且出於众手,在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有一些列传重出;甚至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此外,译名不统一、年代史实的乖误等,也相当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试图重修元史的书出过好几种。但是,这些重修之作都无法取代元史这部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  元史最早的版本是洪武三年刻本。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年)元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板,损坏的板页加以补刊,一般板心刻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此为南监本。南监本后来的遞修补刊一直延续到清初。万历二十四年(一五九六年)至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此为北监本。到清代,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武英殿又仿北监李重刻元史,称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年)对辽、金、元二一史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板,重新刷印。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这就是道光本。道光本对史的任意改动很大,但对史文也作了不少有根据的校订。后来又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其中比较好的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百衲本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的,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於洪武本的面貌。我们这次点校,是以百衲本为底本。对百衲本在影印过程中的描修错误,用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北京图书馆藏另一部南监本作了核对订正,一律迳改。迳改的描修错误,共有近八十处。在版本校勘方面,用了北监本、殿本和道光本。还参考了胡粹中元史续编(简称续编)、邵远平元史类编(简称类编)、毕沅续资治通鑑(简称续通鑑)、魏源元史新编(简称新编)、曾廉元书、屠寄蒙兀儿史记(简称蒙史)、柯劭忞新元史,以及钱大明廿二史考异(简称考异)、汪辉祖元史本證(简称本證)等书。此外,并利用了批常见的原始资料,校正有关的史交,其书名和篇名,见於各卷的※校勘记。  本次校勘,只校订史文的讹倒衍脱,不涉及史实的考订。改动底本的地方,用方圆括号表圆括号内小字表示删,方括号内的字表示补),并附简要的校勘记。书中的明显刻误,以及板刻破体字,都予迳改。经过推算在纪日干支下用方括号补入的朔字,校勘记里不再说明。对书中的古体、异体、俗体字,侭量作了统一。原书卷首的进史表、纂修元史凡例和宋濂旨录后记,移至书末作为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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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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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十五-元史

列传第四十五 ○姚枢 姚枢,字公茂,柳城人,后迁洛阳。少力学,内翰宋九嘉识其有王佐略,杨惟中乃与之偕觐太宗。岁乙未,南伐,诏枢从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者。会,

列传第四十六-元史

列传第四十六 ○宋子贞 宋子贞,字周臣,潞州长子人也。性敏悟好学,工词赋。弱冠,领荐书试礼部,与族兄知柔同补太学生,俱有名于时,人以大小宋称之。金末,潞州乱,子贞走

列传第四十五

  ○姚枢  姚枢,字公茂,柳城人,后迁洛阳。少力学,内翰宋九嘉识其有王佐略,杨惟中乃与之偕觐太宗。岁乙未,南伐,诏枢从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者。会破枣阳,主将将尽坑之,枢力辨非诏书意,他日何以复命,乃蹙数人逃入篁竹中脱死。拔德安,得名儒赵复,始得程颐、硃熹之书。辛丑,赐金符,为燕京行台郎中。时牙鲁瓦赤行台,惟事货赂,以枢幕长,分及之。枢一切拒绝,因弃官去。携家来辉州,作家庙,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惇颐等象,刊诸经,惠学者,读书鸣琴,若将终身。时许衡在魏,至辉,就录程、硃所注书以归,谓其徒曰:“曩所授受皆非,今始闻进学之序。”既而尽室依枢以居。  世祖在潜邸,遣赵璧召枢至,大喜,待以客礼。询及治道,乃为书数千言,首陈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及救时之弊,为条三十,曰:“立省部,则庶政出一,纲举纪张,令不行于朝而变于夕。辟才行,举逸遗,慎铨选,汰职员,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班俸禄,则赃秽塞而公道开。定法津,审刑狱,则收生杀之权于朝,诸侯不得而专,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发之过免罹极法,而冤抑有伸。设监司,明黜陟,则善良奸窳可得而举刺。阁征敛,则部族不横于诛求。简驿传,则州郡不困于需索。修学校,崇经术,旌节孝,以为育人才、厚风俗、美教化之基,使士不媮于文华。重农桑,宽赋税,省徭役,禁游惰,则民力纾,不趋于浮伪,且免习工技者岁加富溢,勤耕织者日就饥寒。肃军政,使田里不知行营往复之扰攘。周匮乏,恤鳏寡,使颠连无告者有养。布屯田以实边戍,通漕运以廪京都。停债负,则贾胡不得以子为母,破称贷之家。广储蓄、复常平以待凶荒,立平准以权物估,却利便以塞幸途,杜告讦以绝讼源。”各疏施张之方,其下本末兼该,细大不遗。世祖奇其才,动必召问,且使授世子经。  宪宗即位,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世祖总之。世祖既奉诏,宴群下,罢酒将出,遣人止枢,问曰:“顷者诸臣皆贺,汝独默然,何耶?”对曰:“今天下土地之广,人民之殷,财赋之阜,有加汉地者乎?军民吾尽有之,天子何为?异时廷臣间之,必悔而见夺,不若惟持兵权,供亿之需取之有司,则势顺理安。”世祖曰:“虑所不及者。”乃以闻,宪宗从之。枢又请置屯田经略司于汴以图宋;置都运司于卫,转粟于河。宪宗大封同姓,敕世祖于南京、关中自择其一。枢曰:“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舄卤生之,不若关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陆海。”于是世祖愿有关中。  壬子夏,从世祖征大理,至曲先脑兒之地。夜宴,枢陈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杀一人、市不易肆事。明日,世祖据鞍呼曰:“汝昨夕言曹彬不杀者,吾能为之,吾能为之!”枢马上贺曰:“圣人之心,仁明如此,生民之幸,有国之福也。”明年,师及大理城,饬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分号街陌,由是民得相完保。  丙辰,枢入见。或谗王府得中土心,宪宗遣阿蓝答兒大为钩考,置局关中,以百四十二条推集经略宣抚官吏,下及征商无遗,曰:“俟终局日,入此罪者惟刘黑马、史天泽以闻,余悉诛之。”世祖闻之不乐。枢曰:“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远将受祸。莫若尽王邸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及世祖见宪宗,皆泣下,竟不令有所白而止,因罢钩考局。  世祖即位,立十道宣抚使,以枢使东平。既至郡,置劝农、检察二人以监之,推物力以均赋役,罢铁官。二年,拜太子太师。枢曰:“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师?”以所受制还中书,事见《许衡传》。改大司农。枢奏曰:“在太宗世,诏孔子五十一代孙元措仍袭封衍圣公,卒,其子与族人争求袭爵,讼之潜籓,帝时曰:‘第往力学,俟有成德达才,我则官之。’又曲阜有太常雅乐,宪宗命东平守臣辇其歌工舞郎与乐色俎豆至日月山,帝亲临观,饬东平守臣,员阙充补,无辍肄习。且陛下闵圣贤之后《诗》、《书》不通,与凡庶等,既命洛士杨庸选孔、颜、孟三族诸孙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成国家育材待聘风动四方之美。王镛炼习故实,宜令提举礼乐,使不致崩坏。”皆从之。诏赴中书议事,及讲定条格,且勉谕曰:“姚枢辞避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务,须赖一二老成同心图赞,其与尚书刘肃往尽乃心,其尚无隐。”及修条格成,与丞相史天泽奏之,帝深嘉纳。  李璮谋叛,帝问:“卿料何如?”对曰:“使璮乘吾北征之衅,濒海捣燕,闭关居庸,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数扰边,使吾罢于奔救,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侯应援,此成擒耳。”帝曰:“今贼将安出?”对曰:“出下策。”初,帝尝论天下人材,及王文统,枢曰:“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至是,文统果因璮伏诛。  四年,拜中书左丞,奏罢世侯,置牧守。或言中书政事大坏,帝怒,大臣罪且不测者,枢上言:  太祖开创,跨越前古,施治未遑。自后数朝,官盛刑滥,民困财殚。陛下天资仁圣,自昔在潜,听圣典,访老成,日讲治道。如邢州、河南、陕西,皆不治之甚者,为置安抚、经略、宣抚三使司。其法,选人以居职,颁俸以养廉,去污滥以清政,劝农桑以富民。不及三年,号称大治。诸路之民望陛下之拯己,如赤子之求母。先帝陟遐,国难并兴,天开圣人,缵承大统,即用历代遗制,内立省部,外设监司,自中统至今五六年间,外侮内叛继继不绝,然能使官离债负,民安赋役,府库粗实,仓廪粗完,钞法粗行,国用粗足,官吏迁转,政事更新,皆陛下克保祖宗之基、信用先王之法所致。今创始治道,正宜上答天心,下结民心,睦亲族以固本,建储副以重祚,定大臣以当国,开经筵以格心,修边备以防虞,蓄粮饷以待歉,立学校以育才,劝农桑以厚生。是可以光先烈,成帝德,遗子孙,流远誉。以陛下才略,行此有余。迩者伏闻聪听日烦,朝廷政令日改月异,如木始栽而复移,屋既架而复毁。远近臣民不胜战惧,惟恐大本一废,远业难成,为陛下之后忧,国家之重害。  帝怒为释。十年,拜昭文馆大学士,详定礼仪事。其年,襄阳下,遂议取宋。枢奏如求大将,非右丞相安童、知枢密院伯颜不可。十一年,枢言:“陛下降不杀人之诏。伯颜济江,兵不逾时,西起蜀川,东薄海隅,降城三十,户逾百万,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军官不思国之大计,不体陛下之深仁,利财剽杀所致。扬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战,我虽克胜,所伤亦多。宋之不能为国审矣,而临安未肯轻下,好生恶死,人之常情,盖不敢也,惟惧吾招徠止杀之信不坚耳。宜申止杀之诏,使赏罚必立,恩信必行,圣虑不劳,军力不费矣。”又请禁宋鞭背、黥面及诸滥刑。十三年,拜翰林学士承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献。  枢天质含弘而仁恕,恭敏而俭勤,未尝疑人欺己。有负其德,亦不留怨。忧患之来,不见言色。有来即谋,必反复告之。  子炜,仕为平章政事;从子燧,官至翰林学士承旨,以文章大家知名,卒谥曰文。  ○许衡  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世为农。父通,避地河南,以泰和九年九月生衡于新郑县。幼有异质,七岁入学,授章句,问其师曰:“读书何为?”师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师大奇之。每授书,又能问其旨义。久之,师谓其父母曰:“兒颖悟不凡,他日必有大过人者,吾非其师也。”遂辞去,父母强之不能止。如是者凡更三师。稍长,嗜学如饥渴,然遭世乱,且贫无书。尝从日者家见《书》疏义,因请寓宿,手抄归。既逃难徂徠山,始得《易》王辅嗣说。时兵乱中,衡夜思昼诵,身体而力践之,言动必揆诸义而后发。尝暑中过河阳,渴甚,道有梨,众争取啖之,衡独危坐树下自若。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转鲁留魏,人见其有德,稍稍从之。居三年,闻乱且定,乃还怀。往来河、洛间,从柳城姚枢得伊洛程氏及新安硃氏书,益大有得。寻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而慨然以道为己任。尝语人曰:“纲常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之任也。”凡丧祭娶嫁,必徵于礼,以倡其乡人,学者浸盛。家贫躬耕,粟熟则食,粟不熟则食糠核菜茹,处之泰然,讴诵之声闻户外如金石。财有余,即以分诸族人及诸生之贫者。人有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枢尝被召入京师,以其雪斋居衡,命守者馆之,衡拒不受。庭有果熟烂堕地,童子过之,亦不睨视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甲寅,世祖出王秦中,以姚枢为劝农使,教民畊植。又思所以化秦人,乃召衡为京兆提学。秦人新脱于兵,欲学无师,闻衡来,人人莫不喜幸来学。郡县皆建学校,民大化之。世祖南征,乃还怀,学者攀留之不得,从送之临潼而归。中统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师。时王文统以言利进为平章政事,衡、枢辈入侍,言治乱休戚,必以义为本。文统患之。且窦默日于帝前排其学术,疑衡与之为表里,乃奏以枢为太子太师,默为太子太傅,衡为太子太保,阳为尊用之,实不使数侍上也。默以屡攻文统不中,欲因东宫以避祸,与枢拜命,将入谢。衡曰:“此不安于义也,姑勿论。礼,师傅与太子位东西乡,师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复此乎?不能,则师道自我废也。”枢以为然,乃相与怀制立殿下,五辞乃免。改命枢大司农,默翰林侍讲学士,衡国子祭酒。未几,衡亦谢病归。至元二年,帝以安童为右丞相,欲衡辅之,复召至京师,命议事中书省。衡乃上疏曰:  臣性识愚陋,学术荒疏,不意虚名,偶尘圣听。陛下好贤乐善,舍短取长,虽以臣之不才,自甲寅至今十有三年,凡八被诏旨,中怀自念,何以报塞。又日者面奉德音,叮咛恳至,中书大务,容臣尽言。臣虽昏愚,荷陛下知待如此其厚,敢不罄竭所有,裨益万分。孟子以“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孔子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臣之所守,大意盖如此也。伏望陛下宽其不佞,察其至怀,则区区之愚,亦或有小补云。  其一曰:自古立国,皆有规模。循而行之,则治功可期。否则心疑目眩,变易分更,未见其可也。昔子产相衰周之列国,孔明治西蜀之一隅,且有定论,终身由之;而堂堂天下,可无一定之说而妄为之哉?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然可考。使国家而居朔漠,则无事论此也。今日之治,非此奚宜?夫陆行宜车,水行宜舟,反之则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汉食热,反之则必有变。以是论之,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然万世国俗,累朝勋旧,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窃尝思之,寒之与暑,固为不同。然寒之变暑也,始于微温,温而热,热而暑,积百有八十二日而寒始尽。暑之变寒,其势亦然,是亦积之之验也。苟能渐之摩之,待以岁月,心坚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此在陛下尊信而坚守之,不杂小人,不责近效,不恤流言,则致治之功,庶几可成矣。  二曰:中书之务不胜其烦,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矣。近而譬之:发之在首,不以手理而以栉理;食之在器,不以手取而以匕取。手虽不能,而用栉与匕,是即手之为也。上之用人,何以异此。然人之贤否,未知其详,固不可得而遽用也。然或已知其孰为君子,孰为小人,而复患得患失,莫敢进退,徒曰知人,而实不能用人,亦何益哉!人莫不饮食也,独膳夫为能调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独星官为能步亏食之数者,诚以得其法故也。古人有言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必因先王之道。”今里巷之谈,动以古为诟戏,不知今日口之所食,身之所衣,皆古人遗法而不可违者,岂天下之大,国家之重,而古之成法反可违邪?其亦弗思甚矣!夫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而宰执优游于廊庙之上,不烦不劳,此所谓省也。夫立法用人,今虽未能遽如古昔,然已仕者当给俸以养其廉,未仕者当宽立条格,俾就叙用,则失职之怨少可舒矣。外设监司以察污滥,内专吏部以定资历,则非分之求渐可息矣。再任三任,抑高举下,则人才爵位略可平矣。至于贵家之世袭,品官之任子,版籍之数,续当议之,亦不可缓也。  其三曰: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上天眷命,作之君师,此盖以至难任之,非予之可安之地而娱之也。是以尧、舜以来,圣帝明王,莫不兢兢业业、小心畏慎者,诚知天之所畀至难之任,初不可以易心处之也。知其为难而以难处,则难或可为;不知为难而以易处,则他日之难有不可为者矣。孔子曰:“为君难,为臣不易。”为臣之道,臣已告之安童矣。至为君之难,尤陛下所当专意也。臣请言其切而要者:  夫人君不患出言之难,而患践言之难。知践言之难,则其出言不容不慎矣。昔刘安世行一不妄语,七年而后成。夫安世一士人也,所交者一家之亲、一乡之众也,同列之臣不过数十百人而止耳,而言犹若此,况天下之大,兆民之众,事有万变,日有万机,人君以一身一心而酬酢之,欲言之无失,岂易能哉?故有昔之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后日自违者,可否异同,纷更变易,纪纲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无所持循,奸人因以为弊,天下之人疑惑惊眩,且议其无法无信一至于此也。此无他,至难之地不以难处,而以易处故也。苟从《大学》之道,以修身为本,凡一言一动,必求其然与其所当然,不牵于爱,不蔽于憎,不因于喜,不激于怒,虚心端意,熟思而审处之,虽有不中者盖鲜矣。奈何为人上者多乐舒肆,为人臣者多事容悦。容悦本为私也,私心盛则不畏人矣;舒肆本为欲也,欲心盛则不畏天矣。以不畏天之心,与不畏人之心,感合无间,则其所务者皆快心事耳。快心则口欲言而言,身欲动而动,又安肯兢兢业业,以修身为本,一言一动,熟思而审处之乎?此人君践言之难,而又难于天下之人也。  人之情伪,有易有险,险者难知,易者易知,此特系夫人之险易者然也。然又有众寡之分焉。寡则易知,众则难知,故在上者难于知下,而在下者易于知上,其势然也。处难知之地,御难知之人,欲其不见欺也难矣。昔包拯刚严峭直,号为明察,然一小吏而能欺之。然拯一京尹耳,其见欺于人,不过误一事、害一人而已。人君处亿兆之上,操予夺进退赏罚生杀之权,不幸见欺,则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其害有不可胜既也。人君惟无喜怒也,有喜怒,则赞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张势。人君惟无爱憎也,有爱憎,则假其爱以济私,藉其憎以复怨。甚至本无喜也,诳之使喜,本无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爱也,而诳誉之使爱,本无可憎也,而强短之使憎。若是,则进者未必为君子,退者未必为小人,予者未必为有功,夺者未必为有罪,以至赏之、罚之、生之、杀之,鲜有得其正者。人君不悟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欺而至此,尚可防邪?大抵人君以知人为贵,以用人为急。用得其人,则无事于防矣。既不出此,则所近者争进之人耳,好利之人耳,无耻之人耳。彼挟其诈术,千蹊万径,以蛊君心,欲防其欺,虽尧、舜不能也。  夫贤者以公为心,以爱为心,不为利回,不为势屈,置之周行,则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泽,其于人国,重固如此也。夫贤者遭时不偶,务自韬晦,世固未易知也。虽或知之,而无所援引,则人君无由知也。人君知之,然召之命之,泛如厮养,贤者有不屑也。虽或接之以貌,待之以礼,然而言不见用,贤者不处也。或用其言也,而复使小人参之,责小利,期近效,有用贤之名,无用贤之实,贤者亦岂肯尸位素餐以取讥于天下哉!此特难进者也,而又有难合者焉。人君处崇高之地,大抵乐闻人过,而不乐于闻己之过,务快己之心,而不务快民之心。贤者必欲匡而正之,扶而安之,如尧、舜之正、尧、舜之安而后已,故其势恆难合。况夫奸邪佞幸,丑正而恶直,肆为诋毁,多方以陷之,将见罪戾之不免,又可望其庶事得其正,而天下被其泽邪!自古及今,端人雅士所以重于进而轻于退者,盖以此耳。大禹圣人,闻善即拜,益犹戒之以“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后世人主宜如何也?此任贤之难也。  奸邪之人,其为心也险,其用术也巧。惟险也,故千态万状而人莫能知;惟巧也,故千蹊万径而人莫能御。其谄似恭,其讦似直,其欺似可信,其佞似可近。务以窥人君之喜怒而迎合之,窃其势以立己之威,济其欲以结主之爱。爱隆于上,威擅于下,大臣不敢议,近亲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至是而求去之,亦已难矣。虽然,此特人主之不悟者也,犹有说焉。如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见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妒贤嫉能,明皇洞见其奸而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夫上以诚爱下,则下以忠报上,感应之理然也。然考之往昔,有不可以常情论者。禹抑洪水以救民,启又能敬承继禹之道,其泽深矣,然一传而太康失道,则万姓仇怨而去者,何邪?汉高帝起布衣,天下影从,荥阳之难,纪信至捐生以赴急,则人心之归可见矣。及天下己定,而沙中有谋反者,又何邪?窃尝思之,民之戴君,本于天命,初无不顺之心,特由使之失望,使之不平,然后怨怒生焉。禹、启爱民如赤子,而太康逸豫以灭德,是以失望;汉高以宽仁得天下,及其已定,乃以爱憎行诛赏,是以不平。古今人君,凡有恩泽于民,而民怨且怒者,皆类此也。夫人君有位之初,既出美言而告天下矣,既而实不能副,故怨生焉。等人臣耳,无大相远,人君特以己之私而厚一人,则其薄者已疾之矣,况于薄有功而厚有罪,人得不怒于心邪?必如古者《大学》之道,以修身为本,一言一动,举可以为天下之法,一赏一罚,举可以合天下之公,则亿兆之心,将不求而自得,又岂有失望不平之累哉!  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如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山崩地震,未易遽数,是将小则有水旱之灾,大则有乱亡之应,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劝农桑,明年减田租,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以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恆在于下,恆在于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余,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几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  此六者,皆难之目也。举其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谓治本。本立,则纪纲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则爱恶相攻,善恶交病,生民不免于水火,以是为治,万不能也。  其四曰:语古之圣君,必曰尧、舜;语古之贤相,必曰稷、契。盖尧、舜能知天道而顺承之,稷、契又知尧、舜之心而辅赞之,此所以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也。夫天道好生而不私,尧与舜亦好生而不私。若“克明俊德”,至于“黎民于变”,“敬授人时”,至于“庶绩咸熙”,此顺承天道之实也。稷播百谷以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此辅赞尧、舜之实也。臣尝复熟推衍,思之又思,参之往古圣贤之言无不同,验之历代治乱之迹无不合。盖此道之行,民可使富,兵可使强,人才可使盛,国势可使重,夙夜念之至熟也。今国家徒知敛财之巧,而不知生财之由;徒知防人之欺,而不欲养人之善;徒患法令之难行,而不患法令无可行之地。诚能优重农民,勿扰勿害,驱游惰之人而归之南亩,课之种艺,恳喻而督行之,十年之后,仓府之积,当非今日之比矣。自都邑而至州县,皆设学校,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以至平天下之要道,十年已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又非今日之比矣。二者之行,万目斯举,否则他皆不可期也。是道也,尧、舜之道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臣愚区区,窃亦愿学也。  其五曰:天下所以定者,民志定,则士安于士,农安于农,工商安于为工商,则在上之人有可安之理矣。夫民不安于白屋,必求禄仕;仕不安于卑位,必求尊荣。四方万里,辐辏并进,各怀无厌无耻之心,在上之人可不为寒心哉!臣闻取天下者尚勇敢,守天下者尚退让。取也守也,各有其宜,君人者不可不审也。夫审而后发,发无不中,否则触事而遽喜怒,喜怒之色见于貌,言出于口,人皆知之。徐考其故,知其无可喜者则必悔其喜之失,无可怒者则必悔其怒之失,甚至先喜而后怒,先怒而后喜,号令数变,喜怒不节之故也。是以先王潜心恭默,不易喜怒,其未发也,虽至近莫能知其发也,虽至亲莫能移,是以号令简而无悔,则无不中节矣。夫数变,不可也;数失信,尤不可也。周幽无道,故不恤此,今无此,何苦使人之不信也。  书奏,帝嘉纳之。衡自见帝,多奏陈,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得闻,所传者特此耳。衡多病,帝听五日一至省,时赐尚方名药美酒以调养之。四年,乃听其归怀。五年,复召还,奏对亦秘。六年,命与太常卿徐世隆定朝仪,仪成,帝临观,甚悦。又诏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定官制,衡历考古今分并统属之序,去其权摄增置冗长侧置者,凡省部、院台、郡县与夫后妃、储籓、百司所联属统制,定为图。七年,奏上之。翌日,使集公卿杂议中书、院台行移之体,衡曰:“中书佐天子总国政,院台宜具呈。”时商挺在枢密,高鸣在台,皆不乐,欲定为咨禀,因大言以动衡曰:“台院皆宗亲大臣,若一忤,祸不可测。”衡曰:“吾论国制耳,何与于人?”遂以其言质帝前,帝曰:“衡言是也,吾意亦若是。”  未几,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领尚书省六部事,因擅权,势倾朝野,一时大臣多阿之,衡每与之议,必正言不少让。已而其子又有佥枢密院之命,衡独执议曰:“国家事权,兵民财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与财,子又典兵,不可。”帝曰:“卿虑其反邪?”衡对曰:“彼虽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马由是衔之,亟荐衡宜在中书,欲因以事中之。俄除左丞,衡屡入辞免,帝命左右掖衡出。衡出及阈,还奏曰:“陛下命臣出,岂出省邪?”帝笑曰:“出殿门耳。”从幸上京,乃论列阿合马专权罔上、蠹政害民若干事,不报。因谢病请解机务。帝恻然,召其子师可入,谕旨,且命举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论其贤否则可,若授之以位,则当断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渐也。”  帝久欲开太学,会衡请罢益力,乃从其请。八年,以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为择蒙古弟子俾教之。衡闻命,喜曰:“此吾事也。国人子大朴未散,视听专一,若置之善类中涵养数年,将必为国用。”乃请征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敦、孙安、刘安中十二人为伴读。诏驿召之来京师,分处各斋,以为斋长。时所选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爱之如子,出入进退,其严若君臣。其为教,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蔽,相其动息以为张弛。课诵少暇,即习礼,或习书算。少者则令习拜跪、揖让、进退、应对,或射,或投壶,负者罚读书若干遍。久之,诸生人人自得,尊师敬业,下至童子,亦知三纲五常为生人之道。  十年,权臣屡毁汉法,诸生廪食或不继,衡请还怀。帝以问翰林学士王磐,磐对曰:“衡教人有法,诸生行可从政,此国之大体,宜勿听其去。”帝命诸老臣议其去留,窦默为衡恳请之,乃听衡还,以赞善王恂摄学事。刘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苏郁、白栋为助教,以守衡规矩,从之。  国家自得中原,用金《大明历》,自大定是正后六七十年,气朔加时渐差。帝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十三年,诏王恂定新历。恂以为历家知历数而不知历理,宜得衡领之,乃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召至京。衡以为冬至者历之本,而求历本者在验气。今所用宋旧仪,自汴还至京师,已自乖舛,加之岁久,规环不叶。乃与太史令郭守敬等新制仪象圭表,自丙子之冬日测晷景,得丁丑、戊寅、己卯三年冬至加时,减《大明历》十九刻二十分,又增损古岁余岁差法,上考春秋以来冬至,无不尽合。以月食冲及金木二星距验冬至日躔,校旧历退七十六分。以日转迟疾中平行度验月离宿度,加旧历三十刻。以线代管窥测赤道宿度。以四正定气立损益限,以定日之盈缩。分二十八限为三百三十六,以定月之迟疾。以赤道变九道定月行。以迟疾转定度分定朔,而不用平行度。以日月实合时刻定晦,而不用虚进法。以躔离朓朒定交食。其法视古皆密,而又悉去诸历积年月日法之傅会者,一本天道自然之数,可以施之永久而无弊。自余正讹完阙,盖非一事。十七年,历成,奏上之,赐名曰《授时历》,颁之天下。  六月,以疾请还怀。皇太子为请于帝,以子师可为怀孟路总管以养之,且使东宫官来谕衡曰:“公毋以道不行为忧也,公安则道行有时矣,其善药自爱。”十八年,衡病革,家人祠,衡曰:“吾一日未死,宁不有事于祖考。”扶而起,奠献如仪。既撤,家人馂,怡怡如也。已而卒,年七十三。是日,大雷电,风拔木。怀人无贵贱少长,皆哭于门。四方学士闻讣,皆聚哭。有数千里来祭哭墓下者。  衡善教,其言煦煦,虽与童子语,如恐伤之。故所至,无贵贱贤不肖皆乐从之,随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为世用。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其教如金科玉条,终身不敢忘。或未尝及门,传其绪余,而折节力行为名世者,往往有之。听其言,虽武人俗士、异端之徒,无不感悟者。丞相安童一见衡,语同列曰:“若辈自谓不相上下,盖十百与千万也。”翰林承旨王磐气概一世,少所与可,独见衡曰:“先生,神明也。”大德元年,赠荣禄大夫、司徒,谥文正。至大二年,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封魏国公。皇庆二年,诏从祀孔子庙廷。延祐初,又诏立书院京兆以祀衡,给田奉祠事,名鲁斋书院。鲁,衡居魏时所署斋名也。子师可。  ○窦默李俊民附  窦默,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广平肥乡人。幼知读书,毅然有立志。族祖旺,为郡功曹,令习吏事,不肯就。会国兵伐金,默为所俘。同时被俘者三十人,皆见杀,惟默得脱,归其乡。家破,母独存,惊怖之余,母子俱得疾,母竟亡,扶病藁葬。而大兵复至,遂南走渡河,依母党吴氏。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金主迁蔡,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孝感令谢宪子以伊洛性理之书授之,默自以为昔未尝学,而学自此始。适中书杨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释之士,默乃北归,隐于大名,与姚枢、许衡朝暮讲习,至忘寝食。继还肥乡,以经术教授,由是知名。  世祖在潜邸,遣召之,默变姓名以自晦。使者俾其友人往见,而微服踵其后,默不得已,乃拜命。既至,问以治道,默首以三纲五常为对。世祖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默又言:“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一日凡三召与语,奏对皆称旨,自是敬待加礼,不令暂去左右。世祖问今之明治道者,默荐姚枢,即召用之。俄命皇子真金从默学,赐以玉带钩,谕之曰:“此金内府故物,汝老人,佩服为宜,且使我子见之如见我也。”久之,请南还,命大名、顺德各给田宅,有司岁具衣物以为常。  世祖即位,召至上都,问曰:“朕欲求如唐魏徵者,有其人乎?”默对曰:“犯颜谏诤,刚毅不屈,则许衡其人也。深识远虑,有宰相才,则史天泽其人也。”天泽时宣抚河南,帝即召拜右丞相,以默为翰林侍讲学士。时初建中书省,平章政事王文统颇见委任,默上书曰:  臣事陛下十有余年,数承顾问,与闻圣训,有以见陛下急于求治,未尝不以利生民安社稷为心。时先帝在上,奸臣擅权,总天下财赋,操执在手,贡进奇货,炫耀纷华,以娱悦上心。其扇结朋党、离间骨肉者,皆此徒也。此徒当路,陛下所以不能尽其初心。救世一念,涵养有年矣。今天顺人应,诞登大宝,天下生民,莫不欢忻踊跃,引领盛治。然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脣吻小人一时功利之说,必不能定立国家基本,为子孙久远之计。其卖利献勤、乞怜取宠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若夫钩距揣摩,以利害惊动人主之意者,无他,意在摈斥诸贤,独执政柄耳,此苏、张之流也,惟陛下察之。伏望别选公明有道之士,授以重任,则天下幸甚。  他日,默与王鹗、姚枢俱在帝前,复面斥文统曰:“此人学术不正,久居相位,必祸天下。”帝曰:“然则谁可相者?”默曰:“以臣观之,无如许衡。”帝不悦而罢。文统深忌之,乃请以默为太子太傅,默辞曰:“太子位号未正,臣不敢先受太傅之名。”乃复以为翰林侍讲学士,详见《许衡传》。默俄谢病归,未几,文统伏诛,帝追忆其言,谓近臣曰:“曩言王文统不可用者,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耶?”召还,赐第京师,命有司月给廪禄,国有大政,辄以访之。  默与王磐等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学士承旨撒的迷底里主之;其翰林兼国史院,仍旧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修起居注和礼霍孙主之。帝可其奏。默又言:“三代所以风俗淳厚、历数长久者,皆设学养士所致。今宜建学立师,博选贵族子弟教之,以示风化之本。”帝嘉纳之。默尝与刘秉忠、姚枢、刘肃、商挺侍上前,默言:“君有过举,臣当直言,都俞吁咈,古之所尚。今则不然,君曰可,臣亦以为可,君曰否,臣亦以为否,非善政也。”明日,复侍帝于幄殿。猎者失一鹘,帝怒,侍臣或从旁大声谓宜加罪。帝恶其迎合,命杖之,释猎者不问。既退,秉忠等贺默曰:“非公诚结主知,安得感悟至此。”  至元十二年,默年八十,公卿皆往贺,帝闻之,拱手曰:“此辈贤者,安得请于上帝,减去数年,留朕左右,共治天下,惜今老矣!”怅然者久之。默既老,不视事,帝数遣中使以珍玩及诸器物往存问焉。十七年,加昭文馆大学士,卒,年八十五。讣闻,帝深为嗟悼,厚加赗赐,皇太子亦赙以钞二千贯,命有司护送归葬肥乡。  默为人乐易,平居未尝评品人物,与人居,温然儒者也。至论国家大计,面折廷诤,人谓汲黯无以过之。帝尝谓侍臣曰:“朕求贤三十年,惟得窦汉卿及李俊民二人。”又曰:“如窦汉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为一,斯可谓全人矣。”后累赠太师,封魏国公,谥文正。子履,集贤大学士。  李俊民,字用章,泽州人。得河南程氏传受之学。金承安中,举进士第一,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不仕,以所学教授乡里,从之者甚盛,至有不远千里而来者。金源南迁,隐于嵩山,后徙怀州,俄复隐于西山。既而变起仓猝,人服其先知。俊民在河南时,隐士荆先生者,授以邵雍《皇极》数。时之知数者,无出刘秉忠之右,亦自以为弗及也。世祖在潜籓,以安车召之,延访无虚日。遽乞还山,世祖重违其意,遣中贵人护送之。又尝令张仲一问以祯祥,及即位,其言皆验。而俊民已死,赐谥庄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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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八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八 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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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元史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十七年春正月丙子朔,日有食之。以伯颜秃古思为大司徒。辛卯,命山东分省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判官一员,每县添设主簿一员出《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

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二 

光绪十五年。己丑。秋七月。乙巳朔。享太庙。上亲诣行礼。  

○诣仪鸾殿问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皇太后安。至癸酉皆如之。外记  

○派内阁学士文治、工部尚书潘祖荫为顺天乡试。监临。早事  

○丙午。谕内阁、本日顺天府五城御史会奏。摺内奏字上漏书谨字。殊属疏忽。潘祖荫等著交部察议。现月  

○丁未。谕内阁、谭钧培奏、土匪滋扰。当即歼除。出力员弁。恳恩奖励一摺。云南甯洱等处。土匪罗么大等。句结匪党。肆扰猛地。势颇鸱张。经谭钧培派员剿捕。署甯洱县事通判王治普、督率兵练。将匪首擒获正法。办理尚为迅速。即著饬属摉捕逸匪。务获惩办。毋留余孽。所有被扰村寨、及逃出难民。务当妥为安抚。毋任失所。在事出力之通判王治普、俟补缺后以直隶州知州在任前先补用。把总召凤章、著赏加守备衔。以示奖励。现月  

○又谕、张曜奏、章邱县境大寨金王等庄。堤埝漫溢。现筹堵筑。请将疏防各员惩处。并自请议处等语。本年伏汛盛涨。六月二十五日。山东章邱县境大寨金王等庄。护庄圈埝被冲。将南面大堤漫溢。并塌陷堤身三十余丈。览奏殊深轸系。即著张曜督同在事员弁。将漫口迅速堵合。毋稍延缓。被灾户口。并著分别赈抚。毋任失所。其抢护不力之道员李希杰、著摘去顶戴。副将黄金得、著革职留工。以示惩儆。张曜督率无方。亦难辞咎。著交部议处。现月  

○谕军机大臣等、张曜奏、前经部议加培黄河两岸堤埝。指拨各省郑工捐输银两。现除山西等省陆续解到外。其余指拨江苏、甘肃、新疆、福建、台湾、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应解山东银两。迄今尚未起解等语。山东黄河增培堤埝工程。需款孔亟。既经该部指拨各省郑工捐项。均系有著之款。何以尚未报解。即著各该省督抚。迅将前项银两。如数解往山东。以资工用。毋稍延缓。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现月  

○戊申。谕内阁、张曜奏、职官藉端索诈。请旨惩办一摺。山东平度州知州许颂鼎。办理平粜。委派州同许彬、吏目汪景尧、赴乡查验囤粮。许彬辄藉差任意索诈。赃款累累。以致民怨沸腾。平度州州同许彬。著先行革职。从严审办。许颂鼎有无故纵情事。并汪景尧是否分用赃款。均应确切讯究。著一并撤省查办。现月  

○己酉。巡抚衔督办云南矿务唐炯奏、贵州西良山铜矿甚佳。现拟开办。请将应纳铜课。自光绪十七年为始。以示体恤。从之。摺包  

○以助办奉赈集款数逾十万。上海绅士候选道员袁天锡等。十八员。传旨嘉奖。  

○抚恤山东莒州沂水县被雹灾民。摺包  

○庚戌。陕甘总督杨昌浚奏、循化番僧聚众械斗。业已派队弹压。并委员前往查办。得旨。即著饬属妥为弹压。并将番僧等构衅各情。分别查办。毋任滋生事端。摺包  

○抚恤琉球国遭风难民如例。摺包  

○辛亥。谕内阁、前据托伦布等奏、察哈尔牛羊群控案。两造情词各执。当谕令将副总管鄂呢巴图等解任提案讯办、兹据该都统等奏、鄂呢巴图等、并不听候查办。先后私行他往。及潜来京城。难保非畏罪逃避。鄂呢巴图、达米林札普、巴特玛桑、窄色博克札普等、均著先行革职。并著顺天府五城御史一体严拏。解交该都统等归案审讯。现月  

○以抽收厘捐。办理不善。革浙江知县王宗丞职。象山县知县邹文沅、开缺降补。摺包  

○壬子。署盛京将军定安等奏、恭修永陵殿座。业已开工。尚有启运殿应行续修之处。自应遵照原案。续估办理。下部知之。摺包  

○西甯办事大臣萨淩阿奏、番僧聚众械斗。派员前往查办。得旨、此案业据杨昌浚奏报。即著会商该督。迅即弹压解散。并饬拏匪首讯明惩办。  

○盛京将军庆裕因病乞休。允之。  

○以礼部右侍郎宝昌为山东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蒋艮为副考官。谢隽杭为山西乡试正考官。徐琪为副考官。徐致靖为河南乡试正考官。李葆实为副考官。外记  

○以太常寺卿钱应溥为宗人府府丞。朱签  

○癸丑。孝静成皇后忌辰。遣官祭慕东陵。照例  

○谕内阁、已革浙江候补参将吴杰、著崧骏饬令来京。交兵部带领引见。现月  

○甲寅。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照例  

○以吏部右侍郎敬信兼署礼部右侍郎。现月  

○以湖广总督裕禄为盛京将军。现月  

○乙卯。闽浙总督卞宝第奏、江西帮船匪徒。聚众滋事。业经官兵击散。得旨、即著饬属认真摉捕逸匪。毋留余孽。以靖地方。摺包  

○命河南河北镇总兵崔廷桂、来京陛见。摺包  

○以记名提督陈凤楼为江南徐州镇总兵官。现月  

○实授张景春为江南苏松镇总兵官。现月  

○抚恤河南周家口被水灾民。摺包  

○丙辰。孝贞显皇后诞辰。上诣建福宫圣容前行礼。外

○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张曜等奏、章邱县境大寨金王等庄。护庄圈埝被冲。并塌陷堤身三十余丈。当谕令张曜迅筹堵合。现值伏秋盛涨。该处水势若何。上下游工段是否一律防护稳固。著该抚迅将筹办情形。详晰覆奏。以纾廑系。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安徽巡抚陈彝奏、四川重庆府属捐助皖赈。请加广该府学文武定额各一名。下部议。摺包  

○命台湾布政使蒯德标、云南按察使岑毓宝、来京陛见。摺包  

○调两广总督张之洞为湖广总督。漕运总督李瀚章为两广总督。现月  

○追予剿匪阵亡。安徽亳州候选训导蒋组绶等合族二百余人总祠列入祀典。从巡抚陈彝请也。摺包  

○丁巳。补行引见新进士吴桂丹。得旨、改为翰林院庶吉士。现月  

○予故杭州将军恭镗祭葬恤荫如例。现月  

○予御贼阵亡。直隶大沽协左营外委张义议恤。摺包  

○戊午。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江西厘卡太密。自赣州府至省城。设卡验票至十一处之多。临江之榆树镇。新建之吴城镇。铅山之河口镇。皆设立上中下三卡。竭泽而渔。怨咨在道。请饬酌量裁撤等语。设卡抽厘。原属不得已之举。自应酌度地方情形。妥善办理。若如所奏。该省分卡太密。节节查验稽留。殊非体恤商民之道。著德馨按照所奏各节。确切查明。据实覆奏。原片著摘钞给与阅看。将此谕令知之。寻奏、历年以来。厘卞祗有归并。并无增设。傥轻议裁撤。则奸商绕越走漏。恐致饷源短绌。惟有严饬各局卡员妥善办理。报闻。现月摺包  

○山东巡抚张曜奏、临黄堤内外受水。漫溢坍陷。请将即墨营参将张仕忠暂摘顶戴。得旨、张仕忠著摘去顶戴。仍严饬赶紧抢护险工。并责成在工员弁。力防金堤。毋任再有漫溢。摺包  

○以直隶布政使松椿为漕运总督。未到任前。以淮扬海道徐文达暂行护理。现月  

○以前西安将军吉和为杭州将军。明发  

○以奉天府府尹裕长为直隶布政使。现月  

○己未。中元节。上诣奉先殿寿皇殿行礼。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泰东陵。裕陵。昌陵。昌西陵。慕陵。慕东陵。定陵。定东陵。惠陵。  

○遣官祭庄顺皇贵妃园寝。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军机大臣等、甘肃新疆巡抚刘锦棠。前经赏假六个月。回籍省亲。嗣据该抚奏报于二月二十五日起程。现在计已行抵湖南。新疆地方紧要。边防诸务。关系重大。朝廷廑念甚殷。著王文韶传知该抚。不必拘定假期。迅速回任。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现月  

○广西巡抚沈秉成奏、桂林府属永甯州三隍地方。匪徒滋事。业派员弁查办。得旨、即著严缉逸犯。务获究办。摺

包  

○以奉天驿巡道兴升为奉天府府尹。现月  

○予军营病故。广西县丞吴其芬议恤。摺包庚申。谕内阁、翁同和奏、恳恩赏假回籍修墓一摺。翁同和著赏假两个月。回籍修墓。该尚书日侍讲帷。深资启沃。一俟修墓事竣。著加恩赏给驰驿回京。现月  

○广西巡抚沈秉成奏、楚营报效军饷。请加广湖南文武乡试永远中额各二名。又一次中额各一名。下部议。摺包  

○命翰林院编修吴树棻、提督河南学政。现月  

○辛酉。文宗显皇帝忌辰。上诣奉先殿寿皇殿行礼。遣官祭定陵。外记  

○以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徐桐兼署户部尚书。现月  

○壬戌。谕内阁、兵部奏、钦奉恩诏查办军台废员开单请旨一摺。本年三月十六日。特颁恩诏。命将效力赎罪各员。分别查办。兹据兵部查明请旨。自应酌量办理。除军务获罪之蒋超英、金荣、梁岳英、未经查明下落之苏锦堂、不知去向之贾文贵、未经咨报起解之许如龙、周星诒、冯楚燊、已报起解尚未到部转发之周启江、崔暕、李占奎。并在途在营在籍在配脱逃之汪殿元、周策勋、索成、曾昭仕、解魁元、李正钧、许怀清、德馨、许志耀、奎英、边得胜、贺永龄、王勋、春庆、王得胜、富昌、李明哲、张九围、里善、黎定攀、邱瑞祥、李振海、张同方、谭飞麟、吴兰生、兴福、周启昌、胜额图、荣升、杜振元、成福、张景堂、杜光凯、双全、哈达洪阿、田福志、梁步高、张升楷、唐永福、脱逃捏报病故之潘高升、均毋庸查办、及文润、秀芬、常升阿、宝山、均不准宽解外。其高登玉、景文泰、色谱徵额、均著加恩释回。文秀著加恩减免四年。刘正兴、著加恩减免二年。杨亦铭、朱玉麟、赖澐、萧万清、舞翀、均著加恩减免一年。届期即行释回。以示朕法外施恩至意。现月  

○命广西布政使马丕瑶暂行护理巡抚。电寄  

○甲子。调任安徽巡抚广西巡抚沈秉成奏、上林县狮螺岭。积匪滋事。业已派员拏办。得旨、即著饬拏要犯莫母鸡。务获究办。摺包  

○铸造云南白盐井大使钤记。从巡抚谭钧培请也。摺包  

○以勋绩卓著。予故云贵总督岑毓英事迹宣付史馆立传。  

○抚恤云南昆阳、太和、二州县被水灾民。摺包  

○乙丑。谕内阁、巡视南城御史凤英等奏、遵保拏获盗犯出力员弁。并副指挥白荃请抵销参案。县丞马济原声明捐案各摺片。著该部议奏。现月  

○谕军机大臣等、给事中洪良品奏、王懿荣条陈续修四库全书。并本朝儒臣疏义。列入学宫。请分别准驳一摺。著交军机处存记。俟会典告成后。钞交翰林院同王懿荣摺一并请旨。现月  

○以蒙袭世职。革四川守备刘联升职。并逮问。摺包  

○以酿命远逃。革四川世袭云骑尉梁国栋职。并拏办。

摺包

○丁卯。改铸甘肃新疆奇台县巡检印信。从护抚魏光焘请也。摺包  

○戊辰。谕内阁、稽查兴平仓御史杨晨奏、匪徒在仓滋事。饬坊拏获。请交部惩治等语。所有拏获之王四海缪大帅领二名。著交刑部严行审办。现月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道员龚寿图。前于光绪六年。在上海设立机器织布局。招合股分银四十万两。至今十年。迄未开办。去年忽称资本亏折。改由龚彝图经理。如不续加银两。前票作为废纸。以致物议哗然。请饬查办等语。各省招合股分。原期易于集款。以裨商务。若如所全各节。假称亏折。蓄意诳骗。将来招股。势必观望不前。实属不成事体。著曾国荃等确切查明。应如何设法勒限清厘。以恤商亏。而儆效尤之处。著即据实覆奏。毋稍徇隐。原片著钞给阅看。将此谕知曾国荃、刚毅。并传谕黄彭年知之。寻奏、龚寿图当创办之初。即陈明专管官务。并不经手银钱。委无设词诳骗情弊。龚彝图是北洋大臣札委接办局务。亦非私相授受。老股加价三十两。逾限不加。以三股折作一股。给换新票。禀准有案。并非作为废纸。所有局中亏折。系专管商务之候选道郑官应所为。应严催郑官应来沪。勒限究追。以儆效尤。以后局务。责成龚寿图等认真经理。报闻。摺包  

○以殴妻致死。革广西守备冯登甲职。并拏办。摺包  

○予积劳病故。记名提督苏元章议恤。摺包  

○予霆军恪靖刚字等营。先后阵亡伤故员弁。勇丁。在湖南衡阳县建立专祠。从巡抚王文韶请也。摺包  

○己巳。仁宗睿皇帝忌辰。上诣寿皇殿行礼。遣官祭昌陵。早事  

○以礼亲王世铎为崇文门正监督。镶黄旗满洲副都统文秀为副监督。现月  

○抚恤陕西长安、西乡、鄜、三州县被水被雹灾民。摺

○庚午。谕内阁、张曜奏、齐河堤埝漫溢。请将在工文武各员从严惩办一摺。本月十三十四等日。山东齐河。水势盛涨。张村等处堤埝。先后漫溢。过水十分之二。由徒骇河入海。在事各员。未能实力抢护。自应严加惩处。候补副将张永洪、著即革职。从重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候补知县张遇春、游击李春意、都司杨春贵、均著即行革职。齐河县知县王敬勋、著革职留任。副将戴守礼、著革职留工。以示惩儆。所有被水村庄。著该抚饬属妥为抚恤。并将漫溢口门。迅筹堵合。毋稍延缓。现月  

○山东巡抚张曜奏、河工现在困难情形。并自请罢斥。得旨、该抚为朝廷特<闲>。河工尤关重要。惟当悉心经理。以副委任。毋得意存诿卸。摺包  

○辛未。谕军机大臣等。都察院奏、直隶民人张循南呈控崔景华演习红阳邪教。招引村人。伊兄张振南、畏累佯允。赴县首控。即被匪众架走。不知下落等语。案关教匪谋命。必应彻底根究。著李鸿章亲提人证。切实研讯。据实覆奏。勿稍轻纵。原摺呈均著钞给阅看。原告民人张循南著解往备质。将此谕令知之。现月  

○河南巡抚倪文蔚奏。河内县沁河北岸民埝漫溢。业已派员查勘。请将怀庆府知府李芳柳等摘顶以观后效。得旨、李芳柳等均著摘去顶戴。饬将漫口迅速堵合。并查明灾区。妥筹抚恤。摺包  

○以办理皖赈。劝集钜款。予刑部郎中刘瀚等十三员奖叙。山东登莱青道盛宣怀、国子监典籍严作霖等十三员。传旨嘉奖。  

○以办事颟顸。革云南罗平州知州杜志成职。摺包  

○抚恤安徽霍邱、颖上、寿、凤台、怀远、凤阳、五河、七州县被水灾民。摺包  

○壬申。谕内阁、巡视西城御史文郁等奏、遵保获盗出力之司坊绅董各员。并声明改奖暨更正保案各摺片。著吏部议奏。现月  

○予积劳病故。广东总兵唐得胜议恤。摺包  

○抚恤广东嘉应、镇平、平远、从化、广甯、陆丰、六州县被水灾民。摺包  

○癸酉。两广总督张之洞奏、粤省筹捐经费。购置外洋机器。建厂自造枪炮。以为自强久计。下所司知之。摺包  

○协修官吴德镇恭纂  

帮总纂官程棫林恭辑监修总裁世恭阅八月二十八日正总裁那月日专司藁本陆恭覆阅癸丑七月初四日徐月日荣月日副总裁唐月日宗室宝恭阅二月初一日陈恭阅三签七月初六日熙月日郭恭阅二月三十日宗室麒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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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元史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二十一年春正月癸丑朔,诏赦天下。命中书参知政事七十往谕孛罗帖木兒罢兵还镇,复遣使往谕察罕帖木兒,亦令罢兵。孛罗帖木兒纵兵掠冀宁等处,察罕帖木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