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七 百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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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六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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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七 百官六

詹事院。秩从一品。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丞二员,正三品。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正八品。管勾二员。正八品。至元十年立东宫宫师府,十九年改立詹事院。《元典章》:詹事院二品,副詹事正三品,丞正四品,又有左右詹事正二品。备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詹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皇太子卒,改詹事院为徽政院,凡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武宗即位,立仁宗为皇太子,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置参议、断事官。至大元年,改詹事院使为詹事,副詹事为少詹事,院判为丞,置司议郎。正五品。三年,改少詹事为副詹事。四年罢。延祐四年,立英宗为皇太子,复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詹事四员,副詹事、丞并二员。七年罢,仍为徽政院。泰定元年,罢徽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置断事官。未几,改储政院。秩正二品。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后罢。至顺三年,立徽政院。元统元年。置徽政院官属。至正六年,置皇太子宫傅府,时皇太子犹未受册宝。九年,立端本堂,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十三年,立皇太子,又置宾客二员,正二品《元典章》作正三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二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典章》中庶子、左右渝德均正四品。未几,罢宫傅府,复立詹事院。秩从一品。定置诸员如上。《元典章》詹事府司狱,从五品。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正三品。掌太子饮膳、供张、仓库。家令二员,正三品。二员,正四品。家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元典章》:内宰正三品,丞从四品。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复立。秩从二品。至大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秩从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旧纪:延祐七年,内宰司复为正三品。天历二年,复置家令司。与此俱不合。二年,又改内宰词,后罢。至正十三年,复立家令司,定置诸员如上。其属《元典章》詹事,署典宝、典乘、典藏、典器四令,俱正五品。曰:

典幄署。秩正五品。掌太子供张。令一员,丞一员。至大元年置。是年,置承和署,秩正五品。又改为典染司。秩正三品。二年,改典乐司,提典、大使等官为卿、少卿、丞。

曰:典膳署。秩正五品。掌东宫饮膳。令二员,丞二员。至元十九年立,三十一年改掌膳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膳。

曰:柴炭局。秩从七品。掌新炭之出纳。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立。

曰: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棉等物。至元二十七年置。

曰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元典章》:徽政院备用库副使,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

曰:嘉酝局。秩从五品。提点二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七年,立掌酝局。大德十一年,改司,升正四品。延佑六年,仍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夏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

曰:西山煤窑厂。领马鞍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曰: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二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曰: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置所官统之。

曰: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曰:丰裕仓。秩从七品。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

曰:备用库。秩从七品。掌造作颜料及杂器物。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五年置,大德元年给印,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

府正司。秩正二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府正二员,正二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元典间》:官正正三品,丞从四品。照磨从八品。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二年升正二品。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至大十三年。复立。其属日:

资武库。秩正五品。掌军器。提点一员,正五品。大使一员。正五品。至大元年置。

曰:骥用库。品秩同上。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至大元年置。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佛事。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别立延庆司,不后于詹事院。品秩同上。至大四年。改延庆司为都功德使。延佑四年,复置延庆司,设官四员,升正二品。七年复为正三品。泰定元年,仍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宝监。秩正三品。掌太子册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秩正五品。《元典章》:典宝令,正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复立监,升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元年罢。至正十三年复置。

典用监。秩正三品。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元典章》: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大使。俱正六品。内府供给段匹宝货。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大元年置。天历二年,以三库改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掌领东宫太医修合药饵。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泰定三年,复立署。秩正五品。天历二年,改监,定署诸员如上。其属曰: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制药以施贫民。

曰: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曰: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并掌东宫药剂。

典牧监。秩正三品。掌孳畜之事。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大德十一年置。后省。天历二年复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掌东宫饮膳。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二年置。《元典章》:掌谒、掌医、掌膳、掌仪四署令,俱正五品。掌宝、掌膳、掌饭、掌医、掌设、掌乘、掌藏、掌器八署丞,俱从六品。皆徽政院属官。詹事院改徽政院,其属官,曰:掌谒司。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大德十一年,定品秩如典宝监,设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至治三年罢。曰:甄用监,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典用监。至大元年立,至治三年罢。曰: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大德十一年置。后并人群牧监。曰: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至大三年置,至治三年罢。曰: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至治三年罢。曰:寿和四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丞六员。至治三年罢。曰: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令五员,丞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医监,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监为署,至大元年升监,秩正三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天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治三年罢。曰:修合司、药正司,曰:行箧司、药局,俱秩从五品。至治三年罢。曰:群牧监,秩止二品,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仪署,曰:上都掌仪署,俱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至治三年罢。曰:江西财斌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至治三年罢。曰: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向副官各一员。曰: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封州等州管民提领所、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均至治三年罢。曰: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至治三年罢。瑞州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罢。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于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分局造作。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正五品。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上。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正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延佑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文教授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从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员。

广贮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录府正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领之。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佑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仄定四年复立,后又罢,至正三年复立。

百户所六。秩从七吕。每所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改皇太子妃怯怜口总管府为兴内司。是此府属皇太子妃位下。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府,至治三年罢为兴内司。天元历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管领上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秋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置。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掌内府术刺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置,改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品,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佑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至大元年,仍为缮珍司。秩正三品。旧纪:至大元年,改缮珍司,升正三品,作徽政院人匠总管府。至治三年,夏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曰:

戏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信年置,受詹事府札。

曰: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曰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置。受府札。

曰:管纳色提领一员,管铜局、著司、锁儿局、装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都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缝纺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答。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受省札。其属曰: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曰: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中院札。

曰: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受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置局。

曰: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

曰:玛瑙王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各提领所。掌匠人词讼。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严,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各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受詹事院札。至元十七年,罢上都奥鲁官。当是罢而复置。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直走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烟粉大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达各花赤一员,正四品。总管一员,正四品。首领官一员。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拔隶皇太后位下。延佑六年,升正四品。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敕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国初,招集怯伶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至元九年,拔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佑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染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五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五傅札。

管民提领所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营地提领所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伶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犊兼照磨各一员。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改隶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佑四年,改缮用司。七年,复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八所,捉领、副捉领、相副官各一员。大都、归德、鄂汉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杂造局。秩五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宏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粱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从三品。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颖归附民户二千四百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府。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曰新降户,曰真阳新蔡。曰息州,曰汝宁。曰陈州,曰汴梁,曰郑州,曰真定,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

管佃提领:曰汝阳五里冈,曰许州堰城县,曰青龙宋冈,曰陈州须城商水等屯,曰分山典堰,曰许州临颖屯,日许州襄城屯,曰汝阳金乡屯,日颖丰屯,曰遂平横山屯,曰蔡上浮召屯,曰汝阳县烟事屯。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剳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八年罢。天历二年复立,隶詹事院。其属附见。至大二年,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曰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贵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后至元元年罢。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大抚军院。秩从一品。后至元二十七年,命皇太子总天下兵马,置大抚军院。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七员,同佥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靡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罢。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顺二年,置。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后至元六年罢。

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列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初为宫相都总管府。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为怯怜口钱粮总管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营领织染段匹人匠设总管府。元贞二年,升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司。三年,又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都总使司。属于织染都总管府者: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提举司为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憎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改设大使、副使。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二年罢真定局。从七品。大使一员。中统元年置。至元十六年,以赐东宫。

宏州荨麻林局纳失二局。秩从七品。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置。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复分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元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府判一员,从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十六年,立都总管府以治之。三十一年,隶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佑六年,又隶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储庆司。至顺元年,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郁总使司。凡属于本总管府者;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冀宁等处,大都左右巡院等处,固安等处,中山等处,济南等处,顺德等处,益都等处,大同等处,济宁等处,兴和等处,晋宁等处,檀州等处,大宁等处,蓟州等处,真定等处,赵州等处。保定等处,冀州等处,汴粱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凡十九处。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广衍库,大使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广。其属曰: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曰: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提同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元典亨》作从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元典章》作从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咨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至元三十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正博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大德元年,增内史一员。至大元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延佑三年,置晋王部断事官四员,都水太监四员,省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祷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薄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九年置,未几罢。大德三年,复置。十一年。升正二品。至大四年,改都功德使司。延佑三年,复为延庆司。《元典章》延庆司使,正三品。旧纪:至大三年,升秩正二品。

断事官。秩正二品。理王府之词讼。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六人,典军一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分掌之。至顺元年,立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疑罢而复置。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赤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大斡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棉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出征军五十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人一百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棉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延佑六年,置河南田赋总管府,秩从三品。隶内史府。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正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带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棉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蓟州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元典章》管领怀孟等处人匠打捕达鲁花赤,从七品。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棉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周王常侍府。秩正三品。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二员。延佑三年置。是年,复置断事官二员。后罢。

诸王傅。秩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各设王傅、傅尉、秩正三品。司马秩正五品。三员。傅尉,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秩正四品。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多至三员者。齐王又独设王博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常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初置断事官。秩正三品。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从二品。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都护府。延佑二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为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至元十一年,立建都宁远都护府,兼领互市监。其省罢年分末详。

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_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置。延佑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升正二品。七年。复为司,降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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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五 百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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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七 百官六-新元史

志第二十七 百官六 詹事院。秩从一品。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丞二员,正三品。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正八品。,

志第三十 百官九-新元史

志第三十 百官九 员任养勋上阶:上柱国,正一品。柱国,从一品。上护军,正二品。护军,从二品。上轻车都尉,正三品。轻车都尉,从三品。上骑都尉。正四品。骑都尉,从四品。

志第二十七 百官六

詹事院。秩从一品。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丞二员,正三品。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正八品。管勾二员。正八品。至元十年立东宫宫师府,十九年改立詹事院。《元典章》:詹事院二品,副詹事正三品,丞正四品,又有左右詹事正二品。备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詹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皇太子卒,改詹事院为徽政院,凡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武宗即位,立仁宗为皇太子,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置参议、断事官。至大元年,改詹事院使为詹事,副詹事为少詹事,院判为丞,置司议郎。正五品。三年,改少詹事为副詹事。四年罢。延祐四年,立英宗为皇太子,复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詹事四员,副詹事、丞并二员。七年罢,仍为徽政院。泰定元年,罢徽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置断事官。未几,改储政院。秩正二品。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后罢。至顺三年,立徽政院。元统元年。置徽政院官属。至正六年,置皇太子宫傅府,时皇太子犹未受册宝。九年,立端本堂,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十三年,立皇太子,又置宾客二员,正二品《元典章》作正三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二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典章》中庶子、左右渝德均正四品。未几,罢宫傅府,复立詹事院。秩从一品。定置诸员如上。《元典章》詹事府司狱,从五品。其属附见:家令司。秩正三品。掌太子饮膳、供张、仓库。家令二员,正三品。二员,正四品。家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元典章》:内宰正三品,丞从四品。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复立。秩从二品。至大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秩从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旧纪:延祐七年,内宰司复为正三品。天历二年,复置家令司。与此俱不合。二年,又改内宰词,后罢。至正十三年,复立家令司,定置诸员如上。其属《元典章》詹事,署典宝、典乘、典藏、典器四令,俱正五品。曰:典幄署。秩正五品。掌太子供张。令一员,丞一员。至大元年置。是年,置承和署,秩正五品。又改为典染司。秩正三品。二年,改典乐司,提典、大使等官为卿、少卿、丞。曰:典膳署。秩正五品。掌东宫饮膳。令二员,丞二员。至元十九年立,三十一年改掌膳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膳。曰:柴炭局。秩从七品。掌新炭之出纳。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立。曰: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棉等物。至元二十七年置。曰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元典章》:徽政院备用库副使,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曰:嘉酝局。秩从五品。提点二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七年,立掌酝局。大德十一年,改司,升正四品。延佑六年,仍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夏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曰:西山煤窑厂。领马鞍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四年置。曰: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二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曰: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置所官统之。曰: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曰:丰裕仓。秩从七品。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曰:备用库。秩从七品。掌造作颜料及杂器物。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五年置,大德元年给印,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府正司。秩正二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府正二员,正二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元典间》:官正正三品,丞从四品。照磨从八品。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二年升正二品。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至大十三年。复立。其属日:资武库。秩正五品。掌军器。提点一员,正五品。大使一员。正五品。至大元年置。曰:骥用库。品秩同上。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至大元年置。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佛事。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别立延庆司,不后于詹事院。品秩同上。至大四年。改延庆司为都功德使。延佑四年,复置延庆司,设官四员,升正二品。七年复为正三品。泰定元年,仍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典宝监。秩正三品。掌太子册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秩正五品。《元典章》:典宝令,正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复立监,升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元年罢。至正十三年复置。典用监。秩正三品。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元典章》: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大使。俱正六品。内府供给段匹宝货。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大元年置。天历二年,以三库改隶内宰司。典医监。秩正三品。掌领东宫太医修合药饵。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泰定三年,复立署。秩正五品。天历二年,改监,定署诸员如上。其属曰: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制药以施贫民。曰: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曰: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并掌东宫药剂。典牧监。秩正三品。掌孳畜之事。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大德十一年置。后省。天历二年复置。储膳司。秩正三品。掌东宫饮膳。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二年置。《元典章》:掌谒、掌医、掌膳、掌仪四署令,俱正五品。掌宝、掌膳、掌饭、掌医、掌设、掌乘、掌藏、掌器八署丞,俱从六品。皆徽政院属官。詹事院改徽政院,其属官,曰:掌谒司。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大德十一年,定品秩如典宝监,设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至治三年罢。曰:甄用监,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典用监。至大元年立,至治三年罢。曰: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大德十一年置。后并人群牧监。曰: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至大三年置,至治三年罢。曰: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至治三年罢。曰:寿和四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丞六员。至治三年罢。曰: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令五员,丞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医监,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监为署,至大元年升监,秩正三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天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治三年罢。曰:修合司、药正司,曰:行箧司、药局,俱秩从五品。至治三年罢。曰:群牧监,秩止二品,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仪署,曰:上都掌仪署,俱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至治三年罢。曰:江西财斌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至治三年罢。曰: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向副官各一员。曰: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封州等州管民提领所、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均至治三年罢。曰: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至治三年罢。瑞州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罢。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于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分局造作。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镇抚所。镇抚二员,正五品。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右都威卫使司。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上。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正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延佑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文教授一员。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屯田千户所。秩从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员。广贮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录府正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领之。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佑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仄定四年复立,后又罢,至正三年复立。百户所六。秩从七吕。每所百户二员。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改皇太子妃怯怜口总管府为兴内司。是此府属皇太子妃位下。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府,至治三年罢为兴内司。天元历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管领上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秋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典设置。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掌内府术刺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置,改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品,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佑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至大元年,仍为缮珍司。秩正三品。旧纪:至大元年,改缮珍司,升正三品,作徽政院人匠总管府。至治三年,夏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置。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七年置。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杂造局。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曰:戏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信年置,受詹事府札。曰: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曰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置。受府札。曰:管纳色提领一员,管铜局、著司、锁儿局、装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成都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缝纺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答。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受省札。其属曰: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曰: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曰: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曰: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曰: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曰: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中院札。曰: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受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置局。曰: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曰:玛瑙王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四年置。大都奥各提领所。掌匠人词讼。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严,受詹事院札。上都奥各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受詹事院札。至元十七年,罢上都奥鲁官。当是罢而复置。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直走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九年置。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烟粉大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达各花赤一员,正四品。总管一员,正四品。首领官一员。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拔隶皇太后位下。延佑六年,升正四品。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敕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国初,招集怯伶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至元九年,拔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佑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其属附见: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染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五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五傅札。管民提领所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营地提领所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管领诸路怯伶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犊兼照磨各一员。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改隶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佑四年,改缮用司。七年,复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八所,捉领、副捉领、相副官各一员。大都、归德、鄂汉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杂造局。秩五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宏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汴粱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从三品。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颖归附民户二千四百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府。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提领所:曰新降户,曰真阳新蔡。曰息州,曰汝宁。曰陈州,曰汴梁,曰郑州,曰真定,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管佃提领:曰汝阳五里冈,曰许州堰城县,曰青龙宋冈,曰陈州须城商水等屯,曰分山典堰,曰许州临颖屯,日许州襄城屯,曰汝阳金乡屯,日颖丰屯,曰遂平横山屯,曰蔡上浮召屯,曰汝阳县烟事屯。各设提领二员。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剳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八年罢。天历二年复立,隶詹事院。其属附见。至大二年,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曰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贵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平江等处财赋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后至元元年罢。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大抚军院。秩从一品。后至元二十七年,命皇太子总天下兵马,置大抚军院。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七员,同佥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靡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罢。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顺二年,置。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后至元六年罢。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列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初为宫相都总管府。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为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营领织染段匹人匠设总管府。元贞二年,升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司。三年,又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都总使司。属于织染都总管府者: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提举司为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憎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改设大使、副使。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二年罢真定局。从七品。大使一员。中统元年置。至元十六年,以赐东宫。宏州荨麻林局纳失二局。秩从七品。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置。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复分二局。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元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供用库。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府判一员,从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十六年,立都总管府以治之。三十一年,隶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佑六年,又隶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储庆司。至顺元年,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郁总使司。凡属于本总管府者;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冀宁等处,大都左右巡院等处,固安等处,中山等处,济南等处,顺德等处,益都等处,大同等处,济宁等处,兴和等处,晋宁等处,檀州等处,大宁等处,蓟州等处,真定等处,赵州等处。保定等处,冀州等处,汴粱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凡十九处。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广衍库,大使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广。其属曰: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后至元元年罢。曰: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曰: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提同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曰: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元典亨》作从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元典章》作从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咨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至元三十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正博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大德元年,增内史一员。至大元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延佑三年,置晋王部断事官四员,都水太监四员,省卿一员。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祷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薄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九年置,未几罢。大德三年,复置。十一年。升正二品。至大四年,改都功德使司。延佑三年,复为延庆司。《元典章》延庆司使,正三品。旧纪:至大三年,升秩正二品。断事官。秩正二品。理王府之词讼。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六人,典军一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分掌之。至顺元年,立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疑罢而复置。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赤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大斡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至元十七年置。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管领大都纳棉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管领上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出征军五十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人一百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随路打捕纳棉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延佑六年,置河南田赋总管府,秩从三品。隶内史府。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佑五年置。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正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带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管领大都等处纳棉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管领大都蓟州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元典章》管领怀孟等处人匠打捕达鲁花赤,从七品。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怯怜口诸色人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棉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归德长官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周王常侍府。秩正三品。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二员。延佑三年置。是年,复置断事官二员。后罢。诸王傅。秩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各设王傅、傅尉、秩正三品。司马秩正五品。三员。傅尉,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秩正四品。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多至三员者。齐王又独设王博一员。都护府。秩从二品。常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初置断事官。秩正三品。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从二品。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都护府。延佑二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为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至元十一年,立建都宁远都护府,兼领互市监。其省罢年分末详。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_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置。延佑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升正二品。七年。复为司,降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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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新元史

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宣尉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布行省之政令。边陲有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安抚、宣抚、招讨等使。宣慰使司。照磨兼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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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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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的天人合一之论。阐发子思之学,继承孔子之说,成思孟学,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氈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醖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醖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兒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氈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氈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氈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兒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兒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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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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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元史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的天人合一之论。阐发子思之学,继承孔子之说,成思孟学,副詹事、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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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的天人合一之论。阐发子思之学,继承孔子之说,成思孟学,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氈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醖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醖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兒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氈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氈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氈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兒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兒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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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元史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第一推动力学说(卷7、8、9、12)等。是研究亚里士多德哲,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