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辽史

实录卷之五百八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实录卷之五百八 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

  肃祖昭烈皇后萧氏懿祖庄敬皇后萧氏玄祖简献皇后萧氏德祖宣简皇后萧氏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太宗靖安皇后萧氏世宗怀节皇后萧氏世宗妃甄氏穆宗皇后萧氏景宗睿智皇后萧氏圣宗仁德皇后萧氏圣宗钦哀皇后萧氏兴宗仁懿皇后萧氏兴宗贵妃萧氏道宗宣懿皇后萧氏道宗惠妃萧氏天祚皇后萧氏天祚德妃萧氏天祚文妃萧氏天祚元妃萧氏《书》始嫔虞,《诗》兴《关睢》。国史记载,往往自家而国,以立天下之本。然尊卑之分,不可易也。司马迁列吕后于《纪》;班固因之,而传元后于外戚之后;范晔登后妃于《帝纪》。天子纪年以叙事谓之《纪》,后曷为而纪之?自晋史列诸后以首《传》,隋、唐以来,莫之能易也。  辽因突厥,称皇后曰“可敦”,国语谓之“忒俚塞”,尊称曰“褥斡麽”,盖以配后土而母之云。大祖称帝,尊祖母曰太皇太后,母曰皇太后,嫔曰皇后。等以徽称,加以美号,质于隋、唐,文于故俗。后族唯乙室、拔里氏,而世任其国事。  太祖慕汉高皇帝,故耶律兼称刘氏;以乙室、拔里比萧相国,遂为萧氏。  耶律俨、陈大任《辽史后妃传》,大同小异,酌取其当著于篇。肃祖昭烈皇后萧氏,小字卓真。归肃祖,生四子,见《皇子表》。乾统三年,追尊昭烈皇后。  懿祖庄敬皇后萧氏,小字牙里辛。肃祖尝过其家曰:“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知为萧氏,为懿祖聘焉。生男女七人。乾统三年,追尊庄敬皇后。  玄祖简献皇后萧氏,小字月里朵。玄祖为狠德所害,后嫠居,恐不免,命四子往依邻家耶律台押,乃获安。太祖生,后以骨相异常,惧有阴图害者,鞠之别帐。重熙二十一年,追尊简献太后。德祖宣简皇后萧氏,小字严母斤。遥辇氏宰相剔刺之女。  男、女六人,太祖长子也。天显八年崩,袝德陵。重熙二十一年,追尊宣简皇后。  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讳平,小字月理朵。其先回鹘人糯思,生魏宁舍利,魏宁生慎思梅里,慎思生婆姑梅里,婆姑娶匀德恝王女,生后于契丹右大部。婆姑名月碗,仕遥辇氏为阿扎割只。  后简重果断,有雄略。尝至辽、土二河之会,有女子乘青牛车,仓卒避路,忽不见。未几,童谣曰:“青牛妪,曾避路。”  盖谚谓地祗为青牛妪云。  太祖即位,群臣上尊号曰地皇后。神册元年,大册,加号应天大明地皇后。行兵御众,后尝与谋。太祖尝渡碛击党项,黄头、臭泊二室韦乘虚袭之;后知,勒兵以待,奋击,大破之,名震诸夷。  时晋王李存勖欲结援,以叔母事后。幽州刘守光遣韩延徽求援,不拜,太祖怒,留之,使牧马。后曰:“守节不屈,贤者也。宜礼用之。”太祖乃召延徽与语,大悦,以为谋主。吴主李嚈献猛火油,以水沃之愈炽。太祖选三万骑以攻幽州。后曰:“岂有试油而攻人国者?”指帐前树曰:“无皮可以生乎?”  太祖曰:“不可。”后曰:“幽州之有土有民,亦犹是耳。吾以三千骑掠其四野,不过数年,困而归我矣,何必为此?万一不胜,为中国笑,吾部落不亦解体乎!”其平渤海,后与有谋。  太祖崩,后称制,摄军国事。及葬,欲以身殉,亲戚百官力谏,因断右腕纳于柩。太宗即位,尊为皇太后。会同初,上尊号曰广德至仁昭烈崇简应天皇太后。初,太祖尝谓太宗必兴我家,后欲令皇太子倍避之,太祖册倍为东丹王。太祖崩,太宗立,东丹王避之唐。太后常属意于少子李胡。太宗崩,世宗即位于镇阳,太后怒,遣李胡以兵逆击。李胡败,太后亲率师遇于潢河之横渡。赖耶律屋质谏,罢兵。迁太后于祖州。  应历三年崩,年七十五,袝祖陵,谥曰贞烈。重熙二十一年,更今谥。  太宗靖安皇后萧氏,小字温,淳钦皇后弟室鲁之女。帝为大元帅,纳为妃,生穆宗。及即位,立为皇后。性聪慧洁素,尤被宠顾,虽军旅、田猎必与。天显十年崩,谥彰德,葬奉陵。  重熙二十一年,更今谥。  世宗怀节皇后萧氏,小字撒葛只,淳钦皇后弟阿古只之女。  帝为永康王,纳之,生景宗。天禄末,立为皇后。明年秋,生萌古公主。在蓐,察割作乱,弑太后及帝。后乘步辇,直诣察割,谓毕收殓。明日遇害。谥曰孝烈皇后。重熙二十一年,更今谥。世宗妃甄氏,后唐宫人,有姿色。帝从太宗南征得之,宠遇甚厚,生宁王只没。及即位,立为皇后。严明端重,风神闲雅。内治有法,莫干以私。刘知远、郭威称帝,世宗承强盛之资,奄奄岁时。后与参帷幄,密赞大谋,不果用。察割作乱,遇害。景宗立,葬二后于医巫闾山,建庙陵寝侧。  穆宗皇后萧氏,父知璠,内供奉翰林承旨。后生,有云气馥郁久之。幼有仪则。帝居藩,纳为妃。及正位中宫,性柔婉,不能规正。无子。  景宗睿智皇后萧氏,讳绰,小字燕燕,北府宰相思温女。  早慧。思温尝观诸女扫地,惟后洁除,喜曰:“此女必能成家!”  帝即位,选为贵妃。寻册为皇后,生圣宗。  景宗崩,尊为皇太后,摄国政。后泣曰:“母寡子弱,族属雄强,边防未靖,奈何?”耶律斜珍、锦德让进曰:“信任臣等,何虑之有!”于是,后与斜珍、德让参决大政,委于越休哥以南边事。统和元年,上尊号曰承天皇太后。二十四年,加上尊号曰睿德神略应运启化承天皇太后。二十七年崩,谥曰圣神宣献皇后。重熙二十一年,更今谥;后明达治道,闻善必从,故群臣咸竭其忠。习知军政,澶渊之役,亲御戎车,指麾三军,赏罚信明,将士用命。圣宗称辽盛主,后教训为多。  圣宗仁德皇后萧氏,小字菩萨哥,睿智皇后弟隗因之女。  年十二,美而才,选入掖庭。统和十九年,册为齐天皇后。  尝以草莛为殿式,密付有司,令造清风、天祥、八方三殿。  既成,益宠异。所乘车置龙首鸱尾,饰以黄金。又造九龙辂、诸子车,以白金为浮图,各有巧思。夏秋从行山谷间,花木如绣,车服相错,人望之以为神仙。  生皇子二,皆早卒。开泰五年,宫人耨斤生兴宗,后养为子。帝大渐,耨斤管后曰:“老物宠亦有既耶?”左右扶后出。  帝崩,耨斤自立为皇太后,是为钦哀皇后。护卫冯家奴、喜孙等希旨,诬告北府宰相萧泥卜、国舅萧匹敌谋逆。诏令鞫治,连及后。兴宗闻之曰:“皇后侍先帝四十年,抚育眇躬,当为太后;今不果,反罪之,可乎?”钦哀曰:“此人若在,恐为后患。”帝曰:“皇后无子而老,虽在,无能为也。”钦哀不从,迁后于上京。  车驾春搜,钦哀虑帝杯鞠育恩,驰遣人加害。使至,后曰:“我实无辜,天下共知。卿待我浴,而后就死,可乎?”使者退。比反,后已崩,年五十。是日,若有见后于木叶山阴者,乘青盖车,卫从甚严。  追尊仁德皇后。与钦哀并袝庆陵。  圣宗钦哀皇后萧氏,小字耨斤,淳钦皇后弟阿古只五世孙。  黝面,狠视。母尝梦金柱擎天,诸子欲上不能;后后至,与仆从皆升,异之。  久之,入宫。尝指承天太后榻,获金鸡,吞之,肤色光泽胜常。太后惊异曰:“是必有奇子!”已而生兴宗。仁德皇后无子,取而养之如己出。后以兴宗待仁德皇后遵,不悦。圣宗崩,令冯家奴等诬仁德皇后与萧浞卜、萧匹敌等谋乱,徒上京,害之。自立为皇太后,摄政,以生辰为应圣节。  重熙元年,尊为仁慈圣善钦孝广德安靖贞纯宽厚崇觉仪天皇太后。三年,后阴召诸弟议,欲立少子重元,重元以所谋白帝。帝收太后符玺,迁于庆州七括官。六年秋,帝悔之,亲驭奉迎,侍养益孝谨。后常不怪。帝崩,殊无戚容。见崇圣皇后悲泣如礼,谓曰:“汝年尚幼,何哀痛如是!”  清宁初,尊为太皇太后。崩,谥曰钦哀皇后。  后初摄政,追封曾祖为兰陵郡王,父为齐国王,诸弟皆王之,虽汉五侯无以过。  兴宗仁懿皇后萧氏,小字挞里,钦哀皇后弟孝穆之长女。  性宽睿,姿貌端丽。帝即位,入宫,生道宗。重熙四年,立为皇后。二十三年,号贞懿慈和文惠孝敬庆爱崇圣皇后。  通宗即位,尊为皇太后。清宁二年,上尊号曰慈懿仁和文惠孝敬广爱宗天皇太后。九年秋,敦睦官使耶律良以重元与其子涅鲁古反状密告太后,乃言于帝。帝疑之,太后曰:“此社傻大事,宜早为计。”帝始戒严。及战,太后亲督卫士,破逆党。大康二年崩,谥仁懿皇后。  仁慈淑谨,中外感德。凡正旦、生辰诸国贡币,悉赐贫瘠。  尝梦重元日:“臣骨在太子山北,不胜寒璠。”寤即命屋之,慈悯类此。  兴宗贵妃萧氏,小字三妒,驸马都尉匹里之女。选入东宫。  帝即位,立为皇后。重熙初,以罪降贵妃。  通宗宣懿皇后萧氏,小字观音,钦哀皇后弟枢密使惠之女。  姿容冠绝,工诗,善谈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重熙中,帝王燕赵,纳为妃。清宁初,立为懿德皇后。  皇太叔重元妻,以艳冶自矜,后见之,戒曰:“为贵家妇,何必如此!”  后生太子浚,有专房宠。好音乐,伶官赵惟一得侍左右。  太康初,宫婢单登、教坊朱顶鹤诬后与惟一私,枢密使耶律乙辛以闻。诏乙辛与张孝杰劾状,因而实之。族诛惟一,赐后自尽,归其尸于家。  乾统初,追谥宣懿皇后,合葬庆陵。  道宗惠妃萧氏,小字坦思,附马都尉霞抹之妹。大康二年,乙辛誉之,选入掖庭,立为皇后。  居数岁,未见皇嗣。后妹斡特懒先嫁乙辛子绥也,后以宜子言于帝,离婚,纳宫申。八年,皇孙延禧封粱王,降为惠妃,徙乾陵;斡特懒还其家。顷之,其母燕国夫人厌魁梁王,伏诛。  贬妃为庶人,幽于宜州,诸弟没入兴圣宫。  天庆六年,召还,封太皇太记。后二年,奔黑顶山,卒,葬太子山。  天祚皇后萧氏,小字夺里懒,宰相继先五世孙。大安三年入宫。明年,封燕国王妃。乾统初,册为皇后。性闲淑,有仪则。兄弟奉先、保先等缘后宠柄任。女直乱,从天祚西狩,以疾崩。天祚德妃萧氏,小字师姑,北府宰相常哥之女。寿隆二年入官,封燕国妃,生子挞鲁。乾统三年,改德妃,以柴册礼,封挞鲁为燕国王,加妃号赞翼。王薨,以哀戚卒。  天祚文妃萧氏,小字瑟瑟,国舅大父房之女。乾统初,帝幸耶律挞葛第,见而悦之,匿宫中数月。皇太叔和鲁斡劝帝以礼选纳,三年冬,立为文妃。生蜀国公主、晋王敖卢斡,尤被宠幸。以柴册,加号承翼。  善歌诗。女直乱作,日见侵迫。帝畋游不恤,忠臣多被疏斥。妃作歌讽谏,其词曰:“勿嗟塞上兮暗红尘,勿伤多难兮畏夷人;不如塞奸邪之路兮,选取贤臣。直须卧薪尝胆兮,激壮士之捐身;可以朝清漠北兮,夕枕燕、云。”又歌曰:“丞相来朝兮剑佩鸣,千官侧目兮寂无声。养成外患兮嗟何及!祸尽忠臣合罚不明。亲戚并居兮藩屏位,私门潜畜兮爪牙兵。可怜往代兮秦天子,犹向宫中兮望太平。”天祚见而衔之。  播迁以来,郡县所失几半,上颇有倦勤之意。诸皇子敖卢斡最贤,素有人望。元后兄萧奉先深忌之,诬南军都统余观谋立晋王,以妃与闻,赐死。  天祚元妃萧氏,小字贵哥,燕国妃之妹。年十七,册为元妮。性沉静。尝昼寝,近侍盗貂恟,妃觉而不言,宫掖称其宽厚。从天祚四狩,以疾薨。  论曰:“辽以鞍马为家,后妃往往长于射御,军旅田猎,未尝不从。如应天之奋击室韦,承天之御戎澶渊,仁懿之亲破重元,古所未有,亦其俗也。  靖安无毁无誉;齐天巧思,乃奢侈之渐;宣懿度曲知音,岂致诬蔑之阶乎?文妃能歌诗讽谏,而谓谋私其子,非矣。若简宪之艰危保孤,怀节之从容就义,虽烈丈夫何以过之。钦哀狠杰,贼杀嫡后,而兴宗不能防闲其母,惜哉!”

版权声明:

含反义词的成语网小编未对《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辽史》内容的版权进行可靠性核实,不能完全保证作品版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出现版权争议,请与站方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卷六十五 列传第三-辽史

卷六十五 列传第三 耶律曷鲁萧敌鲁阿古只耶委斜涅赤老古颇德耶律欲稳耶律海里耶律曷鲁,字控温,一字洪隐,迭刺部人。祖匣马葛,简宪皇帝兄。父偶思,遥辇时为本部夷离堇,曷

闻风而动的意思

卷六十二志第三十一 刑法志下-辽史

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辽史

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 肃祖昭烈皇后萧氏懿祖庄敬皇后萧氏玄祖简献皇后萧氏德祖宣简皇后萧氏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太宗靖安皇后萧氏世宗怀节皇后萧氏世宗妃甄氏穆宗皇后萧氏景宗

卷六十二志第三十一 刑法志下

  兴宗即位,钦哀皇后始得志,昆弟专权。冯家奴等希钦哀意,诬萧浞卜等谋反,连及嫡后仁德皇后。浞卜等十余人与仁德姻援坐罪者四十余辈,皆被大辟,仍籍其家。幽仁德于上京,既而遣人弑之。迫殒非命,中外切愤。钦哀后谋废立,迁于庆州。及奉迎以归,颇复预事,其酷虐不得逞矣。然兴宗好名,喜变更,又溺浮屠法,务行小惠,数降赦宥,释死囚甚众。  重熙元年,诏职事官公罪听赎,私罪各从本法;子弟及家人受赇,不知情者,止坐犯人。先是,南京三司销钱作器皿三斤,持钱出南京十贯,及盗遗火家物五贯者处死;至是,铜逾三白,持钱及所盗物二十贯以上处死。二年,有司奏:“元年诏曰,犯重罪徒终身者,加以捶楚,而又黥面。是犯一罪而具三刑,宜免黥。其职事官及宰相、节度使世选之家子孙,犯奸罪至徒者,未审黥否?”上谕曰:“犯罪而悔过自新者,亦有可用之人,一黥其面,终身为辱,朕甚悯焉。”后犯终身徒者,止刺颈。奴婢犯逃,若盗其主物,主无得擅黥其面,刺臂及颈者听。犯窃盗者,初刺右臂,再刺在,三刺颈之右,四刺左,至于五则处死。五年,《新定条制》成,诏有司凡朝日执之,仍颁行诸道。盖纂修太祖以来法令,参以古制。其刑有死、流、杖及三等之徒,而五凡、五百四十七条。  时有群牧人窃易官印以马与人者,法当死,帝曰:“一马杀二人,不亦甚乎?”减死论。又有兄弟犯强盗当死,以弟从兄,且俱无子,特原其弟。至于枉法受赇,诈敕走递,伪学御书,盗外国贡物者,例皆免死。郡王贴不家奴弥里吉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无验,当反坐,以钦哀皇后里言,竟不加罪,亦不断付其主,仅籍没焉。宁远军节度使萧白强掠乌古敌烈都详稳敌鲁之女为妻,亦以后言免死,杖而夺其官。梅里狗丹使酒杀人而逃,会永寿节出首,特赦其罪。皇妹秦国公主生日,帝幸其第,伶人张隋,本宋所遣汋者,大臣觉之以闻。召诘,款伏,乃遽释之。后诏诸职官私取官物者,以正盗论。诸帐郎君等于禁地射鹿,决杖三百,不征偿;小将军决二百已下;至百姓犯者决三百。圣宗之风替矣。  道宗清宁元年,诏诸宫都部署曰:“凡有机密事,即可面奏;余所诉事,以法施行。有投诽讪之书,其受及读者皆弃市。”  二年,命诸郡长吏和诸部例,与僚同决罪囚,无致枉死狱中。  下诏曰:“先时诸路死刑皆待决于朝,故狱讼留滞;自今凡强盗得实者,听即决之。”四年,复诏左夷离毕曰:“比诏外路死型,听所在官司即决。然恐未能悉其情,或有枉者。自今虽已款伏,仍令附近官司覆司。无冤然后决之,有冤者即具以闻。”  咸雍元年,诏狱囚无家者,给以粮。六年,帝以契丹、汉人风俗不同,国法不可异施,于是命惕隐苏、枢密使乙辛等更定《条制》。凡合于《律令》者,具载之;其不合者,别存之。  时校定官即重熙旧制,更窃盗赃二十五贯处死一条,增至五十贯处死;又删其重复者二条,为五百四十五条;取《律》一百七十三条,又创增七十一条,凡七百八十九条,增重编者至千余条。皆分类列。以大康间所定,复以《律》及《条例》参校,续增三十六条。其后因事续校,至大安三年止,又增六十七条。  条约既繁,典者不能遍习,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众,吏得因缘为奸。故五年诏曰:“法者所以示民信,而致国治。简易如天地,不忒如四时,使民可避而不可犯。比命有司纂修刑法,然不能明体朕意,多作条目,以罔民于罪,朕甚不取。自今复用旧法,余悉除之。”  然自大康元年,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等用事。宫婢单登等诬告宣懿皇后,乙辛以闻,即诏乙辛劾状,因实其事。上怒,族伶人赵惟一,斩高长命,皆籍其家,仍赐皇后自尽。三年,乙辛又与其党谋构昭怀太子,阴令右护卫太保耶律查剌,告知枢密院事萧速撒等八人谋立皇太子。诏按无状,出速撒、达不也外补,流护卫撒拨等六人。诏告首谋逆者,重加官赏;否则悉行诛戮。乙辛教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自首“臣尝预速撒等谋”,因籍姓名以告。帝信之,以乙辛等鞫按,至杖皇太子,囚之宫中别室,杀挞不也、撒剌等三十五人,又杀速撒等诸子;其幼稚及妇女、奴婢、家产,皆籍没之,或分赐群臣。燕哥等诈为太子爰书以闻,上大怒,废太子,徙上京,乙辛寻遣人杀于囚所。帝犹不寤,朝迁上下,无复纪律。  天祚乾统元年,凡大康三年预乙辛所害者悉复官爵,籍没者出之,流放者还乡里。至二年,始发乙辛等,剖棺戮尸,诛其子孙,余党子孙减死,徙边,其家属奴婢皆分赐被害之家。  如耶律挞不也、萧达鲁古等,党人之尤凶狡者,皆以赂免。至于覆军失城者,第免官而已。行军将军耶律涅里三人有禁地射鹿之罪,皆弃市。其职官诸局人有过者,镌降决断之外,悉从军赏罚无章,怨讟日起;剧盗相挻,叛亡接踵。天祚大恐,益务绳以严酷,由是投崖、炮掷、钉割、脔杀之型复兴焉。或有分尸五京,甚者至取其心献祖庙。虽由天祚救患无策,流为残忍,亦由祖宗有以启之也。辽之先代,作法尚严。使春子孙皆有君人之量,知所自择,犹非祖宗贻谋之道;不幸一有昏暴者,少引以藉口,何所不至。然辽之季世,与其先代用刑同,而兴亡异者何欤?盖创业之君,旋立于法未定之前,民犹未敢测也;亡国之主,施之于法既定之后,民复何所赖焉。此其所为异也。  传曰:“新国轻典。”岂独权事宜而已乎?  天祚末年,游畋无度,颇有倦勤意。诸子惟文妃所生敖卢斡最贤。萧奉先乃元妃兄,深忌之。会文妃之女兄适耶律挞曷里,女弟适耶律余睹,奉先乃诬告余睹等谋立晋王,尊天祚为太上皇。遂戮挞曷里及其妻,赐文妃自尽,敖卢斡以不与谋得免。及天祚西狩奉圣州,又以耶律撒八等欲劫立敖卢斡,遂诛撒八,尽其党与。敖卢斡以有人望,即日赐死。当时从行百官、诸局承应人及军士闻者,皆流涕。  盖自兴宗时,遽起大狱,仁德皇后戕于幽所,辽政始衰。  道宗杀宣懿皇店,迁昭怀太子,太子寻被害。天祚知其父之冤,而已亦几殆,至是又自杀其子敖卢斡。传曰:“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矣。”辽二百余年,骨肉屡相残灭。天祚荒暴尤甚,遂至于亡。噫!

【版权声明】

成语对对子网所提供《卷六十二志第三十一 刑法志下-辽史》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由网友提供。如果任何第三方机构声称是任何内容的版权拥有者,并且不希望所属作品出现在本网站,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立即为您删除!

实录卷之五百八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实录卷之五百八 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含有然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